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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情形,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1.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行政责任: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将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3.刑事责任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的。

(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对这些行为应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典案例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情介绍】

2014年4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特价49元。当日,小王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以下两款移动电源:小米金属移动电源10400mA·h银色69元,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银色39元。小王提交订单后,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小米公司付款108元。同月12日,小王收到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及配套的数据线。同月17日,小王发现使用5200mA·h移动电源的原配数据线不能给手机充满电,故与小米公司的客服联系,要求调换数据线。小米公司同意调换并已收到该数据线。此后,小王以小米公司对其实施价格欺诈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网络购物合同,小王退还小米公司两套涉案移动电源,并请求小米公司:①赔偿小王500元;②退还小王购货价款108元;③支付小王快递费15元;④赔偿小王交通费、打印费、复印费100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网络购物合同有效,小米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小王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小王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小米公司提前一周打出原价69元电源“米粉节”卖49元的广告,欺骗消费者进行排队抢购,销售当天广告还在,但商品却卖69元,小米公司为网购设定了定时抢购,抢购时间不到20分钟,其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网购合同有效,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和商品知情权。由于小米公司网络抢购此种销售方式的特殊性,该广告与商品的抢购界面直接链接且消费者需在短时间内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小王由于认同小米公司广告价格49元,故在“米粉节”当日作出抢购的意思表示,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价格应为49元,但从小米网站订单详情可以看出,小王于2014年4月8日14时30分下单,订单中10400mA·h移动电源的价格却为69元而非49元。小米公司现认可小米商城活动界面显示错误,存在广告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之情形,但其解释为电脑后台系统出现错误。由于小米公司事后就其后台出现错误问题并未在网络上向消费者作出声明,且其无证据证明“米粉节”当天其电脑后台出现故障,故二审法院认定小米公司对此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小王关于10400mA·h移动电源存在欺诈请求撤销合同的请求合理,对另一电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二审法院准许。据此,该院依法判决小王退还小米公司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小米公司保底赔偿小王500元,退还小王货款108元,驳回小王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