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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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人民法院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强力推动下,各级人民法院依托“天平工程”等建设项目,基本建成了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总体框架。其主要内容是:以办公内网、法院专网、外部专网、互联网和涉密内网为纽带,形成网内互联互通、类型较为齐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十类业务应用为司法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提供直接支持;以审判执行为主体、包括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信息的三类信息资源初具规模,数据集中管理实现突破;法院信息化服务于“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加明确,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效

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小撒探会》栏目采访时表示:我们加强信息化建设,是要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将积极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系统的开发、运用,着力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全力促进人民法院信息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利用丰富的案例资源,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体现在七个方面。

(1)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最高人民法院打造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开、司法透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沟通更加畅通

人民法院加强与自媒体受众直接、广泛的沟通互动,借力微博、微信、手机App、民意沟通栏目、微电影等多元渠道,快速传递司法信息,让沟通更通畅。

(3)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

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远程接访系统、律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互联网+诉讼服务”, “让信息多跑路”,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4)让法官办案更加便利、高效

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办案,为法官提供案例推送等审判支持,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实现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的信息管理,从事后监督拓展为全程管理、动态跟踪。

(5)以执行信息化破解执行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以执行联动机制为核心,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找和控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对重大执行案件进行指挥,全面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为破解执行难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

(6)法院管理更加科学

实现全国3512家法院案件数据全面、准确、及时的自动汇聚,已经汇聚全国法院近5年7000多万件案件数据,并以日均4万至5万件案件数据递增。实现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海量储存、科学分类、多元检索、综合分析,为人民法院司法研究、司法决策、司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还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其他政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司法服务,为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7)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抓细节、精管理、提质效、促公正”,并将审判和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工作逐渐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可。

二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经典案例

各级法院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为主线,运用互联网思维,下大力气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努力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以下具体介绍其中7个典型案例。

1.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2014年8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投入运行。截至2016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公开案件信息30.3万条,成功推送短信28192条,网站访问量达到90.2万人次。31个高级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已经建成各地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实现与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截至2016年4月26日,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实现了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1690万份,日均访问量达到500万人次,总访问量达到7.1亿人次。目前是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

3.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建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行案件有关的各类信息,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截至2016年4月2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执行信息3667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4525万人次。

4.诉讼服务网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具有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监督建议等功能。当事人可以在网上提交民事申请再审材料,预约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事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诉讼参与人可以登录并查询案件进展等信息、在公共交流平台给法官留言、递交案件材料;网站通过通讯服务系统以短信、微信、微博、手机应用客户端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根据查询申请推送相关案件信息,向社会公众推送公开信息;网站提供网上在线阅卷、受理答复申诉信访、预约接谈服务,以及常用法律法规、法院工作流程等诉讼指引信息和常用文书格式电子文档;网站接受投诉和建议,为群众提供更便捷、廉价、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方便和温暖。

5.电子法院

为进一步有效利用跨界融合,推动效能提升和审判方式改革,在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领导小组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建设“网络法院”,在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互联网司法服务的基础上,将全部诉讼由“线下”搬到“线上”,并在吉林省进行试点探索工作。8月1日,吉林省电子法院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法院工作“全业务、全方位、全天候”覆盖。

电子法院投入使用三个多月,网上立案13365件,占同期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量的30.1%,节约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压缩寻租空间。电子法院的信息公开,也是对传统审判方式的变革。与传统诉讼方式相比,电子法院实行全程电子化,使当事人和律师彻底摆脱了诉讼行为受时间、空间等因素影响的局限,可随时随地到电子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6.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的不可否认性。

最高人民法院设有三个办公区和两个巡回法庭,为提高法院办事效率、节约办公成本起到重要作用,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启用电子签章平台,利用电子签名技术确保审批过程中所有电子文档真实、可信、内容完整,实现各项工作网络化审批和流转。截至2016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完成电子签章21460余次。不仅如此,全国3000多家法院也在使用电子签章,并与商业银行、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协执单位进行协助查询通知书、协助控制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交互,避免法院与协执单位间进行实体盖章的来回奔波。

7.司法大数据

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汇聚全国法院近四年7900万件案件数据和4200万件裁判文书,并以日均5万~6万件的案件数量递增。能够提供信息纵览、审判动态、司法统计、审判质效、专项分析、司法人事和综合搜索七大类司法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收结存、审判质效、热点问题、特定类型案件分析等工作,全面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动态和审判质效。

大数据资源为法官查询、参考同类案件提供支撑,确保准确查明真相、正确使用法律,减少司法裁判和司法决策形成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为辅助分案、阶段性专项、案由调整、专业合议庭等动态管理提供支撑,提升司法业务管理质效和水平;有的法院还将人事信息和审判信息融合,实时掌握法官办案情况,对法官进行个性化绩效考评,提升司法人事管理效能,促进法官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评估、自我管理。

三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

下一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智慧法院”。通过深入总结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有益经验,立足于实际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应用成效。同时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加强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总结、提炼及升华,促进审判实务与信息技术融合的理论成果转化,以理论创新引领司法信息技术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并促进相关立法完善。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