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2015~2016)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结论与对策建议

根据第一产业外资股权控制度、技术控制度和固定资产净值控制度的大小进行排序,可知第一产业中外资股权控制度最具有参考意义,远远高于研发费用控制度和固定资产净值控制度。经过数据及公式调整后,第一产业外资股权控制度在2004年及以后基本维持在25%以上,2010~2013年已经超过了30%,第一产业外资股权控制需要引起重视。如果仅仅从数值大小来看,第一产业外资固定资产净值控制度大于研发费用控制度,但是结合第一产业具体情况(如外资种业控制),认为第一产业外资研发费用控制度的参考意义位列第二(见表2-8)。

表2-8 第一产业外资控制度总体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第一产业的外资利用现状体现出以下特点。从总体来说,外资对中国第一产业的控制度比较低,第一产业利用外资的规模过小。农业利用外资与前期农业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长期动态均衡关系,农业利用外资规模对内部因素即农业发展水平的依赖度是61%(戴玲玲、陈仲常,2011)。中国农业正处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外资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内农业资金支出的不足(戴玲玲、陈仲常,2011)。从具体案例来看,外商在第一产业的投资倾向于创办独资企业和并购发展外资控股企业,并且外资用兼并收购的方式控制了国内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凭借其经济技术优势从原料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环节对整个产业链实行全方位控制,长此以往会加大国家的产业控制难度(丁玉、孔祥智,2014)。

因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规范、鼓励和引导投资行为,调整产业链支持政策

仅仅从农业来看,短期外资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可以缓解资金、技术和人才瓶颈,突破管理落后瓶颈,提高管理效率和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桑百川、张薇薇,2011)。因此,从整体上,需进一步扩大中国第一产业尤其是农业的外资利用规模。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第一产业的投资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硬环境以利于农、林、牧、渔业吸引外资、提高技术水平、发展产业化经营。同时,积极引导外资流向中国第一产业中的一些弱势产业,如生态农业、植树造林、水产养殖等。要对外资投向的地区进行引导和调控,将外资更多地引向中西部等急需投资而当地建设资金又严重不足的地区,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硬环境。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基本生产条件,配套完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硬环境。为外商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现代农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唐向红,2011)。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当今世界竞争的实质是产业链的竞争,仅仅重视单个产业环节的控制很难在竞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外资并购不仅体现在农业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整个产业链的控制上,外资相互配合,表现出高度的协作性(何玉成、张倩、杨光,2011)。只有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确保农业产业的安全,建议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将补贴的重点环节由种植、加工环节向整个产业链转变(张利庠、张喜才,2011)。

(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与一般的产业安全理念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中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经常恰恰是出于安全目的需要保护的行业(谢翀,2012)。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中国规定了禁止外商设立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的产业内容,但可操作性不强:①《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对于“鼓励类”农业投资领域大多没有过多管制,目的过于单一;②对于创新涉农企业利用外资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的结构等方面,缺乏较为针对性的关注;③对于非合理耗费农业资源、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项目并未有明确限制或禁止,亦与当代可持续发展的粮食安全观并非完全相符(谢翀,2012)。

因此,根据中国第一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外商投资特点,要适时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确定外商投资第一产业的开放重点和次序,进一步细化第一产业鼓励、禁止和限制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农业领域,如水稻、玉米、大豆、肉制品的重点加工行业,应有禁止或限制的明确规定和措施。对于不符合国家第一产业政策的项目,应从立项、注册、审批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禁止,从而引导外资的投向符合第一产业政策,保障第一产业安全。

(三)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政府要加快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法律,对吸收和利用外资进行合理的规划,防止危害国家产业安全行为的发生。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未能将集中度不高的农业框定在内,并不能对外资垄断重要农业行业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这主要表现在:①并购重要企业在农业领域是否真正“安全”,是无法和工业、服务业类比的;②《反垄断法》属于竞争法范畴,本身并非集中针对农业领域的立法,也并未明晰地体现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适用次序与联系,因此对农业产业的安全维护缺乏调控;③并购对农业产业的安全影响早已经从狭义的农业领域延伸到了轻工业产业的安全,例如食品加工业,这些领域《反垄断法》并未涉及,也无法进行管辖(谢翀,2012)。针对跨国公司在中国垄断地位加强的趋势,中国应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市场法律法规,建立独立于一般行政机构的反垄断执行机构,以完善反垄断体系,强化农业领域的涉外垄断法规执行,加强对农业产业的涉外垄断审查和监管,保证《反垄断法》的进一步实施(张光辉、付义成,2012;丁玉、孔祥智,2014;等等)。

要建立对外资并购农业企业的监管机制以及相应的审查机制,以对外资并购所造成的第一产业的产业安全问题进行审查,保障中国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另外,要构建外资并购农业企业的预警系统。加强对收购公司,尤其是外资收购公司的调查,弄清其并购的真实动机,谨防恶意收购及非正常并购。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保障机制包括准入机制、预警机制、安全审查机制、持续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何玉成、张倩、杨光,2011)。

(四)苦练内功,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国内企业需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主动化危机为机遇。一方面,要加强自主品牌的建设,提高品牌竞争力。在全球一体化条件下,自主品牌的成长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确实没有一个在全球范围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另一方面,就是必须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央、地方和企业三个层次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努力控制和掌握核心技术,同时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获得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目标。只有规模上来了,核心竞争力提高了,才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不仅不会轻易被跨国公司并购,而且还能与其展开竞争,打入全球市场,进而提升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吕勇斌,2009)。同时,鼓励内资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形成战略联盟,进而增强产业竞争力(杨光,2015)。

(五)强化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切实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

部分农产品进口的快速增长和外资对特定产业的过度进入给中国农业带了挑战:新增农产品需求市场被过度挤占,农产品趋势价格受到明显抑制和打压,跨国资本大量进入特定产业对中国民间中小资本形成了挤出效应,部分产业的控制权和部分农产品的定价话语权受到削弱,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向国内市场快速传导加剧了国内农产品供需和价格的不稳定。把统筹好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进出口需要、合理保护国内农业、有效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作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的基本目标。要在调控中充分考虑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现实,切实将农业作为保护的重点;要强化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切实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要通过强化外经外贸信息公共服务,发挥企业在应对国际市场风险方面的主体作用;要重点加强对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进出口的有效调控,确保这些农产品供给的稳定(倪洪兴,2011)。

 

参考文献

[1]蔡世强:《大幅度降低农业外资准入的利弊分析》,《商场现代化》2012年第15期。

[2]戴玲玲、陈仲常:《基于Var模型的中国农业利用外资对农业政策依赖度衡量分析》,《广东农业科学》2011年第7期。

[3]丁玉、孔祥智:《外资进入对我国农业发展和产业安全的影响》,《现代管理科学》2014年第3期。

[4]杜江:《外国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世界经济》2002年第8期。

[5]何玉成、张倩、杨光:《外资并购与农业产业安全》,《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6]黄建康、徐晖、杨峻:《我国食品制造业外资控制状况及对策》,《现代经济探讨》2013年第8期。

[7]金赛美、曹秋菊:《开放经济下我国农业安全度测算与对策研究》,《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年第3期。

[8]李建平、刘冬梅:《外资并购对我国农业企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第11期。

[9]李孟刚:《产业安全理论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10]李强:《外资并购对中国产业发展的效应分析与风险防范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2期。

[11]罗智波:《中国利用外资的形势与对策》,《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12]吕勇斌:《外资并购与中国农业产业安全:效应与政策》,《农业经济问题》2009年第11期。

[13]孟刘伟:《FDI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现代商业》2012年第17期。

[14]倪洪兴:《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确保农业产业安全》,《中国农村经济》2011年第5期。

[15]裴长洪、于燕:《新型城镇化中的第一产业发展趋势》,《经济研究参考》2014年第71期。

[16]秦路、李嘉莉:《外资并购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世界农业》2008年第1期。

[17]桑百川、张薇薇:《利用外资推动农业产业化》,《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18]孙庆刚:《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求索》2008年第9期。

[19]唐向红:《利用外资发展中国现代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11年第9期。

[20]汪发元:《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比较及政策建议》,《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10期。

[21]王磊:《外资并购:合理利用与有效规制——基于国家经济安全视角的分析》,《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8期。

[22]王维、高伟凯:《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外资利用思考》,《财贸经济》2008年第12期。

[23]王勇、卢柯羽:《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安全:基于产业控制的视角》,《经济研究参考》2014年第50期。

[24]谢翀:《农业产业安全观下的外资并购风险与法律防范》,《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5]杨光:《外资进入我国农业的新动向及对策建议》,《经济纵横》2015年第6期。

[26]张光辉、付义成:《外资进入对我国生猪产业安全的影响及对策》,《南方农村》2012年第7期。

[27]张利庠、张喜才:《农业产业链关键缓解的产业安全与政府管制》,《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2期。

[28]张兴、张炜:《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偏少的原因解析——新兴古典经济学视角下的再审视》,《农业经济》2012年第2期。

[29]赵刚、林源园:《跨国种业公司加紧研发布局中国种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科技产业》2009年第7期。

[30]赵海、张照新:《关于增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的思考——基于油脂加工业和乳业发展演变的比较分析》,《宏观经济研究》2012年第2期。

附录

表A2-1 2015~2017年第一产业相关指标多项式预测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