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结构化理论
一 新制度主义的二元矛盾:制度和行动
制度和行动对政策过程研究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维度,没有行动就谈不上政策(制定)过程,没有制度就意味着政策结果的随机性和偶发性,这显然不符合实际。而在既有的新制度主义文献中,常常将制度和行动看作两相区分的本体性概念,往往落入制度决定论或行动决定论的窠臼。历史制度主义常常采取折中的权宜之策,即有时采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计算方法”(calculus approach),有时采用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文化方法”(cultural approach),往往从制度失效(如置换、漂移、转换)或制度留白处(如叠加)看到行动的作用,霍尔将理念引入也被批评为工具性使用。同时,受到解析性转向(interpretative turn)的影响,为修正制度决定论倾向,历史制度主义开始加入更多的建构主义或后现代的因素,试图将人的能动性更好地整合进结构因素中,比如理念被赋予更大的权重。海和温科特认为上述折中方法会造成历史制度主义的“社会本体论”(social ontology)混乱,由此提出用吉登斯的二重性(duality)来取代二元论(dualism),以弥补历史制度主义的不足。
制度和行动对政策过程研究至为重要,但在新制度主义框架内还不能说有很好的消解两者之间张力的办法,故本书将引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以及吉登斯关于资源的观点来弥补新制度主义的不足。需要指出的是,在本书中,结构化理论并不是对新制度主义的取代,而是将结构化理论结合进新制度主义的视角中,为其提供更为坚实的本体论和方法论基础。
二 结构化理论:用二重性取代二元论
吉登斯在批判强调客体的结构主义和强调行动者能动性的解释社会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结构化理论。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主要论著包括《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和《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这两本书都对能动行为(agency)、结构和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问题进行了阐述。本书将从关于行动和结构的观点、资源的观点以及变迁的观点三方面来阐明该理论对新制度主义所做的补充。
(一)关于行动和结构的观点
与三种新制度主义不同,结构化理论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既不是个体行动者的经验,也不是任何形式的社会总体的存在,而是在时空向度上得到有序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并将时空中的社会实践视为结构化理论的本体论。将社会实践或者说行动流视为本体论本身就取代了制度和行动二分的二元论(dualism),结构化理论持二重性(duality)观点,认为行动流同时具有结构性特征和能动性。并不是行动流本身外在地呈现结构性特征,而是结构性特征表现在人对自己之前的行为并且也期待他人如此行动的反思性监控中。因此,吉登斯强调“实践意识”或者说“意义框架”的重要性,认为一个社会中某种共享的意义框架是解决主体间性(或者说如何理解他人)问题的重要媒介,因此将理解构想为人类社会的本体论条件。吉登斯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倾向于遵循这样一个等式:“能动行为”=“道德责任”(moral responsibility)=“道德正当性的情景”。正当性的社会情景通过语言转化为他人的理解,即通过共享语言的表达来解决主体间性问题。从上述逻辑链条中可以看出,社会生活是由人们具有反思性监控的社会实践或者说行动流构成的,其中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内在于人的活动,既是活动的中介又是活动的结果,并且兼具使动性和制约性(enabling and constraining)。
吉登斯认为制度化实践是指在时空之中最深刻地积淀下来的那些实践活动。他把在社会总体再生产中包含的最根深蒂固的结构性特征称为结构性原则,而将在社会总体再生产中时空伸延程度最大的那些实践活动称为制度,所以制度这一概念是包含于结构中的。因此,结构化理论关于结构和行动之间关系的论述也同样适用于制度和行动之间的关系。
(二)关于资源的观点
结构化理论关于资源的观点是与其行动者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结构化理论认为行动者具有能动性。能动性不仅是指人们在做事情时所具有的意图,而且首先指他们做这些事情时所拥有的能力,并认为个体有能力“改变”既定事态或事件进程,这种能力正是行动的基础,而能力自然包括制度中被反复使用的规则和资源。资源是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吉登斯将资源分成两类:一类是配置性资源,指对物体、商品或物质现象产生控制的能力,或者更准确地说,指各种形式的转换能力;二是权威性资源,指对人或者行动者产生控制的各种转换能力。吉登斯强调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是社会变迁的“杠杆”,并认为资源只有存在于结构化过程中才有意义。个体使自己与规则和资源“保持距离”,策略性地接近这些规则和资源。
(三)关于变迁的观点
结构化理论关于变迁的观点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有意图举动的未预期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 of intended acts);另一是一种传统或文化对自身的超越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对话。吉登斯借鉴了语言学理论,认为语言首先是一种符号或符号系统,但它不只是甚至不主要是一种“可能性描述”的结构,它还是实践社会活动的中介,通过将语言学(共享语言)作为中介,自我理解和理解他人成为可能。经过深思熟虑的语言不仅仅是言说行动产生和对话达成的条件,也是言说和对话达成的无意识后果。
到此为止,本章回顾了西方相关理论视角的适用性以及中国社会政策研究的相关文献、制度主义理论视角、与资源相关的理论观点以及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上述文献对本书的贡献有四点:一是韩博天关于中国政策试点的研究以及中国政策风格的相关论述能够跟农保政策过程中的试点模式结合起来;二是制度的视角以及资源相关理论对政策过程研究的重要性,政策过程是在一定制度的约束和使能下展开的行动,各类资源的分布状况会影响行动者之间的互动过程;三是对科层制的梳理使得作为政策过程的主要活动场域的中国行政科层体系的特点凸显出来,使之成为政策过程展开的背景和基调;四是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来消解新制度主义中制度和行动之间的张力问题。本书将在借鉴上述文献贡献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历史)制度主义提供更为坚实的本体论基础,并借鉴新制度主义中有关制度、制度化、制度叠加、制度变迁等概念来展开社会政策的过程研究,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详见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