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城市概念
西方文献大量存在中国城市以行政功能为主的说法。例如柱华他(Trewartha, 1952)如下的结论:中国城市是因行政管治的需要而开始的,这也成为它们的发展动力。时至今日,行政功能依然是中国城市功能的主导,这个意识是比任何西方城市强烈的。他认为中国自远古以来存在了两股促使城市发展的力量:①皇朝或行政的因素;②经济因素。这说法和毛(Mote, 1977)的中国城市二分法吻合:行政城市和经济或自然城市。皇朝因素包括了两个成分:行政及防御。这个因素是如此纯粹和一贯,令柱华他觉得只在近半个世纪,中国城市作为官员管治之所——它的特征是城墙,才有明显的转变。的确,多个世纪以来,在中国,一个城市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领域或人口的多少,而在于驻地官员官位的高低。这个皇朝的管治因素亦会令一个城市在贸易及工业上受惠,并扩大其影响,因为官员们喜爱奢华,而大量的官员聚于一处必然需求大量的服务人口与供给。官员亦同时是科技及文艺的支持者及倡议者,他们支持了有关的人才及吸引了“围观者”。此外,在历史上,中国官方亦有吸收成功的民间工业,而使之成为官方工业或专卖的行为(Trewartha, 1952: 84)。因此一个城市的地位起初并不需要和它的人口多少或工商业重要性看齐,而自然地行政地位高的城市慢慢亦会发展出重要的工商业。
一个城市的行政地位和在国家政治中的意义,直接和它的城墙大小、官员的等级,以及城市经济的规模有关。柱华他(Trewartha, 1952: 73)引述《易经》如下:
任何城市如其墙超过3000丈,必然危害国家。先王曾规定,一级城市围墙的长度只能是国都的三分之一,而二级城市只能是五分之一,三级城市只能是九分之一。
虽然柱华他提到了第二个因素——经济,他特意说明大部分的中国城市以行政及防御功能为主,只有极少城市以非皇朝因素为发展动力。我们传统使用的“中国城市”一词,实际上泛指1500~2000个在不同朝代定为中央行政分支的都市聚落:一般来说,它们都是省会、皇室要地或是州与县的首府。这些地方,因为它们的行政功能及重要性使它们有必要建立城墙。行政功能,诚如毛(Mote, 1977)所言,亦给予中国城市特有的外貌:城墙——方正或圆的外形,以中轴线对称;城墙上有城楼;墙外有护城河等。虽然他观察到所有的中国城市都有城墙,但他认为后者的功能只在心理上而不在真正的防御:
在明代重建的南京及其他城市的城墙,看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心理上的作用,以确定中国皇权的存在,而不是为防御外敌……南京的高大城墙及护城河并没有保护天坛、地坛和太庙,或主要的官署和作坊,而多数的官员都居住在官家建的城外官邸(137)。
因此城墙并没有将这些行政城市划分为一个受保护的地区。更重要的是,毛(Mote, 1977)相信它们(城墙)并没有划分城市和乡村。明代的创建者自然在设计南京的城墙时曾考虑到防御问题,并且将重要的高地都以墙连在一起,不过:
天子主要以文明的手法统治,意即他以礼来规范社会和政府,以及依赖于神秘的天命,即统治的合法性。南京城墙的目的在于加强这神秘主义,以及强调使人敬畏的政权的存在。这些,我认为是城市研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主要特征(138)。
毛上述的话清楚地说明了中国城市的主要本质。正如前述,传统的中国城市,不论是它的功能或样式皆来自中国人的世界观,这观念要求中国的皇帝和官员如何去管治百姓。我们将会进一步讨论怎样才是个“理想”的中国城市。我们这里先讨论,在传统中国,城市和乡村是混为一体的,使城市成为广大农村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在中国这个母体上独自成为一个分开的实体。
中国文化并不如西方的城市文明一样,给予城市活动特别重要的关照。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并不存在一个独自存在与发展的城市阶层。城市作为一个特别生活方式的代表,甚或比乡村更高的文明,只是西方文化中的陈腔滥调,它从来不在传统中国出现。自从周朝以来,在大部分时间里中国由理论到实践都是个开放社会。中国人拥有买卖土地的自由以及选择居址和生活方式的自由。大量人口每天出入城市,而这些人并不觉得自己在穿越一条社会或政治上的分界。城墙亦不是城内与城外的实际分隔,如县城内的地方官,职责上是对整个县的居民负责,而大部分的居民是散居在城外的农民。在这些农村地方,县官依靠乡绅和地方上的读书人及族长、乡长以维持大部分的县政。县官的管治,因而与乡绅、乡长、族长、地方上的读书人和长老,以及普遍被接受的孔子思想相结合。这种管治上的统一不但有效率,而且将城市和乡村连为一个行政、社会和文化的统一实体。这种统一关系在经济上亦真实存在。传统中国以务农为主,城市的设立不单是为了控制地方的税收——主要是农业、人口与土地的税收,亦同时为了服务地方。虽然贸易及商旅在这些城市中兴旺起来,但它实际上以农副产品为主要的商品。朝廷派驻城市的官员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农业的生产以及广大农村的安稳。对县官来说,这是他基本的责任。而在官僚金字塔顶尖的天子,亦以此为己任。他和他的下属的主要职责是使农业繁荣和为它服务。具体来说,这些职务,以重要性为序,分别是秩序、生产和保护。城市提供了这些职能的施行场所,同时通过规划中的象征意义强化了这些职能(Murphy, 1984)。
柱华他观察到中国是一个整体的经济和社会网络。它以行政型的、以城墙围绕的“乡村中的城市”及其农村腹地作为基本单元,互相紧扣成一个网状的体系。这些网状的结构在中国的空间不断地重复,它们的基本功能在周王朝乃至后世朝代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在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中国,围墙城市成为地上景观的构成部分。在土地肥沃的区域,这些网状结构比较细密,一个城镇与另一个的距离较小,大概只有一日步行之遥。据说中国领土之扩张,也是依靠了这种行政与农业一体化的网状单元在新开垦或被征服之地不断地加添。保他路(Giovanni Botero)在16世纪时曾写道:中国是一个整体及一个单一城市(引自Mote, 1977: 105)。中国由于国土的辽阔,更主要因为传统世界观中的城市概念,在秦朝已经实现高度中央集权和极权统治,但中国并没有如欧洲在中世纪之后一样,出现了相应的城市发展和一个首市的兴起。保他路的解释是中国并不是一个诸城邦国的合体或半独立城邦的合体,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一个单一城市。毛更说:
在封建时代的后期,虽然政治的集中已经全面发展,但没有一个城市能自称首市,并且能在以下城市特征都起领导作用:①服装及其他生活上的潮流;②作为知识、文化及创意的中心点;③集中了代表文明的图书馆及艺术收藏。上述这些特征在众多城市聚落及农村广为分布,是中国文化的顶峰和缩影,首市的不存在使我们更注意中国的农村。中国文化中的农村成分是一致性的,而且存在于中国文化所到的每一角落。中国式生活并不是在城市中显现,而是显现于城市所依附的网……将这比喻推广一点,中国城市就如网上同质料的结,它的密度较大,但绝不是不同质料的其他物体(Mote, 105)。
城市和乡间的整合性也是基于人力资源的双向流动,如官员的出差、退隐、出仕,以及农民转向商业及仕途等的流移。农村的处境和价值观没有被贬低,反之在城市的高阶层中出现了对农村的向往,以及退隐田园的流行想法。建筑的式样,包括了住房、商业楼宇、庙宇和官府,在设计、方向、式样和用料上都是城乡保持一致的。一个单建筑,不论是小房子或是大型的官邸,在设计上都包括了天井之类的空地。上层人士对农村的理想化,是儒道思想的一部分,这种思想在社会上潜移默化,使上层人士喜爱在农村与城市间轮流居住,这使城乡间在建筑和文化上拉近距离。此外,在衣着、饮食、出行以及日常生活方面,中国并不存在城乡的两极分化。
上述讨论关系到中国城市的性质和它与农村的关系,提供了“理想”的中国城市及它的“典型”模式的有关背景。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人脑海中“什么是城市”这一看法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