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新时代 再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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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花开万朵,不离其宗

一个新的概念往往让人有虽似曾相识,却又难以言状的困扰,“数字经济”就是这样的典型。从0-1二进制的出现将各类符号数字化起,就开启了关于数字经济的讨论,并且这些讨论一直持续,仍未结束。正如哲学家尼采所说:“独创性并不是首次观察某种新事物,而是把旧的、很早就是已知的,或者人人都视而不见的事物当新事物观察,这才证明是有真正的独创头脑。”因此,我们要做的工作不是要否认前人的辛勤和成果,而是要在巨人的肩膀上博采众家之长,从而形成自己的认知,并努力使这个认知相对准确、可拓展、与时俱进。

“数字经济”之所以令人困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概念有一个广泛的相似概念“家族”。维基百科(Wikipedia)提出,数字经济时常与互联网经济(Internet Economy)、新经济(New Economy)、网络经济(Web Economy)等概念表达相似或相同的观念。根据相似度和相关性由近及远(如图1-1所示),这些概念家族成员从内而外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是核心成员,也是相似度最高的概念群,包括信息经济(Information Economy)、信息技术经济学、互联网经济、网络经济等;第二层是宏观经济意义的新概念,包括虚拟经济(Fictitious Economy)、新经济等;第三层是相关的边缘概念,还包括第二经济、知识经济、赛博经济、“互联网+”、信息化等。

图1-1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家族”图谱

1.1.1 核心家族成员

数字经济概念家族的核心成员是相似度最高的概念群,包括信息经济、信息技术经济学、互联网经济、网络经济、赛博经济等。这些概念是不同时期和不同学科背景下的产物,并没有明确的是非之分,甚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些概念与数字经济的内涵外延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在很多情况下,数字经济与这些概念是可以通用的。因此,我们在研究中也将充分吸收其他学者对这些概念的长期研究成果,佐之提升对数字经济的认识。

(1)信息经济

信息经济是与“数字经济”最相似的概念,也是引起最广泛研究的概念之一。维基百科认为,信息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它日益强调信息活动和信息产业的重要性。按照两位信息经济理论开创者马克卢普[1]和波拉特[2]的说法,信息经济则是指以生产、获取、处理和应用信息为主的经济。可以说,这种定义涵盖了以信息为核心产生的一切经济活动,具有较好的扩展性。也正是由于这一概念的理论性,进而催生出了“信息经济学”和“信息经济论”的名称。“信息”无疑是信息经济的核心,对“信息”的内涵和作用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信息经济不同内涵和外延的核心。具体来说,“信息”可能扮演着4种不同维度的角色。①“信息”是日常经济活动产生的知识产物。在主流经济中,有一个分支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其开创者之一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3]认为,由于对分析不确定性下经济行为的工具的运用,信息的经济作用就变得十分重要了。这里所指的信息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信息活动要素的集合。在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对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行动、策略及最终的收益和均衡将产生关键的影响。②将“信息”视为一种生产要素,也称为“信息资源”,类似于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由此引发的是对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生产和分配的关注和理解。③将“信息”看作一种商品,进行商品定价、产品市场结构等分析。④从产业层面理解“信息”。在国际上信息产业又称为信息通信技术产业(ICT,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在我国也称为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通信业(或电信业)三部分,并运用多种统计方法对信息技术带动的产业进行规模统计、结构分析及展望测算。

(2)信息技术经济学

有学者[4]将信息技术经济学作为技术经济的分支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强调由信息技术带来的经济活动演变。信息技术的变革性已受到广泛认可,近年来提出的第三次工业革命[5]或第四次工业革命[6]等科技革命概念,都将电子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信息技术作为支柱或核心,因此信息技术经济学更加强调技术或科技革命带来的广泛影响。

(3)互联网经济

互联网经济是信息网络化时代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经济现象。从广义上可以理解为基于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的总和。从当今发展阶段看,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等形态。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经济主体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以及金融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等主体的经济行为,都越来越多地依赖信息网络,不仅要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经济信息,依靠网络进行预测和决策,而且许多交易行为也直接在信息网络上进行。

(4)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是目前学术界较为公认的术语,甚至有了“网络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这一学科在商科或管理学科中更受认可,被国内外电子商务专业作为专业课,却并不是很正规的经济学概念。有学者[7]认为,网络经济研究的是当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网络形式组织起来后,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变化。由于网络形态的变化,当前的网络经济较20世纪末的网络经济从内涵到外延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5)赛博经济(Cyber Economy)

采用源于控制论的“赛博”(为“cyber”的音译)一词,意为对物理网络及其承载的数据及基于这些数据所做出的分析决策控制。有学者[8]指出,赛博经济系统是以信息和知识为主导资源、以信息与网络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经济形态,是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基础、依托计算机网络平台所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及其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赛博经济”的概念有其创新性,突出了网络发展带来的物理空间和经济活动拓展,但相较于之前的几个概念,目前其普及性有限。

1.1.2 宏观经济新概念

数字经济概念家族的第二层是宏观经济意义的新概念,包括新经济、虚拟经济等。这些概念突出了宏观经济的变革和演化,但未能突出信息技术、数字化等特征,往往夸大了数字经济的外延,未能更明确地概括数字经济带来的实质性影响。

(1)新经济

新经济可以理解为各种层面、各种形态的具有创新性的经济活动的总和,这一概念在学术层面、实践层面和政策层面都有广泛的应用,但往往没有明确的内涵。例如,1999年美国发展政策学会对“新经济”的理解是,经济的结构、运作方式和规则所产生的一系列从量到质的转变,强调基于知识和观念的经济,关注将创新观念和技术融入提供的服务和制造的产品中,及其提供的新的工作机会和高标准的生活质量。2000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总统经济报告》指出,当时美国处于经济快速扩张、就业充分增长,并未出现通货膨胀的持续高速发展中,这突破了传统宏观经济学中对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等此消彼长的桎梏,这种现象一度被称为“新经济”。在学术界,对“新经济”的定义更是多种多样,技术创新、组织变革、贸易全球化等带来的宏观经济模式变化,以及低碳、环保、绿色等发展理念孕育出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都可被理解为“新经济”。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放缓和转型加速的背景下,我国多次提出加速培育“新经济”的理念,这里的“新经济”涉及一、二、三产业,不仅是指三产中的“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也包括工业制造中的智能制造、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等,还涉及一产中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9]。可见,“新经济”的覆盖面和内涵很广泛,它不仅是信息技术和数字化等带来的变革,因此其范围远远大于数字经济的范围。

(2)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最早出现于经济学概念中,针对“实体经济”的概念而存在,如果说实体经济表现为物质层面的产品和看得见的服务,那么虚拟经济则更广泛地存在于资本等金融产业中,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并且具有较为独特的定价方式和价格体系。广义的虚拟经济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近年来,在研究新的数字经济形态的过程中,有学者将这种看不见的“数字”塑造的产业和经济形态理解为虚拟经济。总体而言,这一概念具有较大的歧义,不具有清晰的内涵外延。

1.1.3 相关边缘概念

数字经济概念家族的第3层是相关的边缘概念,还包括知识经济、第二经济(The Second Economy)、“互联网+”(The Internet Plus)、信息化等。这些概念往往体现了数字经济的某一方面特点,或者描述了数字经济的过程,或只能代表数字经济在某一特定经济环境下的表现形态,因而不能作为数字经济的同义词,但可以补充对数字经济的认识。

(1)知识经济

20世纪以来,知识经济与数字经济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在相当长时间内被认为有替代性。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发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将知识经济定义为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之上的经济。其所述内容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一切知识,最重要的部分是科学技术、管理及行为科学知识。知识经济打破了传统物质形态经济下的边际效益递减规律,这一性质与数字经济有类似之处。但知识经济不仅关注于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其关键是知识生产率,即创新能力,更突出人的大脑和人的智能。

(2)第二经济

第二经济是一种快捷的、自主的、隐形(虚拟)的数字化经济形态[10],是自工业革命后最大的社会变革,正在创造快速、互联和极具生产力的新经济世界。例如,白杨的根系和神经系统的反馈一样,这种数字化的经济有着快速的发展速度和即时反馈的神经网络,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的转变,预计其规模将在20年内与实体经济体量相等。

(3)“互联网+”

2015年“两会”期间由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于2015年8月正式出台文件[11],其释义为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我国出台的“互联网+”指导意见中涵盖的11个具体行动内容如图1-2所示。“互联网+”作为当前中国新经济的代表,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可以理解为数字经济当下在中国的形态和表现。

图1-2 “互联网+”概念和行动内容

(4)信息化

信息化是一个演进的概念,也是一个实践的概念,是计算机与互联网的革命所引起的工业经济转向信息经济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12]。从1993年起,随着金卡、金桥、金关等信息化工程的开展,以及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我国全面开启了国家信息化工程。从“九五”规划到当前的“十三五”规划,《国家信息化规划》一直被列为五年计划中的重点专项规划,可以说信息化一直是国家的重要战略。一方面,信息化的概念本身就在不断演进,1997年我国第一次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指出,信息化是指培育、发展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而当前“信息化”表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特征[13],更有学者提出信息化2.0或信息化3.0等概念,以区别之前的信息化;另一方面,“化”突出了“信息化”概念的阶段性,因此信息化可以是数字经济的过程,但不能代表数字经济本身。

1.1.4 界定概念的原则

数字经济的技术创新如此迅速、业态形式如此多样、经济影响如此广泛,以至于有太多不同的名词来概括它,各种交叉使用也不计其数。《连线》杂志主编凯文·凯利是创造和传播新词的高手,曾经撰写过《新经济,新规则》[14]一书,其中既用了“新经济”也用了“网络经济”;而除了以上常见的概念“家族”成员,还存在着“新信息经济”“新数字经济”“数字信息经济”等新的名称,并且仍然不断有新的名称出现。

可见,掌握“数字经济”的关键确实不在概念名称,而在于内涵和外延。因此,本书在界定数字经济的概念时,将遵循“内涵至上”的原则,继续引用关于数字经济概念“家族”的相关研究成果,以丰富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