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殊评标程序和方法
(一)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办法
《招标法》颁布和实施10年来,招投标实践中,结合项目特点,各行业和地方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评标办法,《条例》总结了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两种办法。
1.总承包招标
《条例》第29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本条第1款服务的规定不包括监理;对暂估价项目招标的组织方式和具体程序没有做出统一规定,而是留给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标准文件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具体规定。
2.两阶段招标
《条例》第30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二)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办法
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招标程序有4种类型:一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一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两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以及两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
1.一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
一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即普通常用的招标程序。投标人投标时将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封装在同一个信封中同时递交,同时开标评标。递交了响应招标文件且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中标。
一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适用于土建工程、货物和材料的招标。
2.一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
投标人投标时将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封装在两个不同的信封中同时递交。招标人先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对经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公开开标,确定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中标。
一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适合选择咨询公司的招标。技术复杂的大型设备或交钥匙合同采购时,也可以考虑采用。
3.两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
两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亚行贷款项目特有的一种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① 第一阶段:投标人投标时将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封装在两个不同的信封中同时递交。招标人先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拒绝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修改技术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 第二阶段:被要求修改技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修改后的技术投标文件和补充报价。补充报价只能是由于修改技术投标文件而导致的修改。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经评审,确定技术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4.两阶段单信封招标程序
双阶段单信封是世界银行贷款采用的一种招标程序。该程序适合交钥匙合同、大型复杂的设施采购、特殊性质的工程、复杂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合同招标。在这些合同的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有可能会面临下列问题:对市场技术现状不了解,编制技术规范存在困难;虽然了解市场状况,但存在多种相近的可接受的技术方案;投标人可能提供技术上不均等的投标。为了确保投标人投标时的技术方案符合招标人要求,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
① 第一阶段:邀请投标人提交不含价格的技术标。招标人对收到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要求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投标人修改技术方案。不按招标人要求修改技术方案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② 第二阶段: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价格和技术方案。招标人组织公开开标。经评审,确定技术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三)关于PPP等特殊项目的评标办法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中正在积极推进PPP融资方式,它不仅是融资方式的一个选择,也是我国走向现代化全面改革中发展混合经济以解放生产力的战略性举措。所谓PPP融资模式(Public-Prirata-Partnership)泛指政府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以授于特许经营权力特征。从管理角度看,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为参与部门带来利益。PPP合作的运行有三个特征,一是伙伴关系,二是利益共享,三是风险共担。在PPP合作模式中,BOT是广泛采用的一种形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是由投资人投资建设、按照合同约定经营并在合同规定时间移交给项目所有人的工程建设项目。
BOT项目招标属于服务类融资和管理项目招标,其项目管理、招标程序、评标重点同工程建设、设备材料招标有很大差异。BOT建设项目和传统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的区别如表4.6所示。
BOT项目是一种特殊的建设项目,往往涉及社会公权力。以招标人的身份界定,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范畴。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全过程参与;从资金来源界定,由投标人负责注入资金又属于融资项目范畴。BOT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建设资金,投标人关心投资的回报和风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价首先应该是投标人的可信度。BOT建设项目说到底是融资项目,因此,财务条件是BOT建设项目评标标准的重点。
BOT建设项目从管理上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但从招标类别上划分又属于服务类招标。服务类招标和货物、工程建设招标的最大不同就是服务标的的多样性,其招标程序见表4.6。
表4.6 BOT建设项目与传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区别表
在招标实践中,我们一般参照两步法招标程序,第一步,招标定方案,第二步,确定最佳合作伙伴。
考虑到评标标准的特殊性,此类项目对专家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的水平要求较高,特邀专家可能比随机抽取专家的办法更好一些。在评标中,也不宜采用刚性的打分办法,在招标实践中,用分项排队的办法可能更科学地反映专家的意见,以供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在这个意义上说,BOT建设项目招标是一个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的专家咨询。
(四)框架协议招标的方法
框架协议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对货物或服务形成统一采购框架协议。
该办法主要适合于重复使用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与要求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特别适合于一个招标人下属多个实施主体采用集中统一招标采购的项目。目前大多在物资采购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框架协议招标主要有以下特征:
(1)采购主体:招标人或集团采购部门。集团采购部门相当于招标人联合体。
(2)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当“团购”。
(3)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由招标人直接或分别授权由集团采购部门集中签发。集团采购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来自基层招标人“授权”或制度规定,所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主体是一致的。同时该类招标采购同一个标的中标人可以不止一个。
(4)采购合同特点:
① 招标约定合同单价、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等合同要件。在有些情况下,货物(材料)、服务,其标的的价格因素还有特殊性,如仅确定单价或价格同材料价格指数挂钩或同行业的平均价折扣、甚至价格参数完全模糊等,例如政府机关关于汽车维修定点招标。
② 招标通常不确定采购数量和交货时间,或者只提供预计的参考数量。
③ 框架协议的招标结果有确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框架协议签订实际供货或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