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带一路”战略的开放基础
总结30多年来对外开放的经验,可以清楚地认识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及其开放型经济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为未来开放提供有益启示。从开放时间和政策变化看,整个开放历程大体可以分四个阶段。
第一节 “部分让利”对外开放初级阶段(1978—1991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始了中国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并逐步形成了低度开放的经济。1979年中央允许广东、福建实行对外经济活动的灵活措施,1980年开始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1984年开放大连、天津、上海、广州等14个沿海城市并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分两步开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和辽东半岛、胶东半岛。1988年设立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1990年开发开放浦东,决定在上海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政策。1991年开放满洲里等4个北部口岸,还相继批准上海外高桥等沿海重要港口设立保税区。这些措施使中国的对外开放格局从南到北,由点到线,贯穿了中国整个东南海岸线,与处于开放第一、第三层次的经济特区和开放性区域联成一片,并通过沿江、沿边、沿交通干线和内陆中心城市的开放,使中国的对外开放由线到面,扩展到全国。
这一阶段的对外开放是由经济特区逐步扩大到沿海、沿江、沿边地区的渐进式梯度开放,主要是通过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作用与世界联系,一方面是为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另一方面是为了引入国际通行的经济运行和管理体制。基于当时国内经济技术落后的现实,对外开放的主要目的是引入急需的外国资本、技术和管理。在税收、利率、土地等政策上给予外商很大的“优惠”让利。这一阶段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是打破了中国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式和行政式的经济管理体制,使经济充满了新的活力;二是突破了中国经济长期封闭半封闭的状态,缓解了国内资源的短缺,并借鉴外国经验推动了国内的体制改革;三是形成了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域—内地”顺序的渐进式开放战略,成为中国30年对外开放成功的主要经验之一。总之,这阶段的对外开放通过部分“优惠”政策,实质上都是向外来企业让利,“让利就是出血”,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的“杀出一条血路”,却换来了长期、宝贵的成功发展经验,并逐步走向了“互利”的全面开放阶段。
第二节 “合作互利”对外开放扩大阶段(1992—2000年)
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加速向纵深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1992年以上海浦东为龙头,开放武汉等6个沿江城市。同年,开放哈尔滨等4个边境和沿海地区省会城市,珲春等13个沿边城市,太原等11个内陆省会城市。2000年,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外开放又进一步扩大到广大西部地区,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沿江经济区—内地中心城市—铁路公路沿线和沿边地带”开放新局面(唐任伍、马骥,2008)。至此,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在制度上以符合“国际规则”为导向,逐渐对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贸体制和外汇体制等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扫除了制约开放的制度障碍,为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大幅提升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随着体制改革力度和对外开放度的大幅提高,中国经济在对外开放中获得了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的经济总量从1992年的2.66万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8.95万亿元,增长了近3.5倍,对外贸易总额从1655.3亿美元上涨到4743.0亿美元,增长了近3倍,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110.1亿美元上涨到407.2亿美元,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33.1亿美元,外汇储备从194.4亿美元增长到1655.7亿美元,对外经济合作营业额从30.5亿美元增长到113.3亿美元。同时,居民收入水平和财政收入也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6.6元上涨到6280.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784.0元上涨到2253.4元,全国财政收入从3483.4亿元增加到13395.2亿元,分别上升了3.1倍、2.9倍和3.8倍。
世界各国和地区从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中获得了较大收益。首先,在华投资企业受益最多。在华外资企业充分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丰富的资源和土地以及税收等优惠性政策获得了高于在全球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投资利润。众多外资企业把中国视为极具潜力的生产地和销售市场。快速发展的加工贸易出口使大量外企在中国投资—采购—生产,又从中国出口,从而获得了丰厚利润。其次,贸易伙伴也从中国经济和贸易的快速发展中获益匪浅。一方面,他们从中国获取大量质优廉价商品,提升了其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同时缓解了其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另一方面,中国快速增长的进口需求为贸易伙伴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拉动了其经济的增长(江小涓,2008)。这一阶段中国和世界各国因分工深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均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快速发展中获得了各自的利益,但此阶段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核心特征是规模扩张,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扩大出口创汇和增强自身竞争力,不过多考虑国际责任。中国经济的繁荣掩盖了自身经济和贸易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贸易摩擦不断增多、国内流动性过剩、贸易条件恶化、对外技术依存度过高、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等。面对这些新挑战,中国必须调整对外开放思路,实施全新的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
第三节 “互利共赢”全面对外开放阶段(2001—2012年)
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向制度性开放转变,中国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具有新的特点: 开放领域扩大,开放模式转型以及国内体制与世界规则全面对接。由过去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的市场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市场开放;由过去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中国与WTO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由过去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可预见的开放(唐任伍、马骥,2008)。由区域性推进的对外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开放领域由传统的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扩展;市场准入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环境会更加规范有序;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WTO的基本原则和中国加入WTO的承诺,成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所遵循和参照的基本依据。
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成就,已经成为全球举足轻重的贸易大国。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01年的9.59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5万亿元,年均增长保持在10%左右,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2010年上半年中国GDP总量17.284万亿元,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同期,对外贸易额更是出现“井喷式”增长,从0.51万亿美元增加到2.2万亿美元,增加了3倍多,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2007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分别达到900亿美元和565.3亿美元,均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截至2012年年末,外汇储备已高达3.31万亿美元,继续保持世界第一。这一系列数据表明中国的对外开放正在经历从规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国经济已开始从单纯强调数量增长的外向型经济向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开放型经济转变。
但是,在对外开放中也出现许多问题,诸如多年贸易顺差、人民币升值、外贸依存度过高、贸易摩擦增多、资源压力和环境污染严重等。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客观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对外开放中的得失,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的水平,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要兼顾本国和伙伴国的利益,实现对中国“开放红利”公平共享,为开放创造有利、稳定的外部环境。在加入WTO近十年来,中国的一系列举措也标志着中国的开放战略正从“合作互利”阶段转向“互利共赢”阶段。
第一,在扩大进口方面,大幅削减关税,取消进口非关税措施,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关税总水平由加入WTO前的15.3%下降至9.8%,并已按承诺全部取消6种农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有数量限制的进口商品不到进口总额的1.5%。中国根据加入WTO承诺相继颁布了30多个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和规章,涵盖了金融、分销、物流、旅游、建筑等领域,基本形成了服务业对外全面开放的格局。
第二,全面发展双边与多边经贸合作,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使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分享到中国发展带来的机会。截至2012年10月,中国的自贸区伙伴共有18个,包含15个国家和台港澳3个地区。15个国家分别为东盟10国以及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和哥斯达黎加。实施自贸区战略极大带动了我国和这些国家的贸易发展。与这18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规模已经占中国外贸总额的24%,接近1/4。
第三,在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方面,2005年7月21日,中国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并参考一篮子货币来调节汇率。人民币汇率放弃盯住美元,形成更具灵活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此外,还全面调整外汇管理政策,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利用外资质量;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积极参加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等。
互利共赢是当今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主流,我国只有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才能把握住新时期的发展机遇,应对新的挑战。为了全面提升中国对外开放水平,我国必须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互利共赢”这一新型开放战略。
第四节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型对外开放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为了应对新的飞速发展的世界经济形势,实现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全面对接,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倡议。经过两年多概念的成型与框架的制定,该战略至今已经进入了落实阶段。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的发展利益。当前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自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最大的新一轮重构。中国第一阶段的对外开放是利用经济全球化机遇参与国际分工,重在参与别国创造的机会。目前已经进入新阶段的对外开放,2014年中国外汇储备已达3.84万亿美元,我国已经具备充足的资本条件来为第二轮“走出去”作强有力的支撑,中国要主动为自己和别国创造经济发展的机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推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正是中国与外部经济关系调整的自然延伸,意味着中国正在努力将自身的经济增长体系转化为区域增长体系。“一带一路”倡导包容发展的理念,强调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作的原则,在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构建多领域合作体系,打造多层次合作格局,发展多渠道合作框架,开辟一条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文化传统、不同资源禀赋、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开展平等合作、共享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
在全球经济整体低迷的背景下,建设“一带一路”将为世界提供一种全新的发展构架和合作模式,就是全面对接现有自由贸易区和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扩大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影响力,为最终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创造条件。截至2015年6月,中国在建自贸区19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3个,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和韩国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前均已实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8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一带一路”将与这些自由贸易区实现全面对接,从而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跨地区跨组织的宏大贸易版图。
因此,“一带一路”不仅是一条贸易通道,更将成为一条为全球繁荣创造新机遇、激发新活力的增长通道。“一带一路”倡导经济发展与和平安全并重,两者相辅相成,通过经济发展为解决安全问题、巩固安全成果提供坚实基础。随着沿线各国经济的共同发展,本地区的人民生活将得到明显改善,这有利于增进各国的社会稳定,为地区和平创造条件。经济交往与合作所营造的互助氛围和命运共同体精神,将为解决政治安全领域的复杂矛盾奠定更好的互信基础,确立可持续的“一带一路”模式,不断增进有关国家之间的友谊,促进政治合作意愿,共创有利于地区和平的环境。
30多年对外开放的历程是一条迈向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道路,对外开放经历了“部分让利”“合作互利”“互利共赢”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四个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从数量扩张逐步转向质量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让利”是指在对外开放的某一个具体阶段采取“优惠”政策和各种让利形式参与国际交流。“互利”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础,体现了国际经济交往中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所带来的“非零和”博弈的结果,它是交易双方愿意长期交易的经济保障。“共赢”是指交易双方能够更加公平地共享开放红利,实现双方协调发展的要求。“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是在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理念基础上参与搭建更加公平的全球经济架构,以便与世界各国共谋进步,共享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