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儿科护士工作职责
一、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计划。
(3)了解国内外专业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
(4)主持科室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科室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课。
(7)指导主管护师完成大、中专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带教工作,担任部分讲课。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
(9)制定科室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定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10)负责组织科室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二、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科室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科室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科室护理质量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对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科室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下级护理人员给予业务指导。
(5)对科室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科室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大、中专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定科室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室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科室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三、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和科室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施,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责护区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科室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讲义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定科室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病区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生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员学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病人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及物资和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