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
历史的告诫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中国官僚制度在延续和发展的两千多年里,曾代表着传统政治的精致、典范和成就,与辉煌的盛世景象融为一体。但在这个过程中,腐败始终与历史的发展形影相伴,成为附在执政者身上的痼疾。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形式五花八门,或为权位,或为金钱,或为美色,但都是为满足贪婪者的私欲。回顾历史,尽管每个王朝的覆灭,具体原因各异,但腐败导致速亡,却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基本规律。“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贪腐误国,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以至于近代学者王亚南曾断言,中国二十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
有腐败,就有反腐败,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标志。
在中国历史上,反腐手腕最狠辣者当属朱元璋。
明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朱元璋逆袭成功当上明朝开国皇帝。这位昔日的叫花子威风凛凛地坐在应天府(今南京)高高的龙椅上,无法忘怀当年正是贪官污吏让他流离失所,父母差点死无葬身之地。但他没想到,自己龙椅还没有坐热,四下环顾,发现腐败已瘟疫般在眼皮底下迅速蔓延。
朱元璋的愤怒可想而知,他暗自发誓:“弄死这帮贪官污吏!”
那一年,朱元璋40岁。
荷尔蒙旺盛、精力充沛的朱元璋,其侦查和分析官员异常财务状况犹如云计算。他在中央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中的贪官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监察御史外,同时又在各省设按察司,掌监察之职;后来又设立“巡抚”制度,由朝廷派亲信重臣到各地出巡,监察地方官吏。
明朝的官场,充分贯彻了“治乱世,用重刑”的基本原则。从《大诰三编》中,不难看到朱元璋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官员犯了别的错误尚可饶恕,唯有贪污,决不饶恕。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在他对贪官污吏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他发明了剥皮填草,就是将贪污官员处死后,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朱元璋还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株连九族!
朱元璋反腐手段如此酷烈,贪官依然屡打不绝。那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景象:官员正在庭上道貌岸然地审问犯人时,忽然被一拨牛气冲天的锦衣卫冲进来抓走,弄得下面跪着的犯人莫名其妙。由于官员不够用,只好留用一些犯了事的官吏让其戴枷办公。主审的官员和被审的犯人一样戴着枷锁,官员后面站着监视他的锦衣卫,一俟审毕,再把官员收监。此等景象,煞是奇葩。
有学者估算,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当时,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按今天的说法,朱元璋反腐可谓“零容忍”。但是,“重典治吏”虽然可取得一时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其起初的威慑力也大为削弱,而且随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增多,反对者或明或暗地予以抵制,最后只好不了了之。正如朱元璋哀叹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
中国的官场史,犹如一部按了循环播放键的反腐剧。
如今,明朝那样的反腐怪圈还在延续。比如,上午在报纸上看到市委的李书记严厉批评官风不正,下午就在微博得知书记已被纪委带走了;刚刚看到纪委的曾书记抓了贪官,不一会儿就因涉黑被“双规”……2014年8月23日午时,短短2分钟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接连公布,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落马。至此,山西此轮反腐风暴,已一举拿下4位省委常委。一届省委常委会超过三成成员被查,力度空前。
2015年7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落马。同年8月27日,赵海燕任三门峡市委书记。2016年7月17日下午,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就表面而言,这不过就是又一起官员落马的消息,但赵海燕的落马却有两大看点。一是她是一个“短命”的市委书记,上任还不到一年就落马。二是她没有吸取前任的“前车之鉴”,让自己成了一个“前腐后继”的典型。
此前,太原市就曾出现过三任书记先后落马的情况;在2002年10月中旬,河南省交通厅长石发亮因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查。这是河南省继曾锦城、张昆桐被判刑之后,第三任交通厅长落马。而公众也普遍认为“事不过三”,但董永安耻辱地接过了第四棒,又在2010年落马;此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张田欣、仇和、高劲松,昆明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落马……
不可否认,今天中国权力结构的基盘,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历史惯性。
纵观中国历代监察之得失,有两大问题是历代都没能解决的困境。其一,“监察悖论”,即“谁来监督监督者”。其二,一抓就死,一放就乱。这两个难题伴随中国两千多年集权体制始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正是由于这两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才创造出了一个个王朝“兴也勃,亡也忽”的历史循环。
再以明朝为例。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中,明朝只是其中一个。那时,“绝对权力”便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皇权,朱元璋所追求的仅是一种“一把手说了算”的制衡结果,而并非“程序正义”。这种皇权的绝对权威性,导致法外施刑的泛滥,使得合理有效的监察机制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于是,政坛上各种派系的斗争与博弈,往往会利用吏治作为幌子打压对手。所以,期望依靠皇权体制的内部监督遏制腐败,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幻象。
明朝反腐呈现出明显的扩大化和不确定性,而反腐一旦牵涉了利益集团的博弈,难免会出现扩大化的趋势。由此,每个人虽然有可能成为一场上层社会博弈的受益者,也同样可能被稀里糊涂地牵连进去,成为受害人。那些反腐败的“战果”,常常只是权谋斗争之下的副产品而已。
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惩贪措施不严厉,而是中国的贪腐文化过于根深蒂固。在中国传统社会,因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腐败机会遍地皆是。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剧了腐败的蔓延。史称明朝“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一千元左右。若不贪污,明朝的官员,会生活得很窝囊。
比如作为正二品的大官,海瑞身后留下多少遗产呢?同乡苏民怀清点其遗物,结果只有竹笼一只,内有俸银八两、旧衣数件而已。连出丧的费用都不够,还是靠同僚募捐才得以下葬。在明朝做一个彻底的清官是如此艰难,海瑞一生唯一奖赏就是再三被皇帝罢黜,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以至于生前母亲难得吃上一回肉,死后连自己的尸骨也差点不能下葬。这种变态的官场文化,把百分之九十九的好人都逼成了贪官,朱元璋又如何能不遭遇愈反愈贪的尴尬呢?
可见,明朝的高压反腐,一直治标不治本。朱元璋仅从道德高度出发,认为官员应该不计报酬,敬业奉献,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然而,面对强大的腐败惯性、官员糊口的生存权利,坚持对惩贪工作的不切实际的高要求,就变得不切实际起来,变得没有制约力。
早在30多年前,邓小平就曾说过:“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历史也一再验证了阿克顿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掌权者的惯性是拼命行使权力,直到遇到障碍为止。要打破反腐的灾难性循环,唯有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下定了反腐的决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4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了反腐的目标——“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2015年1月,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明了由赢得时间到赢得空间的方向,做出了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战略规划——“制度治党”“重构政治生态”。
从中国现实出发,有必要从以下五方面对权力加以管制和约束。其一,由人民定期地、自由而公正地选举各级行政长官,或罢免他们;其二,实行权力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相互制衡;其三,实行司法独立,使司法机关成为捍卫正义的堡垒;其四,实行新闻舆论自由,让那无孔不入、如水银泻地般的传媒时刻盯着掌权者的一举一动,随时予以揭露;其五,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项制度起源于230年前的瑞典,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称。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公示制度,以及建立完善的与之配套的法规体系,既是国际反腐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反腐的“众望所归”。
在通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的同时,更有必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有合理的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本人撰写本书,力求笔锋穿越中国浩渺的历史时空,深度挖掘历史上一系列腐败问题久禁不绝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本书力求观点鲜明,论述深刻,语言诙谐,集较强的权威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多角度展示中国反腐的艰难历程。
本书在阐述中国历代廉政文化的同时,还梳理了许多重要政史知识,以期读来轻松而具有实用价值,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提供一部好的学习辅导读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修身、践行党规党矩的手册,成为一本广大读者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参考读物。
是为序。
李松
2017年4月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