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保障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宋朝诗人李纲的一首《病牛》,表达了忧国忧民的情怀。古代社会生产力落后,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对人民来说,“皆得饱”便是当时的“社会保障”。
当人类社会进入到工业文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成型。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国家,必然会将社会保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
与西方国家相比,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同样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家迅速落实针对部分人群的生活保障工作。1950年,政务院批准内务部公布《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修正,这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由此诞生。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
由于我国的一些历史原因,社会保障制度有一段时期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开始进入发力阶段,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入初步探索时期。
二、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我国首次提出“社会保障”这一概念,并专门设章对社会保障改革问题进行阐述。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3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改革阶段。其间通过了诸多政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包括1991年6月国务院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1992年1月民政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1993年4月国务院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这一时期也呈现出历史特点,当时我国对城市经济体制开始进行改革,一切仍然以经济建设为主。所以,服务企业改革需要的是社会保障改革的指导思想,以企业改革为核心,将社会保障改革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而开展改革工作。
同时,改革步骤也遵循这一原则。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成为改革的先行兵。从城镇企业养老改革破冰,逐渐出台有关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在以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障采取改革措施。当然,这具有明显的历史特色,社会保障始终以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为要旨。
虽然这一时期具有明显的“偏向性”,但我国秉持着“稳中求全”的原则,以单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对社会保障进行新的探索。这一时期,我国在社会保险模式选择、保险费用分担等方面大胆尝试,虽然瓶颈依旧存在,但这份闯劲值得鼓励,因为这意味着现代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在我国发芽。
从1993年开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阶段。这一时期的明显特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遵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来进行。在此原则上,我国每年都会总结经验,不断深化目标,将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与国家经济发展实际水平相结合,制定符合时代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
1995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1996年8月12日,劳动部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7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该框架的形成,意义非凡,主要包括:积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创新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框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一次完整纳入,充实并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1998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条重要分水岭,基本实现了“两个确保”的历史使命。同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明确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同时,会议部署“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任务,这便是“两个确保”。此外,“三条保障线”建立,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也为我国城镇居民提供了切身保障。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9月28日,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三、我国21世纪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进入21世纪,我国继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各项制度陆续完善。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4月27日,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 7月9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18日,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整个2003年,堪称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突破进展年。
之后,城乡社会保障建设工作被提到国家工作日程。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形成;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仅隔一天,即11日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2010年1月2日,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基本形成。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这对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来说,堪称历史性的突破。
社会保障建设是国之大计,非一朝一夕而成,须一砖一瓦而就。上述介绍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在经历了历史特殊期与现代接轨期之后,已稳健地寻找到适合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来看,社会保障与城镇化水平密切相关。城镇化水平发达的国家(地区),社会保障相对完善健全。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高度发展时期,要想顺利完成城镇化建设,必然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跟进。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科学化深入与多元化发展,必将与经济转型相辅相成,必将促使我国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