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平等非歧视原则、劳工权利、妇女和儿童权利、公益诉讼成为热点,人权的跨学科研究受到关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中国的宪法原则,而平等和非歧视原则的落实在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日益引起关注的重要课题。城乡差距、性别平等、就业歧视是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中国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讨。
2006年10月16~17日,中国—欧盟第十五次人权司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其主题之一就是劳动权利。2006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草案曾于2005年12月24日首次提交审议。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3月20日将一审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截至既定日期2006年4月20日,通过网络、报刊、信件等各种渠道表达的意见达19万余件,这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实属罕见。意见集中在是“平等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上。这个两难的问题构成了《劳动合同法(草案)》所有争论的基础。可以预见,这部与劳动者、雇佣者和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仍将继续引人注目,而中国完善劳动立法,制定一系列的单行法,包括已经启动立法的“劳动争议处理法”以及“工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标准法”“劳动基准法”“集体合同法”等,也日益成为必要而迫切的事项。
2006年,湖南、江西和黑龙江等省份针对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起草并通过了本省的实施细则。社会性别主流化研究继续深入。
2006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关键一年,修法过程也是社会各界积极了解、学习和讨论儿童权利及其保护的过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代表处还组织中国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专门就《儿童权利公约》和立法改革的主题,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伊诺森蒂研究中心进行访问和研讨。国内的各种调研活动和宣传工作也非常密集。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修订案,为我国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人权教育呈现新的特点。2006年5月20~25日,中国外交部和欧盟共同组织的在维也纳举办的中欧第十四次人权研讨会,其主要议题之一是中小学中的人权教育。
公益诉讼在2006年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如今,公益诉讼在中国法律界已经日益成为一个流行语,相关实践非常活跃。公益诉讼在环保、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等领域有发挥作用的巨大潜力。虽然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还非常薄弱,空间非常有限,但是它适应了社会和法治发展的趋势。公益诉讼在中国的成就引人关注,同时也不乏争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沿着人权与法治的方向坚定前行,中国的公益诉讼必将走出一片更为光明而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