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丘缓坡山地生态开发初探:理论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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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研究区概况及低丘缓坡评价范围确定

一 研究区概况

大理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位于滇西中部,是滇西的交通枢纽。大理市为高原盆地地形,总体呈西北高、东南低、四周高、中间低的特征。大理处于低纬度高海拔地带,属于典型的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区,土壤类型多样、干湿季分明、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大理市降水丰富,地表水和地热水资源较丰富,洱海为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属于天然湖泊。大理市辖10个镇1个乡及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市内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2处,是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

二 低丘缓坡土地评价范围确定

本书结合低丘缓坡的相关概念和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将低丘缓坡地定义为具有一定成片开发条件,在云南省划定的坝区范围以外的,坡度在8~25度的包括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资源。本书研究的是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根据低丘缓坡的定义及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条件并结合大理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书研究大理市低丘缓坡建设适宜性评价的范围。本书研究将大理市25度以上集中连片的区域,海拔大于3000米的区域,洱海和湖泊、水库水面,坝区范围以及洱海内两座观光岛屿扣除以后的区域作为本书的评价范围。大理市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范围如图3-1所示。

图3-1 大理市低丘缓坡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