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于化解行业困局的几点思考
(一)规范矿业权市场管理、改革矿业权流转体制,进一步挖掘国内资源潜力
由于我国矿产资源具有国家属性,决定了矿业权的出让为国家垄断。国家出让的一级市场,具有垄断经营性质,然而参与的矿业权人和管理者却存在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淡薄、矿业权市场观念不强、资源型资产观念缺乏、法制观念不强等问题。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差距,造成矿产资源所有权错位,矿业权乱位,管理权越位,市场要素缺位,不仅使矿业权市场扭曲,而且严重阻碍矿业权市场的发展。未来建议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运作中的地质调查评价技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业资本运作、矿产环境管理、矿产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等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矿业权市场。另外,建议一方面鼓励矿业权(勘探权、采矿权)的进一步放开,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矿业权招标工作,通过提高民营资本矿业权中标率来提高民营资本参与积极性、激活矿业权出让市场。我国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而开发能力及开发资金有限,可通过鼓励民营资本直接参与矿业权直接转让,矿业权信托,矿业权抵押,矿业权有价证券的转让、抵押、信托等,一方面完成当地的资源开发,另一方面提供资金来源,带动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加强风险管理,对参与的民营企业进行尽职调查,防范国外热钱及投机者涌入垄断我国命脉行业,威胁我国资源安全。
(二)加大外汇储备对国际大宗矿产资源收储,加快推动大宗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完善
全球经济总体放缓,成为我国购买战略资源的重要时机,可考虑在保证外汇储备的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性的基础上,加大我国外汇储备对国际大宗矿产品资源的投资,即鼓励外汇储备通过直接购买、股权参与等途径,加大投资境外大宗矿产品以及富有资源的矿产所在地,补充国内大宗矿产资源供给,拓展外储投资途径并提高投资回报率。在具体操作中,根据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战略需求,确立大宗矿产品主要战略储备对象、规模和周期,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资源战略储备,提升我国大宗矿产品战略资源保障安全度。
(三)应高度重视大宗矿产品的金融属性,完善衍生品市场,逐步提升矿产品国际定价权
随着大宗矿产品的交易规模及范围的不断扩大,大宗矿产品的价格越来越多地受到地缘政治、投机炒作等非供求因素影响,金融属性日趋凸显,把握定价权需要兼顾其金融属性和工业品属性。
第一,从交易量上看,由于大量对冲基金等风险资本参与到期货市场交易中,期货的交易量已经远远超越现货的交易量。2010年全球铜消费量为1849吨,而同年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活跃的期铜合约日平均交易量就达到25620.73手,按每手25000磅折合为290534吨,已经远超过实体企业套期保值的需求。衍生市场的巨量交易是大宗矿产品价格形成的重要驱动力。第二,从价格走势上看,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引导效应日趋明显。期货市场较现货市场对信息的反应更加快速灵敏,其价格发现的功能更加完备,带动现货交易价格跟随波动。第三,从期货合约的交易者构成来看,来自金融领域的投机者活跃度远高于实体经济领域中套期保值者,使得衍生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并向现货市场传递。第四,大宗矿产品价格对利率、汇率、货币供应量等金融指标的反应更加敏感。
鉴于以上,把握大宗矿产品的定价权显得尤为重要,具有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近年来,国内在探索大宗矿产品的国际定价权方面有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尝试。比如,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版”铁矿石期货合约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产品设计把握少投机、低风险、稳运行、重实效的原则,以含铁量62%的进口铁矿石粗粉作为交易标的,实行更能反映国内现货市场特点的供需关系、避免指数期货因被动地跟随指数而存在脱离供求关系的实物交割,允许铁矿石精粉替代交割。铁矿石期货交易使得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这将有利于铁矿石逐步建立国际定价。然而由于国际垄断的长期存在,掌握大宗矿产品的定价权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尽管如此,基于60%的铁矿石交易发生于我国的基本事实,做期货还是比不做期货强,早做比晚做强,在国内做比在国外做强。未来,应结合国内外政策环境和发展实际,加强大宗矿产品衍生品交易市场建设,不仅针对铁矿石,还应就国际重要大宗矿产品设计出更符合国内特征的衍生品种,使交易品种不断系列化和层次化,逐步提升我国大宗矿产品交易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