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体验美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美是一种社会理想

美是一种社会理想,也就是说它是人类个体的理想的存在方式、生存状态,是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人与人融为一体的生存状态,也就是美。在这方面,庄子和禅者的人生追求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庄子一生苦苦追求的就是如何超越主客体的规定性从而使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庄子认为,如果我们站在道的立场上来看待事物,那么一切事物的规定性也就消失了。《秋水篇》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就是这个意思。在《齐物论》中,他详细讨论了达到这种境界的方法。“齐”的意思就是超越规定性,消除差别,达到万物同一。庄子以为做到了“齐是非”“齐生死”“齐物我”,也就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有些人据此断定庄子是相对主义者,其实不是这个意思。他已经超脱了是非、生死、物我,他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他就是道。

在我看来,庄子的缺憾不在于他的“道”的神秘性,而在于他对主客体规定性认识不足。庄周梦蝶的故事就证明了这一点。在他看来,站在道的立场上观物,规定性就会消失,这就必然导致自意识的消失,并最终倒退到原始的主客体不分的混沌状态,即庄子向往的“泰氏时代”。这种社会理想当然不是美。但必须承认,庄子的人生追求与美的本质不谋而合,这也是他千百年来魅力不减的秘密所在。

既能承认规定性,又能超越规定性的是禅者。他们的人生追求与美的境界有惊人的相同之处。日本著名禅学大师铃木大拙在其《禅与心理分析》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西方致力于变圆为方,东方则致力于使圆等于方。对于禅来说,圆是圆,方是方,而同时方是圆,圆是方。”〔日〕铃木大拙、〔美〕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中国民间文化出版社,1986,第29页。类似的论述,都是讲的在承认规定性的同时,又超越了规定性,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美学的态度。

禅鄙视理性。他们认为语言即是牢笼。一落言诠,就有所规定,对立和矛盾也就产生了。所以,禅师常常采用不着边际或者前后矛盾的回答来击破弟子的理性思维,使他们忘记规定,获得开悟,达到般若直观的境界。

禅认为,主客体融合在一起,就是般若直观,也就是美。“在般若智中,则这种二分法(主体与客体)已不再存在。”〔日〕铃木大拙、〔美〕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第98页。事实上,许多禅师都把美看成是般若直观。铃木大拙说:“禅的真理是一种把单调乏味的生活、索然平凡的生命,变成为一种艺术的、充满真实内在的创造的真理。”〔日〕铃木大拙、〔美〕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第41页。就是说,禅通过超越规定性,把平凡的生活和生命变成一种艺术、一种美。

从审美体验的角度讲,禅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它来说,一切规定性都可以超越。这样一来,世上所有正负价值的矛盾便都融合在一起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熬成了一锅粥。“在那个世界(彼岸)里,绝无执著依恋;那里无善、无恶、无罪、无丑。”〔日〕铃木大拙、〔美〕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第6页。

照我们看来,那些没有蕴含主体的自身需要和心理格局的客体,是无法超越它的规定性的。我们无法与丑恶的东西融合。美承认有丑,它才能够通过不断拓展自身领域,消灭丑;而禅则致力于融合美与丑,它既不能发展美,也不能消灭丑,因此导致人类社会停滞不前。

那么,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美的生存状态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给予了明确的回答:“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第77页。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超越了矛盾双方的规定性,人和自然、人和人、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等矛盾都融合在一起,得到“真正解决”。并且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一种高度自觉的社会,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就是人类历史的全部答案。正是在这种大融合之中,我们看到了人类社会的理想。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美的最高理想,是美的最高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