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社会学评论(社会理论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以上,我们从布迪厄的社会学认识论及“惯习”概念入手,对他的旨在超越主客观二元对立的理论性探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察。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布迪厄的社会学认识论还是构成其方法论基础的“惯习”概念,都是建立在对主客观二元论的反思之上的。事实上,布迪厄的其他许多重要的社会学理论,如他的实践理论及再生产理论也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的。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批判和扬弃社会学领域内以主客观二元论为基础的各种对立,如个人与社会、主体与结构以及微观与宏观等对立是布迪厄社会学的基本立场。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布迪厄为超越主客观二元对立并实现其统一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赋予客观主义某种优先的地位。菲利普·科尔库夫:《新社会学》,钱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第33~34页。也就是说,在布迪厄看来,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地位是不尽相同的。在他那里,客观主义始终是第一位的,主观主义只能作为客观主义的一种补充,因此是第二位的。由此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布迪厄对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超越是建立在对主观主义作出有限肯定的客观主义基础之上的。

布迪厄的客观主义倾向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指责:“布迪厄的世界既不是革命性的,也不能算作一种社会变革,它仅仅只是一个没有终结的变化的世界而已”;Harker, R., Mahar C., Wilkes C.(eds.): 《布迪厄入门》(An Introduction to the Work of Pierre Bourdieu)日文版,日本:昭和堂出版社,1993,第297页。“布迪厄一方面说要超越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另一方面却依然以客观主义为基础”。Jenkins, Richard, Pierre Bourdieu, London,1992, p.175.尽管此类批评较为偏激,但却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布迪厄的许多理论的确带有某种社会决定论色彩。其实,布迪厄本人并非对此毫无察觉。他曾在各种场合多次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解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为了克服客观主义倾向,布迪厄拒绝建构一套把握客观结构的完整的理论体系,而主张以观察者的“直接体验与直接表象”为线索,通过实践来寻找具体的客观结构。显然,布迪厄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摆脱以孔德和涂尔干为代表的法国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困扰。

然而布迪厄的这些努力,似乎仍然未能使他最终摆脱实证主义的影响。从他对许多具体社会问题的考察中我们依然可以隐约看到客观主义的身影。尽管如此,试图揭示出隐藏在社会学理论背后、以主客观二元对立为依据的各种“对立关系”,并将这些对立转化为进行“综合”,即“超越”的一个积极契机的布迪厄社会学认识论,以及奠定了其方法论基础并以独特方式融合了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这两种不同认识方式优点的“惯习”概念,仍然为我们打破社会学领域内各种对立,并建立一种全新的社会学范式提供了崭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