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意义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陕西西安710069)
摘要:幸福是人的需要满足的客观状态,幸福感是对这种状态的感受,两者不宜混淆。幸福和人性紧密相关,是人性得到确证和实现的标志;幸福是生命幸福、道德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实现个人幸福、社会幸福,关键在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改进社会公共制度;幸福和人性实现一样,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从现实到理想的发展过程,只有在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下,幸福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关键词:儒家 马克思 幸福 幸福度 社会幸福度
一 “你幸福吗?”
倘若有人问:“你幸福吗?”我们当如何作答?或许无从开口,或许可以回答,但答案可能千奇百怪,因为这取决于我们对“幸福”一词的理解。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幸福和幸福感不同。幸福感是对幸福的感受,而幸福是幸福感的对象,幸福是一种客观实在,幸福感则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幸福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状态,这种满足程度表现了人的生活在客观上达到了一定水平,进入了一种境界;幸福感则是对这种满足的感受,一种《现代汉语词典》“幸福”词条所谓“使人心情舒畅”[1](P1527)的心理状态,是幸福在人主观意识中的反映。幸福是客观的,不以人感受到与否为转移;幸福感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会受到外部社会环境和内在心理活动的影响。讨论什么是幸福,这是哲学或伦理学的问题;研究什么是幸福感,则主要是心理学的任务。同时,幸福是幸福感的基础,幸福感是幸福在人情感上的表现。换言之,实际上有一定幸福的人,可以没有相应的幸福感;但一点也没有幸福的人,却绝不会有幸福感出现。幸福多而幸福感少,或者幸福少而幸福感多,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一个人的幸福增加100,其幸福感未必有100的同比例增长,这显示出幸福感和幸福之间经历了“反映”这一中间环节,具有不一致性。
为此,“你幸福吗”这一问题其实蕴涵了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事实上达到了某种幸福境界吗?第二,我们对自己的这种幸福境界有真实的感受吗?故回答:幸福,或不幸福,或不知道,或王顾左右而言他,都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幸福是幸福感的基础,我们要准确回答“你幸福吗”这个问题,就应对“幸福是什么”给予进一步追问。
二 何谓幸福?
幸福是什么呢?
幸福总是人的幸福,人是幸福的主体;离开人谈幸福,没有任何意义。从幸福的存在看,幸福不仅和人的境遇、生活相关,而且与人的所有活动相关,尤其是与人性相关。人性的抽象性、复杂性、不断变化等情况,让我们对幸福的认识和表达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对“幸福”概念的意义有所概括,那就是:幸福是人的需要满足的状态,是人性现实化的量度词。又由于人的需要复杂多变,对人的需要得到满足的状态,我们难以进行准确认识和描述,这制约了我们界定“幸福”概念的清晰性,我们只能求助于自身的心理感受。但是,由于人的感受也有不确定性,还有主观色彩,所以我们对“幸福”概念的意义进行正面描述可能有困难,但结合幸福的反义词——不幸——来理解,在“幸福”和“不幸”的对照中,或可比较清晰地理解“幸福是什么”。因为,幸福总是幸福,而不是不幸。不幸,便可从幸福中排除。
马克思说,需要构成人的本质。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性实现的表现。幸福既然和人性相关,则从人性角度看幸福,是不可回避的。综合起来,古代儒家看人性,大约有三个层次(或三个方面,或三个阶段)。一是自然生命层次,《孟子·告子上》记载的告子所谓“食色,性也”“生之谓性”说、《荀子·礼论》提出人的“欲”(欲望)和社会的“礼”(礼义等社会公共制度)“相持而长”(相互平衡、统一)的主张,都可以说是其代表。根据这些说法,现实的人只要能够生存,能够有一定的条件得到发展,就一定有其源于自然生命的幸福,即生命幸福。二是德性层次,孟子“人性善”说是其代表。既然人人都在根本上说具有至善的本性,如此,人人都有可能获得道德上的幸福,即道德幸福。三是主体性层次,良知、良心、本心等概念所表现的,就是人的主体性,或真我。真我的实质就是真理,陆九渊、王阳明“心即理”说是其代表。现实社会中的任何人,只要通过自己努力挺立了自己的主体性,就必然获得一定的精神上的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人都有精神幸福。
具体而言,在自然生命层次,如果说长寿是幸福,则夭折便是不幸;健康是幸福,疾病便是不幸;一生平安是福,坎坷曲折便是不幸;生幸福,死则不幸。一个人找到真爱是幸福,成立家庭是幸福,有孩子传宗接代是幸福,则鳏寡孤独、无依无靠便是不幸。一个人富(有钱)、贵(有权)是幸福,贫、贱就不幸。所以,重视身体需要、物质欲望满足的人,就会赞成《韩非子·解老》所主张的“全寿富贵之谓福”。一个人能得善终是一种幸福,不得善终便是不幸。与此相关,医疗、健身等社会福利发达是幸福,贫贱者不能享受到医疗、健身等福利便是不幸。
在德性层次,如果说生活在文明社会中是一种幸福,那么生活在野蛮社会便是不幸。《老子》有“知常曰明”说,《大学》有“明明德”说,如果说有人性觉悟、有人生智慧是幸福,那么愚昧无知便是不幸。有文化,能享受文明成果是人生的幸福;无文化,不能享受人类文明成果便是不幸。懂得科学,掌握了技术,有技能,能将自然力、社会力转化为个人能力,是幸福;不懂科学,不能借助、利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就为自己的生产生活服务,是不幸。德高望重是幸福,无德无能便不幸。立德、立功、立言,能够三不朽,让后人缅怀,是幸福;一生无所立,没有不朽贡献传世,是不幸。社会公平,正义伸张,是幸福;社会不公,是非无度,法纪松弛,“潜规则”盛行,邪妄泛滥,是不幸。人成为人,各尽其能,人性实现,是幸福;但种田的没饭吃,建房的无房住,工人越劳动越贫穷,人性异化,人不成其为人,是不幸。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国家富强,是幸福;反之,家庭不和睦,社会动荡,国家贫弱挨打,家不家,国不国,是不幸。文化繁荣,教育免费,是幸福;文化荒芜,教育负担过重,就是不幸。
在主体性层次,如果说能够致良知,寻找到真我,是幸福;那么,良知被遮蔽,良心放失,是不幸。自由,是幸福;有枷锁,人为物役,受到马克思所谓“物的力量的统治”,便是不幸。有“安宅”,有诚笃信仰,心安理得,有安身立命之所,是幸福;无精神家园,无信仰,浮躁不安,如水上浮萍,像风中蓬草,随风飘荡,不知何所来何所往,无根本,无主宰,无归宿,是不幸。孔子说:“朝闻道,夕可死”,彰显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崇高精神,这种崇高精神中当然洋溢着幸福;与此相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终身局限于小我,浅狭偏枯,损人利己,不知家、国、天下为何物,便是不幸。
综上,幸福是生命幸福、道德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涉及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最早的著作《尚书》中有《洪范》篇,其中就提出了“五福”,即五种幸福。它们是:“寿(百二十年)、富(财丰备)、康宁(无疾病)、攸好德(所好者德福之道)、考终命(各成其短长之命以自终,不横夭)”[2](P193)。其中既有身体安康、长寿、善终,也有道德幸福在内。可见,幸福乃是人成为理想的人的衡量词。
三 理想的幸福
从现实的人成为理想的人的角度看,一个幸福的人,意味着他已经是理想的人;某方面幸福的人,意味着他在某方面已经成为理想的人。
需要注意,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劳动分工的原因,理想的幸福是全面的幸福,不够理想的幸福则可能只是片面的幸福。一个有文化的人可能贫贱,一个有钱的人可能没文化,一个有权的人可能时常感到差钱,一个有权有钱有文化的人可能贵体欠安。一个人要达到幸福,只能从片面幸福向全面幸福发展。一个人只要还有尚未发挥出来的潜力,还有不能满足的某种需要,他就不可能有全面的幸福。一位富翁享受着已经挣得的财富,可以感到幸福;当他考虑到自己无权、无文化等方面时,当他考虑到自己身体欠安或家庭不和睦时,就很难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处境。同理,一位官员,或一位学者,等等,也是如此。
还需注意,由于历史的原因,理想的幸福只能是发展中的幸福;或者说,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人类拥有高低不同的幸福水平,这或可以称为幸福度。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发展水平各异,人的幸福度也就有差距。人类历史的进步,一个显著的标志应该是人的幸福度不断得到提升。直到共产主义社会,人人自由全面发展,当然是最幸福的;在剥削阶级还存在的社会历史时期,人的幸福不仅受到社会生产方式落后的制约,而且也受到不公正、不公平的剥削制度的限制。比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写道:“归根到底,专制制度之统治臣民,并不是为了使他们幸福,而是要使他们贫愁困苦,以便统治他们。”[3](P105)依照启蒙思想家们的观点看,在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自由、平等、民主等政治制度是人们追求幸福的必要条件。这种主张不仅反映了中世纪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历史发展大趋势,也说明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追求幸福的主要历史任务受到社会生产方式的制约,因而并不相同。
四 幸福的社会历史性
《老子》第五十八章说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在《老子》的作者看来,祸害和幸福之间会发生转化,而且这种转化似乎是没有止境、没有主宰和没有归宿的过程。或者说,在《老子》的作者看来,祸福相互转化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幸福越来越多、祸害越来越少。他的解决办法是既远离祸害,也不要追求幸福,以免陷入祸福无限转化的恶性循环中。
一方面,在祸福不断转化的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并不存在静止不变的幸福度。凡幸福总是在变化中的幸福,或幸福,或不幸,或幸福多些,或幸福少些。但从人类整个历史长河看,从人生整个现实历程看,在祸福转化过程中,幸福和祸害的作用并非平分秋色,不分轩轾。在人的社会生产活动支持下,人事实上越来越有能力避免不幸或减少不幸,增加人类福祉。幸福度总会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的进步而不断提高,尽管人们的幸福感未必同比例提升。这是因为,社会生产不仅生产产品,也生产着人的需要,同时生产着人的需要的满足,生产着人的幸福。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与人的交往范围更加广阔,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社会制度不断改进,由文明史的进步带来的幸福度必然会相应提升。这说明,社会生产的历史性决定了人的幸福的历史性。我们从无饭吃,发展到有饭吃,再进展到吃得饱,还要追求吃得好、吃出韵味、吃出文化、吃出艺术水平。我已经是富翁,但还有无数的钱需要我去挣,做了西安第一富翁,还要做陕西第一富翁,更要做全国第一、世界第一、古今第一富翁。这一过程和历史一样没有止境。
另一方面,社会又是一个统一体,人和人之间不可分割。社会交往关系的发展,使个人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密切相关。从每个人相同的方面说,同时代的人,不同时代的人,都走在同一条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从每个人不同而又不可分割的方面看,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不幸福,则其他人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就如同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个人不自由,则其他人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一样。既然是这样,我们追求幸福,就不仅要追求我们自身的幸福,也要为他人谋福利,尤其要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广大劳动群众谋福利。同理,造福子孙后代,也是我们追求幸福的题中应有之义。用儒家的话说,我们追求幸福,不仅要尽己,而且要推己;不仅我幸福,而且要让天下人都幸福——这正是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的真义。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幸福的社会性。换言之,我们谈幸福,不仅要考察个人获得幸福的原因、条件、过程、方法等,而且要在人与人的联系中,在整个社会中,联系到人类社会的整个社会生产生活,看幸福形成的条件和发展过程。我们既要讨论个人幸福,也要讨论社会幸福。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幸福度,可以说就是当时的社会幸福度,也可以说是当时每个社会成员幸福度总和的平均值。通过慈善、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减少甚至消除个人的不幸,增加社会个体成员的幸福度,固然可以在整体上提升社会幸福度,但从根本上看,只有始终坚持发展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社会公共制度,才是提升社会幸福度和个人幸福度的根本办法。
可见,幸福作为人需要满足的状态,其本质特征就是马克思提出的“人人自由全面发展”。古人将幸福所蕴涵的全面的意义称为“备”。《礼记·祭统》说:“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这样的幸福,是真我和道(真理)的统一,如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般,无所不顺,通达无碍,所以,在《礼记·祭统》的作者看来,幸福只有具备很高修养的“贤者”才能获得。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是社会生产力达到高水平、社会制度不断改进、文化高度发达的产物,也是人性实现、人们的人性修养达到很高境界的产物。只有这样的社会,才是名副其实人人幸福的社会。
五 达到幸福的途径
那么,如何实现人的幸福呢?
按照基督教的观点,神圣幸福和世俗幸福不同。比如,德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约翰·凡勒丁·安德里亚(Johann Valentin Andreae, 1586~1654年)在他写的《基督城》里就说:“谁一听到上帝号召马上应声而至,谁就幸福,谁跟着走,谁就更幸福;而那些义无反顾、决心继续前进的人,是最幸福的。”[4](P87)在虔诚的基督徒看来,上帝满意,是世人幸福的唯一标准。人的思想、情感、欲望、言行活动等完全屈服在神的旨意下,就是世人最大的幸福;任何言行活动一旦离开了神,就是世人的不幸。人获得幸福的最根本途径就是皈依神,时时、处处遵照神的启示,和上帝的旨意始终保持一致。将人幸福的本原、根据、主体都归因于神,可以说是一切宗教信仰最彻底的结论。
但在儒家看来,天人合一,天和人并不根本对立。《中庸》提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人性的本原源于天命,“道不远人”,将人的潜力完全发挥出来,将人性中本有的幸福可能性完全实现,不仅实现了人的幸福,也满足了天命的要求。追求人的幸福是人文的、理性的活动,但蕴涵本原源于上天的神圣和庄严。按照孔子、孟子等人的观点,追求幸福的基本修养方法就是努力学习、克制自己,使现实的人成为理想的人。基本态度是,已经获得的幸福是对我们追求幸福活动的奖赏,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不幸则是对我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意志是否坚定、坚强、坚韧的考验。已经获得了幸福,我们理应感恩;面临不幸,也应有孟子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心理准备,坦然迎接人生挑战。因为,按照《孟子·公孙丑上》所说,一个人无论是幸福还是祸害,从根本上看,“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祸福自招,而不是什么天命鬼神的安排。人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幸福,这个意思,《荀子·天论》说得更清楚:“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只有重视社会生产活动而又节约开支、营养充足,加上适时的身体锻炼、追求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真理而坚韧不拔,贫困、疾病、祸害等不幸才可能真正远离世人。所以,就个人而言,一个人即使获得幸福,也应该不骄傲、不自满,始终有一颗感恩的心;就是遭遇不幸,也不怨天、不尤人,只管下学而上达,努力用功去。
在宗教盛行的思想背景下,儒家学者肯定人自身便是自己幸福与否的原因,并为此探讨通过人文的、理性的修养途径到达幸福的境界,对于如实、合理而有效地解决人的幸福问题,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何达到人的幸福?现在我们更加清楚了。根据人的幸福是生命幸福、道德幸福、精神幸福的统一,结合幸福的社会历史性特征,可以认为,至少有三个途径需要兼顾,以增进人类福祉。
第一,锻炼身体,成立家庭,发展生产,不断创造财富,可以有效增进人类福祉。
第二,发展科学文化,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文明修养水平,提升人性自觉,可以高效增进人类福祉。
第三,希贤成圣,发展人,使人自由全面发展,成为理想的人,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福祉。
也需要指出,在我们还没有完全到达幸福的彼岸时,也可以借助我们的意志磨炼、情操陶冶、理性认识等修养活动,获得超越自己需要满足程度的幸福感受,甚至获得超越当时社会大众平均幸福度的幸福感受。知止而后有定,知足而能常乐。人生修养的主要内容就是真善美。因为,真善美可以使幸福追求者们在一定的幸福基础上产生最大化的幸福感,假恶丑则反之。在相同幸福度的条件下,一个人要是有一颗真善美的心灵,就必定可以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受。超越小我,拥有公心,承受、感恩、仁爱、奉献,乃是产生和增进幸福感的“复合维生素”。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
[2](唐)孔颖达:《尚书正义》,(清)阮元:《十三经注疏》(上),中华书局,1980。
[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7。
[4]〔德〕约翰·凡勒丁·安德里亚:《基督城》,黄宗汉译,商务印书馆,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