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会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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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幸福是痛苦后

曹祖明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陕西西安710068)

摘要:幸福是人的愉悦的心理体验。哲学分析,要符合又要超越这一基本含义,揭示幸福何以可能、如何实现的意蕴。“幸福是痛苦后”这一新命题,要义有二。一是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痛苦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无此必不然,有此未必然。幸福与痛苦(单向度)具有质上对应、量上对等二定理。二是没有(痛苦)“后”也没有幸福。痛苦不是幸福,痛苦结束后才是幸福。实现痛苦“后”的客观条件是,尽力拥有人们世俗追求的名利权钱等,主观条件是提升自己的仁智勇等知情意品性。痛苦是人生的必要组成部分,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只有幸福没有痛苦的人。所谓幸福人生,不是没有痛苦,而是接纳痛苦、直面痛苦、历练痛苦,转化痛苦为幸福。

关键词:幸福 痛苦后 定义

人们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即幸福是人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幸福究竟是什么?幸福如何可能?成为两个必须弄清的基本问题。因为如果不知道幸福是什么,就可能把自己当下的幸福不当幸福,把不是幸福的东西当作幸福去追求,甚至去追求其实是不幸或灾祸的东西。因为,如果不知道幸福如何可能、怎样实现,即使知道了幸福究竟是什么也是枉然。本文立足于幸福如何可能,聚焦探讨幸福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人们还有一个基本共识,即幸福是人的愉悦的心理体验。这个定义的基本含义是正确的,我们的研究也要以此为准。但这个定义,虽说出了幸福的一般含义、共识的含义,但它只是现象的静态的含义。因为从它那里,无法探知幸福到底是怎么回事、幸福从何而来、幸福何以可能、幸福如何实现等实质问题。而在我看来,所谓从哲学上探讨何以可能的问题,就是研究对象存在的条件规律和条件的实现规律。

那么从哲学上看,幸福究竟是什么?我提出一个新的命题:幸福是痛苦后。

一 “幸福是痛苦后”概述

幸福是痛苦后。这一命题的要义有二:其一,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其二,没有(痛苦)“后”也没有幸福。

(一)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

“幸福是痛苦后”这一命题,首先告诉我们的就是,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幸福不是痛苦,幸福是痛苦或不幸的对立面,人们往往从幸福自身找幸福的规定性,殊不知幸福与痛苦,在本质上是相互规定、相互依存、相互纠缠的。幸福是痛苦的必要条件,痛苦是幸福的前提,是幸福的母亲、摇篮、门廊、预付款。如赫拉克利特所说,饿使饱舒服,累使床舒服。不经过痛苦就不可能享受幸福。

逻辑学告诉我们,必要条件的关系是,无此必不然,有此未必然。痛苦是幸福的必要条件,那就是说,没有痛苦必定没有幸福,但不能说有了痛苦便一定有幸福。因为不管由什么原因所致,如果痛苦没有结束,那就没有幸福,只是痛苦。逻辑学还告诉我们,A是B的必要条件,B就是A的充分条件。痛苦是幸福的必要条件,幸福便是痛苦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的关系是,有此必然,无此未必然。有幸福一定经历过痛苦,没幸福未必没有痛苦。没有消除或克服的痛苦,就只是痛苦,而没有幸福。

大家都熟悉一个反驳上帝存在的二律背反,证明万能而仁慈的上帝是不存在的。其证明过程如下:现实世界充满了苦难,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有能力解决而不解决,说明他不是仁慈的。如果他是仁慈的,想解决而无能力解决,说明他不是万能的。无论如何,现实苦难的存在,证明万能而仁慈的上帝是不存在的。这个被学界经常拿来宣讲的案例,其实是大有问题的。殊不知智慧的上帝比我们人类聪明得多。他早已洞悉痛苦与幸福的这一孕育关系。人的智慧只是小聪明,企图去除痛苦只保留幸福。上帝的智慧是大智慧,他知道没有了痛苦也便没有了幸福。也许他正是为了人类的幸福才未免除人类的痛苦。

因为没有痛苦便没有幸福,所以,从幸福到痛苦的向度看,幸福与痛苦的质与量,便是对应恒的。有什么样的幸福,一定经历过什么样的痛苦;有多强烈的幸福,一定经历过同样强烈的痛苦。但不可反过来说,承受了多少痛苦,一定享受了多少幸福。因为,如果痛苦没有结束,那就只有痛苦,没有幸福。

概括来说,这里表述了两个定理:一是幸福与痛苦对应定理,有什么幸福一定有什么痛苦;二是幸福与痛苦对等定理,有多少幸福一定有多少痛苦。

(二)没有(痛苦)“后”也没有幸福

这里的“后”,指痛苦的结束,不管这种结束是自发结束的还是通过努力克服的。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没有痛苦后也没有幸福。痛苦不是幸福,只有痛苦结束后,或被克服后才是幸福。对这一点大概歧义不会太多。“后”既包括痛苦的体验后也包括痛苦的认知后。例如,认识到下一步会很痛苦后,立即会觉得当下很幸福。看到别人患病很痛苦后,会觉得自己健康很幸福。痛苦是幸福的必要条件,“后”也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但仅有一个“后”字,表述不够完整,可是加上“痛苦”二字变成“痛苦后”,表述倒是完整了,可它却把两个必要条件都包含进去了,变成了幸福的充分必要条件,有此必然,无此必不然。痛苦后必然幸福,幸福必然是痛苦后。

(三)“幸福是痛苦后”定义的方法论

“幸福是痛苦后”,这是我对幸福的定义。就我目前所了解的,这是一个新命题,没有发现前人有这样的定义。创新,是学术的要义。就它是一个新命题而言,它是具有学术价值的。

但是,这个定义从形式上看,一个明显的特点似具有循环性、比较性,它不是传统形式逻辑要求的属加种差的实质定义。那么,这样的定义能不能成立呢?下面做一分析。

从形式上看,幸福是人的愉悦的心理体验,痛苦是人的难受的心理体验。这是符合形式逻辑的实质定义。但从本质上看,幸福是人的主观意愿中的最高范畴,没有比幸福更高的范畴,再幸福也仍是幸福。正因为此,历史上无数哲学家都难以给它做出一个科学的定义来。有的用比喻的手法,如费尔巴哈说,虫子在树叶上爬,找到了吃的东西,那就是幸福。黑格尔说,幸福是这样一个大字眼,任何一个人听了,就会挺起胸膛,昂起头,大步向前。这是用形象的语言来形容。康德对幸福谈得可能最多,但他的结论可能最令人失望。他说:“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定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1](P366)幸福概念在范畴体系中的至高位置,是其难以说清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对幸福只能做比较定义。从形式逻辑实质定义的方法看,它没有属概念,或者说属概念是零,是无。因此,要给它下定义,便只剩下种差了。与幸福并列的种是痛苦,种差是什么,即“痛苦后”。从这个意义讲,我的定义仍是符合形式逻辑的实质定义要求的。

列宁给物质下定义时就用了这样的方法。列宁认为:“物质是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东西,物质是我们通过感觉感知的客观实在,等等。”并说:“对认识论的这两个根本概念,除了指出它们之中哪一个是第一性的,实际上不可能下别的定义。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个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例如,当我下定义说驴是动物的时候,我是把‘驴’这个概念放在更广泛的概念里。现在试问,在认识论所能使用的概念中,有没有比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感觉、物理的和心理的这些概念更广泛的概念呢?没有。这是些广泛已极的概念,其实(如果撇开术语上经常可能发生的变化)认识论直到现在还没有超出它们。”[2](P146)幸福概念也类似于此。

(四)“幸福是痛苦后”的意义

“幸福是痛苦后”,作为本质定义,符合幸福是人的愉悦的主观体验这一基本含义,又超越这一基本含义,力图明确幸福的本质内涵,真正给人们指出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为人们寻找真正的幸福提供确立目标、选择途径的科学指导。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那么,就不要企求不经过痛苦,只享受幸福。恰恰相反,而是要通过痛苦来寻找幸福。要正视人生痛苦、直面痛苦、接受痛苦,甚至享受痛苦。痛苦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说明幸福不是痛苦,那就要努力创造条件,消除克服痛苦,去争取痛苦后的幸福。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有痛苦才有幸福,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只有幸福没有痛苦。不可认为某一个人只幸福没痛苦,也不要奢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不能只看别人的幸福,不看别人孕育幸福的痛苦。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那么,必然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就不要责怪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要让一个人知福,先要让他吃点苦。要让孩子幸福一生,小时让他接受艰苦锻炼是很有必要的。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就要承认不存在无忧无虑的人,被认为无忧无虑的人,实际上并不是只有幸福。无忧无虑没有痛苦,也就没有幸福。

不要以为小孩子是幸福的。认为小孩子幸福,是成年人经历了小孩子尚未经历的成年人的痛苦后,以为他们是幸福的。或等小孩子长大了,经过比较,才说小孩子幸福。可小孩子并没有这些经历,没有这些痛苦,所以,也就没有幸福。

不要以为老年痴呆是幸福的(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臆想)。他们没有痛苦,也没有幸福。之所以以为他们幸福,是与没痴呆的人的痛苦相比而误以为的。

不要以为平平淡淡才是真,才是幸福。如果没体会到不平平淡淡带来的麻烦和痛苦,就不会觉得平平淡淡是幸福,就会认为平平淡淡是平庸无奇、平淡无味。

不要以为大富大贵就是幸福,不要以为有钱有权就是幸福。只有与不富不贵、没钱没势的痛苦比较,才能觉得大富大贵、有钱有势是幸福。名利权钱只是实现幸福的一些条件,不是幸福本身。

不要以为身体健康就是幸福。只有经历了和知道了身体疾病的痛苦,才能认识到健康是幸福。年轻人大都身体健康,有几人为他有健康身体而感到幸福呢?

不可以为,幸福就是身体无疾病,心灵无烦恼。幸福是身体疾病后,心灵烦恼后。从来无疾病、从来无烦恼的人,假定真的存在这样的人的话,他也并不会幸福。当然,从静态上看,幸福时,是无疾病与无烦恼,但这种表面的静态的定义,忽略了幸福的本质是疾病与烦恼的消除或克服。不是无,而是放下、消除、克服。

二 痛苦:幸福的必要条件之一

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要想幸福必须经历痛苦。依据这一推论,似乎为寻找幸福而来,现在却要为寻找痛苦而去,走着一条背道而驰的路线。这看起来是多么的荒谬,然而这是我发现的奇异却是客观不移的幸福规律。下面我们就来共同寻找痛苦吧。

所谓痛苦,即人的不适难受的主观心理体验。既然痛苦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那么研究痛苦就成了研究幸福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幸福是痛苦的反面,要幸福就是不要痛苦、免除痛苦、克服痛苦,可幸福又离不开痛苦,幸福孕育于痛苦、源于痛苦,离不得又见不得,二者的关系纠缠交错,剪不断、理还乱。

痛苦是人生的必要组成部分。尼采认为,痛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部分,肯定生命,就要肯定其中必定包含的个人痛苦和灰灭。生命之毯是由苦难之线和幸福之线织成的,抽出其一就会破坏整个生命。[3](P187)

有外国哲学家提出这样一个理想实验。人的一切感觉都是脑神经的一种生化物理反应,那么不要客观生活条件,只要把人的脑神经与特定的生化物理条件相联结,能使人产生相应的快感,如吃、喝、性等快感。并且,让人自己直接掌握开关,想要什么快乐就把开关设置到相应的位置。同时,假定这个人会长生不老,大家想一下,会发生什么情况?

这个人开始会很快乐,想吃什么就有吃什么的感觉,想喝什么就有喝什么的感觉,想做爱就有性的快感,总之想要什么快乐就有什么快乐,始终处于幸福状态。就这样,他把开关扳来扳去,快乐至极。一天、一月、一年、十年、二十年,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会受不了的,他会感觉无聊之极。他会奢望能有痛苦该多好呀。在这种条件下,在这种意义上,是否可以说,痛苦本身也是一种幸福呢。看来痛苦不仅是幸福的前提条件,而且是与幸福内在地嵌套在一起的,没有痛苦的幸福不是幸福,是人难于承受的幸福。

从我们研究的角度,按不同标准可对痛苦进行如下分类:有生理性痛苦和心理性痛苦,有亲历性痛苦和非亲历性痛苦,有极度性痛苦和轻微性痛苦,有生存性痛苦和发展性痛苦,有消极性痛苦和积极性痛苦,有体验性痛苦和认知性痛苦,等等。同时,幸福与痛苦是相对概念,有什么样的痛苦,便有什么样的幸福。所以,以上痛苦的类型,同样也是幸福的类型。

下面介绍两种类型的痛苦。

消极性痛苦与积极性痛苦。所谓消极性痛苦,是不得不承受的痛苦,别人无法替代的痛苦,是自在的、必然的痛苦,如生老病死等。这种痛苦,主要是个体自身的生理痛苦和心理痛苦。这种痛苦,有的是无法避免的,从生理上看,如人不可能不得病,不可能不死。从心理上看,人难免有担忧、怀念、痛恨、胆怯、恐惧、悲伤、孤独等痛苦。有的是可以免除的,如饥饿、寒冷、有些疾病、有些事故等。有的是可以减轻或减少的,如疾病、事故、痛恨、悲伤等。

所谓积极性痛苦,是人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是主动、自觉地去创设的痛苦,如努力工作、积极奋斗、吃苦耐劳、流血流汗、加班加点等。其中有些是必要的,如工作;有些未必是必要的,如登山。

人的健康身体是一个协调自洽的自组织系统,其中有生理、心理和身心三个小系统的协调自恰。消极性痛苦来自身体大系统或三个小系统的不协调和不平衡。身体系统的协调自恰,需要从环境引入负熵(物质、能量、信息)来抵消身体内部自然产生的熵。负熵是人身系统保存自身并发展自身的必要条件。换成普通话来说,即要使人活着并活得舒适,必须具备一定的必要条件。比如,人要不饿,就要有吃的;人要不渴,就要有喝的;人要不冷,就要有穿的;人要安全,就要有房住;人要性满足,就要有性生活;人要不孤单,就要与人交流;人要精神不贫乏,就要接受外在信息;等等。这就是说,要生活,就得有一定的生活条件,没有生活条件,人就没法生活。即使是这些条件具备了,人也难免得这样或那样的疾病,最后系统也有崩溃的一天,那就是死亡。这些人身系统的不协调和崩溃,都是人不得不承受的消极性痛苦。

人的积极性痛苦来源于为了免除或减轻人的消极性痛苦。天上不会掉馅饼,自然不会自动满足人。人要生活,要生活得好,要延长生命,推迟生命系统的崩溃,就得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努力来创造条件。创造条件的实践活动,就是努力工作的过程,是艰苦奋斗的过程,是吃苦耐劳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样是痛苦的,只因这种痛苦,是自觉自愿主动进行的,所以,它是积极性痛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简单地、笼统地说,消极性痛苦是生活的必需痛苦,积极性痛苦是工作的必需痛苦。没有必需的积极的工作痛苦,将承受更多的消极的生活痛苦。有了必需的积极的工作痛苦,可以免除或减轻一些消极的生活痛苦。

亲历性痛苦与非亲历性痛苦。

亲历性痛苦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痛苦体验。主要是自己的身体和心灵、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经历的痛苦。这是别人无可替代的,是自己不得不承受的。自己觉得冷,觉得饿,觉得累,觉得受辱骂,觉得孤独,觉得伤心,觉得难受,痛就是痛,都是自己亲身体验的。不管其原因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反正这些痛苦,是他自身必须承受的,也可叫必需的幸福与痛苦。

非亲历性痛苦主要来自认知,是从比较中得出的痛苦。因它不是自身亲历体验的,所以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避免的。比较的范围,有可能的幸福与痛苦,有他人的幸福与痛苦,有未来的幸福与痛苦,有虚拟的幸福与痛苦,等等。与幸福比较会觉得痛苦,与痛苦比较会觉得幸福,举例如下。

以他人为例,看到别人有权有势,觉得别人幸福,自己痛苦。看到他人忍饿受冻,自己能够温饱,觉得别人痛苦,自己幸福。

以可能为例,医生说,如果不截肢,就要失去生命,比较失去性命的可能痛苦,截肢了但仍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以虚拟为例,后来另有医生说,如果弄得好,完全可以不截肢,你听后,便会觉得截肢了是多么痛苦。

以未来为例,五六十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后还得死亡,比较这未来的痛苦,现在活着,身体还算健康,便觉得很幸福。

非亲历性痛苦主要是通过认知产生的。而认知既有必然性的一面,又有选择性的一面。具有选择性,就是可以去认知也可以不去认知,可以这样认知也可以那样认知。去不去认知,不同的认知,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这些痛苦或幸福,也可叫选择性痛苦或幸福,或认知性痛苦或幸福。

亲历性痛苦有一个重要特征,人的亲历性痛苦的质与量,决定着人的亲历性幸福的质与量。从幸福到痛苦的向度看,何种幸福来自何种痛苦,几分幸福来自几分痛苦,二者完全对应、对等、守恒。不同人的亲历性痛苦不完全相同,但这往往是人无法改变的,许多是由先天的、既定的条件决定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可发挥的空间小。

非亲历性痛苦则不同。因这种痛苦不再限于自身范围,可以是他人的、可能的、未来的、虚拟的痛苦,并且都不是必须承受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所以这里给人的主观能动性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大小和向度不同,人的痛苦感或幸福感便显示出极大的差异。人们的痛苦感或幸福感的差异,主要来自非亲历性痛苦或幸福。换句话说,一个人越是以亲身的、当下的、现实的痛苦来伴生幸福,其幸福与其痛苦越对应相等,越单薄。一个人越是不以亲身的、当下的、现实的痛苦来伴生幸福,其幸福越多。人的体验和认知系统越开放,眼界越开阔,更多地以他人过去的、未来的、可能的、虚拟的痛苦来伴生自己的幸福,那么,他的幸福就与自己亲身经历的痛苦反差越大。

这是不是否认了幸福与痛苦(从幸福到痛苦单向度)的对等定理呢?没有。非亲历性痛苦与幸福同样是对等守恒的,只是它的守恒范围不再局限于一个人的自身,而是扩大到了全部认知世界。这时的痛苦与幸福分别由“我与它”来承受,或是别人的痛苦产生我的幸福,或是别人的幸福产生我的痛苦。在亲历性痛苦与幸福中,要享受一分幸福,必须经历一分痛苦。其痛苦与幸福的关系,如同从自己左口袋取出钱(痛苦),装进自己的右口袋(幸福),小痛苦产生小幸福,大痛苦产生大幸福。总数是守恒的。

在非亲历性痛苦与幸福中,如同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或将自己的钱装进别人的口袋。这个比喻,并不是真的拿了别人的钱,或自己把钱给了别人。虽然,实际钱并不易主,但不同的比较,会或产生痛苦,或产生幸福。这确是真真切切的。

以上为表述简便,仅从比较角度谈了人的认知能力给人带来的痛苦感或幸福感。实际上,人的认知思维能力给人带来的痛苦或幸福,远比上述比较角度宽广、深刻得多。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哲学课题。下面引述叔本华的一段话,作为导引。叔本华说:“人和动物之所以会表现出如此不同的情形,主要是因为人除了眼前的事,更多的还想到将来。这样一来,在经过思维的加工之后,一切效果都被加强了。换句话说,正因为有了思维,人才有了忧虑、恐惧和希望。这些同现实的苦乐相比,对人的折磨更大,而动物感受到的苦乐只局限于当下的时刻。也就是说,动物没有人冥思苦想这一苦乐的加工器,因而不会将快乐同痛苦积攒起来,但人类通过回想和预测实现了这一点……因为人类有了思维以及与之相关的东西,那些原本是人类和动物共有的苦乐体验,在人类那里的感觉却大大加强了,而所有这一切会时不时造成瞬间的甚至致命的狂喜,或者是造成导致自杀行为的极度的痛苦和绝望……不仅如此,同样是因为人拥有思维,那种因雄心、荣誉感和羞耻感所产生的快乐或痛苦,也只有人类才能感受到。总之,这一苦乐的源泉,即是人们对别人怎样看待自己的关注。人的精神超乎寻常地被这一源泉引起的苦乐占据着——实际上,所有其他方面的快乐或痛苦根本无法与之相比。为博得别人好感的雄心壮志,虽然形式上多种多样,但几乎所有人都为之努力奋斗着——而所有这些努力已不仅仅是为身体的苦乐了。”[4](P37-38)

叔本华是悲观主义者,主张人生就是痛苦。引述他的这段话,一方面,说明痛苦问题本身内涵极其深广,不限于我以上论及内容;另一方面,叔本华的这段话中谈到的人的认知思维能力对人的痛苦感和幸福感的影响,对应的就是我前面讲的认知性痛苦或幸福,对我的观点,也是一种佐证。

三(痛苦)“后”:幸福的必要条件之二

“后”即痛苦后,是痛苦的结束或克服后。任何人凡是有幸福,就一定经历过痛苦,并结束了痛苦。有什么样的幸福,就一定经历过什么样的痛苦,并结束了这种痛苦。有多少幸福,就一定经历过多少痛苦,并结束了这些痛苦。但不能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痛苦,就一定有什么样的幸福;有多少痛苦,就一定有多少幸福。这是因为,幸福是痛苦后,是痛苦的消除、免除、结束,假定一个人一直痛苦,没有免除,那么,他就只有痛苦,而没有幸福。

例如,一个癌症患者,临终前一直痛苦,直至死亡,因为,没有痛苦之后的体验,所以,他就没有幸福。这是消极性生理性方面的痛苦例子。积极性心理性方面的痛苦,也是如此。一个人为了体验登临珠穆朗玛顶峰的极度快乐和幸福,不怕艰险,冒着生命的危险向上攀登,不料临近顶峰时牺牲。他就有痛苦而没有幸福。他如有幸福,也只是过程中的幸福,而没有通常意义上实现奋斗目标后的幸福。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多的。有的人终其一生,痛苦多些,有的人则幸福多些。

从幸福到痛苦单向度看,有幸福与痛苦对应对等二定理。有啥幸福,一定有啥痛苦,之前一定经历过啥样的痛苦,之后才会有啥样的幸福;有多幸福,之前一定经历过等量的痛苦,之前有多痛苦,之后才有多幸福。这是必然的。但不能反过来说,有多痛苦,一定有多幸福,或有啥样的痛苦,一定有啥样的幸福。为什么,全在于这种痛苦有没有“后”,即有没有结束或被克服、被消除。有些痛苦有后,有后就是有结束的时候,有免除或消除的或克服的可能。这样的痛苦孕育了对应的幸福,那些没有后的,没有结束的痛苦,便只是痛苦,而没有幸福。那么,哪些痛苦有后,哪些痛苦没有后,各自具有什么特征,这些都要深入研究。然后,我们要选择那些有后的痛苦,尽力避免无后的痛苦。

但是,有后的痛苦,仍是痛苦,要将其实现,变成现实的幸福,或者说,要结束或克服痛苦,需要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客观条件即人们经常追求的权力、地位、金钱、健康等,主观条件即仁知勇或真善美等知、情、意三方面的品性。下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客观条件

客观条件是相当重要的,不过人们往往过分看重了它们的意义。有不少学者赞同幸福即“拥有/欲望”的公式,以为拥有与幸福是正相关,欲望与幸福是负相关。这一观点有相当的道理,但也有很大的问题。

1.拥有并非都与幸福正相关

克服生活、工作痛苦的能力越强,带来的幸福也越多。钱是所有财富的象征,就以钱来说吧。人们常说“一分钱逼死英雄汉”,没钱就要饿肚子。没钱治病就可能要命,有钱就可以救命。人的许多困难是由没钱引起的,钱的确是个好东西。这一点是大家都认同的。一方面,没钱万万不能;但另一方面,钱又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拥有越多越幸福。因为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不是遗产,要获得钱,就要付出辛苦的劳动,这种付出即积极痛苦。拥有的同时也是被拥有,拥有爱妻也被爱妻所拥有,拥有房子也被房子所拥有,拥有位子也被位子所拥有,拥有金钱也被金钱所拥有。没钱有没钱的痛苦,有钱又产生有钱的痛苦。还有,同样的钱在有钱人手里与没钱人手里的分量也不一样。给一个穷人一百万元他会高兴得要命,给一个亿万富翁一百万元他可能只有些许高兴。无数现实证明,钱多的人不一定比钱少的人幸福。

有钱要幸福,是没钱的痛苦使然。如果一直有钱,并不会幸福。创业的第一代人,经历过没钱的痛苦,有了钱后便感到幸福。富二代虽然生活富裕,因为没有经历过没钱的痛苦,所以并不感到幸福。他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是必然现象。这不怪他们。要怪应怪富一代,以为有钱就幸福,所以对富二代时时处处关怀备至,不让他们在钱上受一点委屈和痛苦,从而使富二代无法体会到有钱的幸福。反过来还怪他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殊不知,身在福中不知福,是客观规律,不是认知或道德偏差。富一代有没钱的痛苦,还有努力工作的积极痛苦做背景,才会有有钱的幸福。富二代这两个痛苦都没有,怎能体会到有钱的幸福呢?不可能。

关于拥有与幸福的关系,无数学者已做过探讨。我的结论是钱的拥有,确是人们获得幸福的重要客观条件,不可不重视,但它的效能被人们无限地扭曲放大了,以至于为了钱,或因为钱,反而招来许多痛苦,甚至丢了生命。

其他世俗的人们通常以为可以带来幸福的东西都存在这样的误区。克服这些误区,就是“痛苦后”幸福论的主要意义所在。

2.欲望并非都与幸福负相关

欲望越少越幸福,有相当的道理。因为需求,无论缺失的需求还是发展的需求,都是一种痛苦。只有需求满足了,结束了痛苦,实现了痛苦后,才有幸福。欲望越小或越少,则越容易满足,所以越容易幸福。欲望确有与幸福是负相关的一面。这一点也是共识。但另一方面,这一观点也有很大的问题。欲望是什么?欲望是进取心、好胜心、责任心、荣誉心,欲望是有理想、有期盼、有希望、有目标、有志向、有需求、有爱好、有追求、有向往、有盼头,等等。这些欲望的痛苦本身是幸福的内涵,如果这些欲望小了或少了,一方面减少了一些痛苦,另一方面也生成另一种痛苦。极而言之,一点欲望也没有了,无望了、失望了、绝望了,万念俱灰,那能是幸福吗?

(二)主观条件

主观条件也很重要。孔子说:“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忧惑惧皆是痛苦,仁智勇则可克服这三种痛苦,实现幸福。古希腊很多哲人指出幸福是德性,他们的德性一词中,也皆俱仁智勇等品性。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幸福是一种能力、素质。下面就分别从仁智勇三个方面谈谈幸福的主观条件。

1.仁

仁即仁厚、仁爱、善良、友爱、正直、高尚等。

不仁者看到他人幸福,会引发自己的痛苦,看到别人痛苦,会引发自己的幸福。例如,看到自己的同学水平不比自己强却开着宝马车,自己还骑着自行车,便心生恨意,觉得难受、痛苦。

仁者,具有民胞物与的情怀,看到他人过得比自己好,如同看到自己的亲人或兄弟或儿子过得好一样,他不但不会痛苦,反而觉得荣光幸福。

不仁者,极端自私,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九牛拔一毛,他会痛苦万分。仁者仁爱,乐于给予,乐于助人,乐于慈善,为他人、为家人、为集体、为民族、为人类做奉献,觉得自豪幸福。马克思说,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而工作是最幸福的。

不仁者,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寸利必较,不自责常怨人,不受人欢迎,经常痛苦。仁者严以责己,宽以待人,包容大度能容人,心宽能容难容之事,仁者寿,仁者幸福。不仁者得到拥有才幸福,失去便痛苦。仁者得到拥有幸福,付出同样幸福。两相比较,仁者比不仁者的幸福多了许多。

2.智

智就是智慧、方法、聪明、理性、科学、见识、知识等。

智慧的人在与他人比较时,既比上也比下。与只比上的人相比,一下就轻松了一半,宽释了许多,愉悦了许多,幸福了许多。

在与上比较时,一是懂得大有大的难处,强有强的困难,高处不胜寒。不能只看优者风光牛气的一面,不看他负面的一面。不能只看开车的风光,不看他修车、保养及处理事故的麻烦和难处。占有就是被占有。不能只看大酒大肉的好处,没想到大吃大喝带来的肥胖和三高。

智慧的人懂得大多数的优越,是艰苦努力换来的。没有付出,就不要羡慕获得。不经过风雨,就不要羡慕别人看到的彩虹。虽然没有人家痛苦后的幸福,但也没经历人家幸福前的痛苦。能明白此,就不会对人家的好过分斤斤计较、耿耿于怀。

智慧的人,可以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未来痛苦、可能痛苦、虚拟痛苦、别人的痛苦,把这些非亲历性痛苦转换为自己的、当下的、真实的、现实的幸福。别人在外边寒风中干活,自己在有暖气的办公室,幸福。年龄大了,未来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当下还算年富力强,幸福。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因各种事故、灾难、悲苦或死去,自己过得还不错,幸福。比一般人多了许多非亲历性痛苦,却获得一般人所没有的真切的幸福。

智慧的人重点追求精神幸福。幸福有物质幸福,有精神幸福。前者幸福的获得,往往受客观条件限制较多。比如受你的身体条件、家庭条件、人际条件、经济条件、环境条件等影响。精神幸福的获得,则与主观修养和努力关系密切。

智慧的人懂得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为了克服困难,过上好的生活,会艰苦奋斗,积极努力,有备无患,勤俭持家。如果没达到目标,或者遇到天灾人祸,也能坦然面对,因为自己努力了、奋斗了。不怨天尤人,坦然自在。

智慧的人能把自己的苦转换为乐。能直面消极痛苦,享受积极痛苦。为了获得,付出努力心甘情愿,积极乐观,充满希望和劲头。因为,在这种痛苦中孕育着收获、成功、希望、幸福。如果说有痛苦,那也是痛并快乐着。相比之下,有智慧的人的幸福比无智慧的人的幸福要多许多。

3.勇

勇就是勇敢,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无所畏惧,敢作敢为。

勇者无惧。勇者以真善美、自由为追求目标,充分张扬个性之美。没有畏首畏尾的畏缩,没有担惊受怕的恐惧,没有忍气吞声的委屈。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生亦洒脱,死亦洒脱。

无勇者遇到困难,愁眉不展,心事重重,顾虑重重,前怕虎后怕狼,委曲求全,担惊受怕,生命得不到张扬,又觉得压抑难受,不幸福。勇者遇到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挑战,天不怕,地不怕,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不恐惧,不畏缩,直面现实,直面生死,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与天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幸福。

无勇者面对困难与不幸,担惊受怕,畏缩不前,是痛苦,不幸福。勇者无事不生事,有事不怕事,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砍头只当风吹帽,头砍下碗大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敢于直面困难甚至享受痛苦,遇到困难变故反而更兴奋、更昂扬,精力更充沛,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得以彰显,幸福。

勇者具有敢于搏命、敢于拼命、敢于牺牲、敢于负重的精神。勇者浩然之气、磊落人生、光明正大、视死如归。勇者的生命波澜壮阔、挥洒自如、来去自由、潇洒幸福。勇者的生命是壮美的、自由的、辽阔的、舒心的、豪迈的、潇洒的、阳刚的、光明的、磊落的、美丽的、丰满的、浓情的、浪漫的、慷慨的、昂扬的、灿烂的、幸福的,勇者比无勇者的幸福多了许多。孔子说:“仁者无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有此三素质,就会比别人的幸福多很多倍。

四 如何实现幸福

(一)理念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对幸福的认识要与幸福的本质相一致。幸福是痛苦后,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如名利权钱等的拥有。要努力创设主客观条件,多多拥有,并提升自己的素质修养,消除、放下、克服或减少痛苦,才能实现幸福。

(二)目标上:过与痛苦交织的幸福生活

既然幸福是痛苦后,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有痛苦才有幸福,那么古今中外,世界上就没有只有幸福而没有痛苦的人。过去没有,将来到了共产主义也不可能有。企求不要痛苦只要幸福,那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唯心主义幻想。无论是一个社会还是一个人,都不可有那样的目标企求。所谓幸福的人生,不是没有痛苦,而是与痛苦共在,并努力将痛苦转换成幸福。因此,我们不可追求没有痛苦只有幸福的人生。企求不承受别人那样的痛苦,只享受别人那样的幸福,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具体目标要与自身条件能力相适应,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要合理适度,不可过低或过高。有的人,或因能力或因意愿,能够勉强维持生计,就不愿再努力奋斗了,因为努力也是一种痛苦,也需要付出代价。于是,过着一种贫乏的生活。他们的人生信条是:得过且过,及时行乐。能晒太阳就晒太阳,能不干就不干,先舒服了再说。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吃什么。洗着澡看着表,舒服一秒是一秒。他们充分享受生活的快乐和幸福,因此,也不得不时常承受生活中的消极性痛苦。有的人,或因能力或因意愿,已经创造了很多财富,过上了优裕的生活,甚至奢华的生活,仍在艰苦奋斗,乐于积极性痛苦。他们不仅具备了防止和克服可防止和可克服消极性痛苦的条件,同时享受着别人无法享受的更多的精神幸福。他们的幸福,在暗中已由物质幸福转向或升华为精神幸福。当然,他们也承受了别人没有承受的积极性痛苦。攀登权力高峰、财富高峰、科学高峰、道德高峰,如同攀登珠穆朗玛高峰,享受着极度的快乐与幸福,也承受着常人所没有的极度痛苦,甚至生死考验。这种人,多数是具有执著信仰信念、坚定理想目标、非凡意志品质、巨大激情活力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不怕艰险、九死一生也要攀上险峰的人。他们的格言是:无限风光在险峰,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只有干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业,才不枉此生。

多数人,可能走了中间道路、中庸路线。他们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努力工作,承受必要的积极性痛苦,尽可能创造比较富裕和舒适的生活条件,过上比较安逸的生活。他们不愿有能力而不努力,像第一种人那样过贫穷的生活,毕竟贫穷的苦痛也是非常无奈并难以忍受的。但他们也不愿像第二种人那样冒更大的险,吃更大的苦,经受更多的积极性痛苦,去追求更大的优越条件和更高的生活境界。这其中可能有能力方面的原因,但也与境界追求品质个性有极大的关系。他们的口头禅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平平淡淡才是真,钱有多少才是够,如此等等。

(三)途径上:学会从痛苦中探寻、发掘幸福

1.经受痛苦历练,享受深刻幸福

痛苦是幸福的前提,不经历痛苦就没有幸福。要享有幸福必须经历痛苦。那么如何通过痛苦寻找幸福呢?

历练人生痛苦。年少艰苦锻炼,终身享受痛苦后的幸福。

投身艰苦环境经历磨难和痛苦,创设幸福基础。苦难是一种财富。梅花香自苦寒来。自古磨难出英雄,从来纨绔少伟男。年轻时的艰苦锻炼将成为一生的财富,它将为一生获得幸福打下良好基础。

——正视自己痛苦。一样苦一样甜,获取丰富多彩的幸福。

痛苦是人生的组成部分,只有经过痛苦才有幸福。而且幸福是与痛苦一一对应的,有什么样的痛苦才能有什么样的幸福。痛苦当然不是幸福,但遇到了不可避免的痛苦,就应正视这些痛苦。须知痛苦越多幸福才越丰富。为了苦尽甘来的幸福,直面这些痛苦。

——克服各种痛苦。勇于战胜困难,享受消除痛苦的幸福。

痛苦是一定存在的,人的一生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即使不创设积极痛苦,消极痛苦也很多。面对痛苦要防止适应性麻痹,防止温水煮青蛙。幸福离不开痛苦,但幸福不是痛苦,幸福是痛苦后。要不怕困难,勇于克服、战胜苦难,享受消除痛苦后的幸福。

——创设积极痛苦。努力实现理想,迎接胜利成功的幸福。

创设困难,就是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或新的短期的努力目标,为其艰苦奋斗。一路上难免遇到困难和痛苦,但有美好的理想目标在前召唤,有苦尽甘来的幸福在召唤,这个过程本身虽苦犹甜,乐在其中,痛并快乐着。为什么随意得来的东西不珍贵,享用起来不够幸福,而通过自己艰苦奋斗换来的成果,享用起来最甜蜜、最幸福,原因就在这里。就在于劳苦之后获得的幸福,与痛苦有切身的、切近的比较效应。

——感受虚拟痛苦。保持宏大视野,发掘可能的比较幸福。

虚拟痛苦,包括他人的非当下的、未来的、可能的、虚拟的痛苦等。怀有博大情怀,保持宏大视野,把别人经历的痛苦,把现在的痛苦,以及未来可能的痛苦,如灾难、死亡等作为参照,审视自己的现实的、当下的生活中有没有这些痛苦,从中感受比较幸福。

——消除虚假痛苦。学会科学思维,迎来现实的真实幸福。

不要自寻烦恼,自找不必要、无价值的痛苦。不要把别人的幸福当作自己的痛苦,如羡慕忌妒恨。不要设置难以实现的目标而增加自己的痛苦,如过度欲望。不要拿虚假的恐惧吓唬自己,如世界末日或鬼神之类。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如生气等。不要只比上不比下,自找痛苦,那你就会幸福多多。

——发现寻找痛苦。寻找不满不足,享受满怀希望的幸福。

鲁迅说,不满是向上的车轮。看到不足、不满,才有上进的冲动,才有向前的期待和希望。年轻人充满希望,老年人来日不长,所以年轻人尽管当时可能生活并不如意,但有希望在前的幸福,等待、期盼希望的幸福。但欲望要适度,过度的欲望,便是自寻烦恼。

——直接享受痛苦。欣赏苦难本身,领略生命张扬的幸福。

要敢于直面苦难,与苦难共在,迎着苦难生存发展,从而丰富人生,深化人生,张扬人生,展示人生,勇敢接受命运的坚不可摧,磨炼战胜苦难和痛苦的伟大意志,享受丰满潇洒人生的幸福。科恩说:“学会享受生命,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为人的生命并不算很长。”

2.积极修炼自身,提升幸福能力

前面讲过,幸福是一种修养,幸福是仁智勇或真善美。那么,你想幸福吗?那就修炼内功,提高素质,朝着仁智勇的方向去努力吧。这里需要补充一句,这种自我修养的教育,是以每个人自己为本的、为目的价值的教育,更易让人接受。让人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修养,是我提出“幸福是痛苦后”定义的又一重要意义。

3.努力多多拥有,占据比较优势

幸福是痛苦后,这种痛苦后,既有亲历性体验后,也有非亲历性认知后。非亲历性痛苦与幸福,有他人的、虚拟的、未来的、过去的、可能的等多种形态。前者,具有既定性;后者,则有选择性。人们的许多痛苦和幸福,是在选择性的认知比较中产生的。有的人通过比较认知,获得更多的幸福;有的人通过比较认知,却感受到更多的痛苦。人们幸福感的差异,一部分来自既定的亲历性痛苦结束后,大部分可能来自有选择性的非亲历性痛苦的认知后。

按理说,幸福是一种主观体验,非亲历性的不应包括在论述之列,但人是社会中的人,生活在社会中,不可能不与别人比较,人是有知情意的人,不可能对非亲历性痛苦与幸福没有认知和思想。而人们又都追求幸福,比较时极易与幸福的人比,这样一比,往往会产生痛苦。本部分主要分析比较规律,让人们了解如何努力才能创造比较优势,获得好的比较占位。

人的比较对象是很多的(假定主体条件是相同的、既定的),有财富的、权力的、婚姻的、家庭的、爱情的、健康的、智力的、情感的、出身的、势力的、学识的、事业的、环境的、形象的、寿命的、素质的、能力的、职业的、后代的等。按照不同标准,可划分出很多类型来。每个类型,从量上看,从大到小或从好到坏都是一个序列。比较对象有多少种类,就有多少序列。一个人不可能在所有的序列中都处于最好的位置,也不可能都处于最不好的位置。

这里可得出几点启示。

第一,从认知上,要综合全面地比较,对所有序列都进行比较,就会发现,自己的处境并不是那么悲惨,那么痛苦。如果只从自己占位差的序列中比较,那么带来的只能是痛苦。在认知上要学会正确比较,这一点上文已谈及。

第二,一个人越处于序列的高端,比较起来就越具有优势,会比较出更多的幸福感来。相反,则幸福感越差。所以,一个人要幸福,就要艰苦奋斗,力争多多拥有,向序列的高端攀登。

第三,一个人处于高端的序列越多,比较起来就越具有优势,会比较出更多的幸福感来。所以,一个人要幸福,就要努力从各个方面奋斗,力争占据更多序列的高端,或在更多的序列中处于比较好的占位。

第四,两极或两端极差越大,比较出的幸福与痛苦的差距也越大。序列的两极距离的远近,与比较的结果关系很大。两极差距越大,人们比较的结果波动也越大;差距越小,人们比较的结果波动也越小。例如,全世界最富的人有10000元,最穷的人有9000元,不论穷人还是富人,比较的结果波动就不会很大。相反,最富的人,有几百亿元,最穷的人不但没钱,还有外债,比较的结果就会有很大的波动。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强调要消除两极分化的原因。两极极差大,是产生痛苦的根源;两极极差小,是产生幸福感的条件之一。所以,作为一个社会,要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就要努力消除两极分化。如果一个社会在这方面存在问题,人们就要努力批判它,改造它,克服它。

作为个人来说,则要努力奋斗,力求多多拥有,获得比较幸福的好的占位。

总而言之,有了正确的“痛苦后”的幸福观,确立了与自己条件相适应的与痛苦为伴并战胜痛苦的人生幸福目标,具有了较多拥有的客观条件,具有了仁智勇等主观条件,学会了从痛苦中探寻、发掘幸福,那么,就具备了实现幸福的充分条件。

参考文献

[1]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57。

[2]《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

[3]江畅:《幸福与优雅》,人民出版社,2006。

[4]叔本华:《人生究竟有何不同》,罗烈文编译,中国三峡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