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投资亏损需承担什么责任,担任法定代表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杨春宝律师,您好!
上次咨询的创业者高博士又提出一些问题,请您帮忙解答:万一将来公司做得不好亏损了,其要承担多少责任啊?如果其做法定代表人,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运作过程中其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问题?
顺祝
商祺!
张闯
张经理,您好!
看来需要进一步向高博士解释一下有限责任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指的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只要股东依法出资到位,并且未抽逃出资,无论公司亏损还是对外负债,股东均不需要在出资额以外承担责任。回到他的问题,假设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他享有50%的股权,那么,只要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确实投入了50万元,并且没有抽逃出资,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他投入的50万元全部亏完,即使公司对外负债500万元,他也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这种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鼓励个人投资,控制投资的风险,使当事人对自己的最大亏损额有一个法律上的预计。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对外代表公司,其行为结果应当由公司接受或者承担。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处理的任何事宜,其结果均归于公司而非其个人。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相关事务,虽然一般由公司对外承担其行为结果,但公司有权追究其个人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抽逃注册资本、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等,还须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如果某些违法行为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所为,如偷逃税款、走私等,但如果他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他也须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当然,如果他并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运作过程中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对于初创的公司,一定要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一个资合组织,人合也非常重要,有限公司是资合加人合组织。所谓资合加人合是指资本和人的要素的结合,并不是说谁投资多就听谁的,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间更应当彼此维持并增强信任,凡事多协商。公司在设立时,各股东就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统一经营理念,对公司的决策机制、分红机制、退出加入机制以及相关程序性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并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因此,一个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章程对公司特别重要。此外,对于新公司最可能产生纠纷的财务方面,建立安全、平衡的约束机制,做到公开、透明,出入账程序、权限明确。只要约定清楚了,运作过程中自然也就有据可依,各股东间发生矛盾、猜疑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了。
祝好!
杨春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