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体制改革:以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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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济融合:走向社会融合的基础

经济融合是实现社会融合的关键性基础。经济融合是指移民在劳动力就业市场、职业地位、生产经营环境、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及模式等方面的调整适应融合过程。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的经济融合,是指这个群体转移到城市后,逐步调整适应当地劳动力就业市场和生产经营环境,并获得相应的职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及模式的过程。本章针对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经济融合,着重从其职业发展及收入、职业特征及经营环境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分析,认识其融合程度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大约有2.6亿,其中“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大约有1.53亿。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世界发展史上也是空前的。这样大规模人口的迁移一开始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甚至一些地方高级领导人都认为农民工转移到城市是给城市“添乱”。但农民工的流动大势所趋,已经成为潮流,势不可挡。其中一个阶段政府通过用工培训、就业介绍等手段,疏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但农民工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已经加入到浩浩荡荡的“民工潮”中去寻找追求自己的梦想,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更加证明了这点。

对于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而言,经济融合是走向社会融合的第一步,是起点,而且是决定性的第一步。因为考察农民工社会融合的其他指标,诸如社会关系融合、制度融合、心理融合、社区融合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可以说经济融合是连接社会融合的脐带。然而,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我们的政府几乎无所作为,因为政府既不为他们提供车费、食宿,也不为他们介绍或提供职业。而广大的农民工只要一只脚迈出家乡就意味着需要支付经济成本,因为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当他们走出家乡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眼前的住宿、吃饭等基本生活问题。因此,广大的农民工转移到城市首先需要解决工作问题,他们通过老乡、亲戚朋友等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提供信息、找到在城市首先立足的第一份工作,找到第一份工作意味着解决了住宿、吃饭等基本的生活问题,也意味着他们可能通过这个临时的平台寻求更加适合自己的工作。

去城市寻求梦想的那些“离土又离乡”农民工,其信息来源、寻找工作的方式、进城务工的行为方式,一方面表明这个庞大的群体流动并非盲目的,是有明确目标的;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他们的流动是一种经过经济算计后的理性选择,因为通过这种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无非就是最大化地降低经济成本,也是为其达到经济融合做前期的准备工作。所以,植根于农村的农民工,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网络扩展到城市成为一种“社会资源”,是出于节约流动成本和降低交易成本的考虑,“是一种非常理性的选择,与他们期望获得更高的收入和更舒适的生活的功利性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

应该说,在寻求工作上,农民工就已经完成了降低流动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经济算计,这仅仅是拉开了实现经济融合的帷幕。因为农民工在城市找到工作,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最大化地提高经济收益,如加班加点,有时他们工作12个小时甚至更多,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在城市的立足资本;另一方面希望有更多的收入以便寄回家,改变家庭贫穷的现状。对于他们而言找到第一份工作就可能在城市立足了,也就有了继续发展的可能。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指农民工,而对于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而言,他们的情况则与务工人员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