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献梳理与综述评介
“政治参与”这一思想源于西方民主理论的进步,是当代政治学界一个理论研究热词,国内外学者通过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政治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见解。他们的诸多观点和看法,对我们后续更广泛、更深入地研究相关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一)国外相关研究文献检视
政治参与作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西方民主理论分析框架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二战”后,西方政治学界对政治参与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就政治参与的内涵、政治参与的动因、政治参与的方式、政治参与途径、政治参与程度,以及政治参与对政治过程的作用等诸多问题,从各个层面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政治参与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末成为政治发展中的一个主要的研究领域以来,迄今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了。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政治参与成为美国政治发展研究中一个热门的研究课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研究领域全面升温。这期间国外出版了大量专门研究政治参与的专著,代表性的著作有:美国学者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的《政治学手册精选》,塞缪尔·P.亨廷顿、琼·M.纳尔逊的《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罗伯特·达尔的《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和《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玛格丽·康维的《美国的政治参与》,丹尼斯·凯沃内夫的《政治科学和政治行为》,贝蒂·多布拉兹的《21世纪政治参与的社会视角》,肯尼斯·格迪斯汀的《美国的利益集团、游说和政治参与》,英国学者盖伦特·派瑞等的《英国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日本学者蒲岛郁夫的《政治参与》等。概括起来,学者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1.关于政治参与研究相关问题
关于政治参与概念及内涵的论争。西方学者对政治参与概念的界定是在西方现代化社会背景下做出来的,其内在的实质和标准与西方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历史内涵紧密相关。这些学者对政治参与的概念及内涵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首先,对政治参与主体有狭义和广义上的不同。格林斯坦等在《政治科学大全》一书中,给政治参与下了一个最狭义的定义,认为政治参与的对象仅限于一般平民,指一般平民直接地、或多或少意欲影响政府人事的选择,以及(或者)他们采取行动而做出的法律行为。亨廷顿和蒲岛郁夫也认同这一界定,将参与的主体限制为普通的平民。而《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政治参与的定义最为宽泛,把政治参与主体扩大到所有社会成员。其次,对政治参与范围认定不同。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认为政治参与是旨在影响政府人选和政策的行为,排除了非暴力反抗及政治暴力、政变,以及巩固政府的行为和政府所动员的政治行为,认为只有根据法定程序参与政治的行为才是政治参与,而巴恩斯和凯思对政治参与的界定把民众自愿性的合法参与和非法的暴力抗议行为也包含在政治参与范围之内;纳尔逊的政治参与概念既包括了民众的抗议和暴力参政行为,也包括受他人动员和操纵的参与行为,但强调政治参与的目标是指向政府;而布斯和塞莱格森则认为,政治参与的目标不完全指向政府,政治参与的目标也可能指向社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政治参与是政治行为、政治活动,倘若没有切实的政治实践便不能称其为政治参与,而美国心理学家威廉·F.斯通把人们一切与政治有关的活动都视为政治参与,甚至认为追踪报纸和电视报道、讨论政治问题也是政治参与的间接形式,巴恩斯和凯思在他们的著作中,甚至将公民阅读政治文章、了解政治知识视为政治参与。
关于政治参与的原因分析。关于促使社会成员介入政治的原因或者说社会成员为什么要参与政治,这是政治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思想家有不同的解释。柏拉图认为,每个人单靠自己是不可能达到自足的,人们便相互结合组成城邦。他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三个等级,每个人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守其序,“公民里面哪些人是统治者,哪些人是被统治者”,每个公民最好地发挥了自己的功能,城邦就实现了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政治参与的空间是公共领域,人们参与政治的原因就是出于人们的本性或天性,因为作为城邦一分子的个人,只有参加了城邦生活,才能完备自己的品德和显示自己的才能,才能达到优良生活,而被排除于城邦之外的人,“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 “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在近代,一大批代表市民阶级意识的启蒙思想家,如以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或自然法学家,如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约翰·密尔等人,向封建神学思想、封建王权思想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他们呼唤人权、民主、自由、平等的政治主张,高举资产阶级“主权在民”的旗子,反对僧侣阶层和封建王朝对政治权力的垄断,论证了人民掌握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争取资产阶级的政治参与权而摇旗呐喊。这些资产阶级启蒙学者认为,人都是有理性的,每个人都是在自己理性的指导下安排自己的政治生活,人们参与政治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这些自然法学家主张“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论”,如卢梭就反对代议制民主和社会中间组织,主张直接民主和政治参与。卢梭从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出发,认为国家主权永远属于公民,它是不可代表的,他率先对公民参与社会政治过程进行了理性思考。托克维尔进一步对政治参与作了历史和经验的深入研究。他们的契约论思想为政治参与提供了理论依据。
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从方法论视角对社会民众参与政治的原因做出解释。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民参加投票是政治参与的核心要素,是公民个人在相互竞争的政策或候选人之间表示其偏好的行动。投票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即政治市场决策的过程。公共选择学派从市场经济理性人的基本假设出发,认为投票人类似于市场过程的消费者,选票类似于货币,个人无论作为消费者还是投票者,无论是在经济市场还是在政治市场,其行为动机和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即都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或政治活动,即所谓的“理性投票人假说”——选民是理性的,选民参与投票的目的是通过参与政治获得预期效用最大化。罗伯特·达尔认为,政治心理也直接影响着政治参与行为。他较系统地总结了心理因素对政治参与的影响,认为公民政治参与有六大因素:一是介入政治的报酬因素,“如果你认为同可以期望从其他活动中得到的报酬相比,从政治介入中得到的报酬价值较低,你就不大可能介入政治”;二是政治选择的差异性因素,“如果你认为你所面临的各项选择之间没有什么重大差异,因此你的所作所为就无足轻重,那么你就不大会介入政治了”;三是公民个人效能感的因素,“如果你认为你的所作所为无足轻重,因为你无论如何不能有效地改变结果,那你就不大会介入政治”;四是对政治结局满意评估的因素,“如果你认为没有你的介入结局也会相当满意,你就不大会介入政治”;五是公民个人的政治知识因素,“如果你觉得你的知识太有限了,不能有所作为,你就不大会介入政治”;其六是参与政治的障碍阻隔因素,“你遇到的障碍越大,你就越不大会介入政治”。达尔认为,民主不意味着大多数人在某项政策制定上能够形成一致决定,而是各种利益集团、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决策的稳步的妥协过程。而各种相对独立的团体的存在,并能有效地参与决策过程,是维持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
当代结构—功能学派代表阿尔蒙德在其著作《公民文化》一书中,认为不同国家政治文化的差异会影响到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主文化倾向于政治参与的国家,政治参与的水平就会高些,主文化倾向于政治冷漠的国家,政治参与的水平会低些。公民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不断提高参与意识和技能,对政治决策产生累积性的影响。公民参与对于政治体系来讲,参与将影响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和效能,这样民主政治体系可以从参与中获益,从而保持政治稳定。G.帕里(Parry)认为,政治参与的状况和水平由方式、程度、质量三个变量决定的。三者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从不同的方面规定和反映着一个社会政治参与的具体样式和水平。政治参与的形式对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参与的层次越高,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就越大,越有可能取得预期的政治结果;参与的人数越多,频率越高,对政治决策产生的压力和影响也就越大。
关于政治参与的方式和层次分类。政治参与是公民实现其政治权利的行为,政治参与方式是指大众参与政治所采取的形式。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政治发展的影响,加上政治参与自身发展的要求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愈来愈多种多样。
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在《政治参与》一文中,把大多数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划作四种类型:投票、竞选活动、公民主动的接触和合作活动。蒲岛郁夫的《政治参与》一书认为,政治参与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他将政治参与方式划分为投票、选举活动、地区活动、个别接触、暴力等几种。其一,关于投票。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认为投票是公民最常参加的活动,投票可以迫使领导人调整政策来赢取选票。蒲岛郁夫将投票看成是公民中参加人数最多的政治活动。虽然投票作为表达政治意愿的手段尚存在很多问题,但投票给政治家的压力颇为强大,投票的结果将影响所有人,而与其他政治活动比较,投票所付出的参与代价较低。其二,关于选举活动。选举也是统治获得合法性的基本依据。选举可以评判和产生官员,还可以训练公民的政治能力。蒲岛郁夫认为选举活动还包括如委托熟人和朋友投票支持自己如意的候选人,向候选人和政党捐资或募捐,协助开展竞选活动。但选举活动和投票相比,压力并不强大。其三,关于地区活动。地区活动包括参加公民运动和居民运动过程中开展的社会活动。社团活动主要是围绕单一问题焦点进行的,所包含的政治信息量很大,产生的政治效果不仅涉及该社团,往往也波及群众。其四,关于个别接触。个别接触指的是为了本人和家族的利益接触官僚和政治家。虽然个别接触信息量也很大,但这种委托纯粹出于个人原因,其压力的强度较低,带来的影响范围也窄。其五,关于暴力接触。暴力接触是指用物理方式损坏他人或个人的财产,并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属于“体制以外”的暴力政治参与,往往发生在尚未充分享受政治参与权利的政治体制中,或即便享有这种权利,但社会上的少数派,以及具有强烈的政治欲望的人们容易采取这种行为。暴力行为包括以颠覆领导人为目的的政变和暗杀,旨在影响政府决策的骚乱和暴动,企图颠覆政治体制的革命等行为。此外,亨廷顿、纳尔逊在《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一书中,将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划分为选举活动、院外活动、组织活动、接触和暴力五种。他们认为投票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选举是“钝刀式”的控制手段,“虽然选举是公民控制政府官员的重要手段,但却是刀刃颇不锋利的控制工具”;院外活动是指个人或团体通过与政府官员和政治领导人进行接触,而在涉及许多人的问题上试图影响政府官员和政治领导人的决定的活动。组织活动是指某一组织中的成员或骨干的参与活动,这种组织的基本和明确的目标是影响政府决策。
对于政治参与层次的划分,在借鉴吸收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拉什(M. Rush)提出了一份颇具总结性的政治参与等次表。他认为政治参与依其程度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十个不同的等次,顺序依次是:一是担任政治的或行政的职务;二是寻求政治或行政职务;三是政治组织的积极成员;四是准政治组织的积极成员;五是参与政治集会;六是游行示威活动等;七是政治组织的消极成员;八是准政治组织的消极成员;九是参与非正式的政治讨论;十是选举投票。也就是说,最高层次的参与形式是进入政治领域或政府部门担任职务,通过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而最低层次的参与则是选举投票。这是因为投票仅仅是一种“暂时性行为”,一旦选举过程结束,也就意味着参与过程的终止。拉什所提出的等次表不仅涵盖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也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政治共同体。公民的政治参与方式和层次与他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密切相关,决定着参与的目标和走向。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政治参与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政治参与制度化水平和参与质量都领先于其他社会。在当代西方国家,公众的政治参与形式和程度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也就是说完全不关心政治和热衷于参与政治的人数相对较少,大多数公众是在低水平上一般地参与政治。这也充分说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政治仅仅是少数人的活动。
关于影响政治参与行为的因素分析。政治参与的发生要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处于不同社会背景和层次中的人们也不可能获得同样的参与条件或机会。西方学者对于影响政治参与的变量也做了大量分析。
一般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参与呈正相关关系。亨廷顿在《政治发展》一文中提出,在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与政治参与水平成正比: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治参与的水平也越高,自主参与对动员参与的比例也越高。他认为社会经济现代性的增加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是并肩前进的。他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原因:一是政治参与的水平随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而异。经济发展扩大了社会中地位较高那部分的比例,更多的人成为有文化、受过教育、经济上较富裕的中产阶级。社会地位增高,增强了他们的政治效能感,促使参与扩大化。二是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参与,是因为它导致各种组织和协会成倍增加及大量的人参加这些团体。有组织的参与,提高了政治参与的质量,增强了参与效果。三是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在社会集团中制造紧张,新的集团产生了,业已确立的集团受到威胁,地位低的集团抓住各种机会来改善自己的命运。剧烈或持久的冲突或者对集团生存的挑战这类经历可能加强集团认同感,产生政治参与的持久格局。持久的高水平集团认同感和政治参与也许也需要持久的外部冲突。四是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促成政府扩大其职能。政府活动的规模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最深,同时也受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价值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政府职能大小与政治参与大小直接相关。五是社会经济现代化通常在国家发展的范围内发展。社会经济现代化所包含的政治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使政治参与合法化,从而也为之创造了条件。但亨廷顿也进一步说明,政治参与同个人的流动机会、组织化程度呈反比,但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间是复合多变的关系,有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地位平等会促进人们的参与,有时反而会阻止其参与。在有些国家,参与水平远远高出一定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所似乎应有的水平;而在另一些国家,参与水平却远远低于应有水平。对于一个国家的群体来说,情况同样如此。而且,在一些群体或国家中,参与率会突然下降,参与形式也会发生戏剧性变化。社会经济发展或现代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两者间存在着许多中间变量。亨廷顿总结出,“政治参与”是一个伞状概念,是一整组变量的全称;每一项变量都符合政治参与的核心定义,但每一项变量多少又有些不同的原因和后果,它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向也有不同的联系。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也认为,“社会经济水平与参与之间关系的力度方面……是最令人感兴趣的一个谜,”但一般来讲,“处于较高社会经济层次的公民较之较低层次的公民在政治上更积极”,因为“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带来的一系列动机使得个人更有可能成为参与者。受的教育越多,越富裕,就越有可能对政治感兴趣,越有可能具有政治效益意识”。
政治参与既受社会行为的制约,也受个人行为的影响。米尔布拉思和戈尔两位学者认为,个人的政治参与行为主要受政治刺激、社会地位、个性特征、政治环境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此外,个人所拥有的技能、资源和信仰也是影响政治参与的重要变量。个人所受的政治刺激越多、越强烈,政治参与的可能性就越大,参与的层次就越高;不同的社会身份同样会影响公众的参与态度和参与形式,但是人们的社会特征同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并非是绝对的。如帕里和莫依瑟经过调查后发现,在今天的英国,男女之间在政治参与行为方面的差别已微乎其微,“相对而言,女性在政党竞选及投票之类的集体行动中,显得比男性更为积极”。西方学者对男女性别意识对政治参与的影响很早就产生了兴趣。如美国政治学家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在1972年研究美国的政治参与时发现,“男人在不积极分子中多少是代表不足,而妇女则有点过多”……“在大多数国家,男人在完全积极分子中代表过多和妇女在不积极分子中代表过多的现象,比美国要明显得多”。此外,个性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的政治参与行为。一般说来,外向型、自主型性格的人更倾向于政治参与。上述西方学者对影响政治参与的个人因素的分析很细致,但缺陷是没有能够同具体的社会背景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缺乏对政治参与各变量的动态分析。
政治文化对人们的政治参与发挥着导向作用。政治文化一般是指一国国民在一定时期所形成的对政治的相对稳定的看法、态度和观念体系。政治文化对人们的政治行为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公民不同的政治文化认同表现出相异的政治行为倾向。首先,不同的公民文化衍生出不同的参与型文化。阿尔蒙德认为,如果公民处于前现代的臣民文化中,并且工作、生活在缺乏公民意识的群体中,那么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行为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反之,如果公民生长于公民文化中,就容易形成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行为,因为“公民文化创造了一种较适宜于公民卷入和参与的政治环境”。其次,不同类型的政治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政治参与方式。以整体主义或群体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一般不鼓励人们参与政治,而以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占主导的政治文化,一般鼓励人们通过政治参与来争取、实现并维护自身的利益。在后一种政治文化中的公民,能够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资源参与政治过程,能够有机会获取更多的政治知识和信息介入政治事务,如亨廷顿所言,在这种政治文化中,“公民权概念超越了社会阶层和社区群体之间的界限,从而为大众性政治参与奠定了基础……这种政治文化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使政治参与合法化,并因此促进政治参与”。
亨廷顿对影响政治参与的诸多要素总结最为全面具体,他提出影响政治发展的主要变量包括:一是发展的传统、过渡和现代诸阶段;二是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诸因素;三是内部和外部环境;四是现代化的时间是早还是晚;五是同时或序列变革的程度,如果是后者,序列的性质以及现代化诸成分变革的速度。
关于政治参与的功能和价值评价。国外很多学者将政治参与视为民主的本质内容,认为公民政治参与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又是维系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和衡量民主政治的重要尺度。有学者就把关于民主的理论划分为强调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和限制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两类。如卡尔·科恩就指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罗伯特·达尔也认为,民主的实际意义在于群众的广泛参政,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础。美国学者艾伦·科恩近年来在对6个国家进行的关于民主的调查中,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法国学者图雷纳认为,民主是对当政者的自由选择,应对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合法的、制度化的秩序给予高度重视。蒲岛郁夫认为政治参与影响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能够形成民主意识,提升参与的技巧,从整体上有利于政治体系的民主运行。蒲岛郁夫指出,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可以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治的信赖感,并感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正在发挥着正确的政治作用,从而得到一种满足感。也就是说,通过政治参与,公民提高了对政治体制的归属感,并具备了宽容精神。
西方学者普遍倾向于政治参与的发展对于实现国家的良性治理具有重要的价值与功能。美国学者波考克认为,人们“通过参与政治,公民实现了作为人的价值,知道自己过去是什么以及将要成为什么。除了政治外,没有其他的行为模式可以让他这样并且知道自己过去是什么”。帕里(G. Parry)认为政治参与的形式对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政治参与的方式、程度、质量三者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参与的层次越高,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就越大,也就越有可能取得预期的政治结果;参与的人数越多,频率越高,对政治决策产生的压力和影响也就越大;反过来讲,如果参与的质量不高,大众的政治参与长期不能获得预期的结果,必然会挫伤人们的参与热情,降低人们对政治参与的期望值,从而导致参与人数的减少和参与频率的降低。帕里进一步说明了政治参与不仅具有维护和增进公民利益和权利的工具性价值,而且还具有提升参与者道德和人生境界的发展性或教育性功能。
政治参与的价值内涵一方面是指通过某种可选择的参与方式来实现某种利益,另一方面也包括各领域的参与主体在实现其价值追求中的意志自由,以及其利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其最终主体的地位真正被确认和实现。有效的政治参与能促进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价值追求的实现。亨廷顿认为政治参与对社会抑或对公民个人来说在多数情况下都具有很高的价值,认为“每个公民都能胜任政府的日常工作,……政治参与有益于社会——它使民主史富有意义、使政府更加负责;政治参与也有益于个人——它使个人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尽责的社会公民”。政治参与的目的价值就是使参与者在参与政治活动过程中使政治参与主体在实现其价值追求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得到肯定。
政治参与活动通常被用于维护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和政治稳定。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主张,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可以提高公民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具有促进政治体系稳定的作用。罗尔斯认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包括参与政治的权利,这样才能构成良序的社会,发挥出参与的极大值。蒲岛郁夫也认为,“在自由主义民主模式当中,政治参与是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经济平等、政治稳定的函数。同时,政治参与为政治的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西方学者对政治参与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各自从不同的研究视野出发挖掘政治参与的内核和精髓,使政治参与成为民主政治的内核,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并揭露了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某些弊端,为人们认识、评价政治参与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其研究成果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成果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为我们了解把握社会政治体系的结构及其运行规律提供了比较有价值的视角。但是,由于国情特征、意识形态、研究视角、文化传统乃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对政治参与的理解在各国的具体内容必然存在差别。西方关于政治参与的研究明显带有西方制度优越主义的倾向和方法论上的缺陷,导致他们对政治参与的研究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方面,西方学者很多都以偏概全地认为发展中国家民众政治参与水平不高,政策制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缺乏民主运作。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绝对。这些学者中也有少数人认识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存在较大比例的“政治冷漠者”,这些国家也存在扩大政治参与的问题。一些西方学者希望发展中国家照搬照抄发达国家政治参与模式,扩大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但他们考虑问题过于简单,不同的国情以及彼此的社会历史背景不同,照搬西方政治参与理论使发展中国家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另一方面,西方学者们研究政治参与的方法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如有些政治学行为主义者重客观、重动态、重过程研究,信奉“价值中立”原则,并以此来研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参与问题,这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行的。不论是哪个国家,参与者参加政治过程本身就带有明显的价值偏好,研究政治问题而不问政治价值是行不通的,导致其研究结果往往是偏离客观、真实。因此,我们应在本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西方政治参与研究中的精华部分,有必要建构与我国民主政治同步协调发展的中国化的政治参与模式。
2.女权主义政治理论中的妇女政治参与思想
西方女权主义政治理论成果非常丰富,其中涉及妇女政治参与的研究成果也比较多。女权主义在关于政治以及妇女与政治的关系等问题上有许多独特的观点,拓展了人类对政治问题的认识视野,极大地丰富了政治理论的内容。从众说纷纭对“女权主义”的定义及对其含义的鉴定中,核心内容就是“使妇女获得权力或得到解放这样一个目标”。女权主义的定义包括政治、理论和实践三个层面的含义。从政治上说,女权主义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革命,是一场提高女性政治地位的斗争;从理论上看,女权主义是一种强调两性平等,对女性进行肯定的价值观念、学说和方法论原则;从实践上讲,女权主义是一场争取妇女解放的社会运动。从实践的角度而言,女权主义是一种政治,女权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旨在改变社会中男性与女性之间现存权力关系的政治。正如女权主义学者瓦勒里·布赖森(Valerie Bryson)所言,“一切政治理论如果忽略了女权主义的思想,将不可避免地成为片面的和贫困的政治理论”;她认为,女权主义政治理论提出一个质询:为什么一切已知社会中的男性都拥有凌驾于女性之上的权力?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她认为这一问题对于政治理论及实践是至关重要的。由此可见,女权主义政治理论又是一种政治参与的理论,它所追求的是去理解社会,以便向它提出挑战,并对其加以改变;它的目标不是抽象的知识,而是那种能够被用来指导和造就女权主义政治实践的知识。
西方关于女性政治参与的理论与实践可以追溯到18世纪开始的为争取自由、平等权的三次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政治理论在三波女权主义运动高潮中不断发展和丰富,并日臻成熟。在欧洲大陆,女权运动的源头来自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思潮的影响。但同男子一起积极参加法国大革命的妇女很快发现,革命胜利后验收成果时,女性还是处于无权地位,那些被国民议会所承诺并通过的所谓自由、平等、民主等“天赋人权”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却仅及于男人,并不属于妇女。1790年哲学家孔多塞在《论妇女的公民权》中首次提出“给妇女以政治的和法律的平等权利”的主张。著名的女权活动家奥伦比·德·古日(Olympe de Gouges)于1791年发表《女权宣言》,倡导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的自由观,主张自由平等的公平权利不能仅限于男性。1792年,英国女权运动中最著名的领导人、被称为世界妇女运动的鼻祖——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主张男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就业权、政治权。她明确提出妇女在政治权和公民权方面的平等要求,认为两性的价值平等必然会导致两性的权利平等。在这些理论家的呼吁和倡导下,女权主义的第一次浪潮(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其起止时间是1840~1925年)随着自由主义理论的不断成熟以及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得到发展而开展起来,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女性的选举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与男性平等。
英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约翰·密尔(或译作穆勒)(Joan Stuart Mill)在《妇女选举权的授予》《代议制政府》中为两性政治平等的原则辩护。在1869年的《妇女的屈从地位》一书中,他同样提出妇女参政权是保障自身权利的主要手段,建议把选举权扩大到妇女,认为“妇女要求选举权就是为了保证她们得到公正平等的考虑”。1848年7月19日,在美国田纳西州塞尼卡·福尔斯村的韦斯安卫理公会教堂召开的美国第一届妇女权利大会,通过了由美国女权运动创始人之一伊丽莎白·斯坦顿(Elizabeth Stanton)起草的《权利和意见宣言》,大会还通过了要求给予妇女以选举权的决议,说明这一时期的女权运动从为黑人争取权利的社会运动中分离出来,标志着美国女权运动的正式开始。1920年美国宪法第19条修正案规定妇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28年英国妇女也相继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后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妇女都连续获得政治权利。第一波女权主义浪潮中在政治领域的斗争所取得的重大胜利是女性的选举权在法律文本中被确认。到1984年,全球绝大多数妇女获得选举权(见表1-1)。这一时期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孔多塞的《论妇女的公民权》(1790),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1792),约翰·密尔的《妇女选举权的授予》(1853)、《妇女的屈从地位》(1869)等。
表1-1 各国妇女获得选举权的时间表(1883~1984年)
资料来源:参见王国敏《20世纪的中国妇女》,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第32~33页。
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ovir)所写的被称为女权主义的圣经的《第二性》(The Second Sex)对女权运动第二次浪潮的兴起起了推动作用。她振聋发聩地指出:“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认为女人的身体和心理都是被建构出来的,是被建构成“他者”的。1963年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发表了被称为“女权主义运动的里程碑”的《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一书,成为美国女权运动第二次高潮的起点。该书通过对弗洛伊德“生理就是命运”的父权制妇女理论的激烈批判,引发了人们对传统贤妻良母女性角色的重新思考,重新唤起了妇女的自我意识,成为轰轰烈烈的第二波女权主义运动的纲领性文件。此外,在20世纪60年代,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还组织了一些妇女权利小组,如美国的“全国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NOW),弗里丹任第一任主席,成员达到200万人,成为西方最大的妇女团体。该组织组织了各种活动,如争取“平等权利修正案”等等。诸如此类这种群众型的女性组织为推动女性解放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许多中产阶级妇女冲破各方面阻力,大批量进入传统上由男性主导的领域,在实践中为女性争取了许多权益,使大批女性在高等教育、就业、参政诸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平等权利。这一时期妇女解放运动以呼吁女性能够获得和男性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为主要特征,但同时指出妇女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妇女已经获得了和男性同等的社会地位。这一时期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第二性》,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1963),朱丽叶·米切尔(Juliet Mitchell)的《妇女:最漫长的革命》(1966),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的《性的政治》(1970),舒拉米斯·费尔斯通(Shulamith Firestone)的《性的辩证法》(1970),等等。
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女权主义进入多样化阶段,即女权主义的第三次浪潮兴起。这一时期后现代女权主义面对当前的妇女生存状况和妇女问题,在反思现代女权主义并吸收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试图发展出一套不依赖传统哲学基础的新的女权主义社会批判范式。女权主义者不仅要使在父权制下受压迫的女性群体解放出来,而且要创造一种全新的女性文化和女性话语。后现代女权主义代表琳达·奥尔克芙(Linda Alcoff)指出,我们应当从女性的“地位”方面探讨全球女权主义者联合起来的可能性。首先,妇女地位是不稳定的,随着经济条件、政治斗争、文化制度、意识形态背景不断地变化。其次,妇女地位给她们提供了合作的理由,因为她们都在寻求改变自己的地位。妇女的共同性并不在于她们的本质,而在于她们在政治权利方面受到的限制。第三波女权主义开始考虑差异性,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开始把身体和化身(也叫情境化的身体)作为政治理论发展的核心。女权主义者盖顿斯认为,尽管政治参与一直以排斥女性身体的方式来建构和界定,但女性在生理上没有多少不适合参与政治的特征。女权主义者埃尔希坦也指出,“吸引人的地方是,对权力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性别特色的观点”, “男性是官方的制度性权力和统治力的运用者,女性则是非官方的(因此,有潜在的和不可控制性)、‘非政治性’权力的源泉”。男性的权力是正式的、体系化的、系统的、强制的、合法的和集中的,通常是在公共领域内,它被包含在国家主权之内;与此相反,女性的权力通常表现为非正式的形式,被包含在私人领域中,或者说是被包含在“日常生活的政治”中。基于这一认识,女权主义认为,参与政治不能仅仅被定义为充当领导人与管理者,不能仅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活动存在于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每个人都处于权力关系和权力结构之中,从事各种各样的政治活动。对于传统的政治理论忽视了妇女的政治活动及其对于政治理论的创造及女性被排除在权力政治之外,辛西娅·艾罗致力于研究妇女是如何卷入政治的。她认为,并不是妇女不在政治中,她们在政治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例如廉价的劳动力和外交家的妻子,只是传统理论认为这些活动与政治家的活动比起来不那么重要。女权主义者阐释了权力的性别属性,试图确立“日常生活的政治”模式,认为权力概念本应涵盖妇女的兼容、合作与共情等社会性别特征,虽然她们也认识到权力不仅存在于正式政治机构中,但这些机构仍然是最重要的斗争场所。如果女性希望真正地挑战男性统治,就必须进入正式的政治场所,如果女权主义者局限于非正式政治,女性仍然还被继续边缘化。这一时期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卡罗尔·帕特曼的《性契约》(1991),苏珊·欧金的《正义、性别与家庭》(1989),毛瑞·盖顿斯的《力量、身体与差异》(1992),安妮·勒克莱尔的《女性的话语》等等。
综上所述,在已经过去的20世纪,女性在政治权利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数国家的妇女享有和男子一样的选举权和参政权,并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政府的管理工作,100多年来女权运动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妇女政治权利的呼声及行动纲领日益转向实际,表现出从个体解放转向全面发展,从本国转向世界的鲜明特征。国际妇女参政运动和女权主义思潮凸显了人类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轨迹,其实践过程中面对的许多问题可以引发我们深入思考中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妇女参政运动理论和女权主义政治参与思想,并结合我国实际消化吸收,从理论上厘清当前我国政治参与遇到的新的困惑和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切实实现性别平等,为全球化背景下社会治理问题注入了鲜活的内容,有助于补足我国关于妇女解放和性别平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妇女政治参与的实践有重要指导作用。国际妇女运动与女权主义思潮为中国妇女政治参与实践奠定了理论根基。受女权主义政治理论的影响,西方许多妇女组织和研究人员对女性政治参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主要从历史、文化、制度及社会机制等不同视角分析女性政治参与缺失的原因。如美国学者法瑞娜·班丽(Farzana Bari)的《女性政治参与的问题与挑战》归纳了影响女性政治参与的五大因素,即:性别角色定型的观念形态,公共政治对女性的排斥,社会文化对女性生产、再生产的期待,经济资源的匮乏,社会资本和政治能力的欠缺等。这些影响因素是由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
3.关于对中国妇女政治参与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中国女性的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成果总体上看来不多。改革开放以来国外一些学者从社会性别的分析方法开始关注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如美国罗丽莎的《另类的现代性——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性别化的渴望》一书作为最早探讨社会性别现代性与权力之间关系的人类学名著之一,着重考察了中国自社会主义革命以来所进行的交叉重叠的现代性项目以及社会性别在其中的中心地位。她将社会性别作为分析中的首要因素,在考察了中国这种不同于欧美源发地的“另类的现代性”的过程中发现,“关于女性气质和男性气质及其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如何体现的论争成为后毛时代关于现代性论争的中心话题”,而“后毛时代成长起来的年青代群接受的则是一种对于权威和劳动漠不关心的政治”,“她们倾向于一种身体政治,接受天生的女性气质、婚姻、母性等概念”,因此,罗丽莎将这种“对社会性别的自然化”视为“后毛时代寓言”的主旨。有学者深入分析了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缺失的原因,如加拿大的罗森·斯坦莉(Rosen Stanley)在《中国的女性政治参与》中调查了当代中国女性在政治参与中的角色,比较了女性在重要权力机构如中央政治局、人民代表大会中与男性的比例差异,以及不同时期女性的比例差异,并进一步分析了造成这一状况的各种影响因素。美国学者杰克·维斯特(Jackie West)在《中国的妇女:经济与社会转型》(1999)中分析了中国20世纪80年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女性参政的冲击。澳大利亚学者李木兰也分析探讨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废除了女性参政保障制度给女性带来的权力领域政治参与的缺失等问题。英国学者伊丽莎白·克罗尔(Elisabeth Croll)著有《中国的女性主义与社会主义》(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8)、《中国妇女变化中的身份》(1995)等著作。克罗尔考察了革命时期(1949~1978)和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的性别修辞,认为毛泽东时代的性别修辞不仅规定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平等,也通过摧毁男性和女性的类别而否认了二者之间差异的存在,而改革开放时期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公开承认平等修辞与女性的不平等经验之间的不符”,克罗尔指出,改革开放时期对女性或女性气质与男性或男性气质之间差异的重新强调,是对革命时期男人定义的那种被迫的女性形象的反抗。英国学者祖德·豪厄尔(Jude Howell)在《努力撑起中国女性参政半边天》一文中阐述了至21世纪初中国的权力领域仍然为男性所主宰,女性继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女权主义虽极力支持女性政治地位的提升,但在改革开放后因经济建设的负累,而暂时无暇给予提升女性政治地位更多的关注。一些学者主要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特别是对村委会选举中的妇女参与问题进了探讨。澳大利亚人类学家杰华在《中国城市中的农村女性:性别、迁移和社会变化》(2006)一书中指出,“在毛泽东时期妇女解放尤其在农村只是一个 ‘未完成的’或者 ‘被延迟了的’革命,存在着根本性的问题,包括劳动的性别分工和不平等报酬、双重负担,以及婚姻实践和家庭关系中遗留的自由和平等的缺乏”,而改革开放后又强化了作为个体的妇女的弱点和责任,弱化和回避了制度性和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包括“政府对源于生理差异的性别不平等的顺应,与性关系以及家庭内部决策和劳动分工相关的问题的重新私人化,在已经成为资本主义消费增长核心内容的女性身体的商品化问题上的共谋态度,以及它从克服社会不平等的直接努力中全面退出”,而政府的所作所为加剧了这样一种状况。祖德·豪厄尔在《为谁而选举?》(2006)一文中指出,中国的村委会中,男性的数量远超过女性的数量,而女性的委员往往只有象征性的意义,甚至在一些农村中没有一个女性被选为村委会委员。他认为,在实行村民选举以来,女性在村级治理结构中政治参与水平持续走低的原因在于社会实践、经济结构、制度规范和政治文化都对中国女性政治参与带来不利影响。豪厄尔提出,该如何解释妇女在村委会任职人数的数值?为什么只是单纯地引进妇女的工作,而不能为妇女在政治舞台上提供更好的机会,更合理的利用?这些问题引人深思。此外,维斯特等的《中国的妇女:经济与社会转型》(Basingstoke: Macmillan Press, 1999),加卡(Tamara Jacka)的《中国农村妇女的工作:改革时代的变迁与连续性》(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等大量有关该主题的英文文献中,关注了中国妇女参与村委会、村党支部、村民小组或村民大会的数量及质量,表示不尽如人意,而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政府足够的政治关注。
由此可见,从国外学者关于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问题上,可以总结出以下特点:一是改革开放前由于国家意识形态的倡导和制度安排,使男女平等变成一种普遍接受的政治时尚深入人心,妇女解放被纳入现代化进程的关键,这种革命性的性别话语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和男尊女卑的父权制文化观念。但由于男女平等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的,这种由国家“恩赐”的平等必然使女性产生一种依赖心理,未能树立起一种性别主体意识,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二是在改革开放后,市场化的作用和国家政治的弱化、性别差异和不平等的显性化,国家倡导的“素质”话语强化了妇女的弱势地位,回避了制度性和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国外学者特别对中国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问题作了较为深刻的探讨和研究,这些成果中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对我国学界研究妇女政治参与有很大启示。
(二)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检视
中国政治参与的研究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治管制的放松和社会经济变迁,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日趋活跃,学界也开始组织有关公民政治参与的学术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对政治参与的研究受到学界广泛关注并迅速升温,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都表现出对政治参与的研究兴趣,这使政治参与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展。2007年中共十七大以来,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研究成为当今学界研究的又一热点。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界政治参与研究概况
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对政治参与这一概念还比较陌生。部分学者对政治参与的研究虽有涉略,但研究成果不多,没有一部专著,据以“政治参与”为名进行CNKI检索,只有十多篇相关论文发表,如《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参与的理论和实践初探》(王福春,《政治学研究》1988年第6期), 《论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包心鉴,《政治学研究》1989年第4期)等。这些研究论文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大多是对西方政治参与理论的介绍和述评,有关中国本土化的政治参与研究很少,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较少。在20世纪最后十年,国内对政治参与的研究转向对中国自身政治参与实践的研究,研究论著逐渐出版,大量研究论文发表。这一时期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王纯山等主编的《民主政治与政治参与》(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台湾学者郭秋永的《政治参与》(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93),陶东明、陈明明的《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方江山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以转型期中国农民为对象分析》(人民出版社,2000)等。这一时期研究政治参与的相关研究论文逐渐增多,主要有《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张永强,《社会主义研究》1996年第3期), 《农村政治参与的现状分析——对两种类型村庄的社会调查》(谢岳,《社会主义研究》1997年第6期), 《80年代中国民众政治参与的阶层分析》(杨龙,《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 《论政治参与》(周平,《思想战线》1999年第4期)等。这一时期随着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实践的增多,在研究内容上有对农民、私营企业主、大学生、知识分子等各行业、各领域群体的政治参与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有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研究视野和研究领域逐步拓展。从2000年到2012年,随着我国政治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公民政治参与实践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执政党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激发了我国学者研究政治参与的浓厚兴趣,有关政治参与的研究成果大幅增加,代表性的著作有60余部,主要有张喜红的《当代中国社会团体政治参与问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陈剩勇的《让公民来当家: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制度创新的浙江经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陈晓莉的《政治文明视域中的农民政治参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麻宝斌的《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群体性政治参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邱永文的《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蔡定剑主编的《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法律出版社,2009),赵刚印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民政治参与:一项对中国与印度的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于明的《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赵莉的《中国网络社群政治参与》(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1),丁云主编的《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王明生的《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张百顺的《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民政治参与制度化研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包心鉴等主编的《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房宁主编的《中国政治参与报告(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王中华的《当代中国律师政治参与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等。这一时期以“政治参与”为研究主题的论文逐年增多,代表性的论文主要有《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动机及社会效应》(郭正林,《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 《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意义和限度》(朱光磊,《南开学报》2004年第5期), 《政治文化与社会结构对政治参与的影响》[王绍光,《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等。总之,21世纪以来对政治参与的研究论著和论文数量大幅增加,研究方法多样化,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质量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对农民及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法律人士的政治参与以及网络政治参与的关注较多,正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研究的理论框架和体系。
2.近年来关于有序政治参与的研究现状
笔者所掌握的一手文献中,国外学界并没有出现“有序政治参与”的概念,更没有关于对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研究和探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适应中国国情、逐步深化对人民民主理论的认识基础上,在总结人民民主的实践后而提出的新概念,属于中国政治语境下的又一个特色的提法。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五规划”中指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是中共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概念。2002年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再次重申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张。2003年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也强调:“扩大公民参与,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效途径。广泛有序的公民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2007年在中央党校胡锦涛发表“6·25”重要讲话,不但进一步重申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而且将其更完整地表述为“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观点,再一次强调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性,表明了党中央对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视。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一次强调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由此可见,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是党和国家政治领导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认识和深刻思考的背景下提出的。
随着执政党对“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视,学术界召开了各类研讨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从2000年到2012年,以“有序政治参与”为名的著作出版了10多部。可以说,这些成果都是学界对党中央文件精神做出的积极反应,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品质,也进一步说明了“有序政治参与”已成为近年来政治学界研究的又一热点。按照中央相关政策的演进,我们大致可以将学术界近年来的研究进展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到十六大(2000年10月~2002年11月)是有序政治参与研究的成长期。这期间的文章数量虽不多,但在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进行了一些基本的探讨,为后面的进一步钻研奠定了根基。第二阶段:从十六大到十七大(2002年11月~2007年11月)是有序政治参与研究的发展壮大期。这期间学术界研究论文呈明显递增趋势,理论层次也不断朝纵深发展。第三阶段:从十七大至今(2007年11月至今),走向新的发展阶段。十七大党中央再次重申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性,使这一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学术界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强化这一领域的研究,为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这一时期关于有序政治参与的专著相继出版,主要有魏星河的《当代中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王维国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人民出版社,2007),褚松燕的《权利发展与公民参与——我国公民资格权利发展与有序参与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陈剩勇的《让公民来当家: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制度创新的浙江经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莫吉武、杨长明、蒋余浩的《协商民主与有序参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王浩斌的《中国新的社会阶层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等。这些研究文献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在当前制度化建设不能满足公民政治参与诉求的背景下,不同阶层大量非法的、非理性的甚至是暴力的政治参与行为就会产生,而这种政治参与的形式和规模是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所无法容纳的,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衡和无序,甚至混乱,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大量研究成果也致力于探讨如何理性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渠道,保持社会的协调和稳定发展。
3.我国学界对妇女参政或政治参与的研究状况
20世纪初随着近代民主、平等思想传入中国,一些有识之士就致力于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研究和传播。与之相伴,西方女权运动的历史和理论,以及罗兰夫人、苏菲亚等女性斗争的事迹也相继传到中国。1902年,斯宾塞的《女权篇》作为第一本女权主义著作被介绍到中国;1903年,约翰·穆勒的《女人压制论》和第二国际的《女权宣言书》被译介进来;到新文化运动时期,产生了一批以各种方式翻译或介绍西方女权主义的著作。如金天翮的《女界钟》(1903),秋瑾的《告二万万女同胞》(1904),何大谬的《女界泪》(1908),陈以益的《女论》(1909)等。金天翮的论著《女界钟》专门伸张女权,书中有专门论述“女子参与政治”的章节,提出“男女平权”的主张,认为女子必须先受教育,有权利意识后才能参政。五四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传入中国,一批学者开始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阶级分析观点来看待女性问题,把女性解放同无产阶级解放结合起来。如李大钊的《妇女解放与Democracy》和《现代的女权运动》,向警予的《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和《妇女运动的基础》,李达的《女子解放论》,陈独秀的《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等一系列论述我国妇女运动的文章,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阐释中国妇女参政面临的问题,集中探讨了妇女参政的意义、参政的法律资格、妇女参政与教育、职业及经济独立的关系等。这一时期研究者只限于部分男性知识分子启蒙者的呼吁,研究内容也局限于浅表层次,缺乏理论性和系统性。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妇女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的论述很少,中国妇女参政的研究陷入了沉寂,有关论文极少,更没有专门的著作,有关这个阶段妇女参政的历程主要集中在一些史料中,只散见于有关中共领导人的妇女观的文章中。
妇女政治参与问题是我国妇女理论领域开始较晚的一个研究领域,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真正开始对我国妇女参政或政治参与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政治参与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5年),是妇女参政研究的“初始兴起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体制转型的影响,以自上而下任命为主要方式的干部人事制度引入了一定程度的“竞争聘任制”,市场经济下国家对女性参政保护制度后撤,原来严格的女干部保障名额也被取消,在权力领域女性参政人数向下滑坡,这使女干部人数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跌入低谷,中国女性的政治地位也有所下降,引起学界对妇女政治参与问题的关注。1984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率先主持召开“妇女问题的社会调查与理论研究座谈会”(第一次全国妇女理论研讨会),首次把妇女参政问题提到理论高度来加以探讨。这一时期有部分妇女干部、新闻媒体人员、高校科研人员及一些民间学术研究组织中间就“女干部要不要规定比例”展开争论,《中国妇女报》主要围绕“从政女干部的问题”专门以“是优胜劣汰,还是保证比例?”为题展开大讨论。因此,这一时期的“妇女政治参与”基本等同于“女性参政”中的“女干部从政”问题,主要采用描述性的归纳研究方法,总体上研究仍处于比较浅显的阶段,但毕竟对妇女参政的研究开了头,属于妇女参政研究的“初始兴起期”。这一阶段研究专著不多,主要有台湾梁双莲的《妇女与政治参与》(台湾妇女新知基金会出版部,1989),阐述了台湾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中国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妇女联合会编著的《妇女参政理论与实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等。
第二阶段(1995~2000年),是妇女参政研究的“阶段高峰期”。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受大会的推动,对妇女参政研究成为中国妇女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点和阶段性高峰。研究者们注重考察中国妇女参政的历史,探讨了妇女参政的内涵和现状、制约因素等,研究者们从经济因素、社会文化、政治制度、妇女本身的素质等方面深入剖析妇女参政问题,分析了中国少数民族妇女参政的现实情况,并提出了妇女团体参政的建议等。这一时期相关研究的学术专著和专题论文集也开始增多,代表性的学术专著有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理论室编著的《妇女参政导论》(红旗出版社,1993),王行娟的《中国妇女参政的行动》(海豚出版社,1995),李银河的《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新中国妇女参政的足迹》编写组编的《新中国妇女参政的足迹》(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等。总之,这一时期关于妇女参政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研究更加学科化、理性化,但是整体研究还没有形成规模,有分量的著作较缺乏,真正有突破的研究文章也不多,研究成果仍然显得不够理论化、系统化,尚未形成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而且随着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的结束,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和某种程度的打压,相关的研究小组逐渐解散,1996年后相关研究文章骤减,从而影响了后续发展。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是妇女参政/政治参与研究的“蓬勃发展期”。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公民政治参与实践的蓬勃发展,但相应的制度化的政治参与途径并不能满足公民政治参与热情的暴涨,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出现泛化。这一时期从事性别研究的研究者对女性的参政/政治参与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使2000年后有关妇女参政/政治参与的研究进入了“蓬勃发展期”。相继出版了大量著作,包括欧阳洁的《女性与社会权力系统》(辽宁画报出版社,2000)、纪欣的《女人与政治:90年代妇女参政运动》(女书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0),李慧英的《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中国妇女研究会编写的《妇女政治参与和良好管理:21世纪的挑战》(节选)(中国妇女研究会,2002),梁旭光的《民主政治进程与妇女参政》(济南出版社,2003),陈映芳等主编的《妇女社会参与与妇女发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杜洁等编著的《农村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高小贤等编著的《农村妇女组织能力建设》(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方炼主编的《促进农村妇女当选参政》(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周长鲜的《妇女参政:新中国60年的制度演进(1949~20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雷丽萍的《女干部领导能力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9),师凤莲的《当代中国女性政治参与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11),林小芳的《当代台湾女性参政研究》(九州出版社,2011)、李晓广的《当代中国性别政治与制度公正》(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等。这一时期的研究者比较偏好传统研究和基础研究,主要关注女性参政的整体性研究、农村女性的参政、女性的参政历史研究,以及国际女性参政情况介绍或比较研究等方面,相关研究逐渐开始关注“普通”女性的政治参与了。这些成果研究议题逐渐拓展,研究方法上更加注重实证研究。这一阶段有关妇女政治参与的学术论文也大量刊载。
从上述论著或论文的题目上就可以看出,我国学界对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绝大多数都是在“妇女参政”的名义下进行的,真正以“妇女政治参与”或“女性政治参与”为题的选题寥寥无几。值得关注的是,师凤莲(2011)的《当代中国女性政治参与问题研究》一书,作者在对女性政治参与一般理论及经验进行概括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整理和分析大量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历史文献资料,对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历史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对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特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归纳概括。该书运用大量一手调研资料,对当代中国女性政治参与问题进行了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比较,并针对问题及成因提出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和建议。该书是中国大陆第一本以女性政治参与为题的专著,有较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对本书进一步拓展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研究的思路有重要启发意义。
由于妇女参政研究包含于妇女政治参与研究当中,属于妇女政治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为了行文的方便,主要对妇女参政的研究现状加以梳理和评介。概括起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
关于妇女参政概念及内涵的研究。对妇女参政内涵的研究是理论界的一个重要成果,但学界迄今对妇女参政的定义有十几种说法,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妇女参政一方面是指女性与男性共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即妇女行使公民民主权利的活动就是参政;另一方面是指妇女在各级党的机关、各级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二是认为妇女参政包括知政、议政、参政和执政四个层次。三是认为妇女参政是指女性群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活动。参政的形式分为显性和隐性二种,显性参政又可以分为体政和执政,隐性参政即议政。四是认为妇女参政就是妇女从政。五是指妇女群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管理。妇女参政表现为民主参与和权力参与两个层面。所谓权力参与,是指女性进入国家权力机构管理公共事务,担任领导干部,参与决策。所谓民主参与,是指妇女享有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即女性通过选举、游说、建议等方式向权力机构反映自己的主张和声音,影响公共政策的决策,妇女的民主参与是妇女参政的基础层面。以上这几种对于妇女参政的理解各有侧重,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些说法都有其合理的成分。目前学界一般多采用最后一种观点,认为妇女参政指妇女群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管理,包括民主参与和权力参与两个层面,本书也认同这一观点,详见第二章。
关于对妇女参政状况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学者们对妇女参政的历史和现状展开研究。在研究当代中国妇女参政时,也考察了历史上妇女参政情况,多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或把历史上的妇女参政作为研究对象,或是研究某个朝代的妇女参政。从地域上来看,绝大多数研究者把国内妇女参政作为研究对象,也有的从与国际的比较以及与历史比较进行纵横铺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参政状况的总体评价,学界有一种观点持“超前论”,认为中国妇女权利的获得在立法形式上是“超前”实现的,妇女还没有这个愿望,通过立法超前,逾越了阶段,这只是“形式上的妇女解放”。不同的意见认为,这种“立法超前”的说法是依西方女权模式来衡量的结果,是不正确的,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评价;一种观点是“照顾论”,认为中国妇女解放是靠“恩赐”得到的,造成妇女的“依赖性”;把“照顾妇女”作为立法原则,形成妇女的“特殊性”;按“比例”照顾妇女参政,带有很大的被动性;妇女参政问题上的“失误”,在于照顾政策的“随意性”。不同的意见认为,这种对中国妇女参政的“四性”的评价是片面的。首先,这是没有从我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历史和特点出发而做出的评价。实际上,我国妇女争取参政权的斗争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才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得以实现。其次,妇女参政按比例照顾具有决策指导、具体做法两方面的内容和利弊方面的效应。在对妇女参政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上,研究者对有关问题逐渐采取科学化的倾向,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文化环境、政治制度、公共政策、妇女自身的认识和素质等综合因素加以分析。综合来看,主要包括影响妇女参政的主体条件,包括妇女的政治素质、文化知识、情商、心态等;客体条件一般是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中介条件包括大众传媒、社会环境、传统文化、各种妇女组织、法律制度等。有学者从妇女参政规律、妇女参政特点或高层次女领导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等方面加以研究。
关于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对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成为实行基层民主自治后的一个热点研究领域,主要从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现状、制约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因素、改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对策等方面入手来研究和分析农村妇女政治参与这一领域。在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现状这一问题上的研究上,主要是从村委会的选举和女干部参与村委会事务的情况上出发的。如田小泓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从被动等待到主动竞争的制度安排——梨树县与迁西县农村妇女村委会选举参与》,张凤华的《农村妇女在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等文章中,认为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现状主要包括农村妇女的政治效能感低;农村妇女在权力机构中处于边缘化状态;农村妇女在政治参与上处于劣势地位;农村妇女的权利意识淡薄,主人翁责任感不强;基层妇女组织的合法性危机等。在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制约因素分析过程中,国内学者大都认为制约妇女政治参与的因素是多元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妇女自身等因素。刘晓旭在《农村妇女参政困境的政策因素分析》中指出,农村妇女参政政策的路径依赖是当前中国农村妇女参政局限性明显的根本原因。高雪莲在《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中认为,经济参与程度不高、从属型经济地位是制约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根本因素。李慧英、田晓红的《制约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相关因素的分析——村委会直选与妇女参政研究》中,提到中国有着悠久的性别分工的历史,农村更是牢固地保留了性别分工的习俗和观念,而且内化为下意识的价值判断。唐华容、徐晓芳在《我国农村妇女参政不足的自身因素分析》中认为,较低的文化素质、软弱自卑的心理素质、多重角色冲突和淡薄的参政意识是导致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低、参政能力差的重要因素。对改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这一问题所提出的对策和建议,主要是从社会性别、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方面出发,提出提高我国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水平的对策。其中,唐云锋、荆建英在《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农村妇女参政研究》一文中,主张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到决策的主流中,并且建立起体现女性立场的政策体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健全妇联群众性的法律监督组织体系。郝涛在《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度低的成因及对策》中,认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能够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以及保证妇女政治参与的充足时间和充沛精力。张晓君在《改革开放形势下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一文中,将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列为推进妇女政治参与进程的措施之一,认为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是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的关键。肖芳在《影响农村妇女参政的主要因素与对策》一文中认为,要改善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就必须先改善我们的法律法规,使其具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等等。
关于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研究。自2000年我党首次提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概念始,研究各行业、各领域有序政治参与的学术论文及专著逐年增多,但关于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研究却少之又少。截至2014年9月,在期刊网上查找到的仅有个别几篇涉及。胡文芬在《我国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研究》一文中指出,妇女的有序政治参与是妇女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是我国政治稳定发展的现实要求,而中国社会面临的巨大变迁,要求扩大妇女的有序政治参与。该文指出,当前我国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妇女政治参与制度化水平低,妇女政治参与存在着不平衡性,妇女政治参与存在被动性,而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束缚妇女政治参与,不平等的性别观念,造成女性整体素质偏低。针对这些问题,该文提出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推动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措施。一是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具体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要建立询问和听证等制度,进一步拓宽和拓展妇女政治参与的渠道和领域;二是要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团体和各种群众组织;三是要进一步培养女性公民意识,提高妇女的参政能力;四是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强妇女的政治参与,等等。周长鲜在《扩大妇女有序参与人大》一文中指出,扩大妇女参政是大势所趋。妇女作为“半边天”,就目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言,扩大妇女有序参与人大工作,不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且符合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基本要求,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该文认为,积极促进和扩大妇女同志参与到人大工作中符合国际妇女参政运动的新趋势。付翠莲在《政治文明视域下农村妇女的有序政治参与》一文中,剖析了多元分化的政治背景和社会现实强化了农村妇女政治参与难度,指出我国近年来大量涉及农村妇女利益的纠纷和矛盾不断出现,如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权益问题、外嫁女土地保障问题、房屋拆迁问题,出现了妇女越级上访、蓄意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事件,扰乱了社会公共生活。虽然这种参与只占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很小一部分,但确有逐渐泛化的趋势,其消极影响不容忽视。该文试图探寻以有序政治参与来解决妇女政治参与不足的深层次问题,以避免体制外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泛化。付翠莲在《扩大农村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思考——以舟山渔农村妇女政治参与为例》一文中,指出了基层妇女政治参与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中的薄弱环节,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难点。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合法的政治参与,即在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权利的范围内进行的政治活动;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应该是自由、理性、平等的参与,即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切实保障妇女能够真正自由平等地参与到政治中去;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还应该是各种形式和各种层次的政治参与都协调进行。当前仅有的这几篇关于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文章论述了我国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缘由,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但在涉及政治参与的理论深度上,以及在怎样有序参与、如何循序渐进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等问题上,仍需要深入剖析。
(三)综合评价
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梳理和检视,国外学界对政治参与及女权主义政治理论中的妇女政治参与思想及其相关理论研究历经几百年的积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些西方学者还把研究视野投射到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的研究中,运用政治学中的基本概念如民主、平等、政治发展、政治参与等理论,从社会性别视角研究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以其成熟的理论和独特的研究视角洞察当代中国妇女政治参与的滞后和不足。西方学者诸多的研究成果中所蕴含的深厚的理论知识及独特的研究视角,特别是其多样化的研究方法毫无疑问对我们研究妇女政治参与以极大的启示。但另一方面,西方关于政治参与的研究带有西方制度优越主义的倾向和方法论上的缺陷,以偏概全地认为发展中国家民众政治参与水平不高,政策制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缺乏民主运作,导致他们对中国政治参与研究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由于中西方对妇女问题的研究路径不同,在理论和实践上差异都较大:西方学者研究的理论来源和所关注问题的社会土壤及文化背景都带有西方本土性的特征;而中国社会不同于西方世界的具体国情,使中国女性与西方女性之间的处境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在做相关中国妇女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中,我们不能将西方的理论成果直接位移到中国的妇女政治参与实践当中,更不能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有必要建构与我国民主政治同步协调发展的中国化的政治参与模式。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学者提出关于性别政治的许多现实问题和理论观点,特别是他们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可以引发我们对当代中国妇女政治参与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国内真正对妇女政治参与的理论思索仅仅30年时间,关于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的研究已得到关注,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其他涉及妇女与性别问题的研究相比较,当前,妇女政治参与在政治学领域内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在妇女政治参与方面“质”和“量”的研究还较为欠缺。据统计,就全国公开发表的核心类论文内容而言,妇女参政方面的仅占妇女研究专题论文的8.6%。纵观我国的妇女政治参与的理论研究,在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视角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在研究方法上,目前研究者主要还是运用描述性的、归纳性的方法进行研究。虽然近些年国内在研究方法上使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定量研究的文章有所增加,但大部分实证性研究缺少理论升华,缺乏采用量性和质性的资料收集办法进行系统研究,研究方法尚待进一步科学化;有关妇女政治参与的比较研究尚有待于深入,如关于妇女政治参与的中外比较、性别比较、城乡比较,不同群体、不同地域间的比较研究相对缺乏。
二是在研究内容上,国内学界对妇女政治参与的研究大都是在“妇女参政”的名义下进行的,集中在研究女性“执政”“从政”方面,对妇女参政和政治参与的概念界定不清晰,把妇女的政治参与仅仅局限于在国家机构中任职,对妇女政治参与的其他形式关注不够,有深度的研究仍缺乏;简单重复性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大量存在,缺乏理论的升华,深度理论性的探索有所欠缺;一些研究成果虽采取了实证分析,但只是充斥着量化的指标和数据,对所面临的问题及原因缺乏深层次的政策根源和体制性根源的分析,缺少理论升华,没有形成宏观的妇女政治参与研究理论体系;目前尚无研究者建立女性政治参与的指标体系。此外,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大量无序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参与的现象泛化背景下,国家层面的制度供给总体上滞后于公民不断高涨的政治参与需求,寻求制度外渠道表达自己愿望与要求的现象大量发生,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目前女性特别是农村妇女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现象时有发生,在农村宅基地、土地分配和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涉及农村妇女利益的纠纷和矛盾时,出现了妇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消极参与、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泛化现象,其消极影响不容忽视。但目前对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系统研究国内尚属空白。
三是在研究视角上,从“社会性别”视角研究妇女政治参与不足,所涉猎的议题仍有局限。传统女性政治参与研究方法只是以女性为出发点,将女性政治参与缺乏的原因归结为传统性别文化和政治制度及实施机制的缺失,在政治学研究中局限于只关注女性政治权利的缺失,但缺乏以社会性别的视角,对于两性之间平等的政治关系何以缺乏、两性政治参与中的社会性别差异和差距是由何种社会文化原因所导致的、应该如何克服,以及对造成性别不平等关系的制度与文化因素的根源这些深层次问题的探讨有待进一步加强。
本书以政治学理论中的政治参与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运用社会性别的视角探讨当代中国妇女政治参与不足的深层次问题,对妇女政治参与所面临问题作深层次的政策根源和体制性根源剖析,确立妇女政治参与评价体系,进一步探索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路径,以助于拓展协商民主渠道、体现国家与妇女关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拓展妇女政治参与问题研究的理论视野,并力求能促进妇女政治参与研究理论体系的进一步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