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周文化对民俗文化的影响
一 周文化与周礼
周文化的产生及其形成的过程以及它在历史进程中的发展变化对中国社会各方面均有着深刻的影响。周文化的精神内核、思维方式及具体的周礼等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已经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的生命命脉和精神家园。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国的文化道统以及民间风俗习惯等都深受周文化影响。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国文化的第一个高潮,而百家几乎都受到过周文化的影响。《汉书》记载:“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这表明了中国文化的两大代表儒、道两家皆出于王官,即是说周文化是其源头。先秦其他各家如墨家、兵家及法家等著作中也都能读到周文化的影响。周文化首先影响了诸子百家,而后又对其后两千年的中国社会产生了影响。
礼是周文化的核心内容,周礼被中国历代所继承。周礼分为吉、嘉、凶、军、宾等五礼。吉礼即祭祀之礼,祭祀在中国古代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即使在当代也很受重视。吉礼就是通过祭祀以向天神和祖先求取吉祥。嘉礼本是周天子亲和万民之礼,后代凡是因喜庆举行的礼仪仪式都属于嘉礼,如冠礼、婚礼等。凶礼是周人遇凶险时举行的祭祀活动,《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襘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就是希冀通过礼对遭遇灾难、凶险者致以问候而表同情。军礼是与军事活动相关的礼仪,“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周代军礼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其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内容有誓师、校阅等。宾礼即待宾之礼,在西周主要是天子和诸侯间交往的礼节,后也扩大为贵族间交往的礼仪。周礼涉及周人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后被各个朝代继承发展,使中国成为源远流长的礼仪之邦。《礼记·曲礼上》载:“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周礼不只是礼仪,它还是法律、规则等的综合体。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就是强调了礼的内在规定性。五礼在中国各朝各代都被继承发展,直到今天在我们所举行的礼仪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仍能找到周礼的影响。
祭祀是周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周人祭祀天神、地祇、祖宗,以后各朝代直到明清都继承了周人的祭统。周人对祖先的崇敬以及对宗法血缘的重视,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家族文化。周人祭祀上天、地祇,对中国人的信仰有相当长远的影响,各朝各代都有对天神和土地神的祭祀。如对天神的祭祀,在北京的祈年殿等地我们至今仍能感受其隆重礼仪。对土地神的祭祀从朝廷一直影响到民间,至今在很多古县衙或道署旁都能看到土地神庙的建筑是一个很奇特的值得研究的现象。在陕西宝鸡一带的民间对土地神的祭祀非常广泛,几乎家家户户的大门口都有土地神的神龛。
风俗习惯是社会中相对稳定的部分,中国有2000多年农业文明的历史,风俗习惯源远流长。周代的风俗习惯在今天仍然能找到明显痕迹。如《仪礼·丧服》《仪礼·丧礼》《礼记·奔丧》《礼记·丧服四制》中关于丧葬之礼有详尽的规定,对照今日在西岐周原地区流行的葬期以及“奔丧”“服丧”等丧葬仪式大同小异。《礼记·丧服四制》中有:“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则,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可见礼是天地自然法则、鬼神人情相通的大道。凡是诋毁礼的人,都是不知礼之产生由来。尽管经历了几千年的变迁,中国习俗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在农村尤其是关中西部周原地区仍然能看到与《周礼》《仪礼》《礼记》记载的礼仪相似的风俗习惯。
二 周文化与民俗
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一个群体中为大多数民众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与官方即上层社会的生活相区别,是中、下层民间文化的一部分。它是一种民间的传承文化,主体部分形成于过去,属于民族的传统文化,但是它的根基一直延伸到当下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民众的生活一起向前发展变化。民俗主要表现在饮食、信仰、神话故事等方面。西周文化虽历史久远,但对中国民间风俗的形成以及当下的社会风俗习惯有着深远影响。特别是在现在周礼村落的社会风俗习惯中仍然能观察到周礼的影子。
在中国历史上,礼制与民俗相互包含、互相影响。周礼的形成既有对历史文化的继承,也有对当时当地民族民间文化的吸纳。早在黄帝、尧、舜、禹等传说时期我国就形成了一定礼制,夏商二代礼制已较为完备。周公在二代礼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周礼,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人建国周原,周礼的制定吸收了各民族特别是周原原有的风俗文化。而在周公制礼后,“礼”与“俗”成为两个相互区别又互相联系的独立系统。礼更多地成为贵族的行为规范,它的影响也传播到了民间,形成了特有的民俗文化。孔子曰“礼失而求诸野”,可见在民俗中包含有礼制文化。《礼记》曰:“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所谓的学就是学礼,可见学礼制以化民俗,是圣人的追求。孔子有“不学礼,无以立”,也可见礼制与民俗是互相包含的。
周礼的影响能延续几千年,是因为礼有教化的作用。《周礼·地官司徒》说:“而祀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礼教辨,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逾。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祀礼为祭祀之礼,阳礼为饮酒之礼,阴礼为婚姻之礼,乐礼为音乐舞蹈的规则,仪礼为尊卑不同的相应礼节。周礼的重要内容涉及建邦经野、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农商医卜、冠昏丧祭、服饰膳食等诸多方面。周礼的功用:既是社会活动的准则和贵族行为的规范,强调的是一种社会秩序,也是一种教化的方式和自我修养的途径。《礼记·曲礼上》:“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周礼的功用就是规范社会,影响风俗,教化民众。
周礼演化为民俗,在民俗中有周礼的影子,直到今天我们在一系列的民间活动中,仍然能看到周礼的影子。下面我们以周原岐山地区的节庆活动、人生礼仪以及饮食文化等为例考察这一地区的民俗,并探究其与周礼的关系。
(一)节日
节日是在相对固定的日子或日期举行的特定庆祝活动,一方面,它源于蒙昧时期人类对自然力量和灵魂的崇拜而产生的迷信、巫术等观念;另一方面,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其产生的现实原因。最初人们期望通过祭祀或者某种仪式活动以达到求吉免祸的目的。随着岁月的推移,这样的祭祀与庆祝活动约定俗成地固定在某个时间并有了一定的礼仪内容,就形成了节日。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又创造发明出各种神话传说不断丰富节日的内容,使节日越来越完备。早在周朝,便有了较为完备的节日制度,现在中国的很多节日都可以追溯到周代的文化或习俗。周原是周文化的发源地,今天在这一地区还保留了很多传统节日,每逢不同节日都有密集隆重的各种民间庆祝活动,从这些节日活动中可以窥见周礼的影子。下面我们具体探讨这一地区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以及中秋节的活动,以考察其与周礼的关系。
1.春节
周礼村落社会过春节,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六有一系列的活动,下面我们一一考察这些活动,以探讨其风俗习惯。
(1)祭灶王爷。岐山人认为腊月二十三是灶火爷的生日,这天在自家待了一年的灶王爷要回天府汇报这一年人间的状况。因此在这天夜里家家户户陈设香案,焚香之后,将旧的灶王图像烧了,代表送走了灶王,并且要以干粮、灶糖等为祭品,祭祀灶君。干粮一般备有十二个,有闰月的年份,为十三个,意思是让灶君路上食用,不受饥饿。灶糖被糊在灶君的嘴里,以让灶君升天多说好话。人们把经过一年烟熏火燎的旧灶王爷像焚送之后,会重新在集市上请回新的图像贴回原处,继续供奉。有为孩子在灶君前许下心愿的,也会在这一天还愿。祭完灶王爷之后,就要过年了,关中农村的顺口溜说:“灶火爷生,打糖锅,丢下(剩下)七天过年呀,娃娃来了都趴下,核桃枣儿散娃娃。”祭完灶火爷人们就准备过年期间吃的肉食等,一应东西都要在祭灶之后至春节前全部准备好。
(2)扫社。春节前,每家都会进行一次大扫除,也被称为扫年。扫年的习俗,是由先民在祭祀之前,要扫除脏物保持干净以显示对神灵尊敬的仪式演变来的。民间有“腊月二十四,掸土扫院子”的说法。周礼村民扫年要做三件事:一是将旧房屋的墙壁,用白土抹光,使之看起来清爽,既能防疾祛病,又显示这家人的勤劳能干;二是扫除灰尘,整理厅堂,便于春节时祭祀祖先神明;三是小辈将老人的窗户纸更换,将自己所做的窗花剪纸糊在各屋的窗户上
(3)除夕。腊月三十,即旧年的最后一天,各家各户都会张贴春联。周礼村民同时要贴土地爷、灶君、天帝、仓神、井神和马王的家宅六神图像。家宅大门上,会贴门神。中午十二点,燃放鞭炮,被称为封神。此后的半天,除本家人外,其余村邻谢绝登门。从此时到初一天黑前,东西不外出,垃圾不外倒,响过的炮鞭皮不清扫。夜晚来临,家人一起吃年夜饭,周礼村民称作操盘子,吃饭重点在礼义与敬老,不求吃饱。小辈要向长辈敬酒,祝福祝寿,平辈也互祝平安。散席后,小孩子没有平时的约束,可尽情玩耍,长辈会给孩子“压岁钱”。在这顿礼仪性的年夜饭后,平辈会另约一处酒席,进行聚会。除夕夜晚上十二点后,各家会燃放鞭炮,争早比响,迎接新年到来。
(4)泼汤打鼓。初一黎明时候就要吃早饭,一般都是吃饺子和臊子面。初一的饺子也习惯吃汤饺。每家的第一碗饭盛出,要泼在大门前,称作泼汤,按规矩家宅神堂前也要一一泼过。同时将臊子面献在祖案前,点燃两炷香,然后全家才开始吃饭。这一特别的习俗和关中其他地区不同,显示出周礼村落作为周遗民之地的特殊风俗。尤其在初一吃臊子面、泼臊子面和在祖先神前祭献臊子面,都显示了周礼村落社会对臊子面的特殊感情和重视,臊子面在周礼村民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初一村民在村子范围内互访,品评各家的春联。祠堂里摆开锣鼓,由村里人自由敲打。
(5)走亲戚,送灯笼。周礼村民初一不走亲戚,初二至初六,小辈要给长辈亲戚贺年,俗称纳礼。纳礼的说法很特殊,不同于其他地区,显示出周礼村民作为周遗民之后对礼有特殊的感情。之后至十五,长辈要走小辈家,叫回礼。一般长辈回礼较轻,叫回半礼,重点是礼节而不是物品的多少。回礼时有一个习俗,舅家要给外甥送灯笼,一般要送到十二岁。给第一个外甥首次送灯笼,必须送一种木框、高柄、纱糊、彩绘的纱灯。之后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必须在元宵节前送到。
2.元宵节
正月十五元宵节。十五前,礼节性活动较多,到了正月十五,各种庆祝活动多起来了。民间有“小初一,大十五”的说法,在元宵节之后,才能算年过完了。
(1)社火。从正月十二日起在乡间闹社火。十四、十五,各村锣鼓社火争相上县城游演。社火的形式有高跷、车社火、马社火、竹马、耍狮子等。在街上闹社火时,政府机关、商号、学校,均须在自家大门前临街摆“贺桌”,“贺桌”上摆几样食品。社火来时,鸣炮拦挡,以示请在门前表演。社火领队会意,即安排社火停止前进,就地耍闹一阵,然后再继续前行。乡间百姓也多在此日上县城观赏社火,人流如潮,非常热闹。社火上县城游演时,每一队必在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大门前表演一番,以表示政通人和。
(2)焰火、灯会、挂灯笼。元宵节庆祝活动,焰火是必不可少的节目,一般会在城外空旷处放烟花。同时,在县城或各镇人口密集处,会举办灯会。灯会的内容包括赛灯、灯谜和大型华灯展览。元宵之夜,各家各户门前都会挂灯,俗话有“十五黑了(夜里)亮一亮”的说法。农村人会挑着灯前院后院地照一照。
(3)献奶奶馍、坟头挂灯以及吃元宵。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会蒸一种状如老鼠,用黑豆嵌成两眼,用面搓成尾巴的奶奶馍(也叫剪剪馍),在元宵夜敬献给家宅六神以及先祖。傍晚,各家到祖坟上祭祀,献奶奶馍,并且会在坟头挂一种用篾编成壳的小红灯笼,叫作鬼灯,小而结实。晚上,家家户户会吃元宵,寓意团团圆圆。元宵节前,出嫁的女儿有向娘家人送汤圆的习俗。
(4)游百病。这一习俗过去叫作游衙门。旧时在元宵节这天,官府准许百姓漫游县衙门,县官也会向游衙门的人群投掷核桃干果,以示与民同乐。女性也能走出家门,踏春郊游。正月十六,老幼妇孺会在村子里荡秋千玩,或者到田野上活动,民间叫作游百病。意思是经此一游,就能祛除百病,身体健康。
(二)生命礼仪
《周礼》记载,在人生过程的不同阶段,都要举行相应的仪式,以表示对人们进入不同阶段人生的庆贺或责任的赋予,也表示宗族、社会或国家等层面对人的不同规定性的认可。人生礼仪多种多样,有冠礼、笄礼、婚礼、丧礼等,还有出生前的求子仪式以及出生后的降生仪式等。生命礼仪标志着人从一种生存或社会状态向另一种生存或社会状态的转变,表达了人作为社会家庭的组成部分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自身的社会地位。各种礼仪在周礼之乡都有遗留。从这些遗留的礼仪中我们依稀可见《周礼》记载的各种礼仪的影子,下文我们对周礼村落仍然存续的几种生命礼仪进行简单梳理。
1.冠礼与笄礼
冠礼和笄礼是周代的成人礼,即男孩女孩的年龄达到了能承担相应责任时举行的礼仪。《礼记·内则》记载:男“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女“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周代将冠礼和笄礼视为划分幼年还是成人的标志,男子在加冠之后才能娶妻入仕,通过郑重肃穆的加冠仪式以提醒男子,此后便从不用承担任何家庭责任的小孩转变为要承担家庭国家社会责任的成年人了。而女子在及笄后方能成婚,也才能承担繁衍后代和维持家庭的责任。史书记载的女性及笄之礼不详细,但对冠礼在《仪礼》中有相当详细的记载。
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社会已废除了冠礼与笄礼,但因为它对人生责任有提醒等积极意义,一些学者呼吁恢复。事实上,全国各地的很多中学已经不同程度地恢复了成人礼,清华大学的一些研究中国传统礼仪的教授正在深入研究成人礼仪式,并倡导恢复该礼。陕西岐山县恢复成人礼的活动走在了全国前面,在《岐山县申报与创建“中国礼仪文化之乡”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由岐山县文化广电局与教育体育局负责举行成人礼仪式,仪式以“肩负责任,不忘感恩,放飞梦想”为主题,在周公庙风景名胜区和相关学校举行。
2.婚礼
《礼记》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人对结婚之礼非常重视,因为它关系到人类的繁衍、家族的兴旺和子孙后代的未来。因此,从结婚前对象的选定到最后结婚那天的各种仪式都非常讲究。周代的婚礼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主要仪式。纳采,即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里提亲,女方答应议婚之后,男方献上礼物,女方家长接受礼品。问名,即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媒人向女方父母询问女子姓名与出生年月。纳吉,即男方以女子的姓名在宗庙进行占卜,得到吉兆,便会通知女方,使得对方也获得这一信息。纳征,男方告知女方吉兆的同时,送上相应规格的聘礼,女方接受,被称为纳征。请期,男方通过占卜,得到一个吉祥的成婚日期后,向女方家长征求意见,女方家长一般会推说由男方家长决定,实际是同意成婚日期,这一过程被称为请期。亲迎,就是男方在结婚当天,上女方家将女子接回自己家中举行婚礼。周朝的婚礼一般在黄昏时举行。
在20世纪70年代前的陕西农村尤其是周原地区,其订婚、结婚的程序基本上还与《仪礼·士昏礼第二》记载的相似,但随时代不同,内容也多有变化。若男子看中了一个姑娘后,要由媒人去女方家说媒,女方家基本同意和男方建立婚恋关系后,会有“看屋里”的仪式,即女方家的主要亲戚舅舅、姨等去男方家看其盖的房屋等家庭经济条件,有时男方家的经济条件差的话就会立即返回取消婚恋关系。“看屋里”若没问题,就会有一个比较隆重的订婚仪式,订婚仪式前双方会谈到男方给女方家的彩礼,男方家结婚要准备的“三大件”即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订婚仪式后就要准备婚礼了,男方会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和女方家议定,结婚当天男方要亲自迎接新娘,而新娘一方还会有一些象征性的阻挡仪式。男子将新娘迎接回家后会举行盛大的婚礼,而后男女入洞房,在入洞房时男方和女方会抢着进入,其意思是谁先进去谁以后就掌握了家庭的大权。
改革开放后受西方婚礼习俗的影响,陕西的婚礼习俗有了很大变化,但仍然保存了较多传统习俗。尤其是在以前的西周宗周即宝鸡地区,其传统的色彩更加浓厚。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周礼村的青年男女有自由恋爱的,也有经过媒人或亲戚朋友介绍而恋爱的,但是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一些仪式仍然类似周礼礼仪。如男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一般都会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也会有些象征性的彩礼,表示对女方父母的感谢。之后便可登记结婚,举行婚礼。婚礼的日期一般也由男方家选择吉日,并与女方家商议。婚礼前一天,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下书”,告知第二天的活动安排。第二天男方早早地来到女方家,向岳父母行礼后,接女方到自己家,在这一过程中仍然有“抢婚”的程序,即在新郎见到新娘前,女方家的亲戚会给新郎设置一些简单的障碍,如用木棍挡门不让新郎进门并索要礼物等。将女方接回来后,一般在中午举行结婚典礼。有些是遵循中国传统的“拜天地”仪式,有些是西式的“互带婚戒”形式,但在完成这些仪式后,都会向父母敬茶。然后一同感谢来宾并逐一向宾客桌敬酒(见图2-2),最后送宾客离席。婚礼后,亲戚好友便会来“闹新房”。婚礼前的择日、彩礼等,就是西周“请期”“纳征”“纳采”的演变,彩礼数量不大,一般女方家都会作为陪嫁再还给男方家,因此更多是象征性意义的;而男子亲往女方家接新娘,显然是“亲迎”的继续,可见周礼村落还保留着很多周礼婚礼的礼俗。
图2-2 周礼村落婚礼风俗——新人敬酒
3.丧礼
丧礼在广义上是指所有与死者有关的礼节。周朝的丧礼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丧服制度,二是丧葬礼程序。
所谓丧服制度,是在丧礼上用服饰表示生者与死者的亲疏关系以及生者痛苦的程度。《仪礼》记载,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所以又称为五服制度。参加丧礼者所着丧服因与死者的血缘关系不同而有别,和死者越亲近,在丧礼上穿的衣服就越粗糙,最亲近者的丧服由粗麻布制成,衣服两边都不缝口,表示悲痛而无意整理衣物;而与死者在血缘关系上最远的亲戚,他们的丧服是由缌布制成,而且较为完好整齐。不仅是服饰,衣服上的饰物也有区别,如腰带、鞋子等。死者的其他社会关系,如朋友、师生也可以参加丧礼,但是穿着的丧服相较于缌麻要好。五服制度,是隆重严肃的丧礼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丧服制度是充分考虑人与人之间的血缘与伦常关系而制定的服制。它不仅表现了亲疏远近之别,而且对相应的人规定了不同的义务,如守孝三年是对穿斩衰的人的要求。
丧礼的程序,在西周因死者身份等级不同而有严格区别。《仪礼》记载了士的丧礼程序,分为起殡前后的各种仪式。起殡前,有20多种程序,《仪礼·士丧礼》中载:招魂、报丧、就哭位、国君派士吊唁、送助丧物、旗旌、陈设沐浴饭含及敛尸等器物、为死者沐浴和饭含、为死者穿衣、陈设小敛用物、小敛、祭奠、陈设大敛用品及殡具、大敛、殡、设祭奠之席、朝夕哭奠、宅筮营墓、占卜葬日等。起殡后大约有10道程序,如请期戒殡、启殡、迁柩于祖庙、陈明器、赠送助丧器物、柩车行、落葬、返哭于祖庙等。安葬之后丧礼的程序才算完结。但对于生者来说,还有一系列的礼仪要做,比如还有虞礼、馈食礼以及守孝程序等。周代的丧礼程序十分繁多复杂,隆重的丧礼仪式表达了对死者的尊重。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为死者沐浴、整容、着穿,是希望他以极高雅的精神面貌走向另一世界;为死者招魂,是希望他的魂魄和肉体重新合一,从而在另一世界和生前一样;为死者卜宅并卜期,是希望他在另一世界有最合适的安居之地;为死者馈食,是希望他能从亲人的供养中获取食用之物,从而在另一世界有丰裕的生活……采用这种方式固然与‘灵魂不灭’‘生死轮回’等封建迷信观念有关,但却不尽如此,更深刻的原因在于人们对祖宗的深厚感情。从对祖宗的深厚感情出发,人们尽其全力做出了这些对祖宗无实际作用的无奈之举。”实际上,丧礼的形成正是由于亲人丧生,生者心中悲痛而希望通过丧礼中的一系列程序来安定心情,消除郁积。在宗法血缘社会它还有维护宗法血缘关系的意义。
周礼村落的孝服制至今仍保存着《仪礼》记载的五服制。周礼村落的丧葬习俗和祭祀礼仪活动等,很多细节都与《仪礼》记载相似,这明显是周礼丧葬习俗的继承发展,显示出浓厚的周文化特点。
(三)饮食习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吃饭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西周作为中国古代的鼎盛时期,不但创造了极高的物质文化,也创造出了极具特色的饮食文化。直到现代,一些与周代饮食文化有关的食品还在周礼村落流行,为人们所喜爱,而且是周礼村民招待重要宾客或在重要节日一定要吃的,同时还是用来祭祀祖先的食品,岐山臊子面就是这样的食品。
为什么说岐山臊子面和周文化有关呢?我们可以从它的起源传说、做法以及吃法三个方面考察这一问题。首先关于它起源的传说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我们去当地调研得到的。根据年龄大一些人的回忆,他们小时候大人就告诉他们臊子面的起源与周文王有关。当地人将臊子面也称为文王面,距今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据传,周文王被囚羑里七年后,返回西岐,周原人们感念文王圣德夹道欢迎,为迎接他,人们特意制作了臊子面请他品尝,周文王不好拒绝人们的盛情,就每家每户只尝一口,未吃完的面和汤,被人作为“福巴巴”倒进锅里,以沾周文王的福气。这也许是岐山臊子面为何“一口香”“不喝汤”的来历。关中农村尽管有粮仓之称,但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珍惜粮食是周礼村民朴素的意识。但将臊子面和周文王联系起来,也可见得岐山人对周文化、周文王有极深的感情。还有一种说法,是通过查阅《岐山县志》得来。晚清和民国时代的县志饮食方面记载阙如,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岐山县志》内有两条记载了岐山臊子面的内容。其中一条说周文王斩蛟龙做臊子浇面犒劳兵士。据县志记载,一次周文王带领大家出去狩猎(一说是与商朝作战),路过渭河时,发现一条蛟龙兴妖作怪,祸害百姓,于是周文王下令万箭齐发,将蛟龙射死。听说蛟龙肉味道鲜美,吃了可以延年益寿,文王命令将其肉剁成小肉块,做成“臊子”汤,浇到面条上,为了让全体将士都能吃上,大家就只吃面,不喝汤,于是形成了汤浓面稀的臊子面。两种传说都和周文王有关,说明岐山臊子面渊源久远,或许就是从周人的饮食之中流传而来。
岐山臊子面讲究“薄、筋、光,煎、稀、汪,酸、辣、香”,前三个字是说臊子面的状态,而要呈现这种状态,在用料和做法上就十分讲究。臊子面用陕西出产的冬小麦面粉做成,周人认为小麦是上天赐予周人的神奇物种。《周颂·思文》中有:“贻我来牟,帝命率育。”诗中的“来”即“麦”,因而用小麦粉做成的面食是祭祀上天祖先等最好的祭品。岐山人做臊子面时面粉选用优良品种的小麦,再通过细致地筛选,使得面粉“尘飞雪白”。和面程序也很讲究,加入适量的水后先拌均匀然后搓成索条,再揉成面块,反复多次,揉到劲窝,软硬合适。擀面时要转得圆,才能擀得薄,切面要用大铡刀,切得很匀称。总之做法非常精细,要达到薄、筋、光的质量。
岐山臊子面的吃法非常特别,只吃面,不喝汤。盛饭时每一碗都汤多面少,便是所谓的“稀”。只吃面不喝汤,一般人可以吃上十几碗,足见“稀”的程度。臊子汤盛到碗里红艳艳(辣椒面颜色),厚厚一层大油浮在汤上,一口吹不透,就是“汪”。臊子汤里放上盐、醋等各种调料和底菜子、肉臊子,炉膛里熊熊炭火不熄,汤锅始终处于沸腾状态,就是“煎”。热腾腾的汤香飘满全村。周礼村民一家过事(举办婚礼或葬礼),全村人都来参加,热热闹闹,欢欢喜喜,一碗接一碗地吸着臊子面。
岐山臊子面的这种吃法,和西周祭祀制度的食“馂馀”颇相似。西周祭祀有“尸”,“尸”是古代祭祀时代替神灵或祖宗受祭的人,一般由嫡长孙扮,周人以他们指代冥冥中的神灵或祖先,作为祭祀的对象。《礼记·曲礼上》记载:“是故尸祭,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馀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馀也。士起,各出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徹之,下馂上之馀也。”意思是说,在举行尸祭时,奉献有很多的食物,先由代表神灵和祖先的“尸”吃这些食物,剩下的由国君和卿四人吃,再剩下的由大夫六人吃,意思是臣子吃国君剩下的,大夫吃完起身,其吃剩下的由士八人吃,意思是贫贱的人吃高贵的人剩下的。士吃完起身,剩下的再由百官吃,意思是下级吃上级剩下的。这种严格的等级观念在今天看来是令人不舒服的,然而在古人看来却是一种荣幸。因为这种吃法的最高一级是神灵,是由神灵开始的逐级往下传播的恩惠,所谓“上承天恩”。有人说这种吃法多不卫生呀,你吃剩的他吃,他吃剩的再由别人接着吃,一直吃下去,剩下去;也有人说是大吃剩饭。其实这是不懂古人吃法的无知说法。据史书记载,我国唐代以前的古人吃饭时都是分餐制,而且分等级,不同等级的人是绝不会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所以上文的吃法是分割食之,即“尸”吃时,从祭品中分割一部分够他吃的,剩下部分接下来的人吃时再从其上分割,以此类推,所谓吃剩食,是分割剩下的部分,并非吃剩下的部分,因此不存在不卫生的情况。类似的吃法在《周礼·籍田礼》中也能找到,在籍田礼上,周天子以太牢祭祀,即用牛、羊、豕三牲祭祀,肉很多,周天子只象征性地尝一下香味,然后送给百官吃,百官也只是象征性地割食一点,其余的就送给庶民吃。诸侯在宗庙祭祀用羊和豕,谓之少牢。《仪礼》中也有类似记载,士用特牲(仅用豕)祭祀祖先时,最后的礼仪程序叫“馂礼”,即由嗣子和众兄弟吃所剩之食。而且在分食吃的时候,主持仪式的人会说,你们能在此吃,是因为你们的祖先有德,你们喝了这个酒,就要兄弟和睦。可见吃“尸”的余食,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荣幸,只有祖先有德或立功的人才能有此荣幸。另外,祭祀是为了亲族和睦、和谐。《礼记·祭统》记载:“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由此可知,岐山臊子面的“馂汤”习俗古已有之,而且与祭祀、食礼、脤膰之礼等有关。在吃臊子面之前,还有两个前期仪式非常值得思考,其一是第一碗臊子面会被端出大门外“泼汤”,其二是之后会给祖先的牌位“泼汤”。泼到门外的臊子汤是用来敬天地的,泼向祖宗牌位的汤是献给祖先的。这显然是“尊天敬祖”的遗续,与上述周礼中敬天地祖先的礼仪大致吻合。在《周礼》中可以看到,周人在祭祀时,有太牢、少牢、特牲等,肉食很多。岐山周原是周人的宗庙所在地,大型祭祀活动经常举行,周原的先民们能吃到祭祀后的“馂馀”是可能的。而西周衰亡,“礼崩乐坏”后这种传统传到了民间也有可能。或者在西周衰亡后,过去的贵族衰败成了平民,他们却保留了过去祭祀的传统都有可能。因此我们可以推测,臊子面的渊源可能来自西周失去的祭祀活动,“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岐山臊子面的“馂汤”习俗与祭祀、食礼、脤膰之礼等宗教祭祀礼仪有关。臊子面的传承或许就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