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寨传统权威与现代权威的互动
一 权力的更迭:对村寨资源的争夺
从1949年至今,国家在龙塘建立的行政机构从农民协会再到村委会,名称几经变更,但机构性质大同小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国家对地方的控制也有所削弱,从初始的集中式的管理逐渐走向分散。但是,随着国家对农村社会投入力度的加大,村委会成了村寨资源最主要的利益既得者。龙塘各个家族在村内控制权的竞争,集中表现在对村委会职权的争夺上。回顾村寨六十余年的历史,村委会职权始终在几个姓氏家族中更迭。
(一)村委会成员
龙塘农民协会于1949年成立,其协会成员多以小姓氏的人员为主,如潘、王二姓,在位持续时间均不长。1959年前后,陶LW和邰QW为当时村寨的保管员,邰ZG做事务长。邰LL(其子邰ZG)于1956~1961年担任六年的村支书;1964~1983年以及1996~1999年,村支书则都是由吴ZQ担任。
从村干部的任职来看,主要有两条路线:其一,吴ZQ与邰GM的村支书路线(1964年至2007年);其二,邰LL的家族继承路线。邰LL从1956年到1964年做支书,其子邰ZG做事务长,之后邰ZG任文书一职长达十四年。如今邰LL的孙子邰YJ担任龙塘村主任。不难看出,近三四十年来村支书一职,始终控制在吴ZQ与邰GM两人手中,而村主任一职更换频繁。
此外,村委会成员的另一个特点:多是退伍军人出身,且有一定的办事能力,如龙SH、邰GM、邰CM。从家族背景来看,邰氏第一家族几乎无人担任村干,邰氏家族在整体上并没有处于村委权力的核心位置,来自外界的权威体系对村寨的权力结构影响很大。
村支书是由村寨党员共同推选出来,经双井镇与施秉县进行审批。村主任一职,先由镇政府提出候选人,再由党内决定,上级审批后,最终回到村内进行村民选举产生。可见,村委成员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外界的力量,同时村寨党支部的权力很大,村内的干部首先都必须是党员,支书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职位,村委权力也多集中在支书手中。
对于龙塘的很多村干部来说,他们基本是由吴ZQ培养出来的。邰GM就是其中一个,吴全力把邰GM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
从吴ZQ的政治背景来看,吴家在龙塘也具有一定的村寨势力。他性格内敛,文化水平也不低,又是寨上的鬼师。龙塘小学的落成,吴也有部分功劳在其中。另外,吴为人处世相当活络,也很积极地与上级干部交往,喜欢依恃外界的关系,这或许是他可以维持自己在村寨地位的原因之一。
廖LT只当了龙塘一届任期的村主任。据村民邰YJ讲,廖LT原来是廖家的人,后随母亲改嫁到邰家。他本人文化程度不高,但做事很圆滑,这或许与他的家世背景有很大的关系。与廖LT有些相似,龙SH也当过龙塘的村主任。只是龙氏家族在龙塘也并不算大,龙SH主要凭着个人能力和做事公正,得到村民的信服。但由于缺少外界的支持,他也没有保住自身长期的村寨地位。
例29.龙SH这个人为人正直,在村中的评价很好。他当村主任时,十分清明,自己住的一直是很破的房子。他孩子的舅舅在村里乱砍滥伐被他骂,龙SH去世时,他孩子的舅舅都不过来看望。(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村主任邰YJ(2007~2010年),在家族背景与个人能力等方面均有优势。邰YJ家祖辈是贫农,1950年的其祖父被选为龙塘寨的支书,后来又当了很多年的村主任。邰YJ说:“我自己能够当上村主任,是因为我是村上的专业能手。”
例30.原来村上都是熟食养猪,但是熟食养猪一方面费燃料,另一方面在煮食过程中容易产生有毒物质,猪食用后易中毒。我首先开始搞生食喂猪时,遭到村上人们的嘲笑,认为如此养法还不如把猪放到地里吃草。还有人说,用生食养的猪肉是臭的,猪皮特别厚。我便杀了一头180斤的猪请全村的人吃,才得到村里人的信服。后来又是我家第一个搞磨豆腐卖,接着村里的年轻人又纷纷效仿,我家里不做了其他人也不做了。后政府有支持搞金秋梨,我作为龙塘村的骨干到湖南做了考察,当时梨的价格是每斤三块五。后回来政府无息贷款一万元折合成树苗与肥料,每个树苗三块钱。我和我弟弟两家一起搞了三百棵,还有塘珠寨子的一些家搞的比较少,总共五十棵。(报道人:邰YJ,男,苗族,邰氏第三家族成员)
邰YJ能当上村主任,除了邰氏的家族背景及祖辈一直参与村政外,还迎合了某些新的时代特点。邰YJ说,镇领导上一届就想让他接任龙塘村主任一职,一心想提拔他,但他并没有答应。作为一村之长,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干劲,还得有经济头脑,积极发展副业,才可以为村民起带头作用,树立榜样。这样的用人标准与当今国家注重发展农村经济,以缩小城乡差别,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方向是一致的。也正是基于邰YJ突出的个人能力,加之家族在村寨的社会地位,镇领导培养邰YJ做村主任也是情理之中。
2004年龙塘寨与塘珠寨合并为龙塘行政村,由塘珠寨的潘YZ担任龙塘行政村的村支书一职。用村民的话来讲,他也是个头脑灵活,很会搞经济的人,在塘珠建立了烤烟和药材等种植基地。如果说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要求社会治安的稳定,造就了像邰GM等一批的村干,那么,当下国家发展乡村经济的迫切需求,也必然会选择邰YJ之类的村干。
邰GM与时任村主任邰YJ相比,两个人在处理村内事务时的方式多有不同。邰YJ认为,自己是有文化的人,做起事来多应用国家法律,依靠国家政策,遇到事情首先要讲道理,而不是用命令与武力。
例31.狗咬小孩事件
2008年11月有一家养的狗把另一家由此经过的小孩咬了,小孩打针花了320元钱。但养狗的主人说只付一半的医药费。所以小孩父母找村委调解,村主任到狗的主人家,那家人说如果小孩不到其家门口就不会被咬,所以只能赔一半钱。村主任说,第一,你养狗没有养狗证。第二,国家的法律有一条规定你必须负全部的责任,否则让我来调节,你不但要付医药费还要付给我误工费。后来两家就不为此争吵了。(报道人:邰YJ,男,35岁,苗族,邰氏第三家族成员)
例32.私奔事件
2008年初第一组龙家的小伙子,在马号乡交了一个女朋友,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两个人就私奔了。女方父母便带了二十多个人来找男方家里的麻烦,男方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她十分害怕便找到了村委。对方要求老妇人把其女儿交出来,并且还要付误工费。我说,国家的法律规定婚姻是自由的,你们无权干涉。另外,孩子已满十八岁已经成人,做事情应该自己负责,不应为难老人家。我一面与对方理论,另一面又叫了龙家家族的人。对方一看,说也说不赢,打也打不赢,便吃了一顿饭很生气地就走了。(邰YJ,男,35岁,苗族,属于邰氏第三个祖公家族)
邰GM与邰YJ两人村寨治理方式的差异性,是基于不同的时代背景产生的。改革开放初期,新思潮的涌入带来价值观念的改变,法制建设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对于如何解决新出现的社会问题也正处于一个摸索状态。于是,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寻求一种新的社会治理路径,成为当时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我们看到1982年前后,面对日益猖獗的偷盗现象,龙塘村民采取了传统苗族社会的治理措施——“议榔”,以强制性的规约达到村寨治理的目的。可以说,这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乡村治理的一种新的尝试,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有益补充。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邰GM在任期间那些较为激进的处事方式,除了个人因素外,也是家族的、村寨的以及历史的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随着国家政治与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村级行政愈来愈规范化,村委注重村内的经济发展,处理事件时多依赖国家的现行政策。而这样的改变也鲜明地体现在邰GM和邰YJ两人的执政方式上。
(二)村委会的开展与运作
村委会议可分成两级会议,一级会议由村支书、村主任、文书及各小组长等组成并开会表态,算作决定型会议。二级会议是将一级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广泛讨论的过程。龙塘村委会的运作情况,我们可以从一次会议中窥见。2009年7月11日,中午12点,龙塘村召开村委会,讨论“过卯节”的相关事宜。参加会议的有20多人,多为中年男性,有的曾在村委任过职。以下是我们对这次村委会议的记录。
第一级会议是在龙塘小学的电教室开的。首先由村支书介绍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文书做记录,村主任提出具体的规划方案,最后是小组长发表意见和商议。
村支书首先发言。他说,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这次“卯节”的具体安排;第二是村寨修路的问题。过节要搞好村内的卫生和节日的经费问题,你们搞个预算,还有踩鼓比赛的问题。修路就是要各组组织好,把路段分好,不要产生矛盾。
接着村主任说,上次“过卯节”搞了三天,镇里出了一千元钱,村里出了一千元钱,还有每户每家收了十元钱,一共凑了不到三千元钱,去年花了不到五千元。接下来是一场激烈的讨论。最为积极的是第二组和第一组的组长。
支书说,经费的问题就这样,这次报告预计五千元钱。我到镇上去要些钱,如果是搞建设项目很容易,过节这种就有点不好办。另外,过节的花费一定要公开。
第一组组长建议,这次过节还是由年轻人负责,把预算搞好,钱分好。村主任说,这次踩鼓不进行比赛了,比赛的好坏很难评判,还有给谁奖不给谁容易闹意见。人家说了,我们在那边都得了奖你们这边怎么不给。所以,这回没有名次,来了就给奖,踩鼓还是由第一组组长负责。另外,把踩鼓的报名费提高,不然五六个人也算是一个队的,质量不高。报名费二十元,有十来个队就可以了。
关于过节期间的卫生问题。支书强调,节前一定要把路修好,踩鼓场周围的卫生,都要搞好,不能这么脏。村主任下达任务,要求分组负责,踩鼓场附近的卫生由第四组负责,小卖部摊点的卫生由自家负责。
这次修路,新路老路一起都要修,大寨四个小组,还有寨落一起均分。小组长要负责,拉沙石拉了几车要有票,拉一车发一个票。第四组与第一组分的沙石多,人多就多干些。第一组和第四组修新路,另两组修老路。修路的上下半段由路所在的相邻小组协商解决,或者是抽签决定。第一组与第四组的组长很默契,第四组要了下半段,第一组要了上半段,两人没有异议。第二组和第三组抽签决定,文书做了签给两个人。三组组长没有去抽,二组组长主动抽了签,看到写的是下半段很高兴。
两件事都商量完后,再到活动室开第二级会议。这时村支书说要到施秉县去办事,骑摩托就先走了。去活动室开会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人在室外等待了。村活动室由两间房组成,一间会议厅和一间办公室。活动室里没有任何桌椅,陆续来的人都蹲在了地上。看人来的差不多的时候,村主任就站在中间,宣读了一下刚才的会议决定,并向大家征询对过节的看法。说完大家就散了。
第二天村主任请了第五、六、七组的小组长还有镇上的驻村干部等人,商量过节的事,向他们传达会议内容和结果。
这次抽签只有二组和三组抽了,一组与四组之间一团和气。这是因为一组与四组大部分的成员都是邰氏家族,而二组与三组的成员比较复杂。三组成员以邰姓居多,组长姓刘,刘家的家族势力在三组中显得很单薄,在事关组员利益时十分谨慎。二组有吴、龙等姓氏又以吴姓为主,二组的吴组长,一方面要维护本组成员的利益,另一方面要代表吴家发声。
会议决定在随后的几天纷纷被落实了。对村寨事务的决策,虽然主要在于村支书和村主任,其他人员不会对决定产生影响,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有赖于各个小组长的能力,特别是家族背景。这次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就是家族势力的代表,也多是在村寨任过职。他们的在场,是个人以及家族社会地位的象征,家族势力作为一种村寨权威,其意义依然强大。
二 家族势力的拘囿
在龙塘,曾经拥有传统权威的个人,如牯脏头、“活路头”以及龙头(正月十五龙灯节的负责人)等都已被村委成员所取代,那些之前由这些传统权威所形成的村落组织,也渐被行政组织所代替。家族势力逐渐退出政治以及经济舞台,但个体依照血亲与姻亲编织起来的亲属关系网络,来确认自己的身份地位,这样的基本方式从未改变过,并深深地内化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个体之间重要的社会分界线而存在。个人的身份与地位,不完全因为其个人社会地位的改变而引起本质性的更改,以此得到他人的认同。按照村民的话来讲,那就是“黄牛就是黄牛,永远不会变成水牛”。
(一)酒堂与村小组
以血缘纽带组织起来的酒堂,与依靠地缘行政建立起来的村小组,并行存在着。酒堂代表的家族组织与村小组代表的行政组织,同时作用于村民的日常生活。
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到的,龙塘大寨主要有“告丢”、“告别”、“告天欧”和“包诺”的四大酒堂。“告丢”酒堂有58户人家,主要成员包括:邰氏第一个祖公的后人,由杨姓改为邰姓的9户人家、3户王家、1户陶家,以及2户杨家共同组成;邰氏第二个祖公的后人,由1户潘家和2户廖家一起组成“告天欧”的酒堂;邰氏第三个祖公的后代独立成为“包诺”酒堂,而吴、龙、刘三姓和1户谭家合在一起是“告别”酒堂。
四个大酒堂又分若干小酒堂或一房人的酒堂。请多大的客、要请哪些人,这通常根据事情的性质还有自家的经济条件来决定。请大客一般是在婚丧嫁娶中进行,请一个大酒堂的人来参加,而像孩子办满月酒之类的就叫请小客。
例33.我们酒堂有58户。请大客一般是儿子结婚,或有人去世,邀请全酒堂的人,一般姑妈来时就喊小酒堂。他们的小酒堂家户少,都是他们一房的人。(报道人:邰GM,男,56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村民在什么情况下请哪些人,哪些人该不该去是很明确的。以下是吴家与刘家“办好事”时的情况:
例34.在龙塘最大的“办好事”就是老人去世,一般这种情况特别是全寨人都要去送老人上山,除了同为一个酒堂的,其他酒堂的人也有参加的。吴家酒堂叫告柳,全部为吴姓,是告别大酒堂下的一个小酒堂。他们分别住在第一和第二小组。吴姓分为两房人,一房有吴LW、吴ZH、吴ZD、吴LW、吴LC、吴LF等家。另一房有吴ZQ、吴LF家等。小客一般是办满月酒等,请一个小酒堂的人。有时也有一些意外事件,也是算小客。吴LD的女儿是个哑巴,2009年嫁到外省生了两个小孩,最近出了车祸被轧死了。他家的姨妈和舅爷来看望,吴LD就请了他这一房的人来陪酒。(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35.刘家请大客时是吴家、龙家一起的。请小客有时只请龙家,但有时只是刘家本家的人。刘LJ请鬼师为其孙子栽花树,祈求孩子平安长大。像这种也成为办好事,请的范围就只有刘家家族的人吃酒,男人在一起吃酒,女人们分糯米饭,小孩子们分吃鸭蛋。(报道人:刘LJ,男,64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这些人口少的家户请客时,通常也会邀请附近邻居过来一起陪客,按照地缘邻里关系形成了新的小酒堂,这多发生在几个小姓的家族中。酒堂强化着家族血缘的界限,形成一个个独立的社会群体,彰显它内在的凝聚力。而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体,通过“吃酒”这样的群体活动,彼此之间的亲属关系得到巩固与延续。
龙塘寨按行政管理划分为四个小组,这是在2003年由寨上的八个小队合并而来的。村民讲,当时是觉得小队太多,大家的负担大,便提议缩减数量。按照龙塘村民原有的生活居住习惯,以及血缘和地缘这样交织的社会关系,合并之后的小组,也基本是在这一原则下完成了组建,即“家族—小组”——大体对应的关系。如今,人们提到酒堂时也就习惯用小组来代替。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才有了将第一组指代“告天欧”酒堂,第二组代表“告别”酒堂,第三组是“告丢”酒堂,以及第四组的“包诺”酒堂等这样的说法。
村小组是依据地缘划分而来的,主要职能是组织人们对村寨内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传达村寨会议决策,组织生产的作用,对于本小组出现生产上问题都由组长解决。
例36.旱田事件
第二组有一百多亩是旱田,第二组组长代表群众申请重修3000米的水道,把旱田变成水田。后村主任向水利局申请,2009年水利局同意批水泥给第二组。(报道人:邰CG,男,43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村小组除了负责生产活动,维护寨内的一些公共设施外。小组成员也经常利用在一起劳动的机会“吃酒”,在这一过程中酒堂的原则也会在小组活动中有所表现。尤其是成员之间出现所谓的交往禁忌时,村民也自有一套融通的办法来化解尴尬,那就是大家可以按照小组的划分一起劳动,却不在一起吃酒。
例37.小组是按田地分,田地在一起就是一组的。2007年第二组去修水沟,校长家没有人去就付了二十元钱给小组,有一些去打工的人也付了钱,这些钱就由第二组的这些人去打平伙。(报道人:邰XZ,男,43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38.在龙塘这里,有酿鬼的人家很受排斥。哪个小组的一起打平伙,他们都不会一起吃酒,自己几家到一边去吃,不给他们打菜,他们也不敢过来要。(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39.我家是后来“土改”都分完田地才来到龙塘的,所以我家的地分到了第六组头道水。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是酒堂,谁家叫就到谁家去吃酒,除了自己家别的汉族都属于第四组的。(报道人:邰QL妻子,女,60岁,汉族,龙塘大寨人)
酒堂作为个体生存的群体性保障机制,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甚至某个家庭被赶出所在的酒堂,通过“疏远性的制裁”,使被制裁人从互酬环节中被排除,这在苗族社会中是一种极其严重的惩罚措施。
例40. W的第二个妻子去世时,出嫁的三个女儿抬猪过来。二女儿一直没有男孩,W家的舅妈对二女儿说可以生男孩,二女儿就拿了几百块钱给这些舅妈打平伙。W的儿媳对这件事很不满,便说她们不应该这么做。后来这些舅妈很生气,不让W家加入酒堂,W家没有办法只好重新请客才恢复与其他家的关系。W家出外打工的这些人,如果参加不了吴家的事,每年回家时都要拿出钱请吴家的人们吃酒,否则自己家再办什么事别人就不会参加。(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在这件事上,村里的人都说这是W家家规严苛,但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家族对于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性和依赖性。个体服从于群体,注重社会群体界限的存在,我群与他群的分界也就明确起来。
(二)酒堂的“出”与“进”
被隔出酒堂的家庭往往与不令家族满意的婚姻有关,两者是相互对应的。这更是男方家庭被赶出酒堂,或是女方被要求不可以回娘家原因所在。尤其是在关于“巫蛊”的事情上,个体家庭在酒堂的“出”与“进”体现得最为明显。
例41.我和T家是一房的,我们一房的有一家是被排除了。因为他家不干净。T的儿子结婚,女方家是不同意的。来的时候只杀了鸭子,有些人去了有些人没去,三分之二的人都没去。我们也没有隔那边,以后就看他们走到哪一步了,对他家只是有意见,但还没有搞他家,其实也没人敢搞他家(这一房的人都比较老实)。他家还有一个女儿没有嫁出去,也不
知以后怎么样了。(报道人:龙LL,女,81岁,苗族,邰氏第三家族成员)
例42. W那一房的还有一家,他本人是上了朝鲜战场的,后娶了外寨的一个姑娘,那姑娘家有酿鬼,家庭就变得低级了。他们酒堂的请小客或是挂重清都不会叫他们家,只有请大客时才会喊。(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43. W家及他的父亲和哥哥家,请小客时是不会被喊的。因为W娶的老婆家里有蛊。他的老婆是从外寨来的,但这个老婆是有蛊的,家族的人都不喜欢她,但W还是娶了她,所以被酒堂排斥在外了。W家和他哥哥家也是一样的,W的哥哥娶的是把琴的姑娘,家族的人不喜欢这个姑娘家,认为这个姑娘家低级,所以就排斥这两家,不喊他们两家。(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个体家庭被隔离出酒堂,究其原因是与个体娶了有“巫蛊”家的姑娘,令家族不满的婚姻有关。此外,在被赶出酒堂的性质和方式上,多是将被赶的家庭隔离出小酒堂,不与他家一起吃酒、挂重清等。如果是以家族之名请大客,这样的家庭还是会被邀请参加。但大家都很清楚谁家有鬼或是有蛊,坚决不能对此进行公开指认。一个家庭娶了这样的姑娘会被赶出酒堂,这是家族成员内部处罚一个家庭的社会方式;而另一种方法就是,让出身“巫蛊”家庭的姑娘永远不准回到娘家去,或者让女方不认男方的父母,采取个人与其家庭彻底断绝的方式。
例44. T娶的老婆是G寨的Z。Z先嫁到了P寨,后来被退婚了。Z与T是在广东打工认识的,两个人的感情很好,但T的一个家族的人都不同意。Z家母亲有蛊,她哥哥家的女儿就是嫁给了酿鬼家庭,家庭不好。但T坚持要娶Z, T家就让Z与那边断绝往来。现在Z虽然有两个男孩了,但家族的人还是看不起她。后来他们家自己又盖了房子,从原来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大寨,搬到了对面人口比较少的坡上住。Z有时在自家没人的时候,就偷偷跑回G寨看亲人。(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45. T嫁到外寨,两个人结婚时,两家都不同意。婆家那边的家庭不好,娘家人不让她回家。后来她生小孩了,她妈妈又生病,就让她回娘家来看望,但是娘家一家族的人还是不喜欢。(报道人:邰DF,女,50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46. S是开挖掘机的,每月可以赚四千元钱,一家生活也应该算是好的,已经有三个小孩了。但他老婆家却再也不让女儿回娘家。娘家认为S家的家族太小,这几家还不团结,连挂清都不在一起。虽然是一个酒堂的,有时都不互相在一起。像这种家族小又不团结的家庭,很容易变成酿鬼家庭,会抬不起头的。所以,娘家人就不让她回来。(报道人:龙FQ,女,46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47. L的老婆娘家是有酿鬼的,所以刚开始他家跑到头道水去住,后来老婆死掉了才回来。现在L三兄弟都是被撵到东边的坡上住的,这算好的,只是撵到了寨子的一角落住,有的会撵出寨子。他们一组打平伙时都是他们三家一起吃酒不敢与别家一起吃。(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例48. M第一个老婆是我们这儿的,后来娘家人不同意了,就离婚了。现在的老婆是S寨的,据说家里有蛊,但不乱放蛊,所以名声没有臭。她第一次嫁到了J地,第二次又嫁到了B寨,后都因为他们知道内幕,说她是有蛊的,就不要她了。(报道人:龙GQ,女,65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隔离与断绝家庭关系,这两种惩罚方式都是很严苛的。特别是出身这种家庭的个体,在婚姻择偶的选择上存在极大的限制性。姑娘找不到好的婆家,小伙子也找不到好的媳妇,甚至根本无法找到。唯有“巫蛊”家庭之间的彼此联姻,才能变相缓解传统社会带来的外在舆论和生活压力。尽管,国家权力的介入给龙塘村民的传统生活秩序带来了很多变化,但在现实中,传统生活中的诸多禁忌和社会规约依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至于对个人来说,家族的锁链是绝对性的,也无法挣脱。
三 以庙为中心:两种权威的借用
无论是个体、家庭还是家族,基于历史以及现实利益的考虑,会有选择性地依附于不同的权威,以获取最大的生存资源和社会地位。在龙塘,利用庙宇这个传统权威的资源,赢得自身所需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利益,这样的社会现象尤为突出。
20世纪80年代,龙塘最早修复的土地庙是现第三小组的“告丢”土地庙。村民邰GM说,他家酒堂的土地庙在“文革”时期被毁,之后是由酒堂里的58户人家一起重建的。“以前这个土地庙很大,是龙塘最大的土地庙,另外两个庙还要小些,因为是偷着建的,不敢建大。当时是每家出了十二块瓦,那时候有钱也是买不到瓦,拉砖也是偷着拉,买这么多砖,人家是不敢卖的,每回只买六块,一次一次地从双井镇扛回来。当时路还不通,主要是怕政府管,到双井拉砖都不敢说。”
可以看出,在国家对搞封建迷信大力控制之时,家族成员对于重建土地庙的那份渴求。因为在那个时候,“告丢”土地庙的所属成员,并没在村委中任职,也没有获得相应的外在职权,这就迫使这一支家族从传统权威中寻找依靠。但在修建这个庙宇的过程中,却引来了另一段纷争。
第三小组的成员,除了邰氏第一祖公的后人外,还有刘姓以及改为邰姓的几户杨家。杨姓是从台江县施洞镇的良田迁来,是怕被寨上的人欺负才自愿改为邰姓;以前住在离大寨较远的新、老路交叉口附近,1960年前后迁到寨中。
引起家族纷争的原因是,在修复庙宇三年后,庙里的土地菩萨不知事由地被扔到庙外的坡下。邰家认为是杨家所为,因为杨家一直想压制邰家,而且其他家族也没有必要这么做。经过土地菩萨被扔的事件,这支邰家妥协了,说是为了不伤和气同意杨家一起敬土地庙。这之后,既然杨家可以敬,那么同在一组的刘家亦可以敬那个土地庙,最后刘杨两家都有权敬这个土地庙了。
中寨邰家在无奈的情况下才让杨家共同敬庙,重建土地庙的目的是使自己家族的人看起来比较团结,增加在寨内的权威,重新塑造本家族的势力。但最后的结果有些遗憾,至于让刘家一起敬可以说是对杨家的一种反抗,也顺便给刘家一个人情,找回点儿面子。这似乎也在告诉别人自己是庙的主人,只有自己才可以有决定他人是否敬庙的权力。
例49.农历九月二十七,他们一个酒堂的人一起来敬土地庙。(刘家敬庙却没有参加这次活动)当时的组织人有邰FS、邰GH、邰CF、邰CL、邰GM、邰LJ(邰GH的弟弟),这些都是有能力的人。邰GH在大办食堂时做过副支书,邰FS当过会计。当时每家收了二十元钱,并且其中39户还收了大米,但后来觉得米多了就没有收。(报道人:邰GM,男,56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相对于邰家修建土地庙,吴祖庙的重建不无巧合,这也是吴家失去村委会中优势时寻找其他途径的表现。
例50.吴家祖庙是在每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全族人共同祭拜祖庙。祭品由全族商量决定,一般有鸭、鸡、猪等,祭祀过后全族人要在庙前一起聚餐。吴祖庙在1952年“土改”时被毁了,1996年重修,主要是因为做事不顺利又重修了,又因为吴祖庙没有杂姓,所以心齐,很容易做事。(报道人:吴ZQ,男,77岁,苗族,龙塘大寨人)
相比之下,“包诺”庙一直没有得到重修,其原因除了归属权问题,还有本身“包诺”酒堂内部人员不和的问题。但本质上主要是这两支邰氏,在村寨内的权力阶层一直都没有失去过位置。如现任村主任家一直处于优势的社会地位,并不在乎庙宇的重建。而处于同一家族的邰WJ家,在龙塘处境不好,也没有足够的号召力重建庙宇。同时,有些家庭却积极地要求重新恢复土地庙,认为家境的不顺是土地庙未重建造成的,家族内部对重修庙宇的诉求也不尽相同。
例51.邰EJ家最近自己家在敬庙,杀了一头猪许愿请求土地菩萨的原谅,害怕因不修复土地庙而遭受责罚。因他家祖辈原是主办土地庙的人家之一,土地庙在他们家的心中被认为很灵,是可以保护家族兴旺的。现在自己没有权势了,没有能力管修复土地庙的事。(报道人:邰RT,男,66岁,苗族,邰氏第三家族成员)
邰WJ家积极自发地去敬庙,与村主任家现今已经不去敬“包诺”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邰WJ家看来,他们生活的好坏是由“包诺”庙是否保佑所决定的。村寨中庙宇的重建除了所谓家族成员心是否齐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各个家族的生存状态。当人们无法在国家行政体系内,找到自身家族的立足之地时,人们便会感到自身潜在的或已经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时各个家族都会寻求新的途径,通过展演自身家族的能力建立界限与内聚力,引起寨里人们的关注,重新树立家族的权威,邰家第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同时,杨家作为外来者,主动把自己改为邰姓,这种行为被村里人瞧不起,许多人都在强调他家原来不姓邰,就像是对邰GM家原来不是苗族一样。当同在一组的邰家建庙时,杨家有被排斥的威胁。
能在村寨路口建护寨土地庙的家族,是那些在寨中有根基、有地盘的大家族才可以办到的事情。虽然有家族在“土改”时被打倒了,但传统权威并未完全消失,如坡上的土地庙依然归属于邰家,别人则无权重建。又如廖家在头道水的土地庙,现在已无廖家的田地,而现在的土地庙也是当地人重建的,村民依然可以去敬,只是把此庙降了一个等级。头道水的人视为护寨的大土地庙,在龙塘大寨人眼里却是用来敬桥的。
庙宇归属以及姓氏的划分,带来了以庙为中心的等级地位以及神力的差异。杨家作为原来在寨上弱小的姓氏,在当地社会秩序被打破时,找到了新的获得自身崛起的机会。如今的杨家希望自己的生存资源可以扩展,扩展到和拥有传统权威的大家族一样的资源。土地庙对杨家来讲是种权威物化的标志,可以敬坡上的土地庙,就意味着自己村寨社会地位的提升。杨家为更彻底地改变一个外来小姓氏的弱势地位,从改变庙宇的祭拜权到归属权,最后到调整村寨对庙宇的历史记忆,为自己家族重新规划地位。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庙的归属也成了问题,就像“包诺”庙一样。基于以上种种表述判断,这个庙似乎应该是邰氏第二家族的,但事实上却归第三家族所有。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个庙处于邰氏两个家族居住地的交界,离第三家族地盘更近一些;另一方面是,现任村主任家就是出自第三家族,村主任家在村内拥有的社会地位,也使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那是第三家族的庙。国家权力的进入对村寨原有的社会秩序产生了诸多影响,这也给一些人带来了新的机会,并靠着外部权威给自身的成功找到了途径。但这却打不破传统的文化固守,逃不出家族的限制。现代权威与传统权威双重作用下,无论是对个体、家庭还是家族本身都增加了变数,村民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原有的传统的社会秩序去生活,他们不得不参与到对新一轮生存资源的竞争之中去。
土地庙作为家族权威的象征,对它的等级的解读,更是在这种新形式下出现了另一表现方式。正如村民在原有的等级之内重新解读,发现村主任这一家族在村委会一直留有一席之地后,人们也希望村寨内最高等级的土地庙也是属于他们那个家族的。如今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加之市场经济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可以获得资源的渠道变得更加多元化。然而,在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当下,龙塘村民又如何选择最终道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