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经济理论前沿(2)(中国经济科学前沿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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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服务业改革“中国模式”的评析

(一)服务业改革“中国模式”成就非凡

1.改革释放了服务业发展动力,服务业形成了持续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国内生产总值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67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96236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21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这也是中国有史以来服务业占比最高的年份。按全年平均汇率计算,服务业增加值超过55000亿美元,居全球第二。跟1978年比,我国服务业占比上升了差不多30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75个百分点,也是三次产业中唯一一个产值占比持续保持增长的行业。按照可比价格计算,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在过去的38年里增长了近40倍,年均增长10%以上。

2.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和社会稳定器

从就业看,2014年,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31364万人,占40.6%,保持着我国第一大就业部门的地位。而从全球看,2014年,全球服务业就业占比达到51%。而发达国家为71%,中等收入国家为44%,中高收入国家为50%。从近几年的就业吸纳能力看,自2013年开始,服务业吸纳的就业人数都超过了1000万人,不但吸纳了每年的新增就业人数,而且还吸纳着农业与工业的转移人数。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绝对主力,也成为不可或缺的社会稳定器。

表3 我国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3.服务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从全球比较看,2014年,全球服务业增加值约为549622亿美元,我国为49783亿美元,占全球的份额约为9%。同期,我国GDP占比约为13.3%。我国服务业占比仍低于GDP的占比。从长期增长的角度看,近年来,我国服务业的国际地位也有很大的提升。1978年时,我国服务业在全球的占比不到1%,到2000年我国服务业占全球份额上升为2%,到2014年,增长到了9%, 14年间增长了7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增长0.5个百分点。

4.服务业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吸引外资的能力不断增强

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服务业市场化水平持续提升,绝大部分服务领域都实现了市场化定价。在市场主体中,民营经济、个体经济也占据了服务业市场主体的绝大多数。在市场准入方面,随着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全面开放,使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有所降低,这也提升了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从外资利用的规模看,201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FDI(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国。利用外资,我们不仅要看到它总量上的急剧增长,更要看到结构上的喜人变化。2011年,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4年,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452.5亿元人民币(399.4亿美元),同比下降12.3%,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33.4%;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68.1亿元人民币(662.4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在总量中的比重为53.9%。全国设立非金融外商投资企业23778家,比上年增长4.4%,其中,设立非金融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达13925家,增速为11.12%,占全部设立的非金融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达58.56%, 2016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FDI)813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超过60%。这意味着我国吸引外资以制造业为主的格局向以服务业为主转变,可以说,利用外资进入名副其实的“服务经济时代”(夏杰长、倪红福,2016)。

(二)不断完善服务业改革的“中国模式”

但是,服务业改革“中国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在改革过程中,不但缺乏目标模式与清晰的理念,而且,改革本身被当作一种解决问题的工具。这样,中国服务业改革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遗留了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1.服务业改革过程中,相关政策措施并不配套,使改革难以深入“深水区”

在1978年开始改革之后,对服务业改革主要是以边际增量推动存量的方式进行,而增量的生长,其主要动因是解决当时的就业问题。这个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服务业,天然缺乏正规化基因,无法形成向上突破的力量。这样导致了我国服务业竞争力长期较为低下。从政府政策的视角看,由于服务业改革“种瓜得豆”的模式,使监管体系无法适时构建。托尼·赛奇(2004)指出,“改革开始前的1978年,政府几乎控制了服务部门的所有产出。当时,没有独立的财政和银行部门,它们仅仅充当政府的出纳员。向更少的行政干预转变,减少对服务的直接供给和管理会使治理变得更复杂,而远不是更容易。中国政府已经给其陈旧的垄断功能增加了新的规制角色,它的功能比过去更为广泛复杂”。因此,在服务业从边际上成长起来之后,除了在所有制认可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之外,对服务业这种新的生产力的管制,就成为政府的一个重大课题,但是,在如何管制、治理等诸多方面,政府并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使服务业发展体制一直没有能够很好地建立起来。

2.由于把服务业改革作为一种工具,而缺乏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导致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偏差

例如,我国缺乏建立服务业体系的概念,对种类繁多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缺乏清醒的认知,导致某些关键性服务领域发展不足,给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例如,一些关键性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会导致国家经济信息以“合法”的方式泄露。例如,在审计、资信评级等与金融相关的核心服务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安永华明、毕马威等基本垄断了我国高端核心审计服务。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已控制我国2/3的信用评级市场。这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不利于我国企业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进化,并对我国各个关键产业的基本安全都带来不利影响。在国家发展战略方面,也缺乏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联动、服务业改革与其他改革联动的思路。例如,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不够,使跨国公司把高创新率、高附加值和高进入壁垒的核心部件的生产保留在发达国家内部,而将惯例化的、低附加值的、几乎没有进入壁垒的和劳动密集型的非核心部件的加工、制造和组装环节转移到中国,一些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战略性资源(尤其是软性战略性资源,如品牌、文化、科技、金融)无法在中国本土生长,中国制造仍不能通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而快速提升。又如,由于科技服务业不发达,使其对生产的支撑作用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以科技创新能力为例,虽然近年来我国研发设计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到2015年,我国国家创新能力排名仍居于第18位,与我国经济实力、国际地位等并不相称。

3.纯目的论使改革过程中对服务的性质缺乏认知,导致了诸多偏差

以20世纪90年代推进的以市场化与价格自由化为特征的服务业改革为例,在市场化过程中,缺乏对市场主体的培育过程,导致很多服务企业本质上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庸。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市场化改革的口号下,以及出于缓解财政压力的考虑,很多党政机关积极兴办服务业实体进行“创收”。据当时的研究文献,在20世纪90年代,党政机关直接或间接介入市场经营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兴办公司。据统计,当时发展迅速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多数也在政府职能部门属下。机关内的后勤部门对外经营,由于将房租等成本计入政府机关的支出之中,导致了与市场其他主体的不公平竞争。而且,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各类经济实体还广泛接受社会上经济组织的“挂靠”,从中收取“管理费”。1993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脱钩”的规定,但未起到明显作用。1993年上半年统计,党政机关所办公司占新办公司数的15%。1992年至1996年,仅全国工会系统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即由8952家增至63100家,年营业收入已达501亿元。这种党政机关所办的企业,其实质是培植寄生性经济。再一个原因是利用权力逃避税收。“创收”中还衍生出一种“浪费型”运行机制:权力部门以权生事,以事生钱,不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本单位谋利,其社会成本与单位收益根本不成比例。允许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创收”,是改革中对旧体制惯性的一种缓冲,这也是服务业改革过程中,过于强调缓解财政压力目标的一个副产品。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在市场化的口号下,很多公益部门商业化运营。在当时的背景下,公益部门的商业运行和行政单位创收一样,都不是社会化分工自然进程,而是基于减轻改革阻力的政策安排,或为减轻财政负担,或为安置单位冗员。它们很少在市场竞争中独自承担风险。这类经营活动倾向于获取行业特权,包括特许经营、自行定价、转移风险、税费优惠等。它们的活跃并不刺激经济效率,反而加剧体制摩擦。

4.面对国际竞争时,对竞争力的培育与产业发展的认知出现偏差,难以破除服务业的行政垄断

如何培育竞争力,显然是一个大的问题。在国际竞争压力下,我国服务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应该是利用我国庞大的市场基础,培育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但是,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政策的整合度不够。例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依赖于生产迂回程度的扩大,即生产流程的资本化,或如哈耶克所说的生产结构的资本化,因此,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比重取决于制造业的资本密集程度,资本密集程度越高的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比重越大。例如,我国的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尤其是高端设备制造业,大多依赖于进口。而且,大量的政策优惠都支持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度高的设备进口。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进口机器设备则是完全免税的,则相应鼓励了设备的进口。这对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

又如,市场主体的培育,应先开放国内竞争,提升主体的活力,而不是以行政垄断等方式,人为制造出一批大而不强的市场主体(夏杰长、刘诚,2017)。例如,我国仍有部分服务业垄断严重。如金融、铁路、民航等就是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这些行业找各种借口排斥相关竞争者公平进入,影响了服务供给和效率。在一些行业,虽然通过改革,使行政垄断得以破除,但实际上其他竞争进入的隐性限制仍然存在。以检测检验为例,虽然国有检测检验机构已经脱钩,但是民营资本在市场上的占比仍然非常低。而且,政府部门还人为地制造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使这些行业的可进入性很差。以节能环保服务业为例,虽然对环保服务的相关市场准入已经放开,但是隐形的门槛还是存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仍然客观存在。

5.部分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及民生服务市场化改革及其配套措施改革方面不协调,这些领域改革很难深入推进

纯目的论的服务业改革模式,对于解决当时面临的一些紧急问题,具有重大的价值。而且,也应该看到,我国服务业改革为1978年以后就业问题解决、1990年以后的财政压力缓解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过于强调服务业改革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注重改革措施的配套性,很容易使服务业改革陷入长期困境之中。以我国的房地产改革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房地产改革,其最初出发点是为了减小国家对城市居民住宅的补贴。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极度自由化与政府对土地的绝对垄断,使政府将土地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产生当前中国积重难返的土地财政问题。这个问题产生的本质不是房地产业的市场化,而是政府对土地绝对垄断之后土地供给不足,人为制造短缺而产生的。而医疗体制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之后,政府并没有承担起建立医疗保障体制的责任,在改革失败之后,将罪过推到市场化的头上,使医疗体制改革完全推倒市场化的机制重来,而这种回到“政府主办”的思路虽然明显是一种倒退,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已成禁区,只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