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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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接受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

截至2016年12月底,中国累计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467次,其中日遗化武视察107次。视察结果表明,中国严格履行了《公约》规定的义务。

图4 2007~2016年中国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数量

2016年,中国共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39次。其中第二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8次(含附带现场取样分析的视察1次),第三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7次,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13次,日遗化武相关视察11次。

图5 2016年中国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数量

我国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分布在江西省、天津市、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湖北省、吉林省和河北省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江苏省9次,浙江省5次,山东省4次,河北省、江西省和天津市各2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湖北省、上海市各1次。

图6 2016年工业视察数量按省份分布情况

在禁化武组织视察过程中,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被视察设施均给予了积极的工作配合和良好的后勤保障,保证了视察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中国各级履约主管部门克服困难,2016年接受了5次连续视察,为禁化武组织节省支出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