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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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上一章讲道体的自在及其与现象世界之间的不二联系,本章则再讲“治术”,也即是在“用”的维度上对道体的把握。

“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这四句是就现象世界所呈现出来的某种普遍现象而论。“曲”的意思,今大多作“委曲”解,如任继愈、陈鼓应都译本句为“委曲反能保全”。我觉得这一解释是很值得商榷的。实际上,“曲”与“全”对,则“曲”为部分、片面、一隅之意。《庄子·天下》:“不该不徧,一曲之士也。”“一曲之士”即是守于片面、局于一隅之士,“曲”正与“该”、“徧”相对。《荀子·解蔽》:“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蔽于一曲”,即是蔽于一隅而受其局限。所以“曲则全”的“曲”,不是“委曲”之意,而是“局部”之意。所谓“局部”,只可能是“全部”的局部;所谓“部分”,只可能是“整全”的部分。因此之故,“局部”或“部分”便存在着导向“全部”与“整全”的充分可能性,所以说“曲则全”。“枉则直”,“枉”与“直”对,则“枉”乃是“弯曲”之意。“枉”字从木,原是指树木不直。弯曲不直的树木,虽其形“枉”,却包含着“直”的充分可能性,所以说“枉则直”。“窪则盈”,“窪”是地的坎陷之处,如孟子所说,水遇坎陷,则“盈科而日进”,所以说“窪则盈”。“敝则新”,“敝”是衰颓、弊坏。自然世界的事物,当其衰颓、弊坏之际,便即是新生之时。如草木遇秋则摇落凋敝,遇冬则肃杀衰亡,然当其凋敝肃杀之际,便即是更新更生之始,所以说“敝则新”。

以上四句,都是就自然世界的现象而做普泛之论。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连接两种相对现象的“则”字,不能被理解为“即”,不能说“曲即是全”,而应被理解为“就能”,“曲就能全”。老子在这里其实是就事物的未来预期而言的,也即是有了一种“发展的眼光”来对事物未来的可能性做出预期。这种预期为什么是可能的?原故即在于道体本身的运动。这点我们在讲到“反者道之动”的时候再予详说。

“少则得,多则惑”,这两句是循以上所举自然现象而转换到人事上的运用,也即是这两句是就人而言的。自然界的现象既然呈现为“曲则全”等等,那么就人而言,便应是以少为贵。“少”即是“不多”,“不多”便包含着“多”的可能性;“少”也即是“虚”,“虚”便包含着受纳的可能性,所以说“少则得”。反之,既然已经“多”了,便不能再“得”;既然已经“多”了,便令人眩惑,难以据依而无所攸归,所以说“多则惑”。同样需要一提的是,这里的“少”、“多”并无定指,是在某种普遍意义上说的。但若就生活而言,则“欲”不能“多”;若就政治而论,则“主义”不能“多”、“法令”不能“多”。“多”则繁,繁则杂,杂则无所攸归,民人无所措其手足。所以就政治而言,必须以“少”御“多”,以简御繁,“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这句话王弼本原作“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据帛书甲、乙本改,具体可参见高明先生的《帛书老子校注》。这句话承上“少则得,多则惑”而来。正因为“多则惑”,所以圣人不取,而“执一”以为治。王弼说:“一,少之极也。”“牧”,“治”义。《管子》有《牧民》篇,“牧”之为“治”,义似较古。所谓“执一”,即是执道。然道体虚无,岂可“执持”?所以这里的“执”,只应理解为“持守”、“顺应”之意,而不能理解为“执持”、“把持”之意。在这一意义上,王弼本作“抱”,其义反而较胜。道是一,是浑沦圆具之大全,是一切万物所从产生的本原实在,也是一切万物皆依循而动的“圜中”、“枢要”,所以“执一”则天下万物皆为所“执”,犹如纲举则众目皆张。“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这句话,也最为清晰地体现了老子把宇宙之“道”转换为政治之“术”的思维取向与价值目的取向。儒家不赞同“执一”,而主张“执中”,如孟子便强调“执中”须“有权”,“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但后来的韩非子则据老子之说,而构想了“以秉枢执要”为根本的“中央集权”政治模式。

接下来的几句,就在讲由“执一”而转换出来的实际效用,也是“圣人”在“牧民”的实践之中所应有的态度。“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见”,读作“现”似乎较好,即是“显现”、“显明”之意。把自己现身在各种场合,到处“作秀”,反而不能使自己“明”于天下;若“不自见”,则人民皆知有“上”,是即所谓“明”也。若读“见”如字,则为“见解”义,也可讲通。人之所见,即所谓“视域”,既是“域”,便必有局限。拘局于自己的视域,即所谓“自见”,既“自见”,便必有局限,而不能明达于四方。撤除“自见”的局限,才有可能真正聪慧明达,所以说“不自见故明”。“自是”是常人通病,人人皆“自以为是”,如庄子所说,“自以为是”不过是人人皆师其“成心”的结果。“自是”就必定“非他”,由此而纷争不息,无有穷已,真理是不可能在这种“是非”的不断争讼当中彰显出来的。反之,“不自是”,也即不自以为是,那么就意味着放弃了“成心”;既放弃了“成心”,也就不必“非他”,是的还它“是”,非的还它“非”,事实的真相便以它应有的状态而彰显出来。如果自己所见为“真”,则“是非”的争讼不会为“真”增添分毫,所以说“不自是故彰”。“伐”是对自己功绩的夸耀,自我炫耀,这也是常人通病。既自伐其功,就必贬抑他人之功,甚至攘夺他人之功而据为己有,如此则人必攻之,尚何功之有!所以说“不自伐故有功”。“矜”也是“自夸”、“自我炫耀”之意。人稍有地位,或稍有异于常人,便自我矜持,自我夸饰,总觉高人一等,总不忘拿揑个架子,即是所谓“自矜”。而生活的事实告诉我们,这样的人是不可持久的,所以说“不自矜故能长”。王弼本无“能”字,这里据帛书本加,以与上句“故有功”相平衡。

“自见”、“自彰”、“自矜”、“自伐”,一言以蔽之,都是“争”,争知见、争名位、争利益、争功绩。“争”的最后结果,往往走向其所争目的的背反,所争非所有,所有非所争。如所争在名誉,则丧其名誉,名誉非其所有,终究无有名誉。因洞达于这种生活中常见的“手段与目的的背反”以及“价值逆转”现象,老子便倡导“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即消解了争夺的对象,既无所争的对象,自然便无可争夺,在这一意义上,老子是以“不争”为消解“手段与目的之背反”的有效手段的。但另一方面是,从老子的这句话本身来看,他实在并不是真的“不争”,而是试图以“不争”来达到“争”的目的,因此“不争”便即成为“争”的手段。以“不争”为争而达成“争”的最后目的并实现其目的的最大化,是即所谓“术”也。

顺便提及,孔子也主张“不争”。“君子不争”,“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但在孔子那里,实是有所争、有所不争。君子所争在德,所不争在利;所争是真争,所不争也是真不争,而不是“以不争为争”。所谓“君子坦荡荡”,原就包含这种当争则争,不当争则真不争的意思在内。但也正因为孔子没有把不当争的对象预设为目的,所以他也没有发现所谓“手段与目的的背反”以及“价值逆转”现象。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由此可以晓得,所谓“曲则全”乃是古语,是古来流传的谚语或格言。而证之现实生活现象,“曲则全”是真实的,所以说“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窃以为其意是“诚归之而全”。“诚”是确实、的确之意,“归”是复归之意。正因为“曲”存在着、包含着“全”的充分可能性,因此以“不争”为手段或方式,就确实是能够使之复归于整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