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代替“人治”
卓越的管理者致力于为员工创造他们希望的工作环境,管理者的公平公正则是消除员工怒气的最佳法宝,是员工不折不扣执行管理者指令的主要原因,当然也是他们最希望的工作环境。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帏
清华管理层很注重学校的制度。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联想董事长柳传志说:“关于班子内有不同意见的问题。班子里有的时候会有意见的不统一,甚至班子里面比如说7个人,4个人一边,3个人一边。这种情况如果非要靠投票去解决总不太好,这时候我觉得要注意一点:把话从根上说起,从原则的地方说起。”柳传志认为,一个班子讨论问题,首先就要制定原则,这些原则比人讨论的结果重要。有时候少数是对的,因此投票做事之前先定好原则,这也就是所说的“法治”,而很多人投票决定的事情就是“人治”。
现代社会是一个讲究民主的社会,少数服从多数也是正常现象。如果这个多数是由一些知识水平很高的人组成的,那当然没有大问题。如果这个多数是由一些知识水平低的人组成的,他们的意见就有可能是不科学的。因此多数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真理站在哪一边。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制定公平正确的规章制度才是王道。
人都是有感情的,有自己的喜好,领导也是如此。在一些问题上领导也可能会出现偏袒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要用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摆正自己的天平,这样的领导才会有威信。而规章制度的制定是通过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和分析各种问题制定的。因此规章制度有一定的权威性。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振民就很注重法治,他曾经说过:“用法律管好权力。”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权力具有私人性的特征,也就是所说的人治。王振民认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中国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用制度约束起来。他还表明那些领导干部应该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的权力都是要受法律制度约束的。
如果想管好权力,不让人滥用权力,那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法律制度来约束,这样才能有利于人民。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律的约束下是有利于人民的,但是一旦脱离法律的约束就会对人民有害。用法律制度规范权力的形势也是一个国家治理进入现代化的标志。
依法治国是我国很久以前就开始提倡的。用法律制度来约束权力,也就是约束所谓的人治,这样的权力才会有利于人民。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领导层滥用自己的权力,那么这个企业就不会长久地生存下去。
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哪怕是有缺陷的制度也比没有制度好。领导者在靠着制度说话的时候,就要比依靠个人发号施令有力度。我国在秦始皇时期就有了法律,秦始皇当时为了加强自己的皇权制定了法律,这样他不仅巩固了自己的权力,说话也更有威信了。
对于一个管理者,必须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发现不合理的事情就要及时地纠正,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一个企业有了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在实施的过程中牵扯上人情,那对企业发展就是不利的。
有一家木材厂,这个木材厂的工人平时会拿一些工厂的木材来私用,工厂的主任也看到了,但是他并没有按照公司的制度来治理这件事。这个主任其实也是从工人提拔上来的,工厂厂长看他很有人缘,每个人跟他关系都不错,就提拔他到了管理层。就因为他和其他工人关系不错,所以便对那些拿工厂木头的人视而不见。
刚开始也没什么,因为毕竟都是小拿,对工厂没有大的损失。但是有一次有个工人想盗窃工厂的木材,数量不是很小。这件事情被厂长知道了,就想开除这名工人并让他赔偿损失。这个人是一个木工,平时和厂里很多人的关系都不错,因此很多人都为他求情,只有厂长坚持依法处理。有人说:“少数服从多数嘛。”厂长这个时候说:“要服从也是服从厂规,这是大多数人通过的。”把那个工人开除之后,厂长在厂里有一些孤立,但是厂里的偷盗行为减少了很多,慢慢地赞成他的人多了,他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如果在这件事上厂长听取了大多数人的意见,顺遂了人情,那厂规就是摆设了,厂里的偷盗行为也会越来越多。那个主任就是因为任由那些工人小偷小拿,才导致工人胆子越来越大的。
职场上的人情有两种,一种是源于亲缘;另一种是所说的同感,同感就是指在职场上有相同看法的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私情。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制度和人情哪个重要?这恐怕是所有企业都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清华大学调查了很多小型企业很短命的原因,大部分都是这些企业过于人情化的管理。其实人情化并没有错,只是过于人情化,没有制度,就会让企业陷入危机之中。制度管理是一个企业管理的根本。
总之,制度对一个企业来讲就是它的灵魂。所有人都在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如果没有制度来约束或者一个企业的制度有缺陷,那就会助长人自私的倾向,那些正确的制度会被空洞化。企业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远远比在人情管理下的管理要好很多。
管理小贴士
人情可以作为制度以外的辅助管理工具,这就是要在不影响制度的情况下用人情。但是一个企业的管理不能主要靠人治,制度的确定是关键,法治才是企业管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