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经济学:怎样用小钱赚大钱(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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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违法:鸡飞蛋打

俗话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没人做。”这话也是说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大家知道,贩毒、走私军火之类是暴利生意,但属犯罪,各个国家处理得都很严。连生命都给输了,赚那么多钱有什么意义?

参与违法赚钱虽然你不属犯罪,但会让你蒙受经济上的更大损失。

王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但在当地曾红极一时,有人称她为活菩萨,有人说她是观音转世来救苦救难,有人想给她建庙供她为神。这可不简单!给活人建庙,记忆中好像只有明朝著名太监魏忠贤鼎盛时期享有过。她王某何德何能受人如此顶礼膜拜?原来,王某以借钱做生意为名搞非法集资。她找的都是同村的邻居、朋友、亲戚。开始时,人们取得勤,因为怕上当。她就垫上自己的钱,如数给利息。逐渐地,人们确信她真的有钱,就不取利息,连本带息一同继续存。她家门庭若市,来取钱的和来送钱的,络绎不绝,都以为她给乡亲们带来了财富。直到东窗事发,经法院审理查明: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自己和亲属做期货、房地产等生意,需要大量资金的虚假事实,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授意朱某等27人为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实际骗取他们吸收的公众存款人民币4200余万元;骗取徐某等7人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人民币1100万元;骗取孙某等110余人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人民币2000万元。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7300余万元,直接受骗人数达140余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骗的人们惊醒纷纷索债,有的人哭闹不止,向法律、向政府请求保护自己的血汗钱。但为时已晚,他们的钱财已被王某挥霍得差不多,大部分受害人的钱无法追回,只能花钱买教训。

非法集资像重大车祸一样,不时震撼人们的心灵。仅浙江,2009年1月,丽水开美容院的“小姑娘”(绰号)杜益敏,因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09亿元,除归还部分本息外用于购买房产、汽车、挥霍等,至案发尚有1.28亿元未能归还,被执行死刑。同年底,又有金华的“亿万富姐”吴英,因骗取集资款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被二审判处死缓。同年还有,4月9日终审裁定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涉案金额12.79亿元,而5月11日开审吉林“海天”非法集资案又刷新纪录:非法集资逾18亿。这动辄上亿元血本无归,意味着多少人的泪呀!

2012年,老板跑路事件明显更多,似乎各地都发生过一些。这些老板都是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诺高利息搞非法集资,经济危机一爆发,还不起债就跑人。仅是江苏,比如,常熟第一美女老板顾春芳以30%~40%的年息四处借钱,昆山女老板陈春芳以日息0.3%~0.5%或月息3.5%~5%为诱饵借钱,一借几亿,一跑无踪影。南京女老板尤雯更牛:一是高利贷,以月利息5%的高回报向社会募集资金,单笔资金最低10万元,很多人上当;二是所谓“自救”,借款人出钱作为自救款给她,每10万元换回先前本金3万元,自救出来的本金当场得款,自救资金与产生的利息半月后返还,让借款人自愿上套;三是卖股份,以每股1元价贱卖网络公司股份,认购网络公司股份的再每万股送2000股,让借款人成了所谓“公司股东”,把他们的钱骗光了再跑。

法律保护的,有政府负责。比如东北虎,属于濒危的野生动物,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通过全省5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决定,规定对因保护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牲畜或者其他损伤的,进行补偿。该省蛟河市黄松甸镇双山子村4户农民散放在屯附近的4头耕牛被东北虎吃掉,当地政府就予以赔偿。合法金融机构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其索赔,法律支持你。这样的案例,有过不少。而王某的吸收存款,本身已违反国家法律,“储户”或“股民”参与其非法活动,法律没有追究已属宽容,被“吃”掉的钱还能找政府赔吗?又如收藏,文物是不可私自买卖的,枪支是不允许私自收藏的,违法为之,触犯刑律,得不偿失。

生财之道千万条,何必要选违法的那些条?

人生本身充满了风险,何必还要自找一些违法乱纪的风险?

海上无风三尺浪,能保平安已属不易,何必偏偏在恶浪滔天的台风中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