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称性
由超级专家来评判专家。娼妓、良家妇女和业余演员。法国人与汉谟拉比。大仲马永远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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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谟拉比到康德
直到最近的知识化浪潮到来之前,以“风险共担”为核心的对称性始终是有组织社会的主要规则。事实上,早在人类出现以前,这一规则就已经广泛适用于高度进化的自然界。换句话来说,自然界必须有这种对称性法则,否则,就会出现类似于“向无辜者转移风险”的行动,从而导致自然界的系统崩溃,乃至生物大灭绝。其实,古往今来,我们人类的任何一条法律、任何一项教谕,都是基于“对称性”原则的,我们试图纠正不平衡或弥补非对称性。
让我们跟随汉谟拉比和康德的脚步,简明扼要地梳理一下“风险共担”中的对称性规则是如何随着文明的进步而不断成熟起来的。
巴黎的《汉谟拉比法典》
约3 800年前,汉谟拉比将他颁布的法典镌刻在石碑上并放置于古巴比伦中心的公共场所,其目的是让所有识字的人都能读到这部法典,或者经由他们念给不识字的人听,以便共同遵守这部法典。这部法典共包含282条法令,被认为是人类现存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的核心思想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建立对称关系,以防止有人转嫁隐藏的“尾部风险”或阻止罗伯特·鲁宾那样的勾当。实际上,罗伯特·鲁宾玩的勾当已经约有3 800年历史了,相应地,反制这种非对称风险的规则也约有3 800年了,二者几乎与人类文明同时出现。
什么叫“尾部风险”?它其实是指一件事情发生的概率非常低。从钟形的概率分布图上看,就是靠近两端的极低概率事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一开始就把这种事件称为“尾部”,反正这个名词很早就被这么固定下来了。
《汉谟拉比法典》至今广为人知的一条法令是这样的:“如果建筑师建造的房子倒塌了,并导致房屋主人死亡,那么建造房子的建筑师应该被处死。”
其中的道理其实与金融交易员是一样的。建筑师(或者交易员)隐藏风险的最佳地点就是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他们试图掩盖那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罕见事件的脆弱性,并且随时准备在事件崩溃到来时远远地躲开。我快毕业的时候,一位满面红光、爱酗酒的英国银行家曾经主动给我一些职业建议,他告诉我:“我只发放长期贷款,等贷款快要到期的时候,我就远远地离开。”他在某国际银行工作,并且每5年就换一个国家,以继续玩他的把戏。据我所知,他每10年换一任妻子,每12年换一家银行。事实上,他大可不必如此惊慌,因为直到最近,人们才开始打算追讨那些表现不好的银行家已经拿到手的巨额报酬。在这方面,瑞典在2008年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
著名的“同态复仇法”,也就是“以眼还眼”的规则,同样来自汉谟拉比法典。当然,这里所说的“以眼还眼”是一个比喻,不是字面意思,你不必真的挖掉一个人的眼睛,所以这条法令并没有它看起来那么呆板。在某次关于犹太法典《塔木德》(Talmud)的讨论中,一位犹太拉比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如果完全按照字面意思执行,那么一个独眼的人在弄瞎一个正常人两只眼的情况下,只需接受挖一只眼睛的惩罚,而盲人犯同样的罪行将完全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样望文生义地执行法典的做法,反而违背了法典本身依据的对称性原则。再比如,某无名小卒杀死了一个英雄人物的案例也不能按照“以眼还眼”的字面意思去判决。同理,即使鲁莽的医生在手术中弄错了需要截肢的腿,你也不必去砍掉他的腿。拉尔夫·纳德提供了解决此类事件的一条途径,那就是依据侵权法律为受害的一方寻求赔偿,依据法庭审判的结果而不是政府颁布的规章对犯错误的医生进行惩罚,这样可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和公民免受政府机构滥用权力的侵害。当然,法律体系本身并非尽善尽美,也可能滋生寻租团体,但是我们即使对律师有再多的抱怨,也好过没有律师帮助我们。
实际上,一直有经济学家指责我想逆转近代以来建立起来的银行业破产保护制度,更有甚者指责我想把银行家们送上古老的断头台。其实我的本意并非如此,我只是希望通过施加某种程度的惩罚,使得罗伯特·鲁宾玩的那种勾当因风险过高而失去吸引力,从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如果要列举只有在法国才能见到的奇珍异宝,那么镌刻着《汉谟拉比法典》的那块灰黑色玄武岩石碑残片绝对算得上是其中的一个。它被安放在巴黎的卢浮宫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那些通常来说显得比我们更加博学的法国人,似乎对这块儿石碑知之甚少,或许只有那些手持自拍杆的韩国游客听说过它。
我参观《汉谟拉比法典》石碑之前,曾经在同一座博物馆的一间会议室里向法国金融家们讲解我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也就是“风险共担”。在我之前发言的是美联储前主席本·伯南克,尽管他的相貌(甚至性格)像极了美索不达米亚雕像上的那些智者,但他的演讲却缺乏“风险共担”的思想。那真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场面,我不无讽刺地向现场听众说道:在4 000年前,我们对能够防范金融风险的“风险共担”思想理解得更深刻,也运用得更娴熟,而且那块儿蕴含着深刻智慧的石碑就在距离我演讲台300英尺的地方。然而,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尽管那些法国金融家具备很高的文化素养,但他们都不知道我到底在说什么。没有人意识到《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不仅远远超越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地缘政治,而且蕴含着“风险共担”的思想以及银行家应该被追责的朴素真理。
表1展示了从汉谟拉比以来对称性规则的演进过程。
表1 对称性规则的演进
资料来源:来源于塔勒布和桑迪斯,2016年整理。
银律胜于金律
我从左向右逐一解释一下表格的内容,《利未记》简直就像是抹了蜂蜜的《汉谟拉比法典》。“金律”的意思是,以你想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他人。而表格中未列出的银律却比金律更牢不可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什么说银律比金律更牢不可破?
首先,它告诫你管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替他人决定什么对他有利(即金律没有排除这样一种逻辑可能:你单方面把你误以为对他有利的事情强加给了对方)。事实上,相对于判断什么是有利的,我们更清楚什么是不利的。其次,银律从另一方面提示了金律。我每隔三个星期去理一次头发,我发现让那位操着意大利口音的理发师在我原来头发的基础上剪短一些,远比让他给我尝试新发型更靠谱,而且也不容易出错。
现在我们来谈谈如何对待“其他人”。就像这里的“你”可以被视作个体的“你”,也可以被视作集体的“你们”一样,“其他人”可以是一个人、一支篮球队,或者是美国东北部意大利裔理发师协会。“其他人”这个词,泛指个体的“他”和群体的“他们”,当我们把“其他人”当作群体概念使用时,群体内的每个成员都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单位,有可能与群体中的其他成员产生交集并形成新的群体,因此这一概念可用于各种规模的人群、部落、社会、社会群体以及国家等。正如个人应当以“待己之心”去对待他人,且避免虐待对方一样,家庭作为一个“单位”也应当以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其他家庭。这一点同样可以且应该被应用于国家之间的交往。睿智的雅典演说家伊索克拉底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曾经告诫过我们,一个国家应当依照银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去对待其他国家(前面讲到的干涉主义者应该为此感到羞愧)。伊索克拉底写道:
你认为比你强大的国家应该如何同你打交道,你就用同样的方法去和比你弱小的国家打交道。
没有人比伊索克拉底更好地阐释了对称性的概念。他活了100多岁,在90多岁的时候还做出了巨大贡献。他赋予了金律一个生动的解释:你希望你孩子将来如何对待你,你就用这种方式对待你的父母。以直言不讳而著称的棒球教练尤吉·贝拉提出了对称关系的另一个例证:我去参加别人的葬礼,别人才会来参加我的。
当然,这个解释的引申版本也会同样直白有效:你希望你的父母如何对待你,那你就用这样的方式对待你自己的孩子。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背后的理念,就是要建立一种类似银律的对称性。你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只要你也允许我拥有;你有权反对我,只要我也有权反对你。实际上,如果在表达己见方面缺乏这种无条件的对称性,那么民主就不能存在:民主制度面对的最大威胁是,以某些言论可能伤害他人为由,试图去限制这些言论。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就会使民主滑向深渊。这些限制并非都来自国家,也有可能来自用媒体引导舆论的“思想警察”所建立的强权文化。
摒弃普世主义
将对称性应用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之中,我们就能得出美德,现在则称之为“道德伦理”。表1最右一栏中的规则就是伊曼纽尔·康德的“道德律”。我将其简化为:“如果其他人在相同条件下也会做出相同行为,那么你就去做吧!”康德还说:“对待自己一如对待他人,这不应该成为你做人的手段,而应该是你作为人的目的。”
康德那些深邃但拗口的教诲总是令事情变得很复杂,而太复杂的事情往往都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着大问题。所以我们跳过康德那些极端复杂的方法,因为:
普世性的行为在书本上是伟大的,但在实际中是灾难性的。
事情为什么会被弄成这样?正如我们在本书中反复强调的那样,人类是具有领地属性且注重实际的动物,同时人类还对自己生存环境中的人口规模十分敏感。相对于普世的、抽象的、逻辑的道理,人们更加倾向于个人的、具体的和感性的事物。例如,我们认为微观作品要好于宏观作品,你在车库开派对的时候,最好直接开口和你的车库管理员打招呼,而不是说什么宏大普世的话。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将注意力放在直接所处的环境上,并且遵循简单实用的原则。但糟糕的是,凡是笼统的、抽象的和普世的东西总是能够吸引那些自以为是的精神病人,他们与前文中提到的干涉主义者是一伙儿的。
这也就是说,康德并没有提出“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适用规模”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却因此成了康德普世主义的受害者。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现代社会崇尚抽象而不是具体。那些捍卫社会正义的战士被指责为“将人当成目录里面的编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除了宗教领域之外,在伟大的思想家埃莉诺·奥斯特朗姆之前,很少有人能够真正领悟“适用规模”及其相关拓展性的含义。
事实上,本书要提醒大家的是普世主义被过度推广的危险性,它会导致我们把微观与宏观混为一谈。其实这也是发生“黑天鹅”事件的核心——人们往往有严重的“柏拉图化”倾向。人们在把具体事物转化为抽象概念的过程中,通常会遗失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具体事物所特有的生命和灵魂。其结果必然是一团糟。
从康德到胖子托尼
现在我们用现实中的例子进行阐释。在新泽西州的胖子托尼看来,对称性的意思就是:别对人扔垃圾,但也别让人朝你扔垃圾。他对此有更加实用的方法:
首先要友好地对待你遇到的每个人,但是如果有人试图对你来硬的,你就得给他点儿颜色看看。
胖子托尼是我在“不确定性”系列丛书中杜撰的一个人物,他的行为举止随心所欲,交谈、生活方式、腰围以及饮食习惯都与你所熟悉的公务人员或者经济学讲师格格不入。但他是一个心平气和且内心坚定的人,除非有人真把他惹毛了,否则他不会轻易动怒。他的主要工作是说服并帮助那些被基金管理人称为“冤大头”的普通人赎回资金,并与他们的基金管理人撇清关系(因为这些人总是拿别人的钱去赌博)。
对称性恰好也和我的职业期权交易直接相关。在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事先约定一个未来的行权价格,期权的买方在到期日可以享受超过行权价的收益,相应地,期权的卖方必须承担这部分损失。再比如,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缴纳保费之后,风险就依据保险合同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如果上述两个例子中的对称性原则遭到实质性破坏,那么这将会在系统内累积风险并最终导致灾难性后果,比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
这种对称性还涉及交易中风险收益的一致性原则。让我们回顾一下之前的观点:如果银行家把预期利润计提一部分,变成他个人的奖金,而潜在的风险却转嫁给其他社会成员,比如前面提到的西班牙语女教师和公立学校的文员等,那么就会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这种允许非对称性的制度实际上鼓励了银行家们隐藏风险,并使之不断累积,直至有一天突然爆发。然而那些所谓的“监管制度”,从纸面上看起来颇像救市良方,但是实际上它们只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因为这套所谓的“监管制度”纵容了隐藏风险的行为。
这就为我们引出了“代理人”问题。
骗子、傻子或两者兼具
关于银律(我再次提醒读者一下,银律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存在下面一种表达方法:
不要听从那些以咨询谋生的人给你的建议,除非他们会为自己提供的错误咨询接受惩罚。
首先,请回忆一下前面我们从道德和知识两个方面对“我相信你”这种心理的分析。在有关不确定性的问题上,总会有两种人:一种人是被随机性愚弄的傻子;另外一种是利用随机性从中牟利的骗子。前者对现实世界的不确定性缺乏了解,错误地将自己以前的成功经历归因于自己的技能而非运气,从而甘愿去冒无知的风险;后者则纯粹是为了钱而把风险转移给其他人。经济学家在谈到“风险共担”的时候,往往只关注第二种情况。
现在让我们关注一下在保险领域常见的代理人问题。简单来说,你比任何保险公司都更清楚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你完全可能有动机在别人知晓你患病之前,赶紧去买一份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你不但省去了大笔的保险费,而且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大笔的赔偿。但是,你这样做却会导致其他无辜的人(比如那个倒霉的西班牙语女教师)今后要支付更高的保险费。对此,保险公司也采取了诸如设定高免赔额等筛选措施来抵消这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
代理人问题(或者委托/代理问题)阐明了在交易过程中因利益不一致而导致的后果。举例来说,如果在“一生难得一次”的买卖中(比如,买房买车),这种一次性交易对于你的供应商来说你不可能是他的回头客,他的利益与你的利益不可能因长期合作而一致,那么他们可能会对你隐瞒某些关键信息。
对此,仅仅抑制“骗子”的动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现实中“傻子”实在太多了,而且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愚蠢,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自己的利益之所在,比如瘾君子、工作狂、被错误利益关系纠缠的人、支持大政府的人、出版商、书评人或某些令人尊敬的官员,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正在损害自身的利益。不过,幸好存在一种筛选机制会把这些人淘汰掉,使得他们的无知不再危及其他人。这正是进化的机制:系统会筛选愚蠢的人,从而使系统自身变得聪明起来。
由此引出了另外一个观点:我们或许无法预知某一行为是否愚蠢,但是现实可以预知这一切。
随意掩盖和故意披露
现在我们从更高的层面来理解“风险共担”,它关注事物的本质,而不是其表象。正如胖子托尼的座右铭:
你并非想要赢得一场争论,你真正想要赢得的是一场胜利。
事实上,你确实需要去赢得你所追求的东西:金钱、土地、西班牙语女教师的芳心,或者一辆粉红色的敞篷跑车。而一味地纸上谈兵会把人推向危险的境地,因为:
相比于理解,我们更善于行动。
当然,江湖骗子和那些真正拥有技能的社会成员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信口雌黄的宏观政治经济学家和管道工,有社会正义感的记者和黑手党成员。我们之所以获得了成功,是因为我们采取了实际行动,而不是因为我们学会了说服别人。在某些领域,比如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由于缺少亲身参与的“风险共担”,经济学家奢谈所谓的科学方法,导致他们越来越脱离实际,这也连累了其他学科,使得它们看起来像是骗局。第9章将讲述他们是如何发展了一整套完整的仪式、头衔、规范和公式来掩盖他们对解决现实问题的无能为力。
你起身之前并不确切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
经济学是建立在人的“显性偏好”基础之上的。一方面,人的想法其实和他实际的行动之间并无多大关联,因此你要避免掉到含混不清的心理学陷阱里面。人们总会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其实那不过是他们自己编织的自圆其说的故事罢了,它和科学方法并没有什么关系。另一方面,人们的行为是具体的、可测量的,也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这一认识虽然很有说服力,却很少有研究者遵循。事实上,订婚的人最能理解这种“显性偏好”:一颗昂贵的钻石胜过千言万语的誓言。新郎用这种可衡量的(昂贵的价格)且不容反悔的方式,展示了他对新娘的承诺。
忘掉那些预测吧!
停留在语言层面的预言和投资者所需要的预见毫不相干。
我认识一些预测错误但是赚了钱的人,也认识一些预测准确但是输了钱的人。这是因为在生活中,重要的并不是你预测准了多少次,而是在你预测准确的那一次里,你真正赚到了多少钱。同理,即使做出了错误的预测,只要造成的损失不太大,其实就无关紧要,这类似于研究过程中采用的试错法。
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往往过于复杂,很难被简化成一个精致的模型,然后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而且现实生活中的结果也不像棒球比赛那样,可以被简单地归结为输或赢。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面对的风险是非线性的,比如农夫可能会受益于降雨,但若降雨持续下去并演变成洪水,那么结果农民可能就从受益变成了受损。有关风险的非线性分布问题的专业讨论在本书后面的数学附录部分。我认为所谓的预测,尤其是那些打着“科学”幌子的预测,通常都是江湖骗子可以依赖的终极手段,自古已然。
此外,数学中被称为“反向设计”的工程学问题似乎只能通过“风险共担”来解释。其实投资领域并不像工程学那样,给工程师一台机器,他能够反向设计出所有的零部件和驱动程序。对于我们来说,“反向设计”极为困难。首先,进化的结果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预见的。其次,我们无法逆转时间,我们真正能做的其实就是继续把这种“风险共担”玩下去,理解并接受进化最终筛选出来的结果。
“风险共担”有助于解决类似“黑天鹅”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层面的(包括个人或者集体所遭遇到的)不确定性事件。那些在“风险共担”中存活下来的个体或者集体,证明了他们抵御“黑天鹅”事件的韧性,我们如果人为地排除“风险共担”,就会破坏这种筛选机制。如果没有“风险共担”,我们就无法理解“造物主”通过“时间”显示出来的伟大智慧(后面将有一章专门讨论涉及“时间”的“林迪效应”,其中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时间筛掉了脆弱的个体,留下了强韧的个体;第二,那些强韧个体的生命由此得以延长)。其实很多思想也是实践的产物,所以拥有这些思想的人必须懂得亲身参与“风险共担”的道理。
时间是伟大的智者,它通过“风险共担”塑造了理性——这是一种任凭深思熟虑后仍然无懈可击的理性。设想这样一个场景:对于法国某规划部门的公职人员(他因受过太多的教育而变得天真,但每天准时上班)来说,某项惯例可能看起来并不合理,但它已经运行了很长时间。也许他会问:这是否是理性的?尽管他心里有这样的疑问,但是他并没有充足的理由去推翻这项惯例。相对而言,我们更容易知道哪些事情是明显非理性的——首先是那些威胁集体生存的事情,其次是威胁个体生存的事情。从统计学角度来看,如果某自然规律符合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特征,那么违背这个自然规律就是明显不理性的(除了由杀虫剂公司赞助的反对者以外,其他人都对此深信不疑)。我们的惯性思维使我们相信,那些有效的做法不可能是不合理的。天哪!这些年来我遇到的每一个最终投资失败的人都会被这个思维定式所害,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某些愚蠢的做法(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仅有效,而且能让你赚到钱。他们坚信,一个做法只要有效,就不可能是愚蠢的。
在一个符合“风险共担”的系统中,自我牺牲很可能是很关键的一个理念。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集体或者更高层级的个体能够存活下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成王败寇”的游戏,用胖子托尼的话来说,“赢的人说什么都对,哪怕他们说狗屎会飞也是对的”。
别理会胖子托尼的粗俗语言,其实他的意思是:
所谓理性就是首先保证自己所在的集体生存更长时间。
很多不严谨的心理学或社会科学书籍中声称的“理性”,其实根本就不是那回事。与心理学家告诉你的情况正相反,事实上,无论从哪个标准来衡量,对某些尾部风险的“过高估计”不能说是非理性的,这种由于过高估计风险而始终保持警惕的状态,从根本上保证了集体的生存。在现实中,有些风险我们无法承担而只能选择回避,还有一些风险(尤其是学者们策略性地回避的那种风险),恰恰是我们必须承受的。这就是风险的“遍历性”,我们将在第19章中详细讨论这个话题。
不要把“风险共担”教条化
“风险共担”总体来说是必需的,但是我们也不要教条地将其应用到日常生活的所有事情上去,如果后果不严重,我们就完全可以忽略“风险共担”。前文中的干涉主义者发表的强硬声明,不同于普通人在日常交流中的无足轻重的意见,就像算命先生用来给你提供心理安慰而胡编乱造的那些话(即使它们全都是谎言),也绝对不能和干涉主义者的决策声明相提并论。毕竟,后者导致地球的另一端有成千上万的无辜者惨死。我们要关注的是那些大权在握的人,因地位的特殊性,他们发表的言论通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果他们不必为此负责,结果就会很糟糕。
古往今来,那些“做出决策的权力”和“承担后果的责任”相互不对称,乃至那种相互分离的工作岗位往往是行政系统顶端凤毛麟角的少数岗位。普通人在生活中不太可能遇到这种情况。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绝大部分人,比如面包师、修鞋匠、管道工、出租车司机、会计师、税务顾问、清洁工、牙科助理、洗车工(这次我就不提西班牙语女教师了)等,都会为他们自己的错误决策承担后果,并付出代价。
现代主义
本书中“公正”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古老的传统观念一脉相承,因此在秉承对称性的问题上,我不得不和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的现代主义思想分道扬镳。这种所谓的现代主义思想其实是一种唯智主义,或称为“唯智论”(intellecutalism)。唯智主义者认为,行为与结果可以相互分离,理论与实践可以完全割裂,他们甚至还认为建立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就可以用程序化的方法解决一个复杂系统的问题。
唯智论还有一个姊妹:唯科学论。唯科学论主义者将科学推崇为一个复杂而神秘的事物,而不是将其视作“好奇、质疑、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他们坚持在根本不需要数学的地方使用数学,其实那并不是一个科学方法,而是唯科学论。比如,让你放弃自己灵活自如的双手,转而使用人工智能的机械臂,他们居然会认为这就是科学。抛弃那些经过亿万次高强度考验和多维度检测的自然形成的方法,转而依赖“同行评议”出来的学术期刊,这些期刊自身或许都无法经受再版和统计验证的考验。因而,用后者的方法替代前者,这既不科学,也不正确。我在撰写本书的时候,科学已经成为商贩们兜售商品(比如人造黄油或转基因产品)的把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本应具有质疑精神的科学事业,竟被用来抑制人们对这些商品的质疑。
今天我们看到的那些用简洁而精美的语言所表达的知识,其实是历史上多少代人用他们的实践总结和打磨出来的。你当然不会从你生活的当地小报中读到或者从当地学校里学到如此简洁精美且有洞见的知识。这一切来自更高层次的质疑能力、对自身智力的自信、对统计显著性更深刻的理解,此外,你还需要有敏锐的思想和严谨的思维,甚至你还要有在露天市场卖地毯或佐料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因此,本书延续了“质疑–探索–实践”这一解决问题的悠久历史传统——“不确定性”系列丛书的忠实读者,应该还记得我在《黑天鹅》里面提到的塞克斯都·恩披里柯,他早在2 200年前就在《驳教师》一书中阐述了与我类似的观点:
说的人应该去做,做的人应该来说。
不过,这一原则对某些学科可以例外,比如数学、哲学、诗歌、艺术,以及其他不需要与现实有紧密联系的学科。正如伟大的博弈论专家埃里尔·鲁宾斯坦所告诫的那样:学者们应该埋头研究自己的理论和数学表达式,千万别告诉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应用这些东西。他说得对!应该让亲身参与“风险共担”的人自己去选择所需的理论、模型和方法。
让我们面对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副作用吧!随着一切事物变得越来越专业化,理论诞生的假设环境和其应用的实际场景之间的偏差会越来越大。
聚光灯下的演讲者
凡是做过大型演讲的演讲者都会发现,自己还有其他讲演者在台上很不舒服。我花了10年的时间才弄清楚原因:舞台上的灯光会照射在你的眼睛上,从而使你的注意力不能集中(以前警察审问犯罪嫌疑人时就用这个办法:用一束光照射犯罪嫌疑人,然后就像等合唱团唱歌一样等犯罪嫌疑人自己招供)。但是,演讲者大多数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这是因为他们在讲台上被灯光照射的缘故,或者说真正的原因是做大型演讲的演讲者不干灯光工作,而灯光工程师又不做大型演讲。
再来看一个类似的例子。纽约市对连接市区和北郊之间的北线轻轨车辆进行了全面整修,整修后的车厢看起来更现代化,颜色也更鲜亮,甚至车上还安装了充电插座等便利设施。但之前在车厢墙上有一个小的搁板,早晨在车厢里读报、看手机的人可以把咖啡杯放在这块儿搁板上,毕竟,拿着咖啡杯看东西很不方便。负责整修的设计者要么从不坐地铁,要么他坐地铁时从不边喝咖啡边读书,也许是出于美观考虑,设计师将原来的搁板改造得稍微倾斜了一些,结果就是大家没有搁板放咖啡杯了。
这个例子体现了当今设计和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设计师试图用他们的作品震撼其他设计者,而不是用他们的作品取悦真正的用户。其结果就是今天的建筑设计得千奇百怪,却没有很好地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而且它们还很难拆除重建,只能进行一系列的修补。除了设计师以外,某些城市规划部门的专家从未在社区居住过,他们也会为了实现所谓的改进,犯和轻轨车厢设计师同样的错误,只不过他们影响的范围更大。
我下文还会再提到,专业化会带来副作用,其中之一就是劳动和劳动成果相分离。
简单化
“风险共担”实现了简单化——那种解决问题、赢得胜利的“至简之道”。那些只会用复杂方法解决问题的人,很不喜欢用简单的办法。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宣扬干涉主义的人,往往热衷于复杂的解决办法,往往来自一个复杂且混乱的官僚体系。所以他们只会用复杂的方法,这是他们的利益所在,他们就是这样被训练出来的。
由缺乏实战经验和务实精神的人设计出来的系统会越来越复杂,直至崩溃。
如果我们评价人的体系不是依据他工作的结果,而是依据大家对他工作的感受,那么这个人就有足够的动机把他的工作复杂化,这样可以使他显得很忙、很努力、很敬业。在这种情形下,采取简单方法绝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所有向学术期刊投过稿的人都明白,一定要把论文写得复杂一些,而且要使论文的复杂性远远超过“把事情说清楚”所需要的程度,这样反而会增加论文发表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任由这种不必要的复杂性非线性地增长,那么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不亲历“风险共担”的人,不懂得“大道至简”。
我就是个笨蛋!
让我们回忆一下前文提到的“pathemata mathemata”(在痛苦中学习),然后考虑一下这样一种可能:在兴奋和快乐中学习。人的大脑在参与“风险共担”时的状态和平时不一样,当你亲身参与“风险共担”时,平时那些无聊的事情也会变得不那么乏味,比如对飞机的安全性做例行检查的时候,如果你必须要乘坐这架飞机,这事儿对于你来说就不再无聊了。如果你投资了一家公司,那么阅读财务报表的注解(真正有用的信息往往就在那里)这种极其枯燥的事情也会变得有趣了。
不过,我还有一个提醒,让一个人去做与他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未必就能做得很好。许多智力愚笨、头脑迟钝的瘾君子——也许可以称他们为外交政策专家,始终能找到巧妙的方法购买毒品。在接受戒毒治疗时,常有人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把用于寻找毒品一半的精力用在赚钱上,他们早就成为百万富翁了。但那么做无济于事,没有了毒品,他们那神奇的魔力就消失了。就像是那种传说中的神奇药水,它只会给寻找它的人非凡的力量,但当它被喝下去以后,魔力就消失了。
坦率地说,当我不参与“风险共担”时,我就会变成一个笨蛋。我的专业知识,比如风险和概率,最初不是来自书本,也不是来自对崇高哲学和科学的渴求,甚至也不是来自好奇心,而是来自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兴奋感和荷尔蒙刺激。我之前从来不觉得数学有趣,直到在沃顿商学院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上文提到的期权(以及由期权推导出来的复杂衍生品),我立刻决定要从事这项事业,将期权交易和复杂概率分布融合在一起,这是一片无人涉足的新领域。我深知传统“钟形”概率分布函数是错误的,它们忽略了尾部事件(极端事件)的影响。我知道那些学者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是风险。所以,为了找到用概率方法评估证券价格的错误,我必须要学习概率论。不可思议的是,我刚一接触这方面的内容就觉得概率论有趣极了,而且它还让我深深着迷。
当出现风险时,我的大脑立刻开启了第二种运转方式,分析和运用复杂的概率函数马上就变得毫不费力了。这也难怪,发生火灾时,你会比在平时任何比赛中都跑得快;还有在高山速降滑雪时,我的一些动作也会变得流畅自然。但是不采取实际行动时,我又变回笨蛋了。还有一点,作为交易员,我们所用的数学知识必须和现实问题完全吻合,就像滑雪运动员给自己找一副滑雪手套一样,我们不能像学者那样只想着把现有的模型运用到实际问题中,他们就像是拿着滑雪手套找运动员一样。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在空气稀薄且呼吸困难的山顶凭空创造一个模型,用以解决我们此时此地遇到的麻烦,而且我们清楚地知道,一旦这个模型的等式错了,我们就将付出惨痛的代价。用数学解决交易中的实际问题完全不同于在学院中学习数学,我们在写下方程式之前,一定要深刻理解问题本身。
你为了救一个孩子而徒手举起了一辆汽车——这当然是你平时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但是事后,你的力量仍然存在于你的体内,当面临风险时,你会高度紧张,全身心地投入,而不会像瘾君子那样——他们的聪明才智会和药物一起消失。你在那种紧张和专注的环境下所学到的东西会永远属于你。你的大脑也许不会再表现得那么聪慧和睿智,但是没有人能拿走你已经学到的东西。这就是我反对传统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因:它完全是一个“任由书呆子制造更多书呆子”的体系。如果我们把数学变成和孩子们自身兴趣和利益切身相关的事情,他们中的很多人就会爱上数学,长大以后会自觉地运用数学方法,并及时发现数学在哪些领域被滥用了。
监管措施vs法律体系
有两种方式可以保护公民不受大公司那样的强大掠夺者的伤害。第一种是制定监管措施。不过,监管措施不仅会限制公民的个人自由,而且会带来另一种形式的掠夺。掠夺者包括州政府、州政府的代理人和代理人的亲信们。更糟糕的是,那些雇用优秀律师的人可以把监管体系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的办法就是雇用原先的监管者,支付给他们高额的报酬,并弄得尽人皆知,这就在无形之中给现任的监管者发出了隐含的贿赂信号。更糟糕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监管措施一旦开始实施就会被越搞越复杂,即使有证据表明某些监管法规荒谬透顶,但是在体制内受益者的压力下,政客们也不敢废除这些监管措施。于是,监管措施不断膨胀,其复杂程度超出想象。为了应付这些监管措施,企业丧失了创造力,人们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总有寄生虫会从监管措施中获利。商人会利用政府,通过保护性监管和设置行业门槛使自己的生意获利。这种机制被称为“监管套利”,这种做法违背了监管的初衷。
相较于让监管体制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另外一种保护公民的方法也许更有效。那就是把“风险共担”置于《合同法》的保护下进行,未能如约履行责任的一方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英美普通法的世界里,自古就有“假如你伤害我,我就可以起诉你”的法律基石。普通法经过了多年实践和反复试错之后,操作性强,适用性广,已经以一种自下而上都接受的方式确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人们在交易时,总是倾向于援引英美普通法作为仲裁的依据。在亚洲,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是首选的仲裁地,在西方则是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普通法早已深入人心,成了人们自觉的行动标准,而监管体系还停留在严格的文字上。
如果一家大公司在你居住的社区制造了污染,你就可以和邻居一起提起法律诉讼。在利益驱动下,律师会早早地为你准备好相关文件,这家公司的竞争对手也会很愿意帮助你们。而结案所需的巨额费用,足够震慑该公司以后不敢再犯。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要建立一个监管体系,有些会产生系统性影响的领域仍需要监管(比如环境被破坏以后隐含的尾部风险,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显现)。只有在无法进行有效的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我们才考虑监管。
尽管监管体系可以为社会带来一小部分净收益,但是我还是希望选择法律体系而不是监管体系。只有这样,我才能尽可能地保持我的自由,但是我会履行作为公民的责任,接受命运的安排,如果我伤害了别人,我就应该接受惩罚。这种态度被称为“道义自由主义”(道义一词源于“责任”):监管会剥夺人的自由。而自由是人的第一要义,其中也包括犯错误的自由(只要你伤害的是你自己),这种自由的神圣之处在于我们绝不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出卖自由。
将灵魂投入“风险共担”
最后,也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在“风险共担”的亲历者们看来:第一,得到的荣耀和付出的承诺是一体的;第二,勇于承担风险(某些特定类型的风险)事件的后果,不仅是人和机器的区别,而且是将人区分成不同等级的依据(有些人可能不爱听这句话)。
如果你不能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那么你等于什么都没说。
下文我还会提到,我对成功的定义就是过上一种挺直脊梁充满荣誉感的有尊严的生活,绝对不能让别人替我们去承担由我们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
尊严就是有些事情你永远都不会去做,无论报酬有多么诱人。比如一位有尊严的女性,她不会为了500美元向浮士德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同时也意味着即使给她100万、10亿甚至10 000亿美元,她也不会这样做。但是,尊严不仅是不去做什么,它还意味着你会无条件地去做某事,而且无论结果如何,比如决斗,伟大的俄国诗人普希金、法国数学家伽罗瓦,还有很多人都在决斗中英年早逝(伽罗瓦去世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们为了捍卫尊严,都不惜冒险决斗,将自己置于死地。他们不会选择像懦夫一样活着,他们宁可从容赴死,即使是伽罗瓦这样年少有为的数学家也是如此。一位典型的斯巴达母亲会这样对即将奔赴战场的儿子说,“要么凯旋,要么捐躯”(当地的习俗是将战死英雄的尸体平放在他的盾牌上面,扛回来)。只有懦夫才会为了逃得更快,丢弃自己的盾牌。
如果你想了解现代化是如何摧毁人类价值观的,你就可以将上文中那些无条件牺牲自己的古代英雄与现在从事游说职业的人进行对比,那些令人作呕的游说者(假设他们代表的是沙特阿拉伯在美国的利益),还有那些学术不端的人,他们居然用“我还要供养孩子上大学”来为自己辩解。那些缺乏道德独立性的人,往往通过曲解道德标准来解释他们职业操守的正当性,而不是改变他们的职业操守使之符合道德标准。
还有另外一种尊严:和其他人一起参与到“风险共担”中去,并甘愿为共同的事业牺牲自己的利益。当然,还有一种荣誉感就如同手工匠人那样,自豪地传承着某种手艺,而无须做出巨大的牺牲。
手工匠人
如果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想着如何优化流程、寻找捷径、提高“效率”,那么这说明你今后迟早会讨厌这件事。而手工匠人则不会,因为:
手工匠人将自己的灵魂置于工作之中。
第一,手工匠人首先考虑的是他的生存,然后才是满足财务和商业需要,他们所做的决定并不全都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他们的职业带有某种“艺术色彩”,置身于现代工业化社会之外,直接将艺术和商业相结合。第三,他们是有灵魂的。他们不会卖次品,在达到自己内心的艺术标准之前,他们不会对产品质量妥协和折中,因为这里有他们的尊严。第四,他们遵奉神圣的戒律,对有些事情,即使利润很高,他们也绝对不会去做。
拉丁语有句名言:品德低劣的人抄近路,品格高尚的人绕远路(Compendiaria res improbitas, virtusque tarda)。换句话说,“抄近路”就是一种不诚实。
以我自己的职业为例,显而易见,作家实际上也是手工匠人:销量不是最终动机,只是次要目标。你有强烈的动机去抵制那些粗俗的诱惑,以捍卫你作品的神圣。比如,21世纪初,珠宝连锁品牌宝格丽出资赞助作家菲·维尔登的新作品,让她把这个珠宝品牌植入小说中,借此推广该品牌。但此事最终演变成了作者的丑闻和赞助商的噩梦,公众普遍对此感到厌恶和抵触。
我还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些人试图免费派发图书,但是这些图书的正文会插有广告,就像杂志一样,整个活动最终失败了。
我们也无法将写作工业化。如果我为了提高效率而雇用其他作家“帮忙”,那么你一定会感到很失望。有些作家,比如约瑟·科辛斯基,曾尝试以分包的方法来写书,事情败露后,他被读者彻底抛弃了。知名作家担任总承包商然后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作品,很少能流传后世。但也有例外,比如大仲马,据说他开办了一个为自己代笔的作家工作室(有45个成员),这使得他的小说的产量高到了惊人的150多部。因此,有个笑话称,大仲马其实是他自己作品的读者。一般来说,作家的产量(而非销量)是不可扩充的,大仲马或许是个例外吧。
我们来谈一些实际的吧!尤素·瓦尔帝是一位成功且快乐的资深企业家,他曾建议我不要助理,这是我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好的建议之一。哪怕只有一个助理,都会妨碍你的大脑去建立一种筛选过滤机制——没有助理会迫使你只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逐渐引导你的生活朝着快乐的方向发展。这里所说的助理不包括那些帮你完成某些特定工作的人,比如批改试卷、处理会计问题、浇灌植物,而是指那些充当守护天使、监视你一举一动的人。这需要一种逆向思维:你到底是想要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完成更多的工作?我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是“他有多少自由支配的时间”。如果你雇用助理,那么最终的结果是你在协助你的助理工作,被迫向他“解释”怎么做事情,而这比做事情本身要累得多。事实证明,这个建议不仅对我的写作和研究工作很有帮助,而且在投资上也十分有效,因为我变得更自由,思维更敏锐,轻易不会决定去做某些事情。而我的同事们则每天都忙着开无用的会议,回无益的邮件。
助理(除非绝对必要),会把你的灵魂从“风险共担”中带走。
试想一下,你到访墨西哥,拿着一个手持式翻译器,而不是用娴熟的西班牙语和当地人交流,结果会怎样?助理就像这台手持设备一样,让你得不到真实的体验。
学者有时候也可以是匠人。然而,那些误解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家一方面宣称人类会本能地追求“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免费地表达自己的这个观点,还说自己并不寻求哪怕最低的酬劳。他们难道没有发现自己言行的矛盾之处吗?
对创业者的警告
创业者是我们社会的英雄。他们为其他人承担了失败的代价。但是在现有的融资和风险投资机制下,许多人相信创业者的目标无非是将其创立的公司出售给其他投资人来变现,或者通过上市来最终套现。因此,人们误认为创业者不会真正参与“风险共担”,公司创造的真实价值以及长期发展的前景,与这种创业者本人没有利害关系。这种人只是纯粹的融资专家,单纯追求上述目的的人,不属于风险承担型的“创业者”,这种人就像是(在古罗马奴隶市场上)圈养了一个容貌姣好、招人喜爱的孩子,其目的只是等他长到4岁时可以卖个好价钱。只要看到这些人展示给我的花里胡哨、激情澎湃、充满说服力的商业计划书,我就能很容易判断出他们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过了创业阶段以后,企业就开始走下坡路。公司的消亡率几乎和癌症病人的死亡率一样高。其主要原因是,在成熟的大公司里,人们承担的责任都是有时效性的。一旦你完成了你的职责,转到其他岗位,或者跳槽到其他大公司时,你就会和罗伯特·鲁宾一样对隐约可见的风险说:“这事儿和我无关。”卖掉你创立的公司时,你的心态也是这样的。所以,请记住:
能够成功地创立一个好公司的人,和能够成功地把一个公司卖出好价钱的人,一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傲慢也行
如果某产品或公司的名称包含公司所有者的名字,那么这相当于大声告诉你,产品质量不仅和公司利润挂钩,而且和创始人的名誉紧密相连。公司的命名方式体现了创始人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及对产品的信心。我的一位朋友保罗·威尔莫特(Paul Wilmott)经常被人称为“自大狂”,因为,他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一份金融数学期刊Wil-mott,在我撰写本书时,他的这份期刊无疑办得很好。“自大狂”对产品和公司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你热爱这项事业,所以你会去捍卫它。如果你无法使自己变成“自大狂”,那么变得傲慢一些也行。
公民身份是一种荣誉
许多成功人士选择到美国定居,他们虽然在美国长期居住,但是避免成为美国公民。他们获得的永久居住许可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个人可以通过简单的法律程序申请注销该许可。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在法官面前宣誓效忠美国宪法,然后在乡村俱乐部举行一场盛大的酒会庆祝自己成为美国公民?答案是:税。一旦你成为美国公民,你即使居住在其他国家,也要为你在其他国家取得的收入交税。而且公民身份几乎是不可逆转的(放弃美国公民身份远比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困难得多)。这也就是说一旦成为公民,你就丧失了税收义务的灵活性。但其他西方国家,比如法国和英国,会允许居住在某避税天堂的公民获得纳税豁免权。这就吸引了一大批人来这些国家投资或在那里居住一个最短期限——相当于用钱来“购买”这些国家的公民身份,然后他们再搬去其他不用交税的地方定居。
一个国家不应该容忍那些“避税候鸟”型的公民或者居民。他们只享受拥有某国国籍所带来的权利,比如在不同国家间自由往来,却不亲身参与这些国家的“风险共担”,这种人的存在,对于热心参与国家发展并推动国家进步的其他公民来说,是一种冒犯。
我的父母都是法国公民,几十年前我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加入法国国籍。但是,我觉得这样做不对,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做法带给我的是屈辱或冒犯,除非我亲身参与法国的“风险共担”,对法国建立真情实感。一想到在法国护照上看到我那长满络腮胡子的脸,我就会觉得很不舒服。我唯一考虑过的是希腊(或塞浦路斯)的居住许可,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与古希腊文化之间有一条紧密的纽带。
但是我来到了美国,拥抱了这个国家,并且把我的美国护照视作我对这个国家的承诺,无论它好与坏,无论缴不缴税,这就是我的身份。许多人嘲笑我的决定,因为我大部分的收入来自海外,如果我取得其他国家的身份,比如塞浦路斯或马耳他,而不是美国公民,我就可以缴更少的税,赚更多的钱。我确实也想(在税法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纳税义务,而且我也应该为此奋斗和抗争,不仅是为我自己,也是为我的同事以及客户,但是这是我应该承担而不能回避的义务,这是我的“风险共担”。
英雄不是书虫
你如果想要学习经典作品,学习其中的勇气或者斯多葛派的坚忍精神,就别去图书馆翻阅研究经典的学者们的作品——他们成了学者而不是伟人,其中不会没有原因。你不能指望从学者的解释性和介绍性的作品中学到先贤的品质。你应该去翻阅真正从事这项事业的人的作品,去了解该领域的原著,读那些真正践行古典主义价值观的英雄留下的作品,比如塞内加、恺撒或马可·奥勒留。或者你也可以阅读法国作家蒙田的作品,毕竟他在隐退著书之前,曾经亲身参与古典主义价值观的“风险共担”。尽量不要读别人转述的作品,而要读亲历者自己的著作,实在不行,你就自己凭着勇气去实践探索。
你在书本中学到的勇气并不会使你变得勇敢,就像吃牛肉不会让你变得像牛那样蠢一样,两者是一个道理。
由于某种难以理解的心理影响,人们未能意识到,你从教授身上学到的主要是如何成为一名教授,而在人生导师或激情澎湃的演讲家那里学到的,是如何成为人生导师或演讲家。古代的英雄不是古代的学者,更不是现代图书馆的书虫。他们并不生活在文字里,那些英雄为使命而生,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只有当你和他们承担过相同的风险之后,你才能真正体会。因此,你并不需要什么教授来向你解释什么是坚忍刚毅的斯多葛精神,他们几乎不能理解这种精神(事实上,他们从未理解过)。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那些和我打过交道的所谓的“古典主义学者”,总是能够在吃早餐的时候对那些英雄人物的传奇事迹如数家珍,比如亚历山大大帝、埃及艳后、恺撒、汉尼拔、朱利安、莱昂达斯和芝诺比娅等。但是,我们在学者身上根本找不到类似这些英雄人物的一丝一毫的勇气。本书最重要的一章是“承担风险的逻辑”,它就是最后一章,里面讲述了一些在实践者看来十分重要的风险因素,是如何被学者们整整忽视了两个多世纪的。
全球化和保护主义的兴起
现在让我们把这些观点应用到现代社会。我们再回想一下建筑师与实际住户需求相脱节的故事。我们把它推广到系统性效应上,比如保护主义和全球化。这样看来,保护主义的兴起可能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比如现实的经济利益。
我打算回避一些争议的话题,先不讨论全球化浪潮是否是人类建造巴比伦通天塔的又一次尝试。每个工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颗匠人之心。大型跨国公司收买了一批说客,想要让我们相信保护主义是错误的。但是,与此相反,针对这种匠人的保护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思想并不矛盾,也符合经济决策所依赖的数学原理。这些匠人在做个体决策的时候,并不完全依据使其个体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他们有自己的理性和诉求,而且这些诉求并不伤害其他人的利益。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的,在个人荣誉感和责任心的驱使下,我们即使做出某些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事情,也仍然是符合经济学所谓的“理性”的。如果把目光局限于经济利益,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会有动机去追求其他方面的利益。这是因为人的诉求有许多方面,不仅只有经济利益。
仅从统计数字来看,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是正确的决定,也是有利可图的。打个比方,我写作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做的事情,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我的一部分,就像一把刀被生产出来就是用来切东西的。我是从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美德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的:将我的研究和写作转包给中国或突尼斯(或许)能够提高我的劳动生产力,却会让我迷失自我,失去自我认同。
所以人总是想做点儿什么,有了一份工作他们才有身份认同感、社会认同感,才会感觉自己没有被社会抛弃,仍然被社会需要,自己仍然在参与“风险共担”。美国纽约州韦斯切斯特县的鞋匠就只想好好去做一名鞋匠,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看到自己的产品被陈列在商店橱窗里的时候,他就会感到很自豪。他不会把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国工厂来代替他制作鞋子,然后去从事其他职业,即使这样做会改善他所谓的经济条件,这样做他就可以买得起平板电视、更多的全棉衬衫和更便宜的自行车。因为放弃鞋匠身份,他会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剥夺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是残忍的,人们希望自己的工作中有自己的灵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分散化和碎片化除了可以稳定系统以外,还可以增强人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以身正法
让我们以一个历史故事来结束本章。
有人可能会问:法律确实有效,但如果主审法官腐败无能,我们该怎么办?他可能成为法律体系中的漏洞,而且可能免受惩罚,这样的法官会成为法治的阻碍吗?我的答案是未必,至少从历史上看,并非如此。我的一位朋友曾给我看过一幅荷兰画家的作品,名为《冈比西斯的审判》,这幅画取材于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关于腐败的波斯法官西桑尼的故事。冈比西斯国王下令将西桑尼活活剥皮,作为他违背法律正义的惩罚。画中描绘的场景正是西桑尼的儿子继承父业,坐在他父亲曾经坐过的大法官座椅上,那把椅子上铺着用他父亲的皮做的垫子。这个故事提醒人们,执法者如果以身试法,那么他就得按照“风险共担”的规则,让自己“以身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