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国家、传统与文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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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民俗学领域的实践经验

民俗复兴和文化遗产保护,在美国所提倡的“公共民俗学”的领域里,近些年来也涌现出很多实践经验,得到长足发展。公共民俗学(Public Folklore),是在美国使用的用来取代“应用民俗学”的一个术语。罗伯特·巴龙(Robert Baron)和尼古拉斯·R.斯皮策(Nicholas R. Spitzer)在Public Folklore(《公共民俗学》)一书的导言中指出,民俗是在群体内部私密共享的一套非正式体系,同时,它还是群体用来象征性地标识自己与他者身份的最为公共的行为。公共民俗学是民间传统以新形式在其所起源的社区内外的新语境中的表现与应用,它通常需要经过传统承载者与民俗学者或其他文化专家之间共同合作的努力。公共民俗学者的职业工作,包括以下全部或大部分内容:通过研究和写作来描述并解释民间文化;教育学生了解、尊敬并进一步研究多样化的文化形态;制作有关媒体资料并负责表现传统社区及其所面临问题的展示与节庆;促进公共政策与市场条件的形成,并影响那些使传统文化得以存续所必需的有形与无形的资源;与地方学者一起协助群体来整理他们的文化。公共民俗学者大多受雇于艺术院、史迹保存委员会、医院与社会服务机构、博物馆、独立的唱片制作公司,此外还有一些在大学或学院的职业民俗学者也从事着上述工作内容。

传统的民俗学者关注于传统在现代生活中的位置,而当代的公共民俗学者则已经转向关注正在威胁与瓦解着传统文化的力量,亦即所谓的实践主义(activism)。这种实践主义的核心,是和艺人及社区成员一起,共同构建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使其传统得以保持与适应的开创性策略。公共民俗学者关心的是,为什么民间文化要被表述(reperesentation),它们是怎样被表述的,谁拥有表述它们的权力(authority),形成这些表述的观念是什么等问题。

2006年《美国民俗学季刊》冬季刊(Vol.119, No.471)提出了值得重视的新主题:“与民一起并为民工作:21世纪的公共民俗学”(Working for and with Folk:Public Folklor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这本专刊将“民”的价值和意义提升到新的高度,超越了以往关注民俗事项变迁、改造和利用的民俗主义,而是在实践中体悟和总结出“民”的主体性,关注“民”在民俗和民俗表演与展示当中的感受和体验。

“公共”一词摒除了旧词“应用”所蕴含的消极意义,而提供了新的挑战和视角。公共民俗学中的“公共”二字,意义是积极的,常常意味着大众的福利和设施,普遍享受到的服务,来自于外部的协同和帮助等。在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民俗学者基本不可能把包罗万象的市民生活用单一的模型来概括,或者试图对此进行全面的分析,这都是不符合现实的,也无法实现。弄清“公共”一词的词源及所涉及的领域,有助于厘清出现在新语境下的民俗利用和再造的现象,理解这类再造事象对于当地居民具有新的意义,并清楚地了解到习俗的传统价值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在考察当下现代语境的端午节事象时,能够持有较为公允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发生的新变化。宋颖.公共民俗学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检验:以端午节为参照个案(2008-2010)[R].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启动金课题[内部研究报告].2010.

“公共”一词即英文中的“public”,词源来自拉丁语“publicus”“publica”“publicum”。这三个形容词分别是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表示“公共的”。与拉丁语“populus”并非一个词。“populus”指的是“people”,即人民或民众,而不是市民或公民,其派生词如“population”。而“polis”(城邦)是希腊语,衍生出“politics”“political”“politician”等词语,和“政治”有关(古希腊时期即认为,政治就是城邦的事务)。“polis”的衍生词有“politics”“politician”。“public”跟希腊语“polis”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市民“citizen”有别的来源,“citizen”是从古法语过来的,即“citeien”。拉丁语中把“国家”称为“respublica”(= res publica),意思是“事物 + 公共的”,即:公共事物/共同体。厘清这些相关词语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助于把握这一视角所提供的概念范畴,并能够应用于检讨发生在某些特定群体之内的民俗实践的有关认知。

考虑到端午节是具有鲜明的连续性和琐碎感的日常生活的重要节点,是毫无疑问的“复杂符号系统”,在从古至今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多维度的指向和意义,因此,上述多方面的理论或学说,将在研究端午节的各种民俗事象和探讨现当代端午节所面临的问题时,提供学理支撑,予以参照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