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国家、传统与文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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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俗主义思潮的新视角

民俗学在探讨“真实的”和“本真的”民俗事象时,常常不得不涉及学术界以外的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多种问题,因此,不同国家的学者对于同样或类似的问题往往持有不同的立场和态度。传统的民俗或称之为本真的民俗,脱离了其先前生成的语境,它们被基于特定的目的而加以创新、改造或扭曲,进而又重新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以近似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此种普遍的现象,民俗学界称之为“民俗主义(folklorism)”有关民俗主义概念和研究在中国的介绍近几年有所增多。民俗主义对中国当代民俗学理论的意义讨论参见:杨利慧.“民俗主义”概念的涵义、应用及其对当代中国民俗学建设的意义[J].民间文化论坛.2007(1).

美国学者瑞吉纳·本迪克斯(Regina Bendix)曾在《民俗主义:一个概念的挑战》瑞吉纳·本迪克斯.民俗主义:一个概念的挑战.宋颖,译.[M]// 周星.民俗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859-881.[以下文字部分转引自该篇译文].一文中,综述了民俗主义概念的发展过程,提炼了包括莫泽、鲍辛格、哈弗尼克、博德曼、贝尼斯、赖特曼-奥古斯丁等人在内所提出的主要的民俗主义思想和理论模型。莫泽(Hans Moser)指出,“民俗主义是一种持久的现象,它是传统构成中的一种重要因素……如果人民学希望远离浪漫的概念和观念而更为切实地理解过去与现在,研究传统的人就不能忽视这一发展过程”。在他看来,“民俗主义”一词出现在德国,是由于“‘民俗’已经作为资源平台被重新发现,可用于多个领域如艺术、文化政策、尤其是商业贸易”,它是取代应用民俗学(应用人民学)的一个术语。

鲍辛格(Hermann Bausinger)提出了8个尖锐的系统论题,并重新定义了民俗主义。他认为,“(民俗主义)似乎保存了真实的民俗;民俗主义否认文化与产业间的联系,尽管它自身的存在恰恰就在于这种联系”。他的8个论题是:

 

1.民俗主义是来自过去的应用人民学。

2.原生和次生的传统出现在很多方面;但那些因研究而导致了伪造结果的情况除外。

3.关注经济因素导致过高估计了商业化,这妨碍我们理解现象的本质与功能。

4.民俗主义的功能要区别研究;必须既要注意个体的需要,还要注意社会秩序的功能。

5.民俗主义批评通常是片面的,不能认识到功能和视角的转换。

6.民俗主义是角色期待的产物,在更大程度上,它是对以前完全排除上流阶层的态度的民主化的批评的批评。

7.将民俗主义与“真实的民间文化”相比较的人们使后者进入死胡同,在其中它会不可避免地向民俗主义变异。

8.对民俗主义的批评与民俗主义有相同的前提:它们在很多方面是同源的。

 

沃尔特·哈弗尼克(Walter Hävernick)将民俗主义用于拓展民间群体的概念。他认为,如果民俗离开民间群体就不能存在的话,那么,民俗主义也必须被看作民间群体内的潮流。Walter Hävernick,Gruppengut und Gruppengeistigkeit im Wandel der Zeit. Ein Beitrag zum Thema Folklorismus, Beiträge zur Volks-und Altertumskunde,15(1971),pp.11-30.最新的理论贡献是乌丽克·博德曼(Ulrike Bodemann)的观点。她认为,“民俗主义作为一种潜在的文化行为模式,在特定的历史认知背景(constellation)中更能凸显自身”Ulrike Bodemann, Folklorismus-Ein Modellentwurf,Rheinisch-Westfälische Zeitschrift für Volkskunde, 28 (1983),p.103.。民俗主义主要出现在引起文化失落感和文化行为不安感的文化转型时期。复兴是填补这类失落感的一种方式,博德曼还看到学科交互的研究是解释民俗主义的社会与哲学层面的最佳途径。她将考斯林视为不喜欢民俗主义一词的代表性人物。考斯林(Konrad Köstlin)在1978年的一次研讨会上初次公开讨论了这个题目,他将民俗主义概括为某种“文化治疗”(cultural therapy),并建议使用“复兴化”一词来代替它。Konrad Köstlin, Folklorismus als Therapie? Volkskultur als Therapie?, in Hörander and Lunzer, Folklorismus, p. 132.

切赫·博斯拉·贝尼斯(Czech Bohuslav Beneš)认为,不应该把民俗看成是积极的(值得研究的)而把民俗主义看作是消极的,而将民俗主义定义为非本源环境中的民俗散播与再造。对此,他进一步解释说,“我们可以把民俗主义多少看成一种智识上的产物;它是一种次生的复杂现象与过程,其中包含着审美地——或与之相反,经济地——对传统的领域进行利用或转化”Konrad Köstlin, Folklorismus als Therapie? Volkskultur als Therapie?, in Hörander and Lunzer, Folklorismus,p.117.。对他而言,民俗主义使民俗降低至与其说是一种交流行为,不如说是一种再现(或称为表述)行为(reperesentation)。民俗主义直接与社会发展的特定时期政治的意识形态倾向相关。

南斯拉夫民俗学家邓雅·赖特曼-奥古斯丁(Dunja Rihtman-Auguštin)提出的转换模型完全避免了价值承载的二元对立,文章见于多尔逊编的《民俗在现代世界》(Folklore in the Modern World),模型如下所示:Dunja Rihtman-Auguštin, Tradition, Folklore,and Mass Culture in Yugoslavia, in Richard M.Dorson(ed.),Folklore in the Modern World,(The Hague,Mouton,1978),p.168.

 

1.民俗以原生形式表达(倾向)

2.民俗以次生形式存在——民俗主义——并有多种方式的变化,进入大众文化的不同层次(结果)

3.民俗作为各类文化行为的内在动力,为现代艺术提供灵感、节奏、内容和思想。

 

这种拓展模型与战后南斯拉夫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密切相关,民俗在战后得到欣赏,并直接成为国家重新定位价值的组成部分。民俗与民俗主义其实是内在交融的,任何将一种从另一种中分离的尝试都是荒谬的。她所在的国家经历和她所分析的事项,对于研究中国当代的民俗事项具有不可低估的借鉴意义。她所指出的民俗主义的现象使得这里欲以端午为个案而加以探讨的文化表述的问题有了基础和前提。

赫兹-鲁迪·布伦纳(Heinz-Rudi Brunner)曾采用民俗主义的视角来研究民间节庆,他调查了二战以后所创造的民间节庆。他收集了有关节庆类型和节庆创建原因的丰富数据,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Heinz-Rudi Brunner, Volksfeste zwischen Rhein, Main und Neckar. Studien zum Folklorismus der Gegenwart. (Frankfurt-am-Main,Herbert Lang,1974).民俗主义思潮及相关概念辨析对端午研究亦很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