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研究基金课题成果精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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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国务院着力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纵深,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截至2014年12月底,国务院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7项,政府承诺减少1/3的目标提前两年完成。投资核准事项中央层面减少76%,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取消。地方政府也积极跟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多数省级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40%左右,进展较快的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比例超过一半、最高的达70%,有的省级非行政许可已全面取消。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改为后置审批许可、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措施。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中央层面共取消14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四是减少检查评比达标等事项,中央层面共取消118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五是清理收费。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中央层面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到了138项。六是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近两年来,行政审批改革范围广、力度大、进展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对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增长、稳定和改善民生、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释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强烈信号,凝聚了全社会的改革共识

本届政府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发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不断加力,不断向深水区进军,改革范围逐步加大。改革深度、力度、广度前所未有。国务院的改革带动了地方改革,各地不仅基本完成了国务院的“规定动作”,而且积极探索并做好“自选动作”,大幅度调整和精简本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如天津市2014年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性调整,率先全部废止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浙江2014年6月全面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10月公布市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推动权力清单制度的省份。

(二)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对政府权力“做减法”,对市场活力“做乘法”,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等改革明显改善了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自主性,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在《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在营商便利度排名,由2013年的第96位,上升到2014年的第90位。中国总排名上升主要得益于“开办企业”和“税费负担”这两个专项排名的位次大幅提升,“开办企业”由之前的158位上升至128位,“税费负担”由之前的127位上升至120位。世界银行认为,中国在开办企业方面进行了重要改革,企业设立更加便利,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税负持续减轻。

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新设立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自2014年3月1日改革实施到2015年2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340.7万户,同比增长18.3%;特别是新登记企业383.2万户,增长了49.8%,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超过1万户,而改革前是7千户;企业注册资本(金)20.66万亿元,增长1.02倍。

在新增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快速增长,呈现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2014年新登记企业中,90%是小微企业,96.3%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这些企业、工商户从业人员较少,但数量众多,而且渗透在经济社会的每个角落,代表了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彰显了市场活力,蕴含了社会创造力。

(三)有力推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增长、稳定和增加就业、促进相关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大作用。通过改革,政府向市场放权,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增大企业的投资自主权,更大程度地发挥了市场作用。中央向地方放权,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稳增长见效快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加快投资审批效率。2013年与2014年,在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国经济能分别保持7.7%和7.4%的增速,经济增长保持在了合理区间。从产业结构看,2013年,我国服务业比重达到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43.9%的水平,2014年,服务业提高到48.2%。从第三产业增长看,2014年,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50.7%,明显高于第二产业31%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78.9%。其中,新兴服务业增长迅速,教育,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速分别为109%、108.9%、94.1%、78.9%和66%,远超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46.5%的平均增速。从地方产业结构情况看,目前,全国经济形势比较好的地区,也是结构转型比较快的地区。如2014年广东战略新兴产业占新登记企业9%,其中,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分别增长52%、35%、27.8%、50%、27.8%。在简政放权等改革推动下,经济结构调整显出成效,趋势向好。2014年,尽管经济增速放缓,但城镇新增就业仍达到1322万人。2014年1至4月,城镇新增就业445万人,可以说是就业连创历史新高。能够做到这一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等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

(四)创新了政府治理方式,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政府监管能力。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通过改革,各级政府树立了“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的意识。从调研情况看,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都采取了一定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放管并举意识普遍提升。同时,改革促使各部门积极改变原有的“以审代管”的监管模式,“会批不会管”“对审批很迷恋、对监管很迷茫”等监管现象逐渐减少,事中事后监管意识不断提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了行政审批规范化。从改革情况看,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公布权力清单,规范了审批目录;二是完善制度程序,细化了行政审批细则;三是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了审批行为;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审批效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政府服务的优化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切实降低了企业成本。从企业反馈的情况看,各类企业普遍感觉审批改革前后简化明显。如商事制度改革将“五证一照”改为“三证一照”后,企业办证所花费的精力大幅减少。如交通运输部降低了有关主体进入市场的门槛,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天缩短到10天以内,减少了办事成本。国土部取消“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和下放“土地开垦区内未开发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税务总局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改为备案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惠及面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

(五)推动了廉政建设

政府权力过大,行政审批置过多,自由裁量权过大,这使一些部门和官员有了以权谋取私的机会,成为滋生寻租腐败的源头,是典型的“批”出来的腐败。要消除寻租腐败,就必须“釜底抽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循法治原则,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通过减少行政审批,制定权力清单,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堵偏门控新增,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强依法监管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厘清了政府职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都有显著提升。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权力的寻租空间,促进了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