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系统的核心:原生家庭与再生家庭
从系统的角度来看,不同代际的核心家庭构成了家族,不同代际的核心家庭通过他们的孩子又衍生出新的核心家庭,而这些新的核心家庭的孩子也会通过繁衍产生新的核心家庭。所以,一个家族通常是多代系列核心家庭的集合。
对每个个体而言,在其正常的发展历程里大都会有两个家庭——原生家庭和再生家庭。我们所说的原生家庭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成人所在的家庭,而再生家庭是指我们成人之后所建立起来的家庭。通常,对我们成长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原生家庭,尤其是在我们青春期之前的原生家庭。而再生家庭通常是原生家庭的动力学结果。第1章所介绍过的精神动力心理学、沟通分析心理学、客体关系心理学、主体间性心理学、依恋心理学等流派都是关注早年经历对我们一生成长的重要性。
原生家庭是一个系统,再生家庭又是一个系统。相比原生家庭,再生家庭是新系统,那么,原生家庭就是老系统。在不同的系统里,新系统优先于老系统;在同一个系统里,老的亚系统优先于新的亚系统。
在一个核心家庭里面,有三个主要的亚系统——夫妻系统、父母系统和同胞系统。我们看到,在核心家庭里,夫妻系统最早存在,父母系统和同胞系统是后来的系统。按照在同一系统内老系统优先于新系统的法则,那么夫妻系统则要优先于父母系统和同胞系统。
夫妻系统
夫妻系统是家庭系统里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亚系统,是家庭系统的基础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夫妻相互学习如何协调差异、适应彼此的需要和发展互补的角色。一个有活力的夫妻系统能为双方提供亲密、支持、共同成长的经验和个人发展的机会。夫妻系统也为孩子如何与异性相处,如何经营亲密关系,如何与同辈打交道提供了间接的经验。如果这个系统不出现问题,那么整个家庭就是平衡稳定的,家庭其他成员(通常是孩子)就不可能出现太大的问题。如果夫妻系统出了状况,那么家庭其他成员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夫妻系统对家庭系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夫妻系统内发生任何功能失调都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家庭。当夫妻关系紧张或发生冲突,通常孩子都会被迫选择与一方形成联盟来反对另一方,其结果是导致孩子出现心理或行为上的问题。
父母系统
父母系统和夫妻系统通常由同一对配偶来承担,只不过其角色有所不同,所以父母系统有时是比较隐蔽的系统,因为我们会误以为夫妻系统和父母系统是同一个系统。从结构上看它们的确是同一个系统,但是从功能上看它们却是不同的系统。我们把这两个系统分开是有道理的。一些家庭之所以出现问题,就是因为当一对夫妻有了孩子之后,他们夫妻一方或双方只存在父母角色功能,而失去或忽略了夫妻角色功能,在这个双重功能系统里,往往只剩下父母系统,而没有了夫妻系统。所以,当一对夫妻有了孩子,强调或维持夫妻系统的存在或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父母系统承担了养育、教导孩子、设立纪律界线与规则的主要责任。通过和父母的互相作用,孩子们学会应对权威,同时增强决策和自我指导的能力。
在这个系统里,父母必须共同形成和维持一个具有执行功能的联盟。父母有责任照顾和保护他们的孩子并使之社会化的转变。他们也有权做出他们认为最有利于整个家庭生存的决定(如择校、搬家)。
随着孩子的长大,父母应让孩子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有关的规则制定中来。父母系统的角色也应发生相应的改变,由父母的单向管理逐渐过渡到父母与孩子的双向管理,最后到孩子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指导。
父母系统按照他们管理孩子的方式可分为专制式、溺爱式、忽略式和民主式四种类型。每一种方式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或多或少都与父母双方的家庭动力有关。
父母系统的功能总是与养育孩子联系在一起,但该系统的功能又会受到父母双方家庭动力的影响。最常见的功能不良是父母没有从他们的原生家庭里成长好,从而要借助孩子来完成自己的成长。如此一来,孩子就没有办法成为他们自己,孩子出于忠诚会帮助父母来完成其成长,因而孩子也没有机会拥有自己。
因为父母系统是隐形的,当夫妻系统失去功能时,父母系统就会从暗处走到明处,并主导家庭系统,由此导致出现家庭问题。因此,父母系统要继续致力于维持和加强他们的夫妻系统,这是每个家庭的幸福根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