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影响人一生的心理动力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儿童失忆现象:忘却的童年与3岁看大

发展心理学研究过一个有趣的现象——儿童失忆。这个现象说明,一个人能记得最早的人生经历里的事情的年龄平均是3岁。也就是说,不论如何努力,我们无法回忆起3岁之前的事情。

孩子的记忆从出生就有了,在6个月左右就可以牙牙学语,1岁时就可以说出被大人所理解的词,3岁开始就可以掌握语言的使用。孩子可以记住很多单词,甚至可以背诵很多首诗词,显然孩子在3岁之前的记忆是完整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却记不起3岁之前的事情呢?我们记不住事情,并不是我们在那个时候没有记忆,而是我们那个时候的经历无法回忆起来,是我们的回忆出了问题。既然我们回忆不起来3岁之前的事情,那么对我们3岁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就无法处理,尤其是那些对我们来说具有创伤性的事件。如果我们触及不到,我们也就无法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得到处理,那么我们就可能会受到它的影响。

我们无法记住3岁之前的事情,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3岁之前我们的语言还没有完全成熟。我们的回忆则是建立在语言成熟基础之上。没有语言的帮助,我们的回忆就无法发挥作用。

孩子的语言期基本上是从3岁开始的。孩子在这个时候不仅学会了说话,还掌握了一些文字和概念。世界从此就有所不同。这个世界从我们掌握概念和符号的那一刻起,就不再是仅有图像、画面、感受和情绪的混沌世界,而是一个有概念、有名称和有意义的世界。我们会给这个世界里的存在物命名,给我们的感觉、情绪命名,给我们的思维和动作命名。世界在我们这里,通过语言的作用,被转换成了各式各样的名称,然后我们所看到的就不再是这个世界本身,而是我们给到它们的概念或名称。

概念的动力在于,自从人类有了符号,用符号来给世界存在物命名之后,在人类这里世界便被概念化和符号化了,人类再也回不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状态了。我们看世界,我们感受世界,只是看到和感受到概念或符号而已。因为有了符号和概念在中间隔着,我们再也不能直接接触到自然本身了。

我们看到的是概念,思考的也是概念,我们用概念来建构这个世界,于是我们用人类的主观性来建构自然的客观性。后现代的建构主义就是基于人类的这种认知特性。我们无法触及世界的客观性,我们只能透过人类的主观性来呈现世界存在的客观性。我们对世界的呈现取决于我们主观对世界客观性的处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呈现是由主观建构和组织起来的。这种建构和组织的品质如何,则取决于我们主观的结构性。我们所说的客观的、真理的、科学的,则是人类主观对某一特定客观存在所呈现的一致性检验。然而,人类主观对越是复杂的存在,其建构性就越强,就越是无法取得一致性检验。当一个主观结果是很多复杂的推理、判断和论证的结果时,其主观性的个性就会越强,共性就会越少。因此,我们的主观无法直接触及客观世界,我们所有关于客观世界的认知部分都是主观世界,包括我们所有的知识、学问、科学、学科、真理等。我们看到的只是概念和符号,我们能够接触到的只是主观世界。

人类有了语言之后,便有了意识。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是有了“我”之后才有了意识,还是有了意识之后才有了“我”。不论是怎样的安排,人有了“意识”和“我”之后,便把世界分成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具有“我”的、有意识的个体被称为“主体”,“我”之外的都是客体。存在于“我”的世界里的所有存在被称为主观,存在于“我”之外的所有存在都是“客观”。有了意识,便有了“我”“你”和“他”,有了“主体”与“客体”,有了“主观”与“客观”。

有了意识,便有了对知觉的知觉,便有了把主体变成客体的能力。意识的本质特性就是人把知觉主体变成了知觉客体。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动物能感知到外在世界,但它却不能感知到感知本身。而人则不同,他不仅能感知外在世界,他还能感知感知本身。动物可以看到外在世界,它看到的是自然的图像,而不是概念符号;它在看,但它不知道自己在看,它也不能去看自己的看。而人在看,他看到的则不是自然本身,他所看到的是概念或符号,而且人不仅在看,也知道自己在看,也能够去看自己的看。所以,意识的功能就是意识主体能够把自身变成客体,也就是能够意识到意识、知道知道、看见看见。

人是群居的动物,是社会性动物。这种群居性和社会性导致了规则的出现。在没有语言之前,规则靠动物的本能来维持群体的基本秩序。自从有了语言之后,人类的社会规则就以文字的方式通过宗教、法律、道德或制度固定下来,而这些规则最基本的部分就是“对”与“错”。

要说清“对”与“错”是不太容易的。人类有了语言之后,便把世界概念化、符号化了。同时,语言也把规则概念化和符号化了。

规则中的“对”与“错”原先只是针对行为的,但自从人类有了语言之后,便把“对”与“错”的对象扩大化了,从行为扩大到观念、态度和动机等主观世界的层面。

为了维护群体的秩序,为了个体在群体里能够得到更大的生存保障,于是,规则要求每个成员都要按照“对”的规则来行事,而那些可能有损群体成员利益的行为就会被标定为“坏”而被禁止。为了防止人们变“坏”,人类发明了文化、道德、法律、制度和宗教等来对“坏”进行约束和防范。如果有些人仍然在“坏”的世界里,那么他就会面临来自不同渠道的惩罚。他可能会面临父母的责备与打骂、邻居的冷眼、教友的排斥、公众的敌视或法律的制裁。于是“坏”便成了人类的一个问题,成了一个人要面对的问题。因为“坏”不被人类接受,在社会里要被根除,在一个人那里也要被控制,所以,如何面对“坏”和处理“坏”便成了摆在社会和个人面前的问题。

那么,“坏”是什么呢?通常,在群体里,“坏”是个体的那些能够给他人带来伤害的一些行为,如偷窃、诽谤、暴力等。那么,“坏”的行为背后是什么呢?是个体的欲望和需求。

我们每个个体都是一个生命体,都有需求,而有需求就要得到满足。在动物那里,因为没有对错,所以,他们满足需求的行为就不存在问题,它们在本能的指引之下去满足所有的需求。而人类不可以,人类个体不是所有的需求都可以被满足,因为人类有规则,有“对”“错”之分,我们的需求的满足只能在“对”的世界里,如果在“错”的世界里去满足,那么就会得到惩罚。可是,有些欲望无法在“对”的世界里找到出路,“错”的世界又不能给出路,那么这些欲望就只能通过“病”或“症状”来找出路。

“对”的世界,在精神分析看来,属于“超我”的部分。在有些人那里,“超我”特别强大,“超我”强大的人会扩大“错”的范围,缩小“对”的范围,这样的话,他的欲望或需要就只能有很小的出路,所以,他的欲望需要借用大量的“症状”或“病”来找出路。人类有了“对”“错”之后,便希望个体能够活在“对”的世界里,但是,要想活在“对”的世界里,他就需要知道如何面对“错”的世界。我们人类对“错”的世界通常采用打压、否定、排挤、攻击或消灭的方式,致使我们不仅害怕“错”的行为本身,也害怕“错”的念头、想法和动机,于是,我们也继而会害怕那些不被接受的“错”的需求。可能会因对“错”的害怕,也害怕一些需求,那些需求被认为是“错”的,不可以去满足的。否则我们就会变成一个“错”的人。而错的人则是不被接受的,是要受到惩罚的。于是,我们说会把那些被认为是“错”的需求给打压下去,不给它们出路。但是,我们的需求总是要寻找满足的出路的。如果不给出路,那些需求就会通过“症状”或“病”来找出路。

还有一类人,他们的“本我”太强大,“超我”太弱小,使得他们在满足自己需求的时候,根本不需要考虑什么“对”与“错”,自己怎么想就怎么来,自己如何满意就怎么来。他们只考虑需求的满足,不考虑如何满足,也不考虑自己满足需求的行为的后果。当然这类人群最后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他们要么在自己的人生、事业、婚姻、关系、仕途上非常挫败,要么就是把自己送进监狱。

我们都希望自己活在“对”的世界里,也希望自己喜爱的人也能够活在“对”的世界里。但是活在对的世界里是需要能力的。一个人有多大能力活在“对”的世界,主要取决于他如何对待“错”的世界。我们对“错”的世界越仁慈、越接纳、越关怀、越有爱,那么我们的需求和欲望就越能够通过“对”的世界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