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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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美感与宗教感

在这一节我们要讨论美感的神圣性(神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美感与宗教感的关系。

前面说过,美感(审美体验)是一种超理性的精神活动,同时又是一种超越个体生命有限存在的精神活动,就这两点来说,美感与宗教感有某种相似之处和某种相通之处,因为宗教感也是一种超理性的精神活动和超越个体生命有限存在的精神活动。因而有一些基督教思想家就把审美体验和宗教体验说成是一回事。例如罗马时期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洛丁就把审美经验说成是经过清修静观而达到的一种宗教神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灵魂凭借神赋予的直觉,见到了神的绝对善和绝对美,因而超越凡俗,达到与神契合为一。公元5世纪的基督教思想家伪第俄尼修继承普洛丁,强调美是上帝——绝对的属性,美属于绝对,美是绝对美、神灵美,是普遍美、超越美、永恒美。上帝具有光的性质,所以美被定义为和谐与光。参看塔塔凯维奇《中世纪美学》,第38—4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说,世间一切美的事物都不过是上帝“活的光辉”的反映,审美使人超越有限事物的美,进而窥见上帝的绝对美。中世纪基督教的思想家都强调美感的神圣性。

审美体验和宗教体验在它们的某种层面上确有可以相通的地方。很多科学家都谈到这一点。从爱因斯坦到杨振宁,很多大科学家都谈到他们在科学研究的某个境界会得到一种美感和宗教感。他们把这种宗教感称之为“自然宗教”情感或“宇宙宗教”情感。德国大生物学家海克尔说:“观察满布星斗的天空和一滴水中的显微生命,我们就会赞叹不止;研究运动物质中能的奇妙作用,我们就会满怀敬畏之情;崇拜宇宙中无所不包的实体定律的价值,我们就会肃然起敬。——凡此种种都是我们感情生活的组成部分,都与‘自然宗教’的概念相符。”海克尔:《宇宙之谜》,第32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海克尔在这段话中就把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产生的美感说成是某种宗教感——即他称为“自然宗教”的情感。爱因斯坦则把这种科学美的美感称之为“宇宙宗教”情感。他在《我的世界观》一文(1930)中说:“我们认识到有某种为我们所不能洞察的东西存在,感觉到那种只能以其最原始的形式为我们感受到的最深奥的理性和最灿烂的美——正是这种认识和这种情感构成了真正的宗教感情;在这个意义上,而且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是一个具有深挚的宗教感情的人。”《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45页,商务印书馆,1979。爱因斯坦认为正是这种“宇宙宗教”情感激励科学家为科学而献身。他在一封信中说:“那些我们认为在科学上有伟大创造成就的人,全部浸染着真正的宗教的信念,他们相信我们这个宇宙是完美的,并且是能够使追求知识的理性努力有所感受的。如果这信念不是一种有强烈感情的信念,如果那些追求知识的人未曾受过斯宾诺莎的对神的理智的爱的激励,那么他们就很难会有那种不屈不挠的献身精神,而只有这种精神才能使人达到他的最高的成就”。同上书,第256页。爱因斯坦在这封信中提到“斯宾诺莎的对神的理智的爱”,并不是偶然的。1929年纽约一位牧师发电报问他:“你信仰上帝吗?”爱因斯坦回答说:“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是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243页,商务印书馆,1979。在斯宾诺莎那里,上帝(神)、自然、实体三位一体,构成一种特殊的泛神论,是一种对自然的壮丽和统一怀有诗意的和浪漫的学说。洪汉鼎:《斯宾诺莎研究》,第256—258页,人民出版社,1993。所以这种泛神论和美学最能相通。在这种泛神论影响下的“宇宙宗教情感”,实质上是一种美感。

根据李醒民在《爱因斯坦》(“世界哲学家丛书”)一书中概括,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情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形式:1.对大自然和科学的热爱和迷恋,如醉如痴。2.奥秘的体验和神秘感。爱因斯坦说:“我认为在宇宙中存在着许多我们不能觉察或洞悉的事物,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历了一些仅以十分原始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最美的事物。只是在与这些神秘的关系中,我才认为我自己是一个信仰宗教的人。”转引自李醒民《爱因斯坦》,第427—428页,东大图书公司,1998。3.好奇和惊奇感。对于宇宙的永恒秘密和世界的神奇结构,以及其中所蕴涵的高超理性和壮丽之美,爱因斯坦总是感到由衷的好奇和惊奇。这种情感把人们一下子从日常经验的水准和科学推理的水准提升到与宇宙神交的水准——聆听宇宙和谐的音乐,领悟自然演化的韵律——从而直觉地把握实在。这种情感也使科学研究工作变得生气勃勃而不再枯燥无味。4.对于宇宙神秘和谐,对于存在中显示的秩序和合理性的赞赏、景仰、尊敬乃至崇拜之情。5.在大自然的宏伟壮观的结构面前的谦恭、谦卑和敬畏之情。6.对于世界的美丽庄严以及自然规律的和谐的喜悦、狂喜。

我们可以看到,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情感的这些表现形式,多数都属于美感或接近于美感。杨振宁也谈到这种美感与宗教感的沟通。他说:“一个科学家做研究工作的时候,当他发现到,有一些非常奇妙的自然界的现象,当他发现到,有许多可以说是不可思议的美丽的自然结构,我想应该描述的方法是,他会有一个触及灵魂的震动。因为,当他认识到,自然的结构有这么多的不可思议的奥妙,这个时候的感觉,我想是和最真诚的宗教信仰很接近的。”《杨振宁文集》下册,第59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他在“美与物理学”的演讲中又说,研究物理学的人从牛顿的运动方程、麦克斯韦方程、爱因斯坦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方程、狄拉克方程、海森堡方程等等这些“造物者的诗篇”中可以获得一种美感,一种庄严感,一种神圣感,一种初窥宇宙奥秘的畏惧感,他们可以从中感受到哥特式教堂想要体现的那种崇高美、灵魂美、宗教美、最终极的美同上书,第851页。杨振宁这些话也提出了美感与宗教感沟通的问题。

美感有不同层次。最大量的是对生活中一个具体事物的美感。比这高一层的是对整个人生的感受,我们称之为人生感、历史感。最高一层是对宇宙的无限整体和绝对美的感受,我们称之为宇宙感,也就是爱因斯坦说的宇宙宗教情感(惊奇、赞赏、崇拜、敬畏、狂喜)和杨振宁说的庄严感、神圣感、初窥宇宙奥秘的畏惧感。正是在这个层次上,美感与宗教感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对个体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义的超越,通过观照绝对无限的存在、“最终极的美”、“最灿烂的美”(在宗教是神,在审美是永恒的和谐和完美,中国人谓之“道”、“太和”),个体生命的意义与永恒存在的意义合为一体,从而达到一种绝对的升华。在宗教徒,这种境界是“与神同在”,在美的欣赏者,这种境界是“饮之太和”。这是灵魂狂喜的境界。

但是,尽管美感和宗教感在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义这一点上很相似,而且在它们的某种层面上可以互相沟通,但是它们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区别主要有两点。第一,审美体验是对主体自身存在的一种确证,这种确证通过审美意象的生成来实现,而宗教体验则是在否定主体存在的前提下皈依到上帝这个超验精神物(理念)上去,所以极端的宗教体验是排斥具体、个别、感性、物质的。第二,审美超越在精神上是自由的,而狭义的宗教超越并没有真正的精神自由,因为宗教超越必定要遵循既定的教义信仰,宗教超越还必然要包含“对神的绝对依赖感”(施莱尔马赫)。而像爱因斯坦等许多科学家所说的“宗教感”,却并不受制于这两条。所以,他们所说的宗教感从根本性质上说是属于美感,是一种最高层次的美感,即宇宙感。

爱因斯坦自己就一再申明,他所说的宗教感,是在宇宙和谐和秩序前面感到敬畏和赞叹,这同那种有一个人格化上帝的宗教信仰是不同的。下面是他在几封信中所说的话:


我在大自然里所发现的只是一种宏伟壮观的结构,对于这种结构现在人们的了解还很不完善,这种结构会使任何一个勤于思考的人感到“谦卑”。这是一种地道的宗教情感,而同神秘主义毫不相干。(1954年或1955年的一封信)

我想象不出一个人格化的上帝,他会直接影响每个人的行动,也想象不出上帝会亲自审判那些由他自己创造的人。我想象不出这种上帝,尽管现代科学对机械因果关系提出了一定的怀疑。

我的宗教思想只是对宇宙中无限高明的精神所怀有的一种五体投地的崇拜心情。这种精神对我们这些智力如此微弱的人只显露了我们所能领会的极微小的一点。(1927年的一封信)

你所读到的那篇有关我的宗教信仰的文章当然是个谎言。我不相信什么人格化的上帝,我从不否认这一点,而一向说得清清楚楚。如果我身上有什么称得上宗教性的东西,那就是一种对迄今为止我们的科学所能揭示的世界的结构的无限敬畏。(1954年的一封信)以上引自《爱因斯坦谈人生》,第41、44、58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


张世英指出,美感除了人们一般常说的超功利性、愉悦性等等之外,还应加上一条神圣性(或简称神性)。张世英:《境界与文化》,第245页,人民出版社,2007。我认为张世英的这个补充是有重要意义的。当然,不是在美感的所有层次上都有神圣性,而只是在美感的最高层次即宇宙感这个层次上,也就是在对宇宙无限整体(张世英说的“万物一体”的境界)的美的感受这个层次上,美感具有神圣性。这个层次的美感,是与宇宙神交,是一种庄严感、神秘感和神圣感,是一种谦卑感和敬畏感,是一种灵魂的狂喜。这是深层的美感,最高的美感。在美感的这个最高层次上,美感与宗教感有某种相通之处。在这个问题上,中世纪基督教美学和爱因斯坦等科学大师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

从美感在最高层次上的神圣性,从美感在最高层次上与宗教感的相通与区分,我们似乎可以对蔡元培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做一点新的阐释。有人曾批评蔡元培的这个口号在理论上是幼稚的,理由是宗教的存在有社会根源,不是用普及教育的方法就可以取消的。但是,宗教除了有认识的根源和社会的根源之外,是不是还有人性的、心理的根源呢?人有一种超越个体生命有限存在而追求绝对和无限的精神需求,而宗教则以它自己的方式满足了人的这种超越的精神需求。这也许就是宗教信仰的心理的根源。在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狭义的宗教也许会消亡(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不加讨论),但是人性中这种追求永恒和绝对的精神需求,却永远不会消亡。不满足人性的这种需求,人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除开宗教超越,只有审美超越——一种自由的、积极的超越——可以满足人性的这种需求。“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的深刻性是不是就在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