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知识的定义与分类
1.1.1 知识的定义
目前,许多词汇或术语表示了知识的一部分内涵,如能力、才干、归因、信念、发现、判断、迹象、经验、说明、裁决、预感、观念、智力、解释、直觉、发明、诀窍、观察资料、意见、劝告、熟练、证据、意会、技能、传统、理解、信息、智慧,等等。因此,毫不奇怪,至今没有一个知识的定义能有效地囊括所有这些概念。
不过,人们普遍认为,数据—信息—知识—智慧,构成了一种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序列。这是因为:数据是反映事物运行状态的一种非物质材料,如数字、词汇、声音、图像等;信息是已经排列成有意义的形式的数据,即信息=数据+背景;知识是信息接收者通过对信息的提炼和推理而获得的正确结论,知识可以引致有效行为,即知识=信息+经验。不过,有人认为:一旦信息在个人头脑中得到处理后就转变成知识,而知识只要以文本、图表、词语或其他符号方式得到明确表达和表示的话就变成了信息。也有人认为:知识与信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知识是内在化的信息。换句话说,知识统一到人的认知结构中,如果没有人,就不可能存在知识;知识是生产性信息,是在先存框架内进行处理或关联的能力。智慧是激活了的知识,主要表现为收集、加工、传播、应用信息与知识的能力,以及对事务发展的前瞻性看法等。
尽管人们认识到知识与信息、数据是不同的,但是,到底什么是知识,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辞海》(1999年版)将知识解释为:“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将知识解释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简明牛津辞典》把知识定义为如下三类:一是由经验获得的(对有关人、事实、事情的)了解或熟悉,或人的信息范围;二是对某种主题、语言等的理论或实践认识,或所知道的总和;三是经过证实的正确的认识,或与某种意见相对的认识。然而,许多学者有不同的认识,他们分别从哲学、经济学、心理学等不同角度给出了不同定义。例如,托马斯·H.达文波特(Thomas H.Davenport)指出:“知识是结构性经验、价值观念、关联信息及专家见识的流动组合。知识为评估和吸纳新的经验和信息提供了一种架构。知识产生并运用于知者的大脑里。在组织机构里,知识往往不仅仅存在于文件或文库中,也根植于组织机构的日常工作、程序、惯例及规范之中。”斯必格勒(Spiegler)认为,知识是行动与有价值生产决策的能力,也是一种能够给企业增加价值的可控信息;它是一种有关任务的专门技能,也是特定情境下被认为是正确的并能驱使人们行动的东西。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在《关于知识经济与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研究报告》中写道:“知识是经过人的思维整理过的信息、数据、形象、意象、价值标准以及社会的其他符号化产物,不仅包括科学技术知识——知识中的重要部分,还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商业活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经验和知识,人们获取、运用和创造知识的知识,以及面临问题作出判断和提出解决方法的知识。”
1.1.2 知识分类
理解知识的定义与分类很重要,因为知识管理研究受不同类型知识特性的影响。而且,知识分类有助于提醒人们关注那些支持不同类型知识与知识流的知识管理系统设计,实现组织知识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根据不同的分类基准,知识有多种分类。
第一,根据知识的可沟通程度,知识可分为显性知识、隐性知识和分析知识。显性知识是能够用语言加以表述的知识。这里所指的语言包括文字、数学公式、各类图表等诸种符号形式。隐性知识是指那种我们知道但难以言传的知识。比如,我们知道某人的相貌,能够在成千上万的人当中认出他的脸,但我们通常很难说出是如何认出这张脸的,很难明确地说出我们是凭什么迹象认出它来的。分析知识是隐藏在数据或信息之中的规律性知识,它很难用显性知识或隐性知识的分类来描述其特征,必须通过数据汇总、过滤等数据挖掘手段进行综合分析,或通过对文档进行索引、关联、自动分类等知识发现手段才能获得。
第二,根据知识产生、使用的情境,知识可分为通用知识和专门知识。通用知识是指适合于各种工作环境的知识,它着眼于解决各个行业或组织中具有共性特征的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通用知识独立于其产生、使用的情境,具有共享性,组织或公司可以更容易和有针对性地在不同知识或实践团体中对通用知识进行编码和交换。相反,专门知识着眼于提供适合于特定工作环境、满足特定需求和为解决特殊问题所开发的知识。专门知识具有特定的情境性,它的产生与运用根植于某种特定的环境,一旦脱离了此环境,这种知识就会部分或全部失去其意义。如果要对专门知识进行编码并进行传播的话,就要求个人或组织复制、再现与之相关的情境。
第三,根据知识的拥有者,知识可分为个人知识和集体知识,或者划分为专有知识和公共知识。个人知识是个体所拥有的能力、信息与知识的总和,它对应于专有知识——需要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获得的知识,具有竞争性、排他性、保密性和商业性。集体知识存在于组织原则、惯例、实践、结构,以及组织对于过去经历、目标、愿景、竞争对手、组织关系所达成的共识中。它对应于公共知识——不必付出高昂代价即可获得的知识,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第四,根据其载体的不同,知识可分为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主观知识是寓于人的大脑中并为个人所占有的认识和经验、思想和创造性思维等,客观知识是以各类文献为载体的知识。
第五,从知识的范围来看,知识可分为内部知识和外部知识。内部知识是指组织内部所拥有的各种知识,包括品牌、商标、专利、发明、报告、商业秘诀以及员工所拥有的知识;外部知识是指组织以外的、有利于组织发展并能为组织所获取的各类知识。
第六,根据知识对企业的战略重要性程度,知识可分为有希望的知识、核心知识、基本知识和过期知识。有希望的知识是指那些仍处于萌芽阶段,但却无疑会引起企业重大经营变革的知识。核心知识是指能为用户带来特别利益的独有技术,并使该技术迅速、高效地转化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基本知识是指完成企业各种活动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知识。过期知识是指那些几乎不再被应用于经营过程的知识。
第七,根据知识表达的内容,知识可分为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人力知识(know-who)。事实知识是指关于客观事实的知识,此类知识类似于人们通常所说的信息;原理知识是指自然规律和原理方面的知识,此类知识在多数产业中支撑着技术的发展及产品和工艺的进步;技能知识是指技术诀窍、技能和能力方面的知识,典型的是机构保存和发展的专门技术或诀窍;人力知识是指知道何人具有何种知识和能力的知识,涉及社会关系等方面。事实知识和原理知识属于显性知识,易于整理和存储,可通过读书、听讲和查看数据库而获得;而技能知识和人力知识属于隐性知识,它们存储在人的脑海里,是一种经验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