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需、讼与师、比
需卦和讼卦是第三对。
需卦讲守正敬慎以待时的道理。
卦辞“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是说等待,有诚信,就会大为亨通;坚守不动,就会吉利,利于涉越大河。需,即须,就是等待。《杂卦传》:“需,不进也。”《彖传》:“需,须也。”“须”是等待,也就是“不进”。《说文·雨部》:“需,也,遇雨不进止也。”段玉裁注:“者,待也。”楚简本作,当隶定为“乳”,读为“孺”,也就是“需”。“孚”,信。“光”,大。“利涉大川”,利于涉越大江大河,比喻能做有难度的大事。
初九爻辞“需于郊,利用恒,无咎”,是说在郊外等待,利于有恒,没有咎责。“郊”,指城邑之外的周围地区。《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利用恒”,利于有恒,此指对待国外的野人,要有恒心。
九二爻辞“需于沙,小,有言,终吉”,是说在沙滩等待,如果能及时撤身,虽然有小的过失,但最终会吉利。“小”,吴国源认为当为动词,应该单独为句,其说是。此指及时撤退。“言”,读为“愆”,过失。“有言”,有愆,有过失。闻一多《古典新义·周易义证类纂》:“言、古当同字。《说文》曰:‘辛,也,读若愆。'……《易》凡言‘有言’,读为有愆。”
九三爻辞“需于泥,致寇至”,是说自陷于泥沼中,会招致敌寇的到来。“泥”,泥沼、污泥,比喻险境。自陷于危险,就会引起敌人的觊觎之心。“致”,招致。“寇”,敌寇。“致寇至”又见于解卦六三爻辞,《系辞传》引“子曰”:“盗之招也。”
六四爻辞“需于血,出自穴”,是说在沟洫中等待,要从陷阱中脱身。“血”,读为“洫”,沟洫,田间的水沟。“出自穴”即“自穴出”。
九五爻辞“需于酒食,贞,吉”,是说在有酒食的地方等待,坚守不动,吉利。“酒食”,好吃的食物,比喻优裕的环境。“贞”,坚定而不变,此指经得起诱惑。
上六爻辞“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是说落入陷阱,有三位不召之客来临,恭敬相待,终于获得吉利。强调“敬”能化险为夷,遇难呈祥。“速”,招请。《尔雅·释言》:“速,征也。”《玉篇·辵部》:“速,召也。”
讼卦讲的是争讼问题。但主旨则在教人如何止讼免争,正所谓“《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之义。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是说争讼,诚信被止息抛弃,眼前虽有利,但最终却凶险;利于拜见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窒”,遏制,阻止。《周易·损·大象》:“君子以惩忿窒欲。”虞翻:“初上据坤,艮为止,故‘窒欲’也。”“惕”,当训为止息。帛书《易经》本作“宁”,音义相近。《国语·晋语八》:“闻子与龢未宁。”韦昭注:“宁,息也。”“中”,中间,指争讼之时。
初六爻辞“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是说不坚持争讼,及时抽身而退,虽然会有损失,但最终会吉利。“所”,依楚简本可读为“迕”。“迕事”,逆事,也就是“讼”。“小”、“言”,见上说。
九二爻辞“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是说争讼不胜,逃回封邑却被封邑之人所抓捕;其全邑三百户人家,因而免除了连坐的灾难。项安世说:“一家好讼,则百家受害。”很有道理。“逋”,疑读为“捕”。《说文·辵部》:“逋,亡也。从辵,甫声。,籀文逋从捕。”“归而逋”,即归而捕。《尉缭子·兵令下》:“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此是说其“不克讼”逃回封邑而被邑人所抓捕。故下文说“其邑人三百户,无眚”。“邑人”,己邑之人,其封邑之人。“眚”,音shěng,灾祸。
六三爻辞“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是说亏耗旧日的恩德与人争讼,坚持不变,就会有危险;顺从天子做事,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但最终却会吉利。“食旧德”,亏耗旧日的恩德,此暗指与人争讼。“终吉,或从王事,无成”与坤卦六三爻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义同,“终吉”即“有终”。一正一反,反对争讼的态度非常清楚。
九四爻辞“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是说争讼不胜,回来能听从劝告,改过自新,安静不争,则会吉利。“复”,与九二爻辞“归”义同。“即”,就,听从。“渝”,变,此指改过自新。“安贞”,复辞同义,安静不动。
九五爻辞“讼,元,吉”,是说争讼,能做到善,就会吉利。“讼”不能说“元吉”。如果如王弼注、孔颖达疏所说,九五阳爻居中得正,是中正之“讼”,故称“元吉”,则是增字为训。而“元”有“善”义,“讼”而能“善”,则自然能得“吉”。《小象传》说:“‘讼,元,吉’,以中正也。”正是以“中正”释“元”之义。
上九爻辞“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是说争讼获胜,获得了高官厚禄,但朝不保夕,一天之内却被多次剥夺。
师卦和比卦是第四对。
师卦讲的是军旅、战争之事。
卦辞“师,贞丈人,吉,无咎”,是说打仗,要由有德的长者指挥,就会吉利,就没有咎害。“贞”,定。“丈人”,有德的长者。“贞丈人”,定于有德的长者,即由有德的长者指挥。
初六爻辞“师出以律,否臧凶”,是说出师要以军纪来约束,军纪不好就会有凶险。“否”,不。帛书《易经》正作“不”。“臧”,善。
九二爻辞“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是说在军队中,能持中而不偏不倚,就会吉利,就不会有咎责,就会因胜利而不断被君王赏赐。“锡”,读为“赐”。
六三爻辞“师或,舆尸,凶”,是说军队疑惑不定,就会载尸大败而归,凶险。“或”读为“惑”。
六四爻辞“师左次,无咎”,是说军队佐佑保护君主,为君主出力,没有咎责。帛书《昭力》篇说:“易曰:‘师左次,无咎。'‘师’也者,人之聚也。‘次’也者,君之立(位)也。见事而能‘左(佐)’其主,何咎之又(有)? ”这是读“左”为“佐”。
六五爻辞“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是说田猎有所擒获,利于捕猎,没有咎责,因为这是有德的长者统帅军队;无德的小子统帅军队就会打败仗,固守不变,凶险。
上六爻辞“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是说天子颁发命令,功臣有的为诸侯,有的为大夫,小人则不予重用。强调治军要论功行赏,要赏罚分明。
比卦讲亲比、团结的道理。
卦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是说亲比,就会吉利。体谅他人的折败,与人为善,永久不变,必无咎害。不获安宁者正前来亲比,迟来者则有凶险。“筮”,疑读为“折”,指折败。今本《老子》二十五章的“大曰逝”,“逝”字帛书甲、乙本都写作“筮”,上海博物馆藏楚简本作“噬”,其实本字都当作“折”,义为折败。
初六爻辞“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是说有诚信,去亲比人,没有咎害;充满诚信,其他人终究会前来归附,吉利。“缶”,疑读为“饱”。“盈缶”,盈饱,满盈。《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杜预注:“直气盈饱。”缶、饱两字古音都属于幽部帮母,当可通假。《说文·言部》:“,或作。”文献中从缶之字与从保之字通用,而从保之字又与从包之字通用。如《大戴礼记·保傅》:“成王处襁抱之中。”《贾子新书·胎教》抱作褓。《吕氏春秋·直谏》“葆申”, 《淮南子·说山》作“鲍申”。《庄子·齐物论》:“此之谓葆光。”《淮南子·本经》葆作珤。都是证明。“终来有他”即“有他终来”。
六二爻辞“比之自内,贞,吉”,是说亲比、团结出之于内心,就会吉利。楚简本无“贞”字,可从。
六三爻辞“比之匪人”,是说对不善之人也要善于团结。也就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的意思。
六四爻辞“外比之,贞,吉”,“贞吉”楚简本作“亡不利”即“无不利”,更胜。是说要亲比团结外面的人,没有不利。
九五爻辞“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是说显示亲比,天子田猎时三面驱围,前方的禽兽走失,围猎的邑人不加守戒,吉利。这是天子显示好生之德以亲比人。“诫”,读为“戒”。
上六爻辞“比之无首,凶”,是说亲比而无首领,有凶险。这是强调亲比团结要有核心,要有首领。“比之无首”,楚简本、帛书《易经》、熹平石经本皆作“比无首”,阜阳汉简《周易》作“比毋首”。“毋”即“无”。可见“之”字当为衍文,估计为后人据《小象传》“比之无首”说而误增。
总之,整个比卦都是讲亲比、团结的道理。帛书易传《衷》篇说:“比者,得〔之〕鲜也。”“鲜”即善,强调亲比、团结要以善为基础,更是突出了比卦的内在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