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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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新论

1.宗旨

我的宗旨在于指示出:我们是由何种方式借视觉来知觉物象的距离、体积和位置。此外,我还要考究视觉观念和触觉观念的差异,并且考究这两种感官是否有共同的观念。在我看来,光学作者们在这方面,一向是依据错误的原则进行的。

2.距离本身是看不到的

我想人人都承认距离本身是不能直接为人所见的。因为距离既是以其一端对着眼的一条直线,因此,它只能在眼底上投入一点。而且不论距离之为长为短,这一点总是不变的。

3.远距离多半是为经验所知觉的,而不是为感官所知觉的

我发现,人们还承认,我们对很远的物象距离所作的估计宁是依据于经验的,而非依靠于感官的判断作用。就如我看到许多物象中间有家屋、田地、河流等,而且我曾经验过它们占着很大的空间,因此,我就断言,我看见在它们以外的那个物象,是在很大距离以外的。再其次,我如果经验过一个物象在距离近时,发生了有力的、庞大的现象,则在它显得模糊、渺小的时候,我亦会断言,它是在远处的。这分明都是经验的结果。如果没有经验,则我们不能由模糊和渺小对物象的距离作任何推断。

4.近距离,人们以为是可以借光轴(optic axes)所夹之角观察到的

但是一个物象如果很近,使两眼间的距离和它发生了明显的比例,则一般人们便以为两个光轴交会在那个物象(以为我们只用一只眼看物的那种幻想立刻粉碎了),成了一个,由角的或大或小,物象就被知觉为近的或远的。

5.这种知觉距离的方式和前一种方式的差别

在这种估量距离的方式和前一种方式之间,实在有重大的差异。原来,小距离和大而强的现象并没有明显的、必然的联合,大距离和小而弱的现象亦无明显而必然的联合。可是现在钝角和近距离已似乎有一种必然的联合,锐角和远距离似乎有一种必然的联合了。因此,任何人没有经验就可以分明知道,两光轴的交会愈近,则其愈大,交会愈远,则其愈小。

6.距离亦可以借分散的光线所知觉

至于眼瞳之宽度如果同各种距离有了明显的比例时,则光学家又提出另一条计算距离的方法。这就是说,距离的远近是看由可见点而来的光线落于眼瞳时的分光的大小程度而定的;一个点如果是由最分散的光线所见的,则我们判断它是最近的;一个点如果是由较不分散的光线所见的,则我们说它是较远的。如此类推,光线愈不分散,则表面的距离便愈增加,一直等落于眼瞳上的各光线似乎是平行的时候,则距离会变成无限的。人们说,我们在以一只眼看物时,就是由这个方式来知觉距离的。

7.这是不依靠经验的

在这里(他们说),我们分明是不依靠经验的。我们确乎知道,落于眼上的直接光线,愈近于平行,则它们的交点愈远,或者说它们所由来的那个可见点愈远;这乃是一种必然的真理。

8.这虽是一般人的解释,可并不能满人意

这里我已把一般人对于借视觉来知觉近距离的解说介绍过了。不过数学家虽然以为这些解说是真的,毫无问题地加以接受,而且应用它们来决定物象的假现位置,可是在我看来,那些解说是很不能满人意的。我的理由是这样的:

9.有些观念在被知觉时,是以别的观念为媒介的

第一点,我们分明看到,人心在知觉一个观念时,如果不能直接知觉其自身,则它一定得借助于别的观念。就如另一个人心中的情感,其本身不是我所看到的。不过我虽不能以视觉直接来观察它们,可是我可借那些情感在面孔中所表现的颜色观察它们。我们看到一个人的面孔变成红的或白的,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羞涩或是害怕的。这是常见的例子。

10.任何观念它本身如不能为人所知觉,我们便不能借它来知觉别的观念

其次,我们还看到,一个观念如果其本身不能为人所知觉,则我一定不能以它来知觉别的观念。我如果不能看到人面的发红或发白,我便不能凭它来观察人心中的那些情感。

11.我们是借别的观念来知觉距离的

由第2节我们分明看到,距离本来是不能为人所知觉的,不过它却被视觉所知觉了。因此,它之得以进入人心中,一定是凭借于视觉作用中所直接看到的另一种观念的。

12.在光学中所提到的那些线和角,其本身是看不到的

不过数学家虽然妄以线来解释距离的知觉,可是那些线和角本身完全是看不到的,而且不精于光学的人亦根本不曾想到它们。我可以请任何一人观察自己的经验,看看在自己见了一个物象以后,他是否要以两条光轴所夹之的大小来计算它的距离?他是否想到落于他的眼瞳上的那些光线,分散的程度是大的或是小的?他是否完全不能凭感官来知觉映于其眼上的各条光线所夹的各个角(这些角是按光线的分散程度的大小而有差异的)。人人都是最会判断什么是自己所知觉的,什么不是。我如果意识不到有一些线在我心中引进各种距离观念来,那么纵然世界上的数学家都告我说,我知觉到它们,那不是白费么?

13.因此,人心并不能借线和角来知觉距离

那些线本身既是不能为视官所察知的,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第10节断言说,人心并不依据它们来判断物象的距离。

14.还因为它们没有真实的存在

第二点,人们在一考察之后,还可以进一步知道这话的真实,因为他会看到,那些线在自然中并没有实在的存在。它们只是数学家所构成的一些假设,而且他们所以要在光学中应用那些线,只是为便于以几何的方法,来研究那种科学。

15.还因为它们不足以解释那个现象

我所以反对那个学说,还有第三条,也就是最后一条理由,就是说,我们纵然承认那些光角有真实的存在,而且人心亦能知觉到它们,可是这些原则亦并不足以解释距离的现象。

16.能提示距离的各种观念,共有数种:第一就是由眼的运动而来的感觉

我们已经指出,距离之得以提示于心中,是因为有本身可以借视觉所知觉的别的观念作为媒介。因此,我们只该问,有什么观念感觉是伴视觉来的,是与距离观念联系着的,是把那些观念引在心中的。第一点,我们根据经验分明看到,我们在以两眼看一个近物时,则我们要按照那个物象之离我们的或近或远,来或减或增两个眼瞳中间的距离,把两眼的位置变化了。两眼的这种排列或转动能引起一种感觉来。在我看来,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心中所以发生了长或短的距离观念就是由于这种感觉。

17.这种感觉和距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不过我并不是说,由眼的转动所引起的感觉,和大或小的距离有任何自然的或必然的联系。不过人心因为借恒常经验发现出眼的各种排列所引起的各种感觉,常和物象的不同的距离相伴而至:因此,在那两种观念之间,便生起一种习惯的联系来。因此,人心在转动眼球使双瞳相近或相离时,只要一知觉到那种感觉,立刻就会知觉到与那种感觉常相联合的那种特殊的距离观念。正如我们一听到某种声音以后,与它常相连的那个观念就立刻呈示于理解中似的。

18.在这种事情方面不易有错误发生

我也看不到,我在这件事情上如何会陷于错误。我分明知道,距离本身是不能为人所知觉的。因此,它一定是凭借于别的直接可知觉的观念才能被人知觉的。而且那个别的观念又一定是跟着距离的大小变的。我还知道,由眼球的转动而来的那种感觉,本身是可以为人所直接知觉的,而且这个感觉的各种程度是和各种距离相联系的。一个物象的距离如果很近,而且两眼间的距离比起那种距离来,亦可以说是不小的,则我在以两眼清晰地观察那个物象时,那些距离一定会跟着那些感觉进入我心里。

19.我们并不顾及光轴所夹之角

人们有一个一致的意见说,借着改变两眼的排列,人心就可以知觉到光轴所夹之角为大为小。因此,它就可以借一种自然的几何,来判断它们的相交点是远是近。不过据我的经验看来,这话不是真实的。因为我并意识不到,我自己曾应用我在转眼时所生的知觉。在我看来,我既不知道有这回事,那么要说我们依此知觉构成那些判断并且得出那些结论来,那真是不可解的了。

20.我们用两眼所形成的距离判断只是经验的结果

由前边所说各点,我们分明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在以两眼观察一个物象时所得的距离判断,完全是经验的结果。我们如果不常见眼的各种排列生起各种感觉来,而且不曾见,那些感觉又和各种距离程度相联系,则我们万不会突然根据那些感觉来判断物象的距离;这个正如我们在听到一个人发出我们不曾听过的文字以后,不能依此来判断他的思想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