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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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测试

开展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措施。我国分别于1994年和2006年推出了面向一般人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经过多年的实践和调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体系已经逐步成熟。2003年,我国还推出了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面向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习者,为其学习国家通用语提供了科学的评价标准。

一、 普通话水平测试注8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举措,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自1994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来,普通话水平测试已开展22年。2016年,全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次共604.20万,历年累计已达6,446.12万。

(一) 测试人群分布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参测人群主要包括公务员、教师、学生、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以及自愿报名参测的社会其他人员。从2016年参测人群看,学生最多,社会其他人员次之,教师第三;从历年整体看,学生最多,教师次之,社会其他人员第三。具体见表1.3.1。

表1.3.1  2016年及历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人群分布

(二) 各省(区、市)测试人次

2016年,各省(区、市)测试人次差异明显,山东、湖南测试人次超过50万,居全国之首。具体见表1.3.2。

表1.3.2  2016年各省(区、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次及人群分布

(三) 测试成绩分布

2016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呈现出“中间多,两头少”的分布特征。除不入级者外,在三级六等的范围内,获得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和三级甲等成绩者总共占到了总人数的96.66%,其中获得二级乙等者占的比重最大,达到43.73%。获得一级乙等和三级乙等成绩者的比重分别为1.76%和1.57%,而获得最高成绩一级甲等者极少,仅占0.01%。见图1.3.1(见上页)。

图1.3.1  2016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分布

(四) 测试员队伍建设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基础工作。截至2016年,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共举办国家级测试员培训考核班58期,培训学员6,107名。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5,315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54,716名。

(五) 测试技术发展

从2007年起,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正式应用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至2016年,全国31个省(区、市)普遍推行计算机辅助测试。2016年测试的604.20万人次中,参加计算机辅助测试的人次为566.80万,占93.81%。

二、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实施的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主要测试中等以上受教育程度人群在以规范汉字为媒介的阅读、书面表达等活动中掌握和使用汉字所达到的水平。2006年8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自2007年2月1日起试行。2016年1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修订后的《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并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6年10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发出《关于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和培训测试机构积极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自2006年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以来,全国参测人数累计已达 21万余人次。2016年在上海、湖南两省市开展实测,总计1.4万余人参测,其中上海1.07万人,湖南0.39万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成绩共分三级,两省市参测人员成绩分布见表1.3.3。

表1.3.3  2016年上海、湖南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人次及成绩分布

综合两省市情况看,一级水平者516人,占3.53%;二级水平者7,249人,占49.53%;三级水平者5,487人,占37.49%;不入级者1,383人,占9.45%。具体见图1.3.2。

图1.3.2  2016年上海、湖南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成绩分布

三、 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

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普通话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实际运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能力,运用普通话完成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任务的能力。该考试从低到高分为互相衔接的四个等级,最低一级,最高四级。该考试于2003年正式开考,参考人数逐年增多,至2016年,累计达到156.62万人次。

据北京语言大学汉语考试与教育测量研究所的统计,2016年,全国参加该考试的少数民族人数共计338,320人。考生来自10多个少数民族,其中:蒙古族27,502人,约占8.13%;藏族20,880人,约占6.17%;维吾尔族232,025人,约占68.58%;哈萨克族41,173人,约占12.17%;朝鲜族1,609人,约占0.48%;彝族1,848人,约占0.55%;壮族383人,约占0.11%;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回族、东乡族、撒拉族等其他少数民族12,900人,约占3.81%。具体见图1.3.3。

图1.3.3  2016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参测人群注9

2016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参测人员中达到一级水平的20,388人,约占6.03%;达到二级水平的10,126人,约占2.99%;达到三级水平的247,789人,约占73.24%;达到四级水平的60,017人,约占17.74%。具体见图1.3.4。

图1.3.4  2016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