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典理论回顾
一 古典区位理论
古典区位理论以农业区位论、工业区位论、中心地理论(城市区位论)和市场区位论为代表,萌芽于资本主义商业、运输业大发展的18世纪,到20世纪上半期初步形成完整体系。由经济学家杜能(J.H.Thunen)奠基,经过韦伯(A.Weber)较为系统的研究,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和廖什(A.Losch)等进一步发展,到20世纪上半期初步形成完整体系。该理论认为规模经济、运输成本和集聚效益是促进经济要素集聚的决定因素,产业、企业区位的选择过程和结果促进了空间结构的演变[2]。
(一)杜能的农业区位论
1826年德国农业地理学家杜能出版了《孤立国对于农业及国民经济之关系》一书,提出了著名的农业区位论。杜能对距离城市远近与农业耕作方式的关系以及影响产品运输的诸因素(如产品的体积、重量、易损坏和易腐性等)做了深入分析后发现,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征,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其经济状况。他以城市为中心,按距离远近划成6个同心环带,从内向外依次的土地利用方式为精细城郊农业、林业、集约种植业、栅栏农业、粗放的三年轮作、牧业与粗放种植业,被称为“杜能环”(图2.1)。杜能的理论指出并论证了农业生产空间差异的形成和模式。
农业区位论实质上是指以城市为中心,由内向外呈同心圆状分布的农业地带,因其与中心城市的距离不同而引起生产方式和利润收入的地区差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全部或绝大部分农产品都要以商品形式投入市场,因而利润的大小成了农业布局的决定性因素。其意义不仅在于较为明确阐明了市场距离对于农业生产集约程度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首次确立了土地利用方式(或农业类型)的区位存在着客观规律性和优势区位的相对性。
图2.1 杜能的农业同心圆经营圈
(二)韦伯的工业区位论
1909年阿尔弗莱德·韦伯(A.Weber)的《论工业的区位》发表,标志着工业区位论的正式诞生。在假定条件下,韦伯认为理想的工业区位和企业厂址,应当选在生产费用最低的地点。影响生产费用的区位因素有原料和燃料、工资、运费、集聚、地租、固定资产的维修、折旧和利息等,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运费、工资和集聚。运费起着决定性作用,决定着工业区位的基本方向,理想的工业区位是生产和分配过程中所需要运输的里程和货物重量为最低的地方;工资影响可引起运费定向区位产生第一次“偏离”;集聚作用又可使运费、工资定位产生第二次“偏离”,即在运费、工资和集聚三者关系中寻求最佳区位,并以此为基础,联系其他因素对区位的影响(图2.2)。韦伯的理论至今仍为区域科学和工业布局的基本理论,但在实际应用中有很大局限性。
图2.2 韦伯的工业区位模型
(三)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
中心地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通过对德国南部城市和中心聚落的大量调查研究后提出,是研究城市群和城市化的基础理论之一,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建立基础之一。1932年,克里斯塔勒出版了《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首次运用“中心地”的概念,从市场、交通和行政三个原则分析中心地的空间分布形态,探讨一定区域内城镇等级、规模、数量、职能关系及其空间结构的规律性,论证了城市居民点及其地域体系,揭示了城市、中心居民点发展的区域基础及等级—规模的空间关系,将区域内城市等级与规模关系形象地概括为正六边形模型(图2.3)。
图2.3 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模型
(四)廖什的市场区位论
廖什(A.Losch)在1940年发表《经济空间秩序》一书,把生产区和市场范围结合起来,提出了市场区及市场网的理论模型,实质仍是工业区位论。廖什用企业配置的总体区位方程来求解各生产者的最佳配置点,通过产品的价格、运费等推导出需求曲线和销售量。当空间中一家生产或在开始阶段几家同时生产某种产品时,会形成圆形的市场区。随着竞争者不断出现,圆形市场区演变成正六角形的市场区。企业势力的消涨取决于其六边形的市场圈的扩大和发展,但每种商品都有一个最大的销售半径,由于排出和吸入两种力量的不断作用,市场圈产生扩张和收缩的变化。随着销售半径的扩大,运费增加,价格上升,销售量也逐渐减少,从而影响利润的大小。其特点是把生产区位和市场范围结合起来,特别重视市场区对工业布局的关系,即正确地选择区位是谋求最大市场和市场区,并获得最大的利润,开辟了从消费地研究工业布局理论的新途径。
区位理论认为城市是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它以社会生产的各种物质要素和物质过程在空间上的集聚为特征。社会经济系统由不同的城镇个体及子系统组成,城镇之间及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城市的集聚性创造出大于分散系统的社会经济效益,这是城市化的动力源泉。区位理论虽然不是专门谈城镇集聚的,但是产业、企业区位的选择过程和结果与城镇集聚过程并无本质差别。埃地温·米尔斯和布鲁斯·汉密尔顿的城市形成模型表明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图2.4)。规模经济、运输成本和集聚经济的作用成为促进要素集聚于特定区位的经济力量。
图2.4 城市形成的米尔斯—汉密尔顿模型
二 空间开发模式
(一)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的概念,被认为是区域经济学中经济区域观念的基石。针对古典经济学家的均衡发展观点,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Perrox)于20世纪50年代在《增长极概念的解释》一文中正式提出增长极的概念,并从技术创新与扩散、资本的聚集与输出、规模经济效益、集聚经济效果四个方面论证了现实世界中经济要素的作用完全是在一种非均衡的条件下发生的。经济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积极影响。在非均衡的发展条件下,增长极具有潜在或现实较高经济增长率,并对整个区域经济增长起举足轻重作用的经济支撑点。增长极有两个过程作用于周围地区:一是“极化过程”,即增长极以其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优越的地理区位将周边区域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经济发展要素潜力吸引过来;二是“扩散过程”,即增长极对周围地区投资或进行经济技术援助,为周围地区初级产品提供市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增长极形成的初期,以“极化”为主,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程度增加;在增长极发展的中后期,以“扩散”为主,区域发展水平趋于均衡[3](图2.5)。
图2.5 增长极与辐射圈谐动关系
佩鲁的“增长极”概念最初只涉及工业部门间的关联和乘数效应,用以论述推进型产业或关键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不是指工业和经济发展的空间据点开发,因而只具有经济含义,与地域空间系统无关。后来,很多学者在此基础上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形式的增长极概念,将增长极的经济含义延伸到地理区位,使该理论得以发展和完善。其中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B.Boudevile)、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rschman)和弗里德曼(J.Friedman)、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Myrdal)的研究最为经典。
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布代维尔将“极”的概念引入地理空间,提出了“增长中心”这一空间概念,使增长极同极化空间、同城镇联系起来。这样,增长极就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经济空间上的某种推动型产业;二是作为地理空间上产生集聚效应的城镇,即增长中心。他提出投资应该集中于增长中心,以此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观点。从20世纪60年代起,人们对增长极的研究自然就沿着产业增长极和空间增长极两条主线展开。
缪尔达尔、赫希曼和弗里德曼借用增长极理论分别提出了内容大致相当的“扩散效应”与“回波效应”、“极化效应”与“涓滴效应”、“中心—外围理论”,用以解释区域之间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现象,也被称之为“地理二元结构”论。赫希曼进一步论证了尽管“极化效应”和“涓滴效应”会同时起作用,但在市场机制自发作用下,极化效应占支配地位,并进而提出了“边际不平衡增长理论”,以及“核心与边缘区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极化效应将起主导作用,地区差距趋于扩大;经济发展到成熟阶段,在政府采取积极干预的政策下,扩散作用将发挥主导作用,使地区差距转向缩小,整体变化轨迹呈一条倒“U”型曲线。
一个国家或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因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单纯强调国民经济各部门均衡发展和各种产品的广大市场的全面形成,会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因此,只能优先选择特定的、能够快速实现高效增长的地理空间作为中心,通过对有限的生产要素集约利用,使中心地成为区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增长极,通过区域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以及发展成熟再增长的受遏,将其资本、技术、劳动力逐渐向其他地区和部门扩散,从而带动整个地区的发展。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增长极理论是建立在非均衡发展基础之上,其实质是一种区域内部发展理论,强调区域内部增长中心本身的形成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但增长极理论的形成主要针对经济发展步入成长阶段或成熟阶段的区域而言,其前提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市场的有效需求。如果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大于集聚效应,就会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但由于累积循环因果关系,集聚效应往往大于扩散效应,形成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区际经济差距日益增大,甚至形成独立于周边地区的“飞地”。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政策向东部倾斜,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大量流向东部地区,东部经济快速发展起来。而西部地区就成为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的流出地。东部对西部的回波效应大于扩散效应,东西部经济差距日益扩大[4]。
城镇和乡村作为构成区域的基本地域单元,其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初期具有比较优势而先于乡村发展,成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而乡村则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不断地从其腹地——乡村地区获得一切有利于其发展的各种要素和资源,从而使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乡村的发展则受到压制。不少国家都曾把经过转换或包装后的增长极理论作为一种战略思想、政策工具和发展模式用于指导城乡区域经济的部署,其主旨是解决诸如大城市过分拥护、萧条地区经济停滞不前和边远农村地区贫困落后等区域问题。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时期,如何正确审视并指导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改变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城乡经济发展必须面对和解答的问题。所以,正确运用这一学说对于解决城乡经济发展失衡这一问题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5]。
(二)点—轴渐进扩散理论
点—轴开发和网络开发理论从空间组织形式角度来研究区域开发战略,是在吸收增长极理论、梯度理论、区域技术传播理论与空间一体化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我国学者陆大道在增长极理论的基础上,于1984年首次提出点—轴渐进扩散理论。点—轴开发理论中的“点”是指区域中的各级中心城镇,“轴”是联结点的线状基础设施束,其实质是依托沿轴各级城镇形成产业开发带,通过城镇点和轴带的等级确定发展时序的演进,进而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点—轴渐进扩散理论是城乡空间一体化过程中前期的必然要求。点—轴开发模式顺应了经济发展在空间上集聚成点,并沿轴线渐进扩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发挥聚集经济的效果,使工业、农业、城镇的发展和布局与区域线状基础设施的发展相融合,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互相配套,避免实践中常常出现时空上的相互脱节;有利于区域生产力要素的流通,使区域经济开放式地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提出的网络开发理论是高度发展的点—轴系统向广度和深度的延伸与完善,是城乡、区域空间一体化过程的必然趋势。
点—轴渐进扩散理论顺应生产力发展必须在空间上集聚成点、发挥集聚效果的客观要求,既重视发挥中心城镇的作用,又注意经济布局与基础设施之间的最佳组合,有利于区域之间的交通通讯便捷,有利于发挥各级中心城镇的作用,有利于把经济开发活动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有利于发挥集聚经济的效果。1984年,陆大道提出我国应将海岸线和长江沿岸作为全国一级发展轴线,组成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的“T”字型结构,将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铁路干线附近作为二级发展轴,并确定若干中心城市,组成不同层次重点建设的“点—轴”系统。这样的发展系统有助于加强三大经济地带的横向联系,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协调发展,并逐步实现经济由东向西的梯度转移。这样的宏观格局,准确地反映了我国国土资源、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空间分布的基础框架,提示了我国生产力空间分布、空间运动的客观规律。“点—轴”开发模式和“T”字开发战略提出后,在国家和地方计划部门及学术界引起了积极反响。陕西省将陇海铁路沿线作为全省生产力布局的主轴线,将渭北、汉江沿岸和神府榆三个地带作为生产力布局的二级轴线,就是点—轴渐进扩散理论的具体应用[6]。
(三)区域空间演进理论
区域空间演进理论是在古典区位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总体的、动态的区位理论,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各组成部分及其组合类型的空间相互作用和空间位置关系,以及反映这种关系的空间集聚规模和集聚程度的理论。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空间结构的演进与成长。区域空间以“核心—外围—网络”为基本结构单元,在集聚与扩散的相互作用下,呈阶段性的空间结构演变规律。在传统农业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的四个阶段演进过程中,空间结构类型依次为均质化空间、极核化空间、点轴化空间和一体化空间。其空间的组织形态由分散的点状、无发展轴、无规模等级结构逐渐向点轴系统,进而向空间网络一体化系统演进,空间关系由共生、分离、对立逐步走向空间融合。其空间结构变迁特征如表2.1所示:
表2.1 区域空间结构演进的一般特征
1.传统农业阶段
在农业社会或前工业化社会的漫长历史时期,绝大多数人口从事广义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在均质的农业区域上,散布着一些农村居民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商品交换为主要职能的小城镇慢慢出现。但小城镇对乡村的影响较小,构不成等级关系,城镇与乡村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基本上处于相互分割的隔离状态。城乡之间人员、物资、信息交流很少,道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水平低,社会发展缓慢,没有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的疏密问题,空间结构状态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即呈现低水平的空间均衡发展状态。
2.工业化初期阶段
产业革命后,开始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社会内部的变革和外部条件的变化促进了经济的较快发展,农业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社会分工明显加快,一部分人从事手工业、矿业、小规模的原材料加工业和制造业。随着水上交通、铁路和公路运输的出现,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工矿业和港口附近逐渐形成新的城镇。优越的地理条件和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使城镇不断吸取周围地区的资源,并向周边地区输出商品,发挥政治、经济领导和组织职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低效的空间均衡状态被打破。空间结构特征表现为人口高度集中在比较狭小的地域空间,城镇高度密集地经营着各种经济活动特别是制造业活动。远离城镇的边缘地带乃以落后的农业生产为主,空间经济梯度和城镇等级规模逐渐突显。
3.工业化中期阶段
经济的发展使国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社会和私人投资能力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钢铁、机械、化工、动力、纺织等部门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开始大量出现,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逐步加快。大城市、集聚区继续发展的同时,由于资源开发和经济增长,区域的第二级第三级中心得到加强,稠密的交通网深入到区域的各部分,单纯的“中心—边缘”结构逐渐变为多核心结构。城镇之间的交换、交流关系极为频繁,落后地区的资源更多地被吸引到经济循环中来,并分配给原有的中心和形成新的中心,城镇职能分工和等级体系初步形成。由于经济实力还不是很强大,并不是所有的边缘地带都得到了充分的开发,相反,由于集聚经济在社会经济区位决策中的统治地位,社会及产业主要集聚于高等级的城市和轴线上,“点—轴系统”逐步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愈演愈烈,空间结构仍处在变化之中。
4.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
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以及城乡建设、国土开发与保护等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经济增长率大大超过人口增长率,社会成员收入达到很高的水平。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系统深入到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经济发展的区位因素大大下降,过疏过密问题逐步解决,地区间的就业、收入、消费水平和机会选择的差异逐渐消失。生态文明理念受到高度重视,各地区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整个区域范围内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城镇等级体系和城乡复合体,“点—轴”空间系统逐步完善,等级差别愈来愈小,区域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合理的利用,空间差异逐渐缩小,空间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完全融合为有机的整体,整个空间结构系统重新恢复到“均衡”状态。
上述分析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从“低水平有序”走向“高水平有序”的非均衡过程,经济增长与区域不平衡发展之间存在明显的倒“U”型关系。在漫长的农业社会,社会经济的空间结构在理论上是“平衡”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聚经济”效应开始出现,空间不平衡加剧;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交通通讯技术的提高,“集聚经济”发展超过了所能允许的边界,形成了所谓的“集聚不经济”,到了工业化的后期或后工业化时期,空间结构又重新回到“平衡”状态。
三 经济结构转换理论
(一)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城镇与乡村,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地域实体。“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W.Arthur.Lewsi)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是对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的描述,先后经过费景汉(John C.H.Fei)和拉尼斯(G.Ranis)、乔根森(D.W.Jorgenson)、托达罗(J.R.Todaro)等人加以发展完善[7]。二元经济结构是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初级发展阶段的一种典型的国民经济结构,任何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都不同程度地导致了国民经济的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必经的过渡形态,是社会内部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和外部政策、制度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8]。
1954年,刘易斯在其经典作品《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系统地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二元结构的理论模型。刘易斯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性质不同的两种部门:一个是工业部门,又称为现代部门;另一个是农业部门,又称为传统部门。这两个部门在劳动生产率、工资水平、资本运用、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生产效率、收入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传统部门劳动力供给构成了二元经济的内在特征,经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即农业比重逐渐下降而工业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9]。
二元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部门转移的问题。在传统农业部门,农业生产的边际报酬递减,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人多地少的矛盾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剩余劳动力的生存压力构成了劳动力向其他部门转移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明显高于农业,代表着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其劳动收益远远高于农村,促使农业劳动力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向城市。这一过程将一直延续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完全吸收,农村工资和城市工资趋向一致,城乡差别逐步消失,国民经济达到现代化,二元经济结构即转化为一元经济[10]。
费景汉和拉尼斯对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作了批评和修正,从而形成了“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模型。与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相比较,拉尼斯—费景汉的二元结构理论比较清楚地说明了工业部门发展与农业部门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化中,农业剩余对工业部门扩张和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拉尼斯和费景汉指出,不重视农业在促进工业增长方面的重要性,就会造成农业的停滞[11]。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伴随着农业剩余的转移,而农业剩余的增长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前提条件,因此农业部门的作用并不是被动消极的。一个几乎没有新的技术进步和投资的农业,是停滞萎缩的农业,它将引起非农产业成本的急速高升,从而侵蚀用于非农产业发展的利润和资金,使非农产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过程处于停滞状态。所以,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必须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使得农业生产率与工业生产率同步增长,工业部门的扩张才不会受阻,农业部门的发展才不会停滞,经济发展才会顺利进入到商业化和现代化阶段。费景汉、拉尼斯详细地论述了在经济结构转换中就业结构转换的条件和阶段,提出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注重产业结构转移中的制约因素,使二元结构理论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二元结构的经典理论。
乔根森(D.W.Jorgenson)于1961年提出具有古典经济学色彩的二元经济模型,以新的假定和角度考察了城乡人口迁移,对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中产生劳动力无限供给现象的各种假设作了深刻反思,他拒绝承认农业有边际生产率等于零的剩余劳动存在,也不承认农业与工业的工资水平是固定不变的[12]。乔根森认为,为了使经济持续发展和避免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工业部门积累资本是必要的,但是,其先决条件是农业的剩余,即农业产出达到了人口最快增长时所需要的农产品数量,农业部门就会出现剩余劳动力。而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取决于农业剩余的增长速度和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状况。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越快,其储蓄率就越高,劳动力增长越快,经济增长也就越快,最终完成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
1975年,托达罗从发展中国家城乡普遍存在失业的前提出发,提出了农村—城市人口流动模型,得出了与刘易斯模型相反的政策举措,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托达罗认为,一个农业劳动者决定他是否迁入到城市的原因不仅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而且还取决于城市的失业状况,是较高收入概率和失业风险之间的利弊权衡。发展中国家较为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促使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造成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严重失衡,失业问题日益严重。因而发展中国家要从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重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缓解城市人口就业压力[13]。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在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则是社会内部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和外部政策、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推进的重工业化、户籍制度和统购统销政策,又大大强化了这一结构,使得原本属于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特征深化为制度性安排而长期存在。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了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制度、二元教育制度和二元公共事业制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体系,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后,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问题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消除,反而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进程,也是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现代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因而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对解决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社会失衡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首先,工业部门较高的收益吸引了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从而推进城镇化的发展和城乡空间结构的演进;其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城乡之间的差距将出现先升后降的“U”型变动趋势,二元结构也逐渐向一体化结构转变。因此,经济建设应顺应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14]。
改革开放后,尽管陕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由于相关政策的滞后,城乡关系依然处于失衡状态,二元经济结构仍具有明显的“刚性”,呈现高强度和超稳态的特征,严重阻碍了陕西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城乡收入、消费差距拉大,广大农村市场难以拉动而使整个经济陷入内需不足的境地[15]。陕西已进入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在一个完全竞争、自由迁徙的社会,人们以用脚投票的方法,进行职业选择,从效益较差的产业流入效益较好的产业,因而工业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不断转移的进程。但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成为陕西由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严重障碍。如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最终实现陕西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产业结构理论
产业结构的全面转换,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特征。1691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在其《政治算术》中描述,从事工业往往比从事农业、从事商业往往比从事工业能够得到更多的收入,这种不同产业收入的相对差异,促进了劳动力由农业向工业、商业移动。1940年,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Gregory Clark)在配第的关于收入与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的学说以及新西兰经济学家费希尔(A.B.Fischer)的“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开创性的统计分析和研究,揭示了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与结构变动的内在关联,重新发现了这些规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呈现出第一产业人数减少、第二和第三产业人数增加的格局,这就是著名的配第·克拉克定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GNP之父”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从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入手,对伴随经济增长中的产业结构变化作了深入的研究,认为农业部门实现的国民收入,随着年代的延续,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农业劳动力在总劳动力中的比重均不断下降;工业部门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大体上是上升的,然而,如果综合各国的情况看,则工业部门中劳动力的相对比重大体不变或略有上升;服务部门的劳动力相对比重呈上升趋势,但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却并不必须与劳动力的相对比重的上升趋势同步,综合起来看是大体不变或略有上升。
在人口不断增长、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第二、第三产业不仅是增加就业机会的最佳途径,也是提高人均收入的最好方式。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的转移,劳动力在空间上也实现了转移。城镇是非农产业的主要聚集地,劳动力空间转移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因此,产业结构的演进导致了经济的非农化、工业化和服务化,产业空间布局的转移导致了人口定居方式的聚居化、规模化和城镇化[16]。
配第、克拉克、库兹涅茨的研究表明,产业结构高度化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表现为在国民经济结构体系中,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再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演进;传统技术产业向现代技术产业再向高技术产业演进,以产值高度化、劳动结构高度化、技术结构高度化为特征。产业结构调整包括不同产业之间重大比例关系调整和相同产业内部资源配置调整两部分。产业结构调整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是区域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其目的在于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我国一些学者通过对城镇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研究,认为城镇化首先是产业结构优化过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则城镇化水平越高。产业结构合理性的主要标志有:先进技术的推广、资源的合理利用、社会需要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机会的供给、最佳经济效益的获得等。产业结构的演变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陕西城镇化发展趋势。老百姓进城了,但他们没有谋生的职业,会产业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而,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就是一句空谈。陕西要实施“产业强市”方略,通过政府导向,发展与自身环境、资源相匹配的产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水平。
四 城镇体系理论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也称为城市体系或城市系统,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系列不同等级规模、不同职能分工、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组成的系统。城镇体系是区域的骨架,区域内经济活动主要是在城镇体系中进行的。20世纪20年代,克里斯塔勒、廖什、维宁(R.Vining)就开始了对区域城镇体系的研究,但直到60年代才作为独立概念,用于描述美国的国家经济和国家地理,中国自80年代开始将其应用于规划之中,开始由点到面的,以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环境整治为中心的国土规划工作。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城镇的发展方向呈现了多元化趋势,关于城镇体系的研究也逐渐向纵深方向发展。主要研究集中在城市经济增长与发展,城镇体系的空间相互作用,城镇规模的规律性,城镇体系的互相依存性、扩散性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城镇体系因其特殊的结构和系统性,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等性质。它以一个区域内的城镇群体为研究对象,而不是把一座城市当作一个区域系统来研究,通过合理组织体系内各城镇之间、城镇与体系之间以及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相互联系,在开放系统条件下,强化体系与外界进行的“能量”和物质交换,引导城镇的发展方向,确定城镇的职能分工,控制城镇的规模等级,架构城镇的空间布局,促使体系走向有序化,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佳的总体发展目标。合理的城镇体系结构要求不同规模等级城镇之间保持合适的比例关系,中间不出现断层也不缺少环节,只有这样,城镇的职能作用才能通过城镇网络依次有序地逐级扩散到整个体系。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国际交易成本比较低,它的主要作用是国际交易的平台;中等规模的城市是区域交易的中心和增长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领头羊的作用;小城市是周边集镇的交易平台,集镇又是周边农村农副产品的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17]。
城镇体系在西方国家主要被用于研究国家经济和国家地理,但少有用于规划和实践。城镇体系规划自1984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以来,已经成为城乡规划的一种重要形式,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编制地方各级规划部门。它旨在对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合理进行城市的布局,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区域环境,确定不同层级城市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协调城市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区域的合理发展。
五 城镇化道路理论
改革开放后,中国化进程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但中国走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是以大城市、中等城市,还是以小城镇为主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策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是城镇发展方针及其政策的直接反映,即“政府推动”的因素大于“自然演变”的因素[18]。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城镇化发展道路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城镇化发展道路的确定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变化。中国城镇化进程既应遵循世界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应符合中国特殊的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当前学者普遍认为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正处在诺瑟姆“S”型曲线的中期阶段。今后中国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究竟走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是选择大城市、中等城市,还是小城镇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
(一)小城镇论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城镇发展基本方针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与此相呼应,中国的城镇化首先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大中城市。1983年费孝通发表了《小城镇,大问题》的长篇报告,全国掀起了小城镇研究的热潮,以小城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城镇化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城镇化的主流观点,甚至被提到了“标志”、“奇迹”、“捷径”的高度[19]。
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要以小城镇为主、大中小城市为辅,认为我国的小城镇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发展小城镇是消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重要载体,符合我国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的国情,主张“实行农工相兼、亦工亦农、主农兼工、主工兼农、吃住在家、就地消化、离土不离乡”,以防止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20]。小城镇可以把城乡两个市场较好、较快地连接起来,是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的桥梁,所以加强小城镇建设是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调整工业布局,改组我国不合理的经济结构的战略需要,而且避免了大中城市过分膨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问题,总的说来,是有利的,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进一步说明虽然小城镇与大中城市相比,是一种低效益的城市型社区,以小城镇作为城镇化的战略重点,绝不是最理想的选择,然而“发展小城镇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是当前阶段城镇化唯一正确的道路”[21]。在整个80年代,发展小城镇被认为是中国“城镇化”的正确道路。
(二)中等城市论
《经济学动态》编辑部于1984年召集一批学者共同探讨中国城镇化的道路问题,首次提出了“中等城市论”。认为中等城市一般正处于规模扩张阶段,相对于小城市,具有更高水平的聚集效益和都市文化,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可以成为吸纳农村人口、缓解大城市压力、推动工业化和区域繁荣的增长极。中等城市兼有大小城市的优点而少有两者的不足,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我国大城市已经面临人口过度膨胀、交通拥护、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失业率上升等“城市病”;小城镇过于分散,浪费耕地、能源,污染环境,空间积聚效益低。可见“中等城市论”是对“大城市论”和“小城镇论”的折中和调和。
中等城市论者认为,中等城市分布较为均匀,不像大城市集中于我国沿海和长江、黄河流域。因此,从长远说,中等城市对于带动较不发达的内陆与山区发展,承担着更为艰巨的历史使命,在这些地域,中等城市往往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因此,必须大力强化与健全中等城市的各项综合功能,尤其是大力改善其交通、通信、水电供应等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其辐射面,增强其吸引力,引导它们合理增长,使之真正发挥地区“经济增长点”的作用,推动区域的平衡发展[22]。
有学者提出,西方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有一个基本趋势——中间化,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体系的不断完善,中间层次的城镇人口规模会越来越大,从整个城镇体系结构以及城镇与腹地的关系来看,这些中间层次的城镇就是区域性的中心城镇。通过发展区域性中心城镇,一方面承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向农村进行辐射,搭建起沟通城乡的桥梁,在整个城镇体系中起到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23]。
(三)大城市论
主张重点发展大城市的学者认为,“以发展大城市为重点的‘集中型城镇化’是我国初级阶段城镇化道路的基本形式”。大城市论的理论基础是城市的规模效益,在我国现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资金和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城镇化战略理应以大城市为重点,集中有限的资金和技术力量,重视大城市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的滞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中心城市太少,由于大城市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所以“我国大城市不是多了,而是发展不够的问题”,“现阶段必须选择以大城市为主体的城镇化模式”,“因此建大城市、走城市集约化之路是我国城镇化的必由之路”[24]。“大城市病”和城市规模大小并无必然联系,如交通拥挤、水源紧张、供电不足等“大城市病”在我国许多中小城市往往更严重,只有管理无能才去控制城市规模。小城镇只不过是广大农民在城市还对他们实行封闭的条件下迫不得已的选择,并不是他们实现城市梦想的终级目标,充其量只是一种过渡形式,并非我国城市化道路的理想选择[25]。
“大城市论”者通过对国外城镇化发展过程的考察,认为存在“大城市超前发展的客观规律”。大城市对城镇化发展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的初期阶段和中期阶段,大城市在数目和人口总量的增长方面都明显超过中小城市,这种情况被称为大城市超先增长理论。实践证明,同中小城市比较起来,大城市在资金、人才、信息、交通、市场、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大城市提供城市的基本标准和城市生活方式的成本要低,这是由城市的比较成本决定的,是大城市经济聚集作用的结果。研究表明,超过100万人口的城镇化综合发展成本,是人口少于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的1/6到1/8,亦即小城市每吸纳一个人所付出的成本,如果同样投入到人口超过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则可吸纳6—8人[26]。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大城市较之中小城市超先增长(表2.2)。
表2.2 中国各级规模城市经济效益综合比较
(四)多元城市论
虽然整个90年代国家城镇化政策仍然限制大城市发展,以合理发展中小城市为主,但学术界在认识上已经摆脱了它的束缚,随着顾朝林的博士论文《中国城镇体系》(1992)的出版,城镇体系概念得到普及。
持多元论观点的学者摈弃了“大、中、小”城市“独善其身”的发展观,认为不存在统一的能被普遍接受的最佳城市规模,指出各级城镇都有发展的客观要求,应是大中小并举,数量和质量并重,职能等级协调。推进城镇化需要大中小城市的共同发展和提高,单靠某一类城市的片面发展不能完成任务。因此,不要人为地限制某一类城市类别的发展,应当在资源自由合理流动的基础上促进各类城市的共同发展。具有合理规模的大城市要发展,还要带动其他规模较小的城市和城镇的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要加快发展,尤其是要引导成长性较强的城市和城镇扩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和城市素质。各类城市的发展,要立足于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实现整体区域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27]。
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陕西所面临的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问题的压力较高,在选择城镇化道路时,绝不能走美国大规模蔓延式的发展道路,应根据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和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状况,考虑如何减小、节约土地、水、矿产、能源资源的集中型城镇化道路。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明确了我国的城镇化道路,确立了未来我国城镇发展新模式。
在当陕西人口较多、城市病及农村病并行的情况下,既不可能把绝大多数居民都迁移到大城市,也不可能让所有的居民都居住在小城市和小城镇。陕西需要把西安建设成大都市,宝鸡、杨凌应建成集聚人口的大城市,同时也需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专业性强、人居环境适宜的中小城市和城镇群。应当看到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具有大城市所没有的特色。由于各地资源、环境、经济、科技、文化等条件不同,城镇化模式和城镇发展规模不可能千篇一律。
六 城市规划理论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得以合理利用和城市各项建设得以合理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由于具有综合性、政策性和前瞻性,被称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龙头”。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具体的科学学科,到20世纪初才得以确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断充实和完善,在20世纪中叶才得到了全面发展。
(一)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
面对城市过于集中的发展困境,芬兰建筑师E.沙里宁(E.Saarinen)于1942年在他的著作《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一书中提出了关于城市发展及其布局结构的理论——“有机疏散理论”。其主导思想有:卫星城是治理大城市过分拥挤问题的一种方法,但并非一定要另建城市来实现这样的目的,大城市可以通过本身的有机疏散,达到相同的目的;城市和自然界的所有生物一样,都是有机的集合体,城市发展的原则是可以从自然界的生物演化中推导出来的;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其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必然存在着两种趋势——生长与衰败,应该从重组城市功能入手,实行城市的有机疏散,以实现城市健康、持续生长,保持城市的活力。他主张将原先密集的城区分裂成一个个的集镇,使它们彼此之间用保护性的绿化隔离带连接起来。同时把个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区域作集中布置;把不经常的“偶然活动”场所作分散布置。日常活动尽可能集中在一定范围内,使活动需要的交通量减少到最低程度。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的可取之处在于他将城市与外围乡村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规划和产业再布局实现城乡分工协作与耦合发展,通过有机疏散的城市发展方式,使人们居住在一个兼具城乡优点的环境中。
(二)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
1898年,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出版的《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一书,总结了他对当时社会状况的充分调查与思考提出田园城市理论,思想源于空想社会主义者倡导的“乌托邦”式的社区和城市改革方案以及他自己对当时社会状况的充分调查与思考。他指出:在城乡分离的社会,工业和农业截然分开,城市和乡村都各有其优点和相应缺点,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各自的人口,而第三块磁铁城市—乡村则避免了二者的缺点,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和新的文明[28](图2.6)。在物质空间上,田园城市人口规模很小,但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而且四周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一委员会受托掌管。必要时可以由若干个田园城市组合成一个城乡交融、群体组合的社会城市。霍华德在描述和解释田园城市的构想的基础上,还为实现田园城市的理想进行了细致的思考。比如,他对控制土地,以及建设城市的筹资、实施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研究。霍华德的“三磁铁图”为我们描绘了城乡一体化的美好前景,一个中心城市和若干个由农业地带分隔的田园城市共同构成城市群,取代城乡对立的旧社会结构形态,正是一个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区域。田园城市理论展示了城市与自然平衡的生态魅力,深深地影响着当代的城市规划思想与方法,田园城市模式也一度成为世界所推崇的模式。
图2.6 霍华德的三磁铁图解
(三)勒·柯布西埃的“城市集中论”
为解决城市发展中遇到的困境,勒·柯布西埃提出了“城市集中论”。他认为,解决大城市危机应从根本上改造大城市,而出路在于运用先进的工程技术减少城市的建筑用地,提高人口密度,改善城市的环境面貌。1931年,柯布西埃提出了“阳光城市”(The Radiant City)的规划模型,其原理是把整个城市分为若干平行带:用于教育的卫星城、商业区、交通区(包括有轨和空中运输)、旅馆和使馆区、绿化区、轻工业区;重工业区(仓库和铁路货运区)。他认为城市必须集中,只有集中的城市才有生命力,由于拥挤而带来的城市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改造而得到解决。这种技术手段就是采用大量的高层建筑来提高密度和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系统。他的理想是在机械化的时代里,所有的城市应当是“垂直的花园城市”,而不是如霍华德所提出的水平向的每家每户拥有花园的田园城市。虽然柯布西埃的“阳光城市”从未实现,但它对战后欧洲和其他地区的城市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柯布西埃的规划思想充分体现了他对现代城市规划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他所倡导的“现代建筑运动”成为20世纪的主流,逐步形成了理性功能主义的城市规划思想[29]。
(四)王如松的“天城合一”生态城市思想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城镇化则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二者能否实现有机结合,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经历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急剧增加到2014年的54.77%。在持续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伴随着人口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城镇中的非农化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人口,促使城乡社会结构的进一步转变,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和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出现了大量制约和影响城镇发展的与生态环境有关的问题,诸如:人口激增、交通拥堵、垃圾包围、污染排放、沙尘暴频发、水资源短缺、环境质量下降和容量不足等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城镇化发展的质量,而这些问题在中国有愈演愈烈之势。
国内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和王如松1984年提出,城市是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在此基础上,王如松1994年提出了建设天城合一的生态城市思想。他认为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满足以下原则:(1)人类生态学的满意原则;(2)经济生态学的高效原则;(3)自然生态学的和谐原则。他还提出了生态城市建设的生态控制论原理,包括胜汰原理、生克原理、拓适原理、反馈原理、乘补原理、循环原理等。认为生态城市的调控的具体内容是调控城市生态的时、空、量和序四种表现形式。总的看来,生态学界在生态城市理论研究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30]。
生态城镇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升华而提出的理想人居状态。城镇是人们改造自然最彻底的人居环境综合体,它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经济活动为基础。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城镇都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价值观和意志的真实体现,生态城镇作为城镇发展的高级阶段,它不仅反映了人类谋求自身发展的意愿,最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为理性的规律性认识。
七 城乡一体化理论
工业革命推动了城乡空间结构的巨大变革。在发展中国家的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同时并存着比较现代化和相对非现代的两种社会形态。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城市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逐渐成为人类文明先进的象征;而农村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渐渐沦于愚昧、落后的困境。城乡分离的社会大分工,使城市和乡村的协作关系笼罩上了城市中心论的阴影,长期以来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相互分离、独立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许多思想家、社会学者开始研究理想社会,提出了城乡协调发展的观点,认为城乡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将走向城乡一体化。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城乡阶段发展理论”、芒福德的“城乡发展观”和麦基的“亚洲城乡一体化模式”等。
(一)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
16世纪初,英国著名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摩尔提出理想中的“乌托邦”社会方案,主张通过社会组织结构的改革来实现他心中的“理想王国”。19世纪初,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主张实行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建立“新协和村”。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社会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有着深刻的认识,主张农业与非农业职业、农村与城市居民相互替换;主张消灭城乡对立,使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为城乡发展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31]。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城乡阶段发展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的观点,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他们从历史和逻辑发展的角度阐明了城乡关系的演变过程,即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几个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城乡对立将消除。指出工业和农业的分工结果导致各种资源向城市集中,促使城乡分离;另一方面,工业与城市经济带来的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又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依存度大大加强,城市与乡村之间逐步走向融合,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32]。
(三)芒福德的“城乡发展观”
美国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对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大加赞扬,说“霍华德把乡村和城市的改进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来处理,大大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到了20世纪60年代,他又明确指出:“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如果问城与乡哪一个更重要的话,应当说自然环境比人工环境更重要”。与美国建筑师F.L.赖特的思想一样,他主张通过分散权利来建造许多“新的城市中心”,形成一个更大的区域统一体,重建城乡之间的平衡,最终达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的发展模式[33]。
(四)麦基的“亚洲城乡一体化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后,亚洲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人们发现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泰国、印度、印尼等,随着中心城市的空间范围迅速扩张,城市边缘出现了规模庞大的城乡交接地带,表现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传统差别逐渐模糊,形成农业经济活动和非农经济活动融合的地域组织和空间结构。改革开放后,我国江浙地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农村逐渐包围城市”,传统城乡之间的界线也日益模糊。同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不仅使过去独立发展的城市之间产生了密切的联系,而且在城市之间的交通通道上形成了新的发展走廊,这些区域具有特殊的既非城市,也非农村的空间形态,被学者称之为“灰色区域”,借助于城乡间强烈的相互作用,带动了劳动密集的工业、服务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迅速增长,实现了居民职业活动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城乡空间结构的融合。这种变化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都市区发展类似但又有着显著区别,引起了西方经济学家的关注。1987年,加拿大学者麦基(T.G.Mcgee)针对这种新型空间结构提出了Desakota的定义(Desa指乡村,Kota指城镇),它既不是传统意义的乡村,又不是通常意义的城市,而是聚合了乡村与城市特征的一种新型空间形态。Desakota region(城乡一体化区域)延伸在大城市之间的交通走廊地带,借助于城乡间强烈的相互作用,带动了劳动密集的工业、服务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迅速增长,实现了居民职业活动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城乡空间结构的融合。
其城乡一体化区域具有以下几点特征:(1)人口密度高,城乡联系紧密。(2)农业活动和非农活动混杂。(3)各种用地方式高度混杂。(4)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人流、物流频繁。(5)跨越行政区划界线。城乡一体化区域不仅在于城市与乡村生活的融合,还在于它可能会跨越行政区划界线,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灰色区域”。我国的城镇群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哈长、辽中南、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平原、北部湾、晋中、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大城市相互向对方扩散,通过交通轴线而形成狭长的发展地带,以高度的人口增长和偏低的经济发展为特征,引起这类地区空间结构转换的主要原因在于高密度的人口压力。可见,“城乡一体化区域”是一种既非城市又非农村,但又既是城市又是农村的各种城乡构成要素在一定地域空间高度混合而形成的特殊空间结构与形态。
(五)岸根卓郎的城乡融合理论
日本学者岸根卓郎的城乡融合理论认为:21世纪的国土规划目标应该体现一种新型的、集约了城市和乡村优点的设计思想。其基本思想是创造自然与人类的信息交换场。其具体规划方式是以农、林、水产业的自然系统为中心,在绿树如茵的田园上、山谷间和美丽的海滨井然有致地配置学府、文化设施、先进的产业、住宅,使自然与学术、文化、生活浑然一体,形成一个与自然完全融合的社会。其“新国土规划”使自然系、空间、人工系综合组成三维“立体规划”,目的在于创立在“自然—空间—人类系统”基础上的“同自然交融的社会”,亦即城乡融合的社会。城乡融合设计理论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城乡关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具有指导意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