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陕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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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多维视野检讨

一 城镇化发展观的片面性

(一)经济发展观

经济发展观也称经济增长观,这是发展观的最初形式。经济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增长,把发展过程片面地归结为单纯的经济增长过程,把经济增长过程又片面地归结为物质财富的增长过程,认为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就可以自然地实现物质财富和经济的增长;其次,把财富、财富的增长乃至财富的增长速度看做衡量发展的基本尺度;再次是割断经济增长与文化价值的联系,不关心价值追求的合理与否,直接把功利当做唯一的价值标准。它使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二分法,并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非西方国家要走出传统社会,实现现代化,唯一可能的选择就是抛弃已有的一切文化传统,模仿西方国家,重演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甚至全盘接受西方现代化的历史经验[35]

在经济发展观的指导下,许多国家都强调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经济增长第一”的传统发展战略以促进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然而,许多国家实践的结果却出现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令人沮丧的局面。实践的恶果暴露了经济增长观这种指导思想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由于科技理性的扩张,经济增长成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人变成了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发展失去了本身的目的和意义,造成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失衡,加剧了二者的紧张关系。它排除了文化在发展中的地位,造成了经济和文化之间的紧张与对立,造成文化的分裂,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生蔓延,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出现倾斜;导致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贫富两极分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加剧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冲突,人类的今天和未来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经济发展观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总之,经济发展观决定了发展目标的单一、发展模式的畸形以及发展结果的片面,常常导致“有增长而无发展”。尽快转变片面的经济发展观,确立新的发展观,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二)社会发展观

20世纪70年代,发展理论和发展科学达到了一个新阶段,社会协调发展观取代片面的经济发展观,成为发展观的新潮流。社会协调发展观认为,发展应当是整体的、综合的、协调的,它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的关系,强调发展是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转型、文化变迁、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综合。

社会发展观强调加强经济发展下社会发展的均衡,要求把发展看成是以民族、历史、环境、资源条件为基础,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价值观念更新、社会转型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过程。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必须同迅速的经济增长并驾齐驱,而且应切实减少现存的地区、部门和社会内部的不平等。

社会发展观强调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在的”。所谓整体性,是指发展模式必须有一个整体的观点,既要考虑到作为整体的社会和人的各个方面,又要看到人们相互依存关系中出现的多样性;所谓综合性,是指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协调一致;所谓内生性,则是指充分利用本国的力量和资源来促进发展。

社会发展观明确提出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规划者和决策者,同时又是发展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因此,社会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使人本身获得全面发展,一切其他的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同时,只有依靠人才能获得发展,人是发展的动力,没有人的参与,任何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社会发展观突破了“经济发展就是发展全部内涵”的狭隘观念,是从“狭义的发展”到“广义的发展”的转变。它将社会的发展看做是全面的、综合的、协调的发展过程,注重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个子目标的综合协调,重视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同步优化、相互适应。但社会发展观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注重对社会发展中主体的素质以及社会发展的文化含量、人文品位的提高的同时,还未将人的发展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未能从人类社会整体的角度去认识。其次,开始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对传统经济发展理论造成的“增长第一”、“有增长而无发展”、忽视人类共同利益等问题有所察觉并予以猛烈批判,但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来遏制全球性的能源危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既危害当代人类利益,又威胁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严峻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观上存在偏差,注重增长速度,忽视增长质量。对城镇发展一直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引导。要么极右,试图通过大干快上“一日建成罗马”;要么极左,又把城镇发展视为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巢穴,恨不能将城镇全面摧毁。改革开放以后,在城镇定位、城镇功能、城镇职能、城镇规模、城镇结构、城镇规划、城镇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都有着许多认识的偏差,不是片面强调发展大城市,就是片面强调发展小城镇;过分注重城镇的综合性而忽略城镇的协作性和专业性,从而造成各层次的城镇之间产业联系不畅,使城市的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城镇间产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致使城镇缺乏产业支持而失去活力,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过分注重城镇经济发展偏废了环境保护和社会文化发展。凡此种种,都使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出现畸形。

陕西的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也深受这两个片面发展观的影响。西部地区历史上出现的两次要素西进,使得陕西过分地追求经济的片面增长,再加上对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关注不足,造成陕西的畸形化发展。尽管在后来的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的推动下不断前进,但历史遗留的问题仍然限制了陕西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造成陕西现代化道路的崎岖难行。

二 城镇化动力的缺失性

经济发展是城镇化进程的根本动力,农业推力是城镇化的初始动力,工业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第三产业是城镇化的后续动力,产业结构持续高级化是城镇化的持续动力。陕西的农业生产总体仍然比较落后,农业投资也远远落后于东中部发达城市,农业生产效率的低下和农民收入水平的缓慢增长,不利于农村人口的转移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

陕西产业城乡、区县之间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城乡分割,城市内部循环不畅;劳动者技能单一,职工跨行业流动受阻,失业率居高不下;城市区位状况阻碍了经济活动跨地区的循环能力;环保投入不足,污染治理水平低等特点。这些传统的高投入、高污染产业的发展虽然构成了城镇化的基本动力,但其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强,再加上区域配套服务业的落后和产业结构的不均衡,也不利于城镇化的后续发展,不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三 物质性规划主导的阻碍性

城镇化是指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农村自然经济向城市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的过程。包括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改变,不但有量上的城镇人口和城镇数目不断增加,用地规模不断扩大,更重要的是物质上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的改善,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和扩散。

城镇以功能比强弱、以产业奠基础、以空间视优劣、以文化论输赢、以环境促发展、以制度促增长、以协同促共赢。由于陕西客观的发展条件限制,陕西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城镇城区(增长极),完善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来促进市域的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但受物质性主导规划的影响,陕西在注重城镇数量和城镇规模及区域性基础设施增长的同时,却把城镇数量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和城镇经济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城镇化,片面追求城镇化的速度,片面强调物质建设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城镇化对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和扩散,忽视城镇化的内在质量,忽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忽视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不健全的制度体系,不甚协调的发展格局致使城镇化后续发展动力的不足,空间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远远领先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落后于空间的城镇化,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协调的城镇化道路[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