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现代理论动向
一 可持续发展理论
(一)理念提出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人对自然的惧怕(农业社会)、人对自然的控制(工业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后工业社会)。当人类与自然建立和谐关系,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标志着人类的新觉醒,昭示着人类新文明的曙光。工业革命以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机器的广泛运用,大大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人类面对自然界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胜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朴素思想也逐渐被“人是自然界主宰”的观念取代。当人类正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时,大自然对人类非理性行为的报复却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气候变暖、酸雨蔓延、洪水泛滥、生态破坏、资源短缺……人类正遭受着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面对未来,我们必须选择一种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生活兼顾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尔逊《寂静的春天》的发表,如同春天里的一声惊雷,震惊了陶醉于工业革命胜利成果中的世人,也引发了人类对自身的传统行为和观念进行深入系统的思考和反思。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第一次将环境问题纳入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政治事务的议程,标志着人类在历经劫难后开始正视发展中的环境问题。1980年,由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自然基金会和许多国家政府参与制定出版的《世界自然保护战略: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生存资源保护》一书,第一次从资源保护和人类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并使其得到广泛应用的是挪威前首相G·H·布伦特兰(G.H.Brundland)夫人。1987年4月,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舆论的极大重视和广泛接受。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对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方式给予了否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强调了人类在追求自身生存权利时应当保持与自然和谐的关系,而不应当凭借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等方式来追求经济的增长;明确了保护环境必须成为全人类的一致行为,标志着可持续发展从理论走向了实践。2002年8月,以“拯救地球、重在行动”为宗旨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隆重召开,并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承诺》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两份重要文件。会议认为贫穷、落后、不平等和日益恶化的全球生态环境,是笼罩在人类前进道路上的阴影,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相互协调。21世纪必将是一个以环境保护为主旋律的绿色时代。
(二)基本内涵
1.以发展为核心
普遍而言,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不断满足人类的全面需要,而只有发展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也只有发展才有能力来保护自然。因此,可持续发展以“发展”为核心,但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观不同,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的统一。
2.以协调为目标
这里所说的协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协调。自然环境是人类发展生产的物质基础,只有人与自然保持和谐,生产的发展才能获得永续的空间。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关键是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逐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携手、生物与非生物的共进、过去与现在的统一、现在与未来的对话、时间与空间的协调。人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与主体,人与人的协调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与否。人与人的协调关系,从共时性角度看,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国家、地区和社会群体,在自身发展时,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危及其他国家、地区和社会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历时性角度看,当代人必须担负起不同代际之间的责任,给后代人留下一个可供其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3.以公平为关键
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资源分配问题。资源分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应体现公平,追求公平一直是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旨。时间上的公平是指本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即代内公平,就是要满足全人类的基本需求,让他们有均等的发展机会,以实现他们较好生活的愿望。空间上的公平是世代之间的纵向公平,即代际公平,主要指当代人不要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满足需求的条件,从而保证世代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没有资源分配的公平,人与自然的协调、人与人的协调只能是空想。
4.以限制为手段
相对于人类无穷尽的需求而言,不可再生资源的数量、可再生资源的更新能力以及自然环境的容量都是有限的,人类活动一旦突破生态阈值,就会危害环境、破坏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发展本身也就衰退了。因此,必须将人类活动限制在生态可能的范围之内,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由此可见,限制是可持续发展重要的调控手段[37]。
由于可持续发展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各个学科从各自的研究视角、侧重不同属性对可持续发展进行了不同的阐述(表2.3)。
表2.3 不同学科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二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一)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产生
20世纪80年代开始,罗森(Rosen)、贝克尔(Becker)、杨小凯(Yang)、博兰(Borland)和黄有光(Ng)等一批经济学家,采用超边际分析等现代数学分析工具重新将古典经济学中关于分工和专业化的思想变成决策和均衡模型,将现代经济理论进行重新组织,这种比新古典经济学思想更古老,比新古典经济学躯体更年轻的分析框架被称为新兴古典经济学。新兴古典经济学去掉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中消费者与生产者绝对分离的假定,抛弃规模经济而改用专业化经济的概念,并考虑各种交易费用的一般均衡意义。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下,许多新古典经济学不能解释的现象都能在一个共享的统一分析框架下得到合理的解释。
城市的出现和分工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是人们很早就认识到的一个事实。古罗马时期的色诺芬就认为分工同城市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配第发现城市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分工水平。第一个解释城市出现和分工演进之间内在关系的全部均衡模型是1994年由杨小凯和赖斯建立的新兴古典城市化和层级结构模型,这个一般均衡模型能显示出城市的起源以及城乡的分离都是分工演进的结果。在此以后,又产生了几个有关城市理论的模型。这些理论成为新兴古典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统称为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主要内容
(1)城市出现和存在城乡差别的原因。在杨小凯和赖斯的模型中,假定生产每种商品都有专业化经济,即专业化程度越高,生产效率也越高,同时在贸易中会产生交易费用,这就会出现一个专业化经济同交易费用之间的两难冲突。当交易效率很低时,人们会选择自给自足,此时没有市场更没有城市。当交易效率提高一些以后,分工结构以自给自足跳到局部分工,这时农民分散居住,而工业品生产者则选择离农民很近的地方居住,出现市场,但仍然没有城市。当交易效率进一步提高时,专业制造者和专业农民以及不同制造业三者出现了高水平的分工,就出现了城市以及城乡的分离状况。
杨小凯和赖斯还证明,随着分工在工业中的发展及互不往来的社区数的减少,每个城市的规模会增加,同时在分工和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全部均衡从自给自足演进到完全分工的过程中会经过一些不平衡的分工结构。这是由于城市节省交易费用的功能更强,使得城市的工业品生产者的专业化水平、生产率以及来自市场交易的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但由于农村居民可以自由迁入城市,使得城乡居民之间的真实收入水平在远期会实现均等化,这一进程被称为自然过渡性二元结构,它会随着交易效率的不断提高和分工朝完全专业化状况发展以后而消失。但是假如居民没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的自由,二元结构就不会消失,城乡之间会出现真实收入的不平衡。
(2)集中交易可以改进交易效率。聚集效应有两类:Ⅰ类聚集效应是指从事制造业的人集中居住从而改进交易效率和促进分工而产生的效应;Ⅱ类聚集效应是指分工的网络效应和集中交易对提高交易效率的效应。Ⅱ类聚集效应可以用来解释城市如何从分工中产生出来。当分工水平提高而使交易的网络扩大时,总的交易费用会超比例地扩大;但如果参加交易的人将交易集中在一个中心地点,则会大幅度地降低交易费用。假如分工产生正的网络效应,则分工的网络效应使得某种大交易网络集中在一个小区域,从而提高交易效率。分工的正网络效应和集中交易提高效率之间交互作用促使城市的产生。建立在分工水平之上的城市化效应是由于分工的网络效应带来的,这种网络效应使交易和经济活动在地理布局上的集中产生了一种特别的经济效果,而这种经济效果是解释城市地价的决定因素,城市地价最主要是由分工网络的大小决定的,而分工网络的大小同该城市在交易中所处的重要性有关,另外分工网络的大小还取决于交易效率,而交易效率又取决于交易的地理布局。集中交易提高交易效率的效应最终取决于分工的水平。杨小凯和赖斯的模型还证明了分工的发展使城市的个数减少,而使城市的规模扩大,城市会形成一个分层结构,居于上层的是少数大城市,居于中间的是中等城市,居于下层的是众多小城镇。而这种大、中、小城镇的分层结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计的。
(3)居住格局的决定与决定城乡地价差别的因素。为了解释居民的居住格局和城乡之间地价的差别是如何内生的,孙广振和杨小凯为此发展了一个一般均衡模型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城市出现后,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比住在乡村的人有更高的交易效率和较低的交易费用系数,城市的集中使第Ⅱ类聚集效应增加,城市所带来的方便使得人们倾向于居住在城市,结果是使城市人均消费的土地面积减少,地价上涨。由于人们有自由迁居的自由,折中的结果是有一部分人会留在农村,形成较为稳定的居住格局和交易格局。从根本上讲,居民居住地分布、交易的地理分布、土地消费状况、城市和乡村相对地价以及分工网络大小等诸多因素都是彼此依存的。
(4)最优城市结构层次及其形成。城市有很多好处,但城市并不是越大越好,运转良好的市场会自由选择出最优的分层城市结构。假如将交易都集中在一个城市会造成不必要的交易费用,而如将所有交易都集中在一个城市的好处是可以在交易中加深分工的机会,可以利用更多的交易中的专业化经济,使交易效率改进。这种对集中交易的好处和坏处进行两难折中的结果是城市会是一个分层结构,既不会仅有一个超级城市,也不会把所有交易完全分散在各地进行。由市场自发形成的由大、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分层结构对全社会而言是最优的,这是因为人们自由择业保证了人们在各个层次之间以及各行业之间的自由进出,从而没有任何人可以操纵交易的层次数和每层的人数[38]。
三 城市群理论
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都市群或都市圈)是指在一定距离内可以频繁往返进行商务活动、由一个或若干特大城市为龙头,众多中小城市协调分布,城市间由农田、林地、水面等绿色空间相分隔,通过高效便捷交通走廊相连接的一种城市空间形态。发展城市群的优越性在于能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并在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发展过程中,产生功能上的叠加效应。城市群由于有现代化的交通相连接,不会降低大城市的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由于是多中心的,可以防止单个城市过度扩张带来的“城市病”;由于城市是相对集中布局的,又可以避免分散型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浪费。在城市群范围内,中心城市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中小城市为大城市提供功能配套和支持;既保持城市群落中每个城市的相对独立性,又打破行政区域的分割与封闭,组成紧密联系的社会经济网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依靠经济的、市场的手段来配置资源,减少行政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城市系统灵活而有生命力。通过建立若干城市群,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多极带动,使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十一五”规划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明确了我国的城镇化道路,确立了未来我国城镇发展新模式。但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不是空间布局的均衡发展,也不是对不同级别的城镇发展平均用力,我国城镇化进程还不具备发达国家水平,还是应以发挥集聚效应为主,构建大城市、大城市群。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地理基础、发展阶段和环境条件的差异,实行非均衡、非对称、非线型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就要打破地区和城镇之间的壁垒,促进生产要素在各个城镇之间合理流动,让城镇群成为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在大城市、城市群的带动下,我国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凸显。我国目前已进入城镇化攻坚阶段,城市群的崛起已成为我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已成为构成和支撑我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社会组织形态。从调整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入手,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为主要目标,致力于形成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大城市群,使之形成产业分工合作、群体优势互补、基础设施对接、政策制度统一的经济共同体,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三大城市群及群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要实现由工业生产中心向商贸流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的转变,让全国3%的土地生产出65%的GDP来,此时中国其他广大地区的发展压力才会得到缓解。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将以高速公路为走廊,以港口城市为依托,向粤东、粤西扩展,形成东南沿海巨大城市群,香港将在此发挥国际大都市的职能;长江三角洲将沿长江综合交通走廊向中上游地带延伸,形成沿长江巨大城市群,上海将发挥国际大都市的职能;环渤海城市群将向辽中南、山东半岛伸展,形成环渤海巨大城市群,北京、天津这对组合城市将发挥国际性大都市的职能[39]。美国的三大城市群占全美经济总量的69%,日本的三大城市圈在日本占69%,而中国三大城市群仅占中国GDP的37.4%,相差很远,远未形成国家财富积聚的战略平台。我们国家提出到2020年这三大经济圈要占全国GDP的65%左右,就是说要到2020年赶超世界水平。
有条件的区域(如哈长、辽东南、山东半岛、海峡两岸、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可在壮大现有城市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在适宜聚集经济和人口的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大中小城市为依托,以交通通道为纽带,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培育有发展潜力的城市群,以此来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21世纪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世纪,也是城市群的世纪。城市群既是创造就业和人口集聚的城市密集区域,也是支撑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城市群已成为国家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当今世界上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就是以此为发展模式。全球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全球城市群的交流、合作。只有大城市才能具备与国际交流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只有大城市才有足够的产业集聚和经济规模参与全球的经济竞争,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说,21世纪竞争的基本单位既不是企业,也不是国家,而是大城市群。中国要想在21世纪竞争中获胜,必须放弃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寻找集约型的发展道路,促进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群的发展模式,在我国未来城镇化发展中可能成为最有效率和效益、最切合实际的一种形式。
陕西依据《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构建三大空间战略格局的现实要求,以大西安为核心,以西咸新区为引领,以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沿线为横轴,以包茂高速沿线为纵轴,以陕北长城沿线、陕南十天高速沿线为两带,以京昆、福银、沪陕高速沿线为三条走廊,以宝鸡、榆林、汉中、渭南为四极,构建“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格局。
四 大都市区空间治理理念
大都市区空间治理理论可以归结为三大流派,即传统区域主义、“公共选择”学派和新区域主义。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集权和分权之争。传统区域主义主张建立集权式的大都市政府结构,“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在大都市区推行分权化市场竞争的多中心治理结构,而新区域主义是二者的综合与发展,在治理模式上走的是以网络化合作为特征的“第三条道路”(网络化的区域合作模式)。
传统区域主义者把大都市区内存在的大量独立辖区视为有效治理的主要障碍。他们认为政治上的“细碎化”难以克服跨地区的外部效应问题,无法实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经济效益,不能有效解决宏观经济稳定问题,难以通过收入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40]。以此为基础,加上深信公共官僚机构的理性规划能力,传统区域主义者倡导通过区内政府合并,建立权威的大都市区政府,使行政边界符合大都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域范围,从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解决整个大都市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源于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公共选择”学派,批判传统区域主义的观点,反对将辖区合并作为解决大都市区问题的方法。他们认为,与大都市区政府相比,分割的地方政府更接近选民,具有信息优势,从而更加了解当地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能够更快地对这种需求变动作出快速反应,从而克服大都市区政府对社会需求的非敏感性,并节省大都市区政府直接管理的成本。在人口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大量地方自治机构的存在制造了一个类似市场的情形,在这里市民可以选择税收—服务组合,从而最好地满足个人偏好。由于受到居民“用脚投票”的威胁,自治的地方政府主动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地区间的竞争会最终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41]。
新区域主义认为有效的大都市区治理并不一定需要机构合并,地区范围的治理可以通过以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谈判为基础的合作安排来实现。来自不同地域层面的各个公共机构和私人相关利益主体通过市场中介来界定和分配地区服务范围。因此,新区域主义认为大都市区的有效治理,是相关政策主体间谈判的结果,而不是通过科层制或市场竞争来实现的。
从上述分析可知,传统区域主义、“公共选择”学派和新区域主义在大都市区治理问题上的分歧可以归结为政府与市场的资源配置权限划分以及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传统区域主义和“公共选择”的分歧就在于是以政府还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前者主张倚仗政府的权威,而后者强调市场的力量;“新”、“老”区域主义的分歧在于政府权限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分配,传统区域主义主张集权式的上层政府协调模式,而新区域主义主张分权式的地方政府合作模式[42]。
五 精明增长理念
二战后,美国工业快速发展,小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大量中产阶级流向郊区,享受明媚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然而,随着“郊区化”的发展,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对小汽车的依赖加重了交通拥挤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大量的自然资源被消耗,导致社会成本上升。20世纪80年代,继“郊区化”后,美国城市又出现了一种无限制低密度的扩展现象,被称之为“城市蔓延”。无节制的“城市蔓延”消耗了大量土地,增加了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就业和居住空间的分离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43]。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规划协会(APA)提出城市精明增长计划(Smart Growth Project),通过拓宽城市增长途径为基础,控制土地的粗放利用,解决由蔓延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它包括以下内容:土地地混和使用;设计紧凑的住宅、满足各种收入人群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住宅;适合步行的社区,具有自身特色、极具场所感和吸引力的社区,加强引导现有社区;多种选择的交通方式;公众的参与,城市增长的可预知性、公平性和经济性;保护开敞空间、农田和自然景观以及重要的环境区域。“精明增长”理念通过现有城区的再利用、生态环境许可的生熟地开发,将城市边缘区的建设开发压力转移到城市或基础设施完善的近城市区域。因此,精明增长是一种高效、集约、紧凑的城市开发模式。
“精明增长”理念以其较强的针对性在国内外规划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全新的城市发展规划理念对我国的城市空间扩展具有很强的启发性。随着陕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空间向外急剧扩张。以“开发区”建设为主的郊区无限制低密度蔓延;同时,小汽车的大量使用也加快了城镇蔓延的步伐,工作向郊区迁移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城镇物质实体扩张,有限的土地资源使用极为粗放。因此,陕西在制定城市发展政策上,要借鉴美国的“精明增长”理念,结合具体区情,突破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创造一系列适合不同收入水平选择住房的机会,提供多样化和高效的交通出行方式,加强对现有社区的改造和再开发,设定城市增长边界以期使城市发展达到最优,设计交通导向系统使人们出行和谐。总之,“精明增长”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城市发展规划理念,给了人们一个更大的研究空间[44]。
六 主体功能区划理念
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为未来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区域和谐发展的新思维[45]。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按照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来调整完善分类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主体功能区形成的前提基础是区域之间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等要素的差异,基于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原理,任何地区均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也有自己的问题与不足,在与其他地区长期竞争、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在更大区域范围中的地位分工和角色定位,即自己的主体功能。主体功能区划是新时期我国编制空间规划、优化城乡布局的理论基础,是协调各类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重要载体。
(一)基本内涵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我国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管制开发强度,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逐步实现“一方水土”、“一方经济”与“一方人口”相协调[46]。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
主体功能是在某一地区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从资源与环境容量的“最短板”出发,基于空间开发导向与空间管治一体化,按照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考虑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需求,来确定自己的主导功能,从而使生态保护科学化、空间管理定量化、资源开发合理化、动作过程信息化,突出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特征
我国比较常见的区划类型有行政区划、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行政区划是指按照省、市、县、乡镇等不同层级政府管辖行政区域进行的空间单元划分;自然区划是指依托地形、地貌、降水、植被、流域等自然要素进行的空间单元划分;经济区划是指依据产业、人口、城镇、交通等经济要素进行的空间单元划分。主体功能区划不同于单一的行政区划、自然区划或者经济区划,而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空间单元。主体功能区通过主体功能区划得以形成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依靠主体功能区来支撑和体现。
主体功能区划是一个包含划分原则、标准、层级、单元、方案等多方面内容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基础性特征。主体功能区划是基于国土空间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现有开发强度、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分工定位和布局,是宏观层面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基础,也是微观层面进行项目布局、城镇建设和人口分布的基础。
综合性特征。主体功能区划既要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自然要素,又要考虑现有开发密度、发展潜力等经济要素,同时还要考虑已有的行政辖区的存在,是对于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战略性特征。主体功能区划事关国土空间的长远发展布局,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在长时期内应保持稳定,因而是一个一经确定就会长期发挥作用的战略性方案[47]。
有效推动主体功能区的形成,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主体功能区建设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筹规划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布局、均衡配置基础设施的数量、等级、规模,构建科学的城镇、城乡体系,引导城乡人民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城乡资源构成不同,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并不是要把所有农村变为城市,关键要形成城镇与乡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通过主体功能区划,对城乡区域的经济社会活动施加主体功能限制,使城乡区域在提供自然财富和社会经济财富之间做出选择,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协调。政府要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大力推进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摒弃过去以行政区为界,重视产业布局的刚性规划,转向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为划分标准的主体功能区划,从而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把生态、生活、生产功能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整合利用资源,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七 参与式发展规划
参与式发展起源于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反思。传统的发展模式是西方式的“现代化道路”,即工业革命后,西方逐步创造出了现代的政治、社会、经济组织和高度发达的技术体系,具体体现在:社会道德方面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为基础;政治制度方面以自由民主主义为特征;技术结构以物化的技术革命为特征。以这种文明为标准,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几乎都把“西方的文明”,至少是技术革命的内容作为其国家发展的战略,这在20世纪中叶表现尤为明显。但结果是,很少有发展中国家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亚洲少数国家取得的进步在20世纪90年代金融危机的打击下,其发展道路也受到质疑,而且它们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特殊性。因此,在20世纪70年代掀起了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反思热潮,并引发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学门类不断细化的今天,在创造人类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的同时,人类也面临着进步所带来的消极作用,如环境危机、资源危机、贫困化等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基础。这使得人们不得不反思传统的科学方法论,并提出了不同于“实验”、“归纳”等传统科学方法论的新的科学范式,如“整体发展观”(Holistic Development)和“新的学习过程”(New Learning Process)等。他们认为,对世界的认识上,没有统一的答案,所有的当事人均有同等的地位,而非“科学”一家之言;经验和理性无法面对总是处于不确定状态以及变化中的问题;所有发展中的角色都应不断地了解变化中的世界,而且应该运用不同的知识来理解世界;对世界的认识不只有一种认识论,参与式是系统理解世界的基本要素。在对科学方法反思的同时,对科学技术本身也开始产生了怀疑。胡塞尔认为科学理性和经验研究方法不能获得非时间性的绝对可靠的知识。一些西方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并强调“新的知识学习途径,外部角色对自然和农村的认识存在的局限性”,在农村发展的实践中提出“让农民在第一位”、“超越农民第一”等理念。
“参与式发展”方法是上述反思在发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参与式发展”方式带有寻求多元化、非线性发展道路的积极取向。
参与式发展成长于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合作的反思和完善之中。据不完全统计,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90年代,国际多边和双边机构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技术合作的总额达到了3000亿美元。然而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南北在发展上的差距仍在不断拉大。人们不得不对此提出疑问:“为什么?”技术和资金本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援助,这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人们只能对发展设计的哲学、对发展操作的程序、对发展相关机构提出怀疑,并且认为,贫困人口和被领导者能够而且应该分析他们所处的真实状况,应当促使村民分享、更新和分析其生活知识和条件,进行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行动。需要所开展的发展活动公开和透明,把发展和机会赋权给发展的目标群体。人们认识到,鼓励和倡导人民大众参与国家或区域的发展活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促进人们自主地组织起来,分担不同的责任,朝着一致的发展目标努力;发展活动的制定者、计划者及执行者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平等的“合伙人关系”等。这些都发展和丰富了“发展理论”。参与式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萌芽,70—80年代早期在东南亚和非洲国家逐步推广和完善,并形成参与式发展的一系列方法和工具。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现在,参与式发展理论得到极大的推广。我国的发展活动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引入参与式发展理论。
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成为潮流,可持续发展的产生也和上述发展战略的反思紧密联系在一起。发展战略在近半个多世纪一直处于不断的反思和调整中。在经历了经济增长战略、兼顾经济增长和公平分配战略及基本需求战略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时尚。反贫困领域认为,要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满足其基本需求,所制定和实施的发展战略必须保证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可持续性,维护和加强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自然和人口资源需要的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引导,使经济行为注意在生态与环境的合理性方面,而且发展战略要与当地原有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组织结构相一致。可持续发展与参与式发展方法紧密相关,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发展都不会具有可持续性。
八 “反规划”途径
(一)“反规划”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设市城市逐渐增多,城市规模亦逐步扩大。城市快速扩张在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负效应:河流水域被污染,山体植被被破坏,城市热岛效应严重,大量绿色生态空间被蚕食,城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恶化。人们对生态安全的需求及一部分专家学者对传统理性城市规划理论提出质疑,针对以往城市建设和开发规划中对自然系统缺乏认识和尊重,以牺牲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安全、健康为代价的城镇化途径,从土地伦理的角度去探讨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安全问题,提出了“反规划”及其实践方法。
(二)“反规划”的内涵
“反规划”是相对于传统城市规划理论而言的,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它是一种景观规划途径,是通过优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控制和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来保证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区域未来发展的弹性,并指导城镇的空间布局。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1)反思城市状态。它表达了对我国城市和城市发展中一些系统性问题的一种反思。
(2)反思传统规划方法论。它表达了对我国几十年来实行的传统规划方法的反思。
(3)逆向的规划程序。首先以生命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的名义和以持久的公共利益的名义,而不是从眼前城市土地开发的需要出发来做规划。
(4)负的规划成果。在提供给决策者的规划成果上体现的是一个强制性的不发展区域,构成城市发展的“底”和限制性格局,而把发展区域作为可变化的“图”,留给市场区完善。这个限制性的格局同时定义了可建设用地的空间,是支持城市空间形态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