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末的学前教育(1860—1911)
我国传统的学龄前儿童教育是在家庭中自发进行的,主要是进行识字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20世纪初,社会化的学前教育机构首先在湖北武汉出现。天津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是创办于1905年的严氏蒙养院。
一 学前教育机构的萌发
最初天津的学前教育只在慈善组织或机构里进行,具有一定的慈善性质,直到《癸卯学制》颁布后,天津才逐渐出现了官办、公立以及私立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
(一)慈善组织中的学前教育机构
清末,天津的一些慈善机构收养的人群中有一部分是儿童,他们也对这些儿童进行一定的教育,带有学前教育的特性,这类慈善机构主要有以下两所:
1.津河广仁堂慈幼所
清光绪年间,河间、天津一带屡遭水旱灾害,灾民流离失所,纷纷逃到天津市内,有时沿街乞讨的难民多达数万之众,其中受害最深的当数贫苦的妇女和儿童,很多孩子或被鬻卖,或被饿死,或被遗弃,尤其是女孩,官府和市民皆为忧悯。在直隶总督李鸿章的倡议下,光绪四年(1878)创办广仁堂,地址在东门外南斜街,用以收养流落街头衣食无着的孤儿寡母。由于广仁堂收养的是天津、河间两府的子女和贫苦节妇,因此,广仁堂也叫“津河广仁堂”。
后来在地方政府的资助下,又对广仁堂进行了扩建,地址选在天津西门外太平庄,新建房舍280间,东为男号,西为女号,将原有的妇孺收养于太平堂中。太平堂分为六个所:慈幼所(幼童班)、蒙养所(义塾)、力田所(务农班)、工艺所(做工班)、敬节所(妇女班)和戒烟所(戒毒所)。其中的慈幼所,即是专门收养5—8岁儿童的教养机构。[3]
2.长芦育婴堂蒙养院
长芦育婴堂创设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由长芦盐商联合开办,地址在镇海门外水阁大街,共有102间房屋,专门收容弃婴,由当时天津著名的社会慈善家周南樵管理该堂的一切事务。长芦育婴堂是天津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慈善机构。
长芦育婴堂计划收养弃儿二三百名,但是由于后来人数日益增多,房屋不敷应用,于是在绅商捐助下重新修建。1907年,长芦育婴堂迁入河北新开河,占地70亩,建房355间,秉承“教养兼施”的理念,内设蒙养院、女工厂、女子半日学校和女医堂,其中蒙养院收养4—8岁的幼儿,内设保育室3间,游戏室3间,游戏园1所。民国初年,育婴堂收养规模达到500人。[4]
(二)蒙养院
直隶学务督办严修(1860—1929),多次去日本考察教育,1902年9月,他参观了神户泛爱幼稚园、爱珠幼稚园,对园内儿童“唱歌环走,步伐整齐”极感兴趣。1904年6月,严修再度赴日,在东京参观了小石川幼稚园、国民教育社附设幼稚园。[5]回国后深悟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于1905年,创办了严氏蒙养院,地址设在西北角文昌宫四棵树严宅内,招收4—6岁儿童,主要是严氏亲友以及附近邻居的子女儿孙,人数约30人。严氏蒙养院开启了民办幼稚教育的先河,是天津最早的幼儿园。
1906年,普育女学的校长温世霖(1870—1935),在西门里板桥胡同火神庙募捐盖新校舍,增设蒙养院,由其夫人安桐君任院长。1911年改名为天津公立第一蒙养院,时有职工2人,男童13人,女童11人。
1908年,私立朝阳观蒙养院成立,设在户部街。同年,官立第五小学附设蒙养院,校址在东南城角。这两所蒙养院的师资均为严氏保姆讲习所培养的毕业生。
1909年,直隶提学使卢木斋(1856—1940)创办卢氏蒙养园,地址在河北区元纬路卢氏私宅,主要招收家中和亲友的幼儿,聘任留日归国的吕碧城姊妹主持园务,转年该园由留美归国的卢木斋次女卢云卿接办,继卢云卿之后又由卢木斋之媳严智娴负责。同年,天津出现了官立第一蒙养院,又名北洋第一蒙养院,院址在窑洼。[6]
清末天津的学前教育机构,数量较少,办学形式以私立为主。
二 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概况
清末,天津学前教育刚刚起步,办学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这一时期,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较小,教学内容也比较简单。
(一)经费来源
清末学前教育机构经费的筹措,根据机构的性质不同主要有政府拨款、绅商捐资、租金、创办人承担以及学生自费几种形式,有的学前教育机构经费来源兼有多种形式。根据《广仁善堂纪实编》记载,广仁堂在清末到民国初年接受的官方捐款有:督院月捐20两,岁捐500两,藩司岁捐500两,海关道岁捐500两,天津道岁捐240两,运司月捐200两,天津府和天津县均岁捐100两,每年共有4580两。后经李鸿章奏请,朝廷每年拨漕米300石。[7]同时,广仁堂采用了传统的投资形式,购买地产和房产,以获得利润和租金。在现今天津儿童福利院发现有三块石碑,其中一块石碑上铭刻着李鸿章、周馥、盛宣怀、经守业等清朝官员的名字,由于此处原是李鸿章倡导、天津官员士绅出资兴建的广仁堂,据推测这可能就是当时记载此事的功德碑。
官办性质的蒙养院由政府拨款,省财政厅拨款至劝学所,再由劝学所发至各院。私立蒙养院经费以创办人承担为主,经费以社会筹集为辅。如长芦育婴堂的经费均来自长芦盐商的捐助;严修把自己的私人宅舍做严氏蒙养院的校舍,每个幼儿每月大约交纳一元的学费,严氏子弟也照常交费,其他的各项费用都由严修自己筹集。宜兴埠徐肃静创办温氏私立女学及幼稚园,一切经费均“斥私产变价充之”[8]。
综上,这一时期学前教育经费来自多种渠道,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蒙养院的运行。
(二)师资的聘任与培养
清末,蒙养院的教师称为“保姆”,其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
1.聘任日本教习
天津学前教育兴办之初,师资严重缺乏,聘任日本教习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师资不足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他们带来了全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第一位受聘的日本教师是大野铃子,在严氏保姆讲习所和严氏蒙养院任教,她培养了严氏保姆讲习所的第一批学员,这是天津第一批幼教师资;她还兼任严氏蒙养院的管理人员,指导保姆讲习所学员在蒙养院的实习工作,学员毕业后大多留在蒙养院工作。大野铃子回国后,保姆讲习所停办,但其幼儿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2.保姆讲习所培训幼教师资
1905年,严修创办严氏保姆讲习所,这是中国最早培养幼儿教师的学校。
保姆讲习所是在严氏女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除了女塾原有的学生以外,又招收了一部分新生。学生入学时都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根据知识程度分成两个组,由大野铃子任教。严氏保姆讲习所的课程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文化课,由张伯苓、尹劭询、时子周教师讲授英文、算术、生理、化学等;二是能力(或才艺)课,仍然由大野铃子教授保育法、音乐、弹琴、体操、游戏、手工等,尤以弹琴为主。大野铃子不会中文,由日语较好的学生严智蠲(严修长女)当翻译。
严氏保姆讲习所学制3年,学员半天学习文化课,半天在蒙养院实习。考试合格后,准许毕业,颁发文凭,并举行毕业典礼。据严修的孙女严仁清回忆,保姆讲习所首批学员有20余人,除了严家子弟,还有支持新式教育的严家世交韩、林、华等诸家子弟,包括张祝春(张伯苓之妹,马千里的夫人)、刘清扬、严智蠲、严智娴(严修之女)、严淑仪、严淑瑜(严修堂妹)、严智园(严修侄女)、刘霭如 (严修侄媳)、韩升华(傅佩春夫人)、韩咏华(梅贻琦夫人)、王敏、徐本敬、李应兰、林澄、王素愿、安同君、华纵宪、华纵拂、郭静容、刘汝明等人。这些学员毕业后除一部分由于管理自家事务未参加工作以外,其余的分别在严氏蒙养院、天津河北蒙养院、京师第一蒙养院、私立朝阳观蒙养院、严氏女学、官立第二小学以及官立第五小学任教。[9]
1908年,大野铃子离开中国,传习所停办。不久严修又开办了一个师范班,学员半天上文化课,半天在蒙养院实习,文化课还是由张伯苓及南开学堂的教师担任。这个班开设时间很短,学员也只有七八人。严氏保姆讲习所开办了三年,共培养出20余名幼儿教师,在当时幼稚园师资奇缺的情况下,这些教师的培养,对京、津乃至中国北方幼教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教学内容
广仁堂慈幼所和长芦育婴堂蒙养院,在养护儿童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一定的教育。比如,慈幼所的孩子每天都要按计划学习识字。但是,受到“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只有年满9岁的男孩才能转入蒙养所继续学习,女孩则被送入广仁堂的女工厂学习手艺。长芦育婴堂秉承“教养兼施”的理念,附设蒙养院,其宗旨是“保育幼儿身体及启发幼儿知识”[10],学生分两个班,皆为4—8岁儿童。
广仁堂慈幼所和育婴堂蒙养院的建筑,渗透着儒家传统伦理道德思想,比如,广仁堂慈幼所20间房屋的名称分别以存、孤、养、幼、载、在、礼、经、诚、求和保、赤、抚、字、加、勤、黎、元、爱、育命名,体现了对儒家文化的尊崇。蒙养所也设置了仁、义、礼、智、信各塾和五子祠,其用意显而易见,旨在激励孩子们像窦燕山的五个儿子一样认真学习儒家经典,严守儒家道德规范,以显誉天下。
严氏蒙养院采用日本模式,设置了以游戏、歌谣、谈话、手技为主的保育科目:(1)歌唱,老师一边弹琴,一边教儿童唱歌,或者儿童随琴声做游戏。歌曲有许多是严修的长子严智崇翻译日文而来的,其内容涉及科普知识(比如植物、动物、自然现象)及礼貌、道德等多个方面。据韩咏华回忆,歌曲有《辛勤的蜜蜂》《蝴蝶》《黄菊》《金鱼》《地球》《送春归》《七巧》《采桑曲》《万里长城》《扬子江》《黄河》《枫桥夜泊》《交友》《小小和小佬》《从军》《春游》《农田》《正月真正好》等[11],从中可见,教育内容十分丰富,兼顾知识性与趣味性。(2)讲故事,由教师讲,孩子分别扮演故事中的角色。故事主要有寓言故事、《龟兔赛跑》《西游记》片段及日本故事《桃太郎》等,浅显易懂,启发儿童的智力。(3)游戏,一般是集体游戏并带有表演性质,比如“猫捉老鼠”“老鹰捉小鸡”,也有竞赛性质的游戏,比如“拔河”“听琴抢圈”“套圈”等,有的游戏一直流传至今,像“猫捉老鼠”“老鹰捉小鸡”等。除了室外游戏,在室内主要是安排一些堆积木、手工之类的活动。桌子上摆放成盒的积木,分成简单与复杂的几种,可以摆成不同类型的物体,还有不同长短的竹棍等,以培养儿童对几何图形的认知。(4)手工,主要有编纸工、折纸、剪纸、黏土工(用白泥)、穿麦莛、画图画等。此外,还设有自然,教孩子辨别常见动物、昆虫、鸟类,常见植物、水果,常见矿物和铁、木工具,一年四季的气候。除标本、图片外,有时还带孩子进行实际观察,讲解社会常识、社会服务(如邮递员)与人们的日常关系。[12]
(四)教学设备
蒙养院的教学设备大致分成两类:教室设备和游戏物具。以严氏蒙养院为例,一是教室设备,其中包括钢琴、风琴、儿童桌椅及教具等,但是这些设备都不是本国制造,而是购自日本。二是游戏物具,即玩具,严氏蒙养院的玩具很简单,比如涂色的藤圈、拔河用的布绳、分组游戏用的红白色布带子、自制投篮用的红白线球,以及玩猫捉老鼠游戏用的串铃铛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户外锻炼用的器械,比如秋千等。
三 清末学前教育的特点
清末,天津的学前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养到教的一系列转变。学前教育机构从慈善组织里的慈幼所、育婴堂向专门的学前机构蒙养院过渡;教育理念实现了从重视养到教养合一的转变;教学内容逐渐摆脱以传统儒家经典为主的局限,开始渗透更多的近代元素,其特点归纳如下:
(一)学前教育机构具有慈善性质
清末天津的慈幼所和蒙养所,并不是专门为学龄前儿童特别设立的,而是出于管理的需要,把收养的妇女和儿童进行分类,将儿童划归到了慈幼所和蒙养所,这些儿童中包括一部分学龄前幼儿。因此,这类机构本身具有慈善性质,属于慈善组织的范畴,不属于正式的社会教育机构,富有阶层绝不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去和贫民的子女一起学习,同时由于资金不足、设备不完善、师资匮乏等原因,许多幼儿得不到应有的教育。
(二)公私立结合,以私立为主
清末天津学前教育出现了官办、私立办学模式,以私立为主。原因有三:一是学前教育刚刚起步,还未形成建立社会性学前教育机构的一种共识;二是“癸卯学制”并未将蒙养院纳入学制系统中,只是附属机构,附设于育婴堂、敬节堂里,所以,难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三是天津有许多热心教育事业的实业家、商人,如实业家卢木斋耗尽全部资产创立了“木斋教育基金”;隆顺榕卞家,三代帮学;“教育世家”温世霖等等,正是这些教育家、实业家们的兴学助教,才推动了天津学前教育的发展,使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接受到正规教育。
私人办园的规模较小,一般只招收自家子弟或亲戚邻里家的孩子,严氏蒙养院、卢氏蒙养园均是这种情况,这样虽然能够使每一位孩子都受到教师的关注,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这也仅仅是家庭教育的扩大化,没有面向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机会,受益的人群很少,还有更多贫苦家庭的学龄前儿童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同时私人办园的经费来源单一,多是主办者自己出资或捐资办学,一旦出现资金周转不开或者破产等情况,就只能关闭了。
(三)直接或间接地受日本影响
清末,天津新式学堂大多参照西方国家的成规,“大学堂多依美制,中学堂多仿英国,小学堂和蒙养院多效日本”[13]。《奏定学堂章程》中对蒙养院的保育教导要旨、科目以及设备等的规定,几乎是1899年日本《幼稚园保育及设备规程》的翻版,如日本规定的四项课程——游戏、唱歌、会话、手技,在《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中几乎得到了全部体现。天津的教育行政体制也有仿效日本的地方,天津劝学所的设立即是“仿警察分区办法,采日本地方教育行政及行政管理法,订定章程,颇著成效”[14]。
严氏保姆讲习所和严氏蒙养院都深受日本影响,在师资上直接聘请日本教习任教;蒙养院的设备、玩具多从日本进口或者是大同小异;教材也是从日本翻译而来,这些情况与清末全国教育均受日本影响有直接关系,因此,这一时期的幼儿教育被称为“日本式的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