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品—货币”平衡表
(一)“商品—货币”平衡表的编制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关系。这就要求商品可供量与货币购买力之间既在总量上相一致,又在结构上相适应。因此,在国民经济平衡体系中,应该编制一种综合性的“商品—货币”平衡表,以便把商品运动与货币运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直接反映出一定时期内(如1年)“商品—货币”平衡和社会产品的实现状况。
在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平衡体系中,只有综合物资平衡表和综合财政平衡表,还没有一种能够把二者结合起来的“商品—货币”平衡表。
由美国经济学家瓦·列昂节夫提出的投入产出平衡表,现已在我国得到初步应用。我国目前使用的按货币表现的投入产出平衡表(其简化表式见表1,数字是假设的,并假定进口物资只用作中间产品),分为四个象限,表中十字交叉的深黑色线的左上方、右上方、左下方、右下方分别为第Ⅰ、第Ⅱ、第Ⅲ、第Ⅳ象限。第Ⅰ、第Ⅱ象限按水平方向连接起来指明社会产品的实物运动过程,第Ⅰ、第Ⅲ象限按垂直方向连接起来表明社会产品的价值形成过程,第Ⅳ象限反映通常所说的非生产领域中的职工工资、事业单位收入和有关上缴税收等再分配情况。但是,这种平衡表也没有把社会产品的实物形态与货币形态二者的运动过程完全紧密地结合起来,不能反映工资、利润、税收、国家预算、银行信贷等经济机制的作用,不能表明各种货币资金最终怎样形成各种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因而,不能揭示“商品—货币”平衡状况。然而,按货币表现的投入产出平衡表却可以为编制“商品—货币”平衡表提供基础结构。通过对前者进行适当的改造和延伸,便能得到综合性的“商品—货币”平衡表。
表1 按货币表现的投入产出平衡表
“商品—货币表”平衡表(例见表2[1],仍假定进口物资只用作中间产品),也分为四个象限。其中,部门划分的原则同投入产出法一样,按“纯”部门划分。项目设置的详细程度可根据需要和取得资料的难易而确定。
(二)“商品—货币”平衡表的主要特点
与我国目前使用的按货币表现的投入产出平衡表相比,“商品—货币”平衡表除具有前者的全部作用外,还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
表2 “商品—货币”平衡表
第一,它把原投入产出表第Ⅳ象限的内容移至第Ⅲ象限,然后用第Ⅳ象限反映最终收入的形成,即各种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的形成。这样,在“商品—货币”平衡表中,第Ⅰ、第Ⅱ象限按水平方向连接起来,主要表明商品形态运动过程;第Ⅰ、第Ⅲ象限按垂直方向连接起来,同时把第Ⅲ、第Ⅳ象限按水平方向连接起来,表明货币形态运动过程;因而,第Ⅱ、第Ⅳ象限是完全对应的,即把最终产品与最终收入对应起来,反映出商品可供量与货币购买力的平衡关系。
第二,该表第Ⅲ与第Ⅳ象限的水平连接能够表明每种货币资金收支平衡状况。
第三,该表不仅能反映物质生产部门商品运动与货币运动的平衡关系,而且也能反映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经济活动的平衡关系。如社会服务部门所提供的总劳务(包括其物资消耗和纯劳务)与对其货币支付或资金拨款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管理部门的职能活动(以其总费用计,包括这些部门的物资消耗和工资)与对其资金拨款之间的平衡关系。因此,“商品—货币”平衡表可以把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联结成为有机的整体系统,便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商品—货币”平衡关系。
(三)“商品—货币”平衡表的指标体系和基本的平衡关系
各种指标的记述符号(参见表3)如下:
xeg(e=1,2,…,13;g=101,102,…,113)——由e部门提供给g部门的中间产品量(当e=7,10,11,12,13时,xeg均等于零);Xe·——由e部门提供的中间产品总量;X·g——g部门所消耗的本国生产的中间产品总量;X··——本国生产的中间产品总量;Xe、Xg——当e=1,2,…,9或g=101,102,…,109时为各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值,当e=10,11或g=110,111时为各社会服务部门的劳务总值,当e=12,13或g=112,113时为各一般管理部门的职能活动总费用;X·——Xe或Xg的总合计;αeg——直接消耗系数,即g部门每单位总产值(或劳务总值、职能活动总费用)中所消耗的e部门中间产品的数量。
u14,g——用于g部门的进口中间产品量;U14·——用作中间产品的进口总量;φ14,g——进口物资消耗系数,即g部门每单位总产值(或劳务总值、职能活动总费用)中所消耗的进口物资量。
yej(e=1,2,…,13;j=114,115,…,134)——由e部门提供给j部门或j种需要的最终产品(或劳务)量;Ye·——由e部门提供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和用于积累、消费的最终产品(或劳务)合计量;Y·j——j部门或j种需要所使用的最终产品(或劳务)合计量;Y··——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和用于积累、消费的最终产品(或劳务)总合计;βej——最终产品构成系数,即j部门或j种用途的最终产品(或劳务)合计量中,e部门所提供的份额的比重。
ye,136——由e部门提供的出口产品量;Y·136——出口总量;βe,136——出口物资构成系数。
sig(i=15,16,…,20;g=101,102,…,113)——由g部门提供的i种货币资金量;Si·——i种货币资金合计额;S·g——g部门所提供的货币资金合计额;S··——折旧基金和各种收入总额;γig——货币资金构成系数,即g部门每单位总产值(或劳务总值、职能活动总费用)中i种货币资金所占的比重。
hij(i=15,16,…,21;j=114,115,…,135)——i种货币资金部门或j种需要的支出额;Hi·——i种货币资金支出合计额;H·j——j部门或j种需要所使用的支出合计额;H··——货币支出总额;πij——支出构成系数,即i种货币资金总支出额中,用于j部门或j种需要的支出所占的比重。
Cj(Cj=Y·j-H·j)——当j=114,115,…,130时为最终产品可供量与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平衡差额,当j=131,132时为社会服务部门所提供的总劳务与对其货币支付或资金拨款之间的平衡差额,当j=133,134时为一般管理部门的职能活动总费用与对其资金拨款之间的平衡差额;C136(C136=U14·-Y·136)——进出口平衡差额(进口物资除用作中间产品外,亦可用作最终产品,本文为简明起见,假设用作最终产品的进口物资全为零,因此表中没再列出);Ci(Ci=Si·-Hi·)(i=15,16,…,20)——i种货币资金的收支平衡差额。
表3 “商品—货币”平衡表指标体系
“商品—货币”平衡表中指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其中基本的平衡关系有:
第一,第Ⅰ、第Ⅱ象限连接起来每一行的总计对应等于第Ⅰ、第Ⅲ象限连接起来每一列的总计,即
Xe=Xe+100(e=1,2,…,13)
可详记为:
Xe·+Ye·+ye,136=X·e+100+u14,e+100+S·e+100
第二,第Ⅱ、第Ⅳ象限连接起来每一列的总计在平衡状况下等于零,即
Cj=Y·j-H·j=0(j=114,115,…,134)
第三,第Ⅲ、第Ⅳ象限连接起来每一行的总计在平衡状况下等于零,即
Ci=Si·-Hi·=0(i=15,16,…,20)
第四,第Ⅱ象限除进出口外的总合计、第Ⅲ象限的总合计和第Ⅳ象限的总合计在平衡状况下均相等,即
Y··=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