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诚信的含义
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在基本字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其独具特色并具有丰富内涵的价值理念。
(一)诚的含义
诚,即真诚、诚实;我们认为,诚指内诚于心,更具体地说,“诚”是道德主体的道德修行,表现为诚挚、诚恳、真诚等内在的道德诉求。许慎认为:“诚,信也;信,诚也。”[1]《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诚信即诚实、守信[2]。“诚”主要是讲诚实、诚恳;“信”主要是讲信用、信任。内涵包括:第一,诚心。心诚是诚信的根本、前提和基础,是一种态度。它表现在对人、对事的出发点上,也决定着对人、对事的行为和结果。仅从主观因素看,很多事情的成败,取决于“心”。虽说“心诚则灵”有点夸张,但有些人失信、失败则完全是心不诚所致。所以,对人要心诚,交朋友、交流要诚心,工作要有热心,做事要用心,企业、商业、教育事业都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片诚心。诚心与诚心的互动可促进社会诚信的良性循环。第二,诚实。诚实即真诚、老实、实在,不说假话,不欺骗,言行一致,人前人后统一。这是人人应具有的朴素基本的道德。但是,有的人却将诚实作为贬义词,甚至有人对诚实之人进行讽刺、亵渎,“诚心”地“忠告”诚实人,说这是缺点。日本思想家铃木正三说:“守正直之后而事买卖之业,如火之烘物使其干燥,如水之流动自上而下,天恩必成其业,万事必遂其愿。”经商需要诚实,其他一切活动均要诚实,除非面对骗子和敌人。第三,诚恳。诚恳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是不虚伪、不敷衍,是内心真情的流露,也是诚心、诚实的最高体现。
(二)信的含义
信,即守承诺、讲信用。“信”是“外信于人”,即所谓“忠诚发乎心,信效著乎外”,表现为重言诺、守信用、讲信义等社会化的道德实践。《现代汉语词典》对其有三种解释:其一,是能够履行跟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其二,是不需要提供物资保证,并可以按时偿付的。其三,是指银行借贷或商业上的赊购、购销[3]。在经济生活中,信用是对交易合法权利的尊重和维护,也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商业、企业、事业等均应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否则,不但会使虚伪、夸张、谎言、欺骗、失信钻空子,而且会使自信、自律、利他等良好道德被迫丧失,造成社会道德风气的恶性循环。信用是前提、条件,信用的积累与回报,就是信誉。无论是商业、企业、事业,还是社会、个人,获得信誉就是获得了宝贵的无形资产和财富。守信就是忠诚地遵守信用和信誉,始终不渝,乃至升华为信念,永远执著地坚持它。例如,依法经商,信守合同,质量第一,等等。当社会的信用体系完善,并具有良好的信誉,人人都忠诚地遵守信用和信誉时,那么,信任自然就会形成。当然,相互信任,也能反作用于“诚”与“信”。
“诚”与“信”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虽然“诚”与“信”各有侧重,但“诚信”的总体含义与现代诚信的内涵基本相同即诚实守信,它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弄虚作假,讲真话、实话,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诚心、诚实、诚恳是信用、信誉、信守、信任的前提,信用、信誉、信守、信任是诚心、诚实、诚恳的结果。弘扬诚信就是要弘扬诚心、诚实、诚恳和信用、信誉、信守、信任。
(三)诚信的现代内涵
中国传统的诚信思想尽管有其合理成分,是我们诚信品德可贵的道德资源,但它与我们今天所指的又有所不同,我们今天讲的诚信有着我们这个时代赋予的特殊内涵。
《现代汉语词典》对“诚”、“信”、“诚信”、“诚实”的解释分别为:诚,①真实的(心意);②(书)实在,的确。信,①确实;②信用;③相信。诚信,诚实,守信用。诚实,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指好的思想行为);不虚假[4]。由此,我们认为,中国诚信的现代内涵就是诚实与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动机在于传达真实信息的一种行为,即真诚、真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欺人、不自欺;是言如所思,行如所言,是心诚、言诚与行诚的统一。所谓“守信”,就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就是一言一行都要遵守自己的诺言,只要是自己承诺的事情,就要实现。二者是分而二、合而一的规范,是一个辩证统一体,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诚实注重的是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修养,是守信的基础,离开诚实就难以守信;守信注重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怀,是诚实的外化,也是衡量诚实的重要标准。此外,现代诚信还是建立在制度伦理基础上的诚信。“诚实”首先是对法律、规则、契约的忠诚,即对其自觉自愿地遵守;“守信”就是信守法律、规则,不得随意破坏、违背和逃避,信守契约,如实履约,并在不能履约时自觉承担责任。因此,在现代社会中,诚信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德,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诚信对个人而言,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对企业而言,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对社会而言,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国家而言,是良好的国际声誉和形象。由此可见,现代诚信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体。现代诚信既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定,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最起码的要求,又是人之为人所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的道德品质。在现代社会,社会诚信伦理与诚信原则的法律精神得到了世人日益广泛的关注。
总之,诚信作为一个道德范畴,它的基本含义就是诚实守信。它要求一个人首先要具有诚实的品德和境界,尊重事实,表里如一,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其次,它要求人们在与人交往时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并以此来规范社会人际关系。显而易见,诚信是一个具有双重指向性的道德范畴,既是指向主体自我的,同时又是指向客体或他人,在这种双重指向性上,诚信既是个人的内在品质,又是人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