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我国传统思想中的诚信观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注重诚信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诚信作为一种美德被提倡和传扬,在我国有着非常漫长的历史,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它可以追溯到文明的源头。最早提到“诚”的是古籍《尚书》,它是指人们笃信鬼神的虔诚。《周易》中讲“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而对于“信”,《礼记》中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来描述原始社会的道德状况,以为讲信用重承诺,就可以创造和谐的社会。大约从先秦时期开始,就已经开始把“诚”与“信”连在一起使用,如《荀子·不苟》中有“诚信生神”一语。此后在其他时期的著作中,也不断出现“诚信”连用的情况。例如,成书于西汉时期的《盐铁论》中讲:“诚信著乎天下。”唐代吴兢认为,“君之所保,唯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18]武则天也讲:“凡人之情,莫不爱于诚信。”等等。北宋的周敦颐在总结了诚信的思想后提出“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19]的命题,认为仁、义、礼、智、信及孝悌等一切有关伦理的行为,皆以真实无妄的“诚”为根本或本原。也是从先秦开始,“诚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广泛深入的阐发,儒、道、法、墨等家都有论述或涉及,如,孔子曰:“信则人任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20]“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21]孟子认为,诚信“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22]荀子认为,“君子养心,莫善于诚”;[23]墨子曰:“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24]老子则把诚信作为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提出了“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25]庄子也极重诚信,认为“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把“本真”看做是精诚之极致,不精不诚,就不能感动人,这就把诚信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韩非子则认为“巧诈不如拙诚”。[26]总之,古代的圣贤哲人把诚信作为一项崇高的美德加以颂扬,生动显示了诚信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

古代诚信观在其历史发展和形成的过程中,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和政治思想等有机结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内涵。

第一,诚信就是诚实不欺,信守诺言。首先,诚信作为人际交往的规范,要求人与人应真诚相待,既不欺人,也不欺己,是立人之本,也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最基本的要求。《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车儿,小车无车兀,其何以行之哉?”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不知道他会怎样处事,这就像大车没有车儿,小车没有车兀一样,车怎么行走呢?孔子以车无轴不能行走喻人无信不能做人办事,说明诚信对人立身处世的重要。其二,诚信还要求行为的一贯性和有效性。信是通过人的长期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不是一朝之事。只有做到了长期守信,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与信任。故古人云: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对别人一直讲诚信,天下的人都相信他,朝言夕改,言行不一,即使最亲近的人也会怀疑他。讲诚信还表现在时效性上,有时讲话、做事,其有效性只在一定的期限内,离开这一期限,所说之言、所做之事便毫无意义。其三,诚信还是齐家、治国之宝。唐代魏徵说,君之所保,唯在诚信。傅玄也说,“讲信修义,人道定矣。君不信以御臣,臣不信以奉君,父不信以教子,子不信以事父,夫不信以遇妇,妇不信以承夫,则君臣相疑于朝,父子相疑于家,夫妇相疑于室。……夫信由上结者也。故人君以信训臣,则臣以信忠其君;父以信诲其子,则子以信孝其父;夫以信遇其妇,则妇以信顺其夫”。[27]可见,诚信是缓和家庭矛盾、君臣矛盾之良策,是维系君臣关系和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

第二,诚信要合乎义理。古人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说过的话、许下的诺言并非都能做到,而该不该做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即义理。因为诚信是对人真实本性的忠实,也就是对义的忠实,它所追求的是道德上与“善”相一致的真实。管子说:“圣人之诺已也,先论其理义,计其可否。义则诺,不义则已。”[28]诺与否先看其理与义,符合义理的则允诺答应,不符合义理的则不答应。孟子也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孔子也把那种离开义的标准而讲言必践行的人斥为“小人”,要求人们“唯义是从”,这才是诚信的真精神。故张载说,君子宁言之不顾,不规矩于非义之信。传统诚信观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尤其是传统诚信观所体现出来的朴素的唯物论思想、修身立德的道德修养观念、重义守诺的商业道德以及取信于民的治国之道在今天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