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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语
随着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社会力量发展壮大,环境监管无疑会成为未来政府重要社会职能之一,政府本身也应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体。一系列规则制度的调整实质是环境监管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权力的重置带来的利益重新分配会影响环境监管职能的履行,这对当局政府是种考验和挑战。同时,西方环境保护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除了强调政府本身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地方治理中要积极推进多方参与,提高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将公民参与组织化和制度化,从而实现网络化的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的多元参与是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政府治理绩效、改善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但是,在当前政府主导的模式下,多元治理面临制度、法律、社会结构、政治文化以及公民自身参与意愿等方面的困境,无法在实践中发挥真正的治理绩效。所以,在当前的政治、社会和经济背景下,环境保护更需要从加强政府监管职能角度着手。加强中国政府环境监管的能力,更多地依赖转变政府发展理念,加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和制度约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重新分配政府间和机构之间权力以及进行相应的财政体制改革。换言之,首先要从制度和体制上改变当前中国政府在环境监管中缺位、失位和低效的行为,然后再从市场、政府和社会力量变化对比中,寻求环境保护的网络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