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民主政治成长路径的多样性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政治形式,同样也不存在普适性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即使是一些国家的民主体制明显体现出了更高的运作成效,在维持了政治局势的动态稳定的前提下较好地实现了国家治理与公民权利保障的统一,但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这种民主政体的“榜样”充其量只是借鉴的对象而无法将其直接移植到本国,毕竟每个国家的民主体制以及发展路径都是由该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就此而言,没有绝对好的民主体制,有的只是更适合某一国家的民主体制。
1.内生型民主政治成长的演进轨迹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英国和美国的民主政治成长历程相对平稳,且极具典型意义。英国最早建立了现代宪政民主体制,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最初的“原型”。可以说,英国是在没有任何政治参照系的情况下,在各种现代性因素与文化历史传统共同作用的背景下,通过各种政治力量错综复杂的政治博弈推动了政治体制的渐进式演进,走出了一条典型的内生型的政治发展道路。如果以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为起点,英国现代政治体系的发育、演进迄今已经历了8个世纪的历程,即使是截至1688年“光荣革命”,也经历四百余年。可以说,构成英国现代政体的每项重要政治制度几乎都经历了持续而渐进的演进历程。更为特殊的是,英国的重大政治变革几乎都是以政治妥协的方式而不是法国大革命那种疾风暴雨式的流血革命完成的。
英国内生型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形成,同英国特有的一系列政治条件和文化历史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英国有着举世罕见的悠久的习惯法传统,英国社会各阶层较早树立起了“王在法下”、“法律至上”的信仰。从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到诺曼征服后形成的封建法权和普通法体系,从大宪章到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确立的完整的宪政体系,英国的法治传统始终没有因为外来政治势力的介入或内部政治冲突被打断,相反,各种政治势力在政治博弈过程中都争先恐后地把法律作为捍卫自己权利的主要武器,并因此而不断地提高了法律的至上地位。哈耶克指出,“正是由于英国较多地保留了中世纪普遍盛行的有关法律至上的理想——这种理想在其他地方则因君主专制主义的兴起而遭到了摧毁——英国才得以开创自由的现代发展。”[70]作为现代宪政体制的发源地,英国近现代政治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法治先于民主。在建立竞争式的政党制度和现代选举制度之前,限制王权、保障公民权利的不成文宪法,以及规范社会行为的普通法体系已经相当完备,公权力的运作必须严格地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等现代法治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英国渐进式的政治发展模式,同英国人尊重经验和传统,热衷改良式进步的保守主义政治文化形成了内在的契合。作为一种政治思潮,保守主义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调尊重历史与传统。在它看来,历史与传统是人类世代相传的经验与实践智慧的积累,文明社会的制度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秩序,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自然演进的产物,因而人类不可能同传统决裂,不可能通过人为设计而创造出一种完善的社会秩序。保守主义拒绝全盘性的政治秩序改造,主张审慎、温和的渐进式政治改良,极力倡导审慎、中庸的政治品格。作为保守主义思想性格重要的阐释者,18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家埃德蒙·柏克明确提出,“审慎,在所有事务中都堪称美德,在政治领域中则是首要的美德。审慎将领导我们去默许某些有限的计划而不会引导我们去大力推行无限完美的计划(要实现这些计划就必须打碎整个社会结构)。”[71]
如果说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体制,为人类社会贡献了以宪政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政治经验的话,那么,美国则完成了“民主制度在一个大国和一个大的民族中的实现”[72],证明了代议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民主政治的制度形式的有效性与现实可能性。从对后世的影响来看,美国政治经验最受人关注的便是代议制体制。英国思想家杰米里·边沁和詹姆士·密尔都是在受到美国经验的鼓舞之后,论证了“从目标和效果上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唯一政治形式,便是民主代议制。”[73]
随着美国逐步成为全球无可匹敌的强国,美国的民主体制凭借其话语霸权和国家实力,几乎成为现代民主体制的代名词,成为后发国家建立现代政治体系最主要的仿效对象。而美国基于其国家利益,更是不遗余力地向全球推销其民主模式和民主经验。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检视一下美国的建国历程及其拥有的种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就不得不承认,美国的民主模式几乎是无法复制的。就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条件而言,美国实在是太过幸运,其在民主政治上的种种制度创新成果,同其所拥有的种种先天性的条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除了优越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以外,美国独特的民情,以及独特的历史传统也为其民主政治体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首先,美国是一个由移民融合而成的年轻国度,最早的绝大多数欧洲移民都是抱着逃避宗教迫害和专制压迫,寻求自由的新国度的理念来到美洲大陆的,移民们强烈的独立、平等、自由意识,以及自主治理的信念,为这个国家积极探索没有先例的民主体制奠定了牢固的社会根基。美国的建国可以追溯到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创造性地阐明了一种新的政治哲学,即人民主权的思想,它对此后的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意味着美国在建国之初,就明确地树立了人民主权的建国指导思想。这使得美国有可能在英国君主立宪式的民主体制基础上,去尝试建立起一种更能体现人民主权思想原则的代议制体制。
其次,美国建立代议制民主体制具有深厚的基层民主治理的实践经验支撑。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经历的是一条典型的自下而上的道路。按照托克维尔的观察,欧洲的大多数国家,政治生活大都始于社会的上层,然后逐渐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而在美国,普遍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成立于州之前,州成立于联邦之前。马萨诸塞的英国移民是美洲殖民地最早的移民群体之一。这里的第一批移民都是信新教的平民,具有良好的平等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治意识,他们在登陆上岸之前就通过平等协商确立了《五月花公约》,确认上岸之后以平等、民主的原则组成政治共同体,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颁布自己的法律。普利茅茨的移民在之后的较长时期里都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处理自己的事务。新英格兰地区其他州的自治虽然受到英国当局的阻止,但人民参政的权利最终还是被确立下来。而新英格兰诸州所自然产生的人民主权观念“首先传到相邻的各州,接着又扩散到比较远的各州,最后可以说席卷了整个联邦”。“新英格兰的文明,像高地燃起的大火,除烤暖了周围地区外,还用它的光辉照亮了遥远的天边。”[74]
最后,没有历史包袱的移民社会,决定了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社会相对平等的国度。在此,既没有欧洲那种贵族势力和教士阶级享有的特权,也没有悬殊的贫富差距,对于来到美洲大陆的欧洲移民来说,他们的确从一开始就获得了相对平等的社会地位。这就极大地减少了美国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行民主制度的社会阻力。英国议会选举法颁布于1406年,实施了四百多年之后,在19世纪经历了三次议会改革,其选区分布、选民人数和议员选举程序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变更。直到1918年和1928年两次颁布新选举法,英国才最终建立不受性别和财产资格限制的成年公民普选制。相形之下,美国通过宪法时虽然各州对选举资格也有财产和纳税方面的限制,但财产门槛相当低,加之美国人口大多是拥有土地的农民,因而大部分居民都享有选举权。到19世纪30年代,绝大多数州都取消了财产资格限制,选举权几乎被授予全体白人。就此而言,美国在选举民主方面远远走在了欧洲国家之前。
显然,美国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地建立代议制民主体制,并使这种体制得到长期巩固,同它所拥有的一系列得天独厚的社会条件乃至资源条件、地理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人们尽可以艳羡美国的民主,但对照本国的国情,却不得不承认,那种民主也只有美国才有可能拥有。即使是在欧洲国家,尽管美国代议制民主的成功经验受到了重视,但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全复制美国民主的发展历程,一些国家还经历了民主体制的重大挫折,各国最终都在具体国情和文化历史积淀的基础上形成了形式各异的民主政体形式。这些都说明,即使是在文化历史传统和社会结构上拥有不少共同因素的欧美国家,也从来没有形成一种普适性的民主化道路。
2.外生型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变量
民主化进程的复杂性和路径的多样性,在国情与欧美国家迥异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为突出。发展中国家普遍是在国家治理面临严峻挑战,甚至在维持政治局势稳定的基本条件都不太具备的情况下,开启其政治转型历程的。尽管许多国家也曾力图通过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来加快本国的民主化进程,但传统政治秩序根深蒂固的制约,现代民主政体社会根基的缺乏,传统政治观念和政治心理与植入的政治制度的冲突,都使发展中国家在民主化进程中遭遇的挫折,以及由此呈现出的发展历程的多样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了欧美国家。
根据亨廷顿的总结,从1828年算起,全世界先后掀起了三次民主化浪潮。在第一次浪潮中,英国、美国、法国等早发国家率先完成了民主化;在第二次浪潮中,一批法西斯国家完成了向民主政体的转型;在第三次浪潮中,一大批威权主义国家完成了政治转型,诸多发展中国家走上了民主化道路。截至1990年,世界上大约有45%的独立国家拥有民主体制。但是,民主的挫折和失败,使得每一次民主化浪潮过后都出现了大范围的政治回潮。大体上,民主化的第一次浪潮(1828—1926年)期间,约有33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随后在1922—1942年间,约有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第二次民主浪潮(1943—1962年)期间,约有40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其后在1958—1975年间,约有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75]
从后发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模仿欧美国家建立民主政治的制度形式相对容易,但要让民主政体长期巩固下来却很难,要让这一体制得到有效运作,取得具有明显优势的治理绩效更是难上加难。正是基于这种教训,近一二十年来有关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民主巩固”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所谓“民主巩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按照林茨和斯泰潘的界定,主要有三个评判标准:行为上,没有一个政治团体寻求推翻民主政体或脱离政府;态度上,民主程序和制度被大众普遍视为管理集体生活的最合适的方式,而且不支持(或很少支持)替代性的方式;法律上,政治力量变得服从、习惯于在由新的民主程序所批准的特殊的法律、程序、制度的框架内来解决冲突。概括地讲,巩固的民主意味着民主作为一种制度、规则内化到社会、制度乃至心理生活中,内化到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各种计算当中。[76]
一些政治学家试图通过广泛的国际比较,来探究“民主巩固”和运作的社会支撑条件。美国政治学家科恩曾经从一般意义上归纳出了民主政治生成发展的五大条件:物质条件、法制条件、智力条件、心理条件、防卫条件。[77]亨廷顿则通过比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成功者与失败者的经验教训,得出有关民主巩固的基本结论:“过去的民主经验有助于第三波民主国家的稳定;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政权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的关系;国际环境和外国力量在第三波民主国家的建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治转型的时机选择也能对一个国家的民主巩固产生影响;民主转型的过程与民主的巩固之间存在着关系;民主巩固与所建立的民主制度的性质有关;新兴民主国家所面临的情境问题的数量和严重性,以及政治精英和公众对这些问题和政府解决这些问题的态度和反应,同样与民主的巩固有着关联性。”[78]综合发展政治学讨论的热点,影响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发展路径选择以及民主巩固的因素,最重要的,莫过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国家能力及其与政治发展的互动关系。
有关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关联性,一直是发展政治学的核心议题之一。在20世纪50年代,李普塞特提出了有关经济发展水平与政治发展水平存在着某种线性关系的假说,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会带来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的提升,带来公众视野的扩大,同时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得公众有更多闲暇时间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当国民的政治诉求无法满足时,人们就会要求改变现有的政治体制,推动民主化进程。[79]李普塞特及后来的亨廷顿甚至认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达到某种水平的时候,这个国家就有可能发生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转型。在《民主第三波》一书中,亨廷顿提出,人均GDP 1000美元到5000美元(1980年美元价格计算)区间是民主转型的关键。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不可能实现民主;但当达到5000美元以后,再高也不会增加实现民主的几率;只有在这个转型区间内,以往的统治方式最难于维持,社会要求新的利益整合机制的呼声最高。当然,亨廷顿也提出,经济增长与政治民主之间的关系不是线性的,而是N形曲线关系,即当经济发展达到中低水平时,经济增长会提高向民主转型的可能性;之后的发展区间中实现民主的可能性会有所降低;但是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上,民主巩固的概率会提高。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来临,使政治学家们有可能运用更多的案例来检验以往提出的经典性假说,深化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发展的相关性研究。卓沃尔斯基等人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80],非常有说服力地证明,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不存在线性的因果关系,但经济发展与民主制度的生存率之间存在可靠的相关性,即民主制度在贫穷国家很难生存,而在富裕国家非常稳定。李普塞特后来也修改了自己的观点,强调经济发展也许是民主化的重要条件,但也不能假定经济发展就会一定带来民主化,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外部力量的影响以及领袖人物的行为都会在某一特定的情况下推进或阻碍民主化的进程。[81]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在国民的基本生存问题都没有解决之前,民主价值很难真正深入人心。民主政治是大众化的政治,只有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准,在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公众才有可能逐步成长为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现代公民,担当起民主政治的行为主体的责任。“民主要求公民享有合理水平的经济福利”,“如果群众中大多无衣无食,或者疾病缠身,指望这样的群众实行真正的民主,那是幼稚的。”[82]这个时期如果政治领袖盲目推进民主化进程,即使是建立起了一整套的民主政治制度,普遍的贫困现象所引发的政治不满情绪反而容易指向民主体制领导人,进而引发政局动荡和“民主失败”。
经济发展必然会引起社会结构的变迁,进而对民主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在这方面,最有影响的基本假设,是认为中产阶级是推动民主化进程和支持民主政体最重要的社会力量。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因为处于社会中间阶层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能够充当富裕和贫穷阶级之间的缓冲地带,有利于遏制政治极端主义。“凡邦内中产阶级强大,足以抗衡其他两个部分而有余,或至少要比任何其他单独一个部分强大——那么中产阶级在邦内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他两个相对立的部分(阶级)就谁都不能主治政权——这就可能组成优良的政体。”[83]
中产阶级的角色是发展政治学研究民主转型的社会结构基础的重心。巴林顿·摩尔在1966年出版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中,比较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和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认为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是解释民主转型的关键变量。在地主阶级非常强、资产阶级非常弱的国家,实现民主几乎没有可能。相反,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比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更有利于民主的发展,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资产阶级依靠等价交换、市场竞争而不是赤裸裸的暴力来赚取利润,因而不会抵制民主。相比较而言,亨廷顿的研究更全面地反映了中产阶级角色的复杂性。亨廷顿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中产阶级可能具有保守性,也可能具有革命性。如果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能够适应逐渐成长起来的中产阶级的经济自由需要和政治参与需要,那么中产阶级就可能成为拥护传统专制制度的保守力量,反之就会成为革命的力量。更重要的是,经济的发展、都市化的发展,在不断扩大中产阶级队伍的同时,也会使中产阶级多元化。“一种新的、更保守的中产阶级阶层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淡化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革命热情……第一批中产阶级集团是最激进的。在这以后的中产阶级集团可能具有较多的科层化、技术化和商业化倾向,因而较为保守。”[84]如果这时候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那么中产阶级的保守性就会成为民主政体的稳定力量。相反,如果这个时候民主化尚处于启动阶段,中产阶级的保守性就可能表现为对政治的疏离、冷漠。
政治文化是影响民主化进程的另一重要因素。阿尔蒙德和维巴以英、美和墨西哥等国的比较研究为基础,对政治文化和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做了深入考察,认为“一个稳定的、有效的民主政府的发展,不仅仅依赖于政府和政治的结构:它还依赖于人们对政治程序的取向——依赖于政治文化,除非政治文化能够支撑一个民主的系统,不然,这个系统成功的机会是很渺茫的。”[85]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感情的总和。阿尔蒙德将政治文化区分为三种类型[86]:在地域型政治文化中,人们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他们不关心政治事务,认识不到自己对政治体系可能施加的影响或应该承担的义务,对政治能力和政治功效毫无感觉。在顺从型政治文化中,人们虽然意识到他们是“公民”,是政治体系组成的一部分,但他们是被动地接受政府行动而不是主动地影响政府行动,其政治能力和政治功效是低层次的。当人们习惯于把自己看作被驯服的客体而不是积极的参与者时,民主就难以扎根。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中,人们不仅认识到他们是国家的“公民”,而且积极参与政治,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去做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政治事务。显然,一个社会只有在观念上普遍认同了民主价值和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公众较为普遍地完成了从臣民、顺民到公民的转变,民主政治体制才能得到有效的巩固。
经济、社会、文化诸因素及其同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会深刻地制约一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但毫无疑问,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并非一个宿命式的被动过程。政治精英的选择,同样有可能极大地改变一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及其命运。按照卓沃尔斯基的总结,政治转型在本质上是由一系列政治行为构成的政治事件,在历史上,非民主体制转变为民主体制的路径是多样化的。民主的转型既可能起始于外国的占领(如战后日本和德国)或原先控制本国的超级大国放弃控制(如东欧一些国家),也可能是因为大独裁者去世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如西班牙),更多的可能是肇始于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机缘。[87]这样,在重大的政治事件当中,政治领导层的决策,政治精英群体的所作所为,往往能够对民主化的具体进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或者极大地加快这一进程或者错失历史性的机遇。
综上所述,一个国家最终会呈现出怎样一种通往民主政治的路径和具体进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一方面,一个国家特定的民主政治发展的起始条件,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其民主政治发展的突破口和发展路径,进而又会因此形成民主政治发展的某种“路径依赖”现象。同时,外部国际环境以及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历史传统与民主政治发展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主化路径和策略的选择空间。“在任何一个特定的国家,民主化都是某些一般的原因加上这个国家其他一些特有的因素相结合的产物”[88]。没有任何一个单一因素构成民主政治发展的充要条件,可以完全解释一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也没有任何单一条件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化所必不可少的。就此而言,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存在着诸多客观性的制约力量,而不是一个任意的人为选择过程。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发展毕竟又是一连串相互影响的政治事件、政治活动构成的过程,政治领袖及政治精英群体的选择及其所作所为,的确又能给民主化的具体进程施加重要的影响。因此,民主化进程是客观因素与主观选择的统一。
无论是起始条件的差异,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因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还是政治领导人在危机或机遇面前的不同选择,都决定了的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将呈现出同西方发达国家当年的历程截然不同的纷繁复杂的画卷。因此,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既需要广泛借鉴发达国家以及其他后发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成功经验,更需要打破对所有“模式”、“经验”的迷信和盲从。长期致力于民主化进程国际比较研究的英国学者劳伦斯·怀特海(Laurence Whitehead)对此进行了很好的总结:民主化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动态的社会建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个国家都可以进行自己的民主探索和民主实践,都将为丰富和发展民主思想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如果说民主是一幢雄伟的大厦,那么民主化就是一个不断添砖加瓦的过程;如果说民主是一台精致的机器,那么民主化就是组装零件与不断磨合的过程。[89]民主政治建设必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其成效需要用长时段的历史眼光来审视。但显而易见的是,各国都需要根据国情,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条件,选择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突破口及其具体实现形式。不切实际地追求理想化的民主模式,照搬照抄他国的民主制度框架,试图通过一两次改革就建立起有效的民主政治秩序的做法,既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可能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后果。
[1][美]卡尔·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序第1页。
[2][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3]参见[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4]转引自[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5][英]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7、85页。
[7][法]查尔斯·迈耶:《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民主》,转引自[英]约翰·邓恩《民主的历程》,林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页。
[8]转引自[美]沃浓·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276页。
[9][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2页。
[10][美]亨廷顿:《第三波》,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6页。
[11]田改伟:《试论民主及其价值》,《政治学研究》,2006年第3期。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3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14]同上。
[15][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69页。
[16][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80页。
[17]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91页。
[18][美]霍华德·威亚尔达:《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榕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前言”第1页。
[19]Sen,Amartya.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Journal of Democracy 10 (1999) : 3-17.
[20][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21][美]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导言第1页。
[22][美]A.H.索姆杰:《西方民主理论与非西方民主经历:印度》,载[美]霍华德·威亚尔达主编《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榕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0页。
[23]马宝成:《理想民主与现实民主》,《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4][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
[25][美]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彭斌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26][美]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导言”第2页。
[27]张凤阳:《在“民主”与“共和”之间》,《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28][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
[29][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21页。
[30]《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32、735页。
[31][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
[32][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61页。
[3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于文静译,延边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8页。
[34][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35][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5—396页。
[36][美]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37][美]卡尔·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0页。
[38]同上书,第21页。
[39][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40][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398页。
[41][美]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彭斌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页。
[42][美]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3页。
[43][美]罗伯特·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44][美]杜威:《新旧个人主义——杜威文集》,孙有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
[45][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46][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4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8—369页。
[48][英]索尔·埃斯特林、尤里安·勒·格兰德:《市场社会主义》,邓正来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177页。
[49][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6页。
[50][捷]奥塔·锡克:《争取人道的经济民主》,高钴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64—65页
[51][捷]奥塔·锡克:《争取人道的经济民主》,高钴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69页。
[52][美]戴维·施韦卡特:《关于马克思主义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十大论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1期。
[53][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9页。
[54][美]杜威:《新旧个人主义——杜威文选》,孙有中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55][美]杜威:《新旧个人主义——杜威文选》,孙有中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56]徐伟、潘一禾:《“民主”价值结构与实现途径的变迁:从“政治民主”到“生活民主”》,《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10期。
[57][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全球化如何重塑我们的生活》,周红云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
[58][美]乔·萨托利: 《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15页。
[59]张凤阳:《在“民主”与“共和”之间》,《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60][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页。
[61][美]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19页。
[62]刘军宁等:《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5页。
[63]参见范进学:《论民主的实现形式——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比较》,《文史哲》2002年第1期。
[64][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35页。
[6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2页。
[66][英]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煊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5页。
[67][美]乔·萨托利: 《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14页。
[68][美]霍华德·威亚尔达:《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榕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版,第171页。
[69]Robert A.Dahl,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1.
[70][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203—204页。
[71][美]柏克:《自由与传统》,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04页。
[72][法]谢费尔:《美国史》,转引自[意]萨尔沃·马斯泰罗《欧洲民主史——从孟德斯鸠到凯尔森》,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62页。
[73][英]边沁:《宪法法典》,转引自[意]萨尔沃·马斯泰罗《欧洲民主史——从孟德斯鸠到凯尔森》,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63页。
[7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页。
[75][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25页。
[76][美]胡安·林茨、阿尔弗莱德·斯泰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77][美]卡尔·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06页。
[78][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24—332页。
[79][美]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36页。
[80]参见何高潮《“政治学的诺贝尔奖”与当代比较政治学的科学追求》,《开放时代》2010年第8期。
[81][美]李普赛特:《对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的比较分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民主的再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72—110页。
[82][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10—111页。
[8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06—207页。
[84][美]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李盛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87页、293—294页。
[85][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马殿君、阎华江、郑孝华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86页。
[86][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
[87]何高潮:《“政治学的诺贝尔奖”与当代比较政治学的科学追求》,《开放时代》2010年第8期。
[88][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0页。
[89]郭定平:《制度积累与渐进替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机制解析》,《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