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研究丛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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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跨层结构“莫非”(“否定性无定代词+否定副词”)的使用

从先秦一直到南北朝,“莫非”都是一个跨层结构。“莫”是否定性无定代词,意思是“没有谁”或“没有什么”;“非”是否定副词。

先秦的情况见表1[1]

表1

最早的是《诗经》中的2例,其余24例中有14次是征引《诗经》的。“莫”在句中做主语,或为主谓谓语中的小主语,或为整个句子的大主语。具体情形有三:

1.前有先行词语,指定范围,明显带复数性质,做大主语;“莫”做主谓谓语中的小主语。例如: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2.前有先行词语,表逐指,做大主语;“莫”做主谓谓语中的小主语。例如:

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是以难也。(《孟子·公孙丑上》)

这种情况先行词语表面上看是单数,但它表达的是逐指,所述说的对象实际上也是复数,因此“莫”还是“没有谁”或“没有什么”的意思,是代词,做小主语。

3.前面没有先行词语,“莫”表泛指,做整个句子的大主语。例如: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孟子·尽心上》)

秦汉以降,直至南北朝,“莫非”的用法均不出先秦用法的范围。表2、表3、表4是秦汉、魏晋、南北朝“莫非”的使用情况:

表2 秦汉

续表

表3 魏晋

表4 南北朝

记载南北朝历史的《南史》、《梁书》、《陈书》、《北史》、《北齐书》、《周书》,由于均为唐朝人所撰,所以表4没有列入。这6部史书当然也有能反映南北朝语言现象的材料,但就“莫非”而言,6部史书共用27次,均不出先秦用法的范围,因此,无论它们是反映唐代的还是南北朝的语言现象,都不影响我们做出南北朝“莫非”还处于传统用法阶段的判断。

汉魏六朝的汉译佛经较能反映当时的实际语言,我们(2009)调查了东汉28部、三国10部、两晋16部、南北朝16部共计70部汉译佛经,均未见语气副词“莫非”用例。实际上,这70部译经,东汉28部和三国10部未见任何性质的“莫非”组合,两晋和南北朝均有14部译经亦未见任何性质的“莫非”组合。70部译经能见到“莫非”的仅4部:两晋的《中阿含经》有4例,但那均是否定副词“莫”加动词“非”(“否定”之意);两晋的《增一阿含经》有2例,但那均是否定副词“莫”后跟另一组合单位(一为“非法”,一为“非理”);南北朝《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有1例,但那也是否定副词“莫”后跟另一组合单位“非时”;《入楞伽经》有1例,但这一例是“否定性无定代词+否定副词”,属沿袭先秦传统用法。

总的看来,“莫非”从先秦到南北朝文献分布面不广,使用频率不高,一直保持“否定性无定代词+否定副词”跨层结构用法而未变,甚至除了先秦26例有14例是征引《诗经》之外,到秦汉时,28个用例中也还有15例是征引《诗经》的(或明引或暗引)。

南北朝以后,直至清代,“莫非”的“否定性无定代词+否定副词”用法一直使用,而到现代汉语口语中已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