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清政府处理新生教派门宦的政策及其教训
历史上,教派门宦的分化及新的教派门宦的不断产生曾引起一系列问题。首先穆斯林内部矛盾加剧,在一般教民层面,教派门宦归属意识很强,一些教派门宦教民之间甚至不通婚,或为争夺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而发生冲突。门宦上层因为涉及宗教资源及利益分割,在穆斯林内部对新出现的门宦不能相容,互相攻讦,甚至将新出现的教派门宦告上官府。这样的事例很多,例如,乾隆年间华寺门宦第二代教主马国宝不满意马明心在河湟地区传播哲赫忍耶学理,特别不能容忍一部分华寺门宦教众追随马明心,随斥马明心所传为“邪教”,并告到官府,地方官府将马明心逐出河湟地区。马明心虽回到家乡甘肃阶州,但大批追随马明心的教众仍留在当地,从此华寺与哲派时常为一些小事引起摩擦,终于引发大规模械斗。清地方官员认为造成这种矛盾是马明心传播新教引起的,认为杀了马明心,乱局自会平息。这种错误判断造成更大规模的穆斯林起义。这种状况的出现是统治者始料不及的,也反映了清统治者缺乏处理伊斯兰教问题的知识储备,及对当时伊斯兰教派门宦发展变化特点不能正确把握造成研判失误,特别是西北伊斯兰教内部出现教派门宦之争时,官府往往采取打击新教,保护老教的简单做法,或采取“以回制回”,打击压制的反动政策。对新出现的教派门宦,统统定性为“邪教”,致使新老两派矛盾进一步扩大化,其直接后果导致社会动荡,对穆斯林造成更严重的伤害。这种政策或策略不但无助矛盾纠纷的化解,更不能阻止新兴教派门宦的传播与发展,也留下矛盾再度激化的隐患。1781年农历三月二十七日,清廷将马明心在兰州杀害,激起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和四十九年(1784年)苏四十三和田五率领穆斯林大起义。连续两次爆发的哲赫忍耶穆斯林起义被清军镇压之后,清政府将对哲赫忍耶的防范扩大到对全国回族的防范,颁布一系列限制回族宗教活动的法令,如规定回民不得复称总掌教、阿訇、阿衡、师傅名目,择老成人称乡约,稽查约束。循化掌教改为总练,阿訇改为乡约。新教礼拜寺全毁,旧教嗣后亦不得增建,不许留外来回民学经、教经及居住。在这一背景下全国各地回民生活更加艰难,回民正常活动受到限制、盘查,哲派与政府之间的对立状况并没有改善,为后来的进一步冲突留下隐患。
文泉堂创建于19世纪末,在传教初期,受到来自穆斯林内部的排挤,有人不了解马文泉从麦加带回的一份苏非功修点传“位分”示意图,称其所传教门为“邪教”,称马文泉“借传教之名,蛊惑民众,图谋不轨”,引起地方官府的警觉,于1882年将马文泉投入兰州皋兰监狱,严刑拷打,并采取卑劣手段,用黄表纸一层层蒙住马文泉的口鼻,使其窒息而死。
创立时间相对较晚的西道堂教派马启西在传教初期,也受到穆斯林内部一些门宦的排挤与攻击,称马启西“学了邪书邪法,传授的是邪教”,并蓄意制造事端。1914年白朗率众从河南窜至临潭,进行烧杀抢掠,西道堂与当地回汉民众均遭浩劫,地方回族军阀以马启西勾匪罪状告兰州督军衙门,甘肃督军张广建又采取“以回制回”的老办法,将此案转交回族军阀马安良查办,马安良对西道堂及马启西早就看不惯,派部属张顺元于1914年农历五月十九日包围了西道堂,将马启西及其弟子、教徒共17人杀害,西道堂多年经营积累的财产被洗劫一空,西道堂教民敏志道、马明仁等不服,上京控告马安良的残暴行为长达3年之久,但由于军阀当权,最后不了了之。
伊赫瓦尼教派创始人马果园在河湟地区宣传伊赫瓦尼主张时也受到其他门宦的强烈反对与攻击,冲突事件不断发生,其他门宦一些上层以马果园参加河湟起义,反叛朝廷为名,状告兰州总督,马果园前往新疆躲避,被告发后,被新疆都督兼省长杨增新以“新兴邪教马果园,煽惑民众,蔑视王法,罪大恶极,应以律惩办”,在押往兰州途中,马安良暗中指使青海马麒将马果园抢回西宁安排在一偏僻清真寺。马麒营救马果园的目的是企图利用“伊斯兰教作为其统治青海的精神工具。但伊斯兰教教派门宦繁多,互相排斥,难以驾驭,因此他们经过精心策划,早想通过马果园推行伊赫瓦尼派,削弱各派和各门宦,使伊斯兰教统统化为清一色伊赫瓦尼派,从而听从他们的指使”[4]。马麒于1913年开始扩建西宁东关清真大寺,1919年竣工,1924年成立清真大寺理事会,马麒自任理事长,令马果园坐镇清真大寺,并将西关清真大寺改为“海乙”总寺,总管各地清真寺,强力推行伊赫瓦尼。马果园倡导“凭经立教”“尊经革俗”,并提出十大纲领,俗称“果园十条”,强调穆民皆兄弟,追随者日渐增多,他进一步号召信徒“打倒门宦”“推翻拱北”,逐渐形成新的一派,被称为“新教”或“新兴教”。在马麒的强权支持下,伊赫瓦尼在河湟地区得到迅速发展,也引起其他一些门宦的反抗与抵制。1923年,马果园的十大弟子之一尕阿訇在循化街子工总寺强制穆斯林群众改遵伊赫瓦尼,引发一场械斗事件,前后延续3个月之久,死伤群众数十人。1940年,马步青在河州地区强制各派改遵伊赫瓦尼,并派军队强制拆除胡门清真寺,又引起一场矛盾纠纷。
历代统治者对新兴教派门宦创始人的迫害,并没能有效阻止这些新生教派门宦的发展,反而使其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在民间迅速传播。由于政府的压制与迫害,在一般教民心理上形成与政府的对立状况。因此,当新的教派门宦出现时,为赢得信众必然要与其他教派门宦为争夺教众、教坊等宗教资源而产生矛盾,作为其他教派门宦负责人或教众,在没有大原则分歧的情况下,应以宽容的气度与宽阔的胸怀主动与新出现的教派门宦搞好关系,切不可以“正统”自居,对新出现的教派门宦进行排挤或打击,更不可以“邪教”名义进行攻击。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认识到新教派门宦的出现是伊斯兰教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不能沿袭过去简单的打击压制,或认为是回族等穆斯林内部问题,而不予重视,致使矛盾扩大化。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智慧,紧紧团结和依靠信教群众和教派门宦负责人,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宗教内部团结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其他教派门宦与新生教派门宦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密切关注现当代伊斯兰教发展的新动向,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如果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对处理问题带来更大难度。